广西壮族自治区转运呼吸机招标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2022)



转运呼吸机1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就转运呼吸机1台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转运呼吸机1台
项目编号:桂东招2022079
项目预算: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整)
本次招标共一个项目包,不可拆分细项,不可漏项,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按一个项目开标、评标、选择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被列入我院投标人黑名单(在我院招投标活动中存在2次违规行为)未满3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得
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寄送地点:
2022/12/22(如到期无满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时间顺延,可在我院网站查询有无中标结果公告);寄:广西梧州市西江四路金鸡冲1号(543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收。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档案室保存)、副本1份(项目主管部门保存)(正反打印)。当面递交投标文件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23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保持电话通畅,无需亲自参会。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元*2%=4000.00元整 (肆仟元整)。
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上汇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账号:4500164865205950077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河东支行,备注中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请将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招投标办公室,不接收现金,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自经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1)
七、标书封面要求
标书封面要求,请按照规定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设备科联系人:黄科/董科 联系电话:0774-2817563
招标办联系人:罗主任/陈老师 联系电话:0774-28167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第二章.docx第二章.docx
第三、四章.docx第三、四章.docx
转运呼吸机1台参考合同.doc转运呼吸机1台参考合同.doc

2.合格的投标人1.2.项目编号:桂东招20220791.1.项目名称:转运呼吸机1台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投标费用2.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5.2.2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有权按照法定的权限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网站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2招标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的,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gxgdyy.com)发布公告,答复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1招标文件的澄清5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7.投标文件的构成6.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二、投标文件的编制5.2.3修改、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7.5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7.4开标一览表7.3投标人资格声明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1投标函投标文件至少应提交以下投标材料:8.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参照附件模板)认真如实填写投标文件的所有栏目和内容,不得缺项、漏项。8.1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应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视为废标,由此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投标文件的编制7.8服务承诺7.7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性文件7.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9.2.2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9.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列出所提供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相关配件、材质等,据实填报,尽可能详细(增加行、列)。每项货物或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有选择的报价,但不计入投标报价总价)。9.2开标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9.1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9.投标报价8.3投标文件应符合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4开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9.3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不得随意修改。9.2.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列入报价。招标报价采用总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9.2.3有关费用处理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等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关于售后服务要求提出的标准做出响应。12.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信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或按照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11.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装入投标文件。10.开标一览表13.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3投标保证金凭据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工作人员,不可封在投标材料中。13.2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3.4”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3.4.5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其它任何违法行为的。13.4.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13.4.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13.4.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书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3.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5.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15.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5.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档案室存档)、副本1份(项目主管部门存档)(正反打印)。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日历天。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装完好。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2因修改补充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16.1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如够资质投标人不够三家,可适当顺延。16.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8.1投标文件中出现漏页、缺页、字迹模糊难以辨认,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情况,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3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17.2如果封袋(盒)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或标注不清,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标记标注不清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17.1.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书编号。17.1.1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盒)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暗标除外)。19.2开标仪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代表、评标专家组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19.1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参与开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不必到达开标现场。如电话不通无法进行投标内容解释或二次报价,以投标文件内标注内容为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开标四、开标与评标18.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8.2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应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撤回投标,需投标人书面申请并签字。21.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进行评标。20.评标19.5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9.4开标时,请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专家组成员对标书内容进行评比,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19.3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2.3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按招标管理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2.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维护公平竞争,专家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1.