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



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2022-12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进行采购,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电子邮件报名购买。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电子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传送至邮箱(749684636@qq.com)代理机构在该邮箱中收到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审核确认后,将通过邮箱或电话的方式告知获取招标文件成功,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中载明的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康复东路6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832-3956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联系方式:曾先生028-8570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028-857000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隆昌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16: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09日 11:00

开标地点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
¥2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70001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康复东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0832-3956200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曾先生028-85700018

附件:

附件1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pdf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pdf

附件2
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pdf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pdf

附件3
报名登记表.xlsx报名登记表.xlsx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税总发〔2016〕101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做好办税服务厅疏堵保畅工作的通知》(川国税发〔2016〕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税总发〔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拟采购从事税务辅助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等非执法类事项的劳务服务。本劳务服务项目使用劳务外包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劳务服务内容包含窗口服务和后勤服务,其中:