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泄露。凡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事项,所有当事人无论何时均应严守和维护。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保留或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专家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专家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信誉、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4.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4.1无效投标条款24.无效投标条款和有关说明23.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3.4评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专家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作出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专家组将予以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2不予评审24.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委会认定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4.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4.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4.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五、定标和质疑处理24.3有关说明:有效投标或单项投标内容低于三家时,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保留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的权利。24.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3招标公告中有招标上控价,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5.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5.3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gxgdyy.com)进行公示。25.2招标人根据专家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5.1专家组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25.确定中标单位26.1.1参加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从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3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6.质疑处理25.4.5不符合法律、法规约定的其它情形一经认定,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25.4.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5.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25.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与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6.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6.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6.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生产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生产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6.2质疑必须有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6.1.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6.1.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26.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合法、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限制(3年)其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投标活动,并依据有关规定向上级管理监督机关举报。26.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6质疑人应当在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26.5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6.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8.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8.l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确定的相关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六、签订合同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7.中标通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附: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模板在使用科室、招标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分管院领导、院长审核确认签订合同的流程中,如有部门对招标流程存有疑义的,可暂停合同签订,并向招标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由招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通过的,可继续签订合同;审核不通过的,可放弃签订合同,并书面通知中标厂商,告知废标并说明原因。七、其他四、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投标函投标主要文件目录年月日投标人:(公章)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一、投标函八、服务承诺七、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性文件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五、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在项目的实施全过程中由于我们的违法违规,我们同意投标保证金被贵方没收。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文件,正式授权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兹宣布同意如下:电话:邮编:地址: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贵方验收、使用。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手机:投标人(单位公章):账户:投标人开户行:传真: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全权处理_____(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地址:单位名称:职务:投标代表(被授权人)签字:地址:单位名称:四、开标一览表日期: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项目实施时间(供期或工期):相关服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五、投标配置及分项明细报价表填写说明:请准确清楚填写。日期:年月日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注:1、明细报价表必须认真、据实填写,包括产品的品牌、型号、厂商、配置参数、数量、价格、质保、安装、调试、培训、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尽可能详细。标的明细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本公司愿意遵照标书文件条款,并按采购项目需求作如下报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商配置参数等相关说明(可附页)数量投标单价小计金额投标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项目实施时间(工期或供期):签订合同后 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单位公章):…………………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十、服务承诺4、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无特殊说明,默认为复印件)。3、投标(法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九、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性文件(一)采购清单:一、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参数、质量标准和要求其他为一般技术参数,满足程度将对照评分细则进行相应的评分。标“★”的代表关键技术参数,满足程度将对照评分细则进行相应的评分;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质量标准序号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1转运呼吸机1台详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其他要求3.1具备3升便携气源:要求3升氧气瓶在当前氧气厂灌装满(150bar或15MPa)的情况下,3.可持续纯氧供气:2.呼吸机主机重量≤2.5公斤;★1.原装进口急救转运呼吸机,至少具备两种抗震、防摔等急救呼吸机国际标准认证;(二)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其他要求★4.3配置内置充电电池,电池可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10个小时;4.2可选配12V车载直流电供电;4.1提供220V交流电供电;4、电源要求:3.2具备快速接口,气源压力范围2.7~6巴,可快速切换气源,满足医院/救护车中心供氧,切换时不会导致设备工作中断;100%纯氧通气,患者分钟通气量不低于6升/分钟,连续使用不低于60分钟;7.3具备高流速按需吸氧功能;7.2压控通气:CPAP等;7.1容控通气:IPPV,S-IPPV,SIMV等;7、通气模式要求:6、具备一键急救功能设置:预估并输入身高和性别后,选择通气模式即可较准确获得通气参数,快速启动机械通气;5、具备有创和无创通气功能11.呼吸频率:5~50次/分;10.吸气时间:0.2~9.6秒;9.l:E为4:1~1:4;8.潮气量:50~2000ml;★7.5具备RSI快速诱导插管辅助功能;7.4具备CPR辅助机械通气(CPRIPPV)功能;15.2纯氧/空氧一键切换免调节;15.1必备100%纯氧通气性能;15.供氧:14.标配窒息后备通气功能;13.内置PEEP,压力调节范围:0~30cmH20;12.压力保护:10~65cmH20;★19.具备5英寸以上彩色液晶显示屏,可同屏显示瞬时气道压力、上次通气气道压力、峰压、低/过高等;18.具有以下报警功能:气道压力过高/过低、PEEP过高提醒、窒息、电量不足、气源压力过校准,预热时间小于10秒钟;17.可选配置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便于维护保养和紧急出诊,监测技术必须具备免定标,免16.实时监测参数:吸入潮气量,分钟通气量,通气频率,吸呼比、峰压,平台压,平均压等;★20.4具有适航证;★20.3具有EN1789车载设备标准;20.2工作温度:数字-18°C〜+50°C;20.1防水等级:IP54,可在雨水环境正常工作;20.符合急救设备行业标准,具备野外和低温环境使用设备条件:平台压、平均压;1.以上产品必须是具备合法资质的制造商生产的全新正品,并满足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若产品在运输或安装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三)项目产品基本要求21.3一体化设计,便于个人携带。21.2可选配牢固固定于救护车壁配件,同时方便取下、携带;21.1必须具备:肩背,手提,悬挂于转运床旁并方便取下,置于台车上并方便取下;21.具备优秀的便携性能;(四)商务要求6.投标人在竞价文件中必须提交设备配置清单,如设备有配套试剂及定期更换的配件请投标时与设备一起报价。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回访进行质量跟踪;保证提供临床应用和售后技术服务支持方式;保修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及配件供应;其他售后服务按厂家承诺实行。4.投标总价必须包含货物及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安装调校、售后服务、税金、验收检验及其它所有费用的总和,如另有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等,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应同等或优于以上各项参数要求,产品、辅材及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规范。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3)被列入我院投标人黑名单(在我院招投标活动中存在2次违规行为)未满3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投标人资格要求(4)签订合同后,30天内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交付使用,要求(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至设备到达最佳状态。(3)故障处理:厂家须设有24小时免费服务电话,质保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实施维修服务。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质保期:质保期至少1年,质保期内所有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硬件产品故障以保修、人工及更换备件标准上门服务并提供终身维护。并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1)为了防止虚假应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拟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所投标产品以供测试;若测试达不到应答指标,以虚假应标论处。3.售后服务和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要求包含以下相关证件:投标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二、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后,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成交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总合同金额的90%。余其余1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5.付款方式:4.交货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指定地点投标人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二、评分标准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如果招标文件中对部分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不详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补充说明。如投标人不作补充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将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出发,认定其所报配置为可能存在情况的最高标准。三、特别说明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3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2以有效投标中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1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计为0分,列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分(X分)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3.售后服务分2.2区间为20-30分2.1考察投标人产品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功能特性等响应及偏离情况2.技术质量分(Y分)1.5服务类报价分区间为10-30分1.4货物类报价分区间为30-60分5.产品特性分4.2区间5-15分4.1考察投标人的信誉业绩、相关资质、认证证书等情况4.履约能力分3.2区间为10-20分3.1考察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投入人员、更长保修期等情况6.2区间10-15分6.1包括演示、样品或招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评分项目6.其他分值5.2区间1-3分5.1主要考察投标人产品的节能环保认证等情况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签订合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项目编号:合同名称:转运呼吸机1台采购合同书1.合同文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采购人)项目编号:合同名称:转运呼吸机1台⑸甲、乙双方商定经广西桂东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补充协议。⑷中标通知书⑶项目需求和说明;⑵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⑴合同基本条款;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整,¥元(小写)人民币。本合同的总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在任何情况下不再作调整。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书》中所列内容和“合同基本条款”。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合同范围和条件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质保期: 年本合同验收办法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6.验收办法本合同项目交付时间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20天内。5.安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生效并经安装验收合格后,成交商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第2个月付合同款的90%,¥元合同款给供货商,余款10%,¥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货商(不计利息)。4.付款方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名称及公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乙方名称及公章: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执叁份,乙执壹份。8.合同生效及其它在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指定地点,共(台/套)一次交清。7.交货地点及数量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联系电话:0774-2023107联系电话:地址:梧州市西江4路金鸡冲1号地址:邮政编码:543001邮政编码: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一)说明合同基本条款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银行帐号:3.1乙方应按询价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安装使用货物配套件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三)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2.1甲、乙双方应将询价采购、投标文件及评标小组确认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交货安装竣工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二)货物条款1.3政府采购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1.2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4.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竞标文件》中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四)质量保证3.2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5.3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方必须在现场。5.2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设备制造国)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5.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五)验收4.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4.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招标书》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6.5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6.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6.3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另收任何费用。6.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6.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六)货物包装、发送及运输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八)付款方式7.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2交货方式:现场免费安装调试验收。7.1交货时间:按《合同》规定时间。(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9.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9.2逾期超过7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9.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或经验收以后不合格的,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九)违约责任8.2付款方式:见合同书(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贺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十一)仲裁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附件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或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2配置清单附件1开标一览表合同需提交如下附件:12.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广西桂东医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附件7廉洁协议书(1式4份)附件6中标通知书附件5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转运呼吸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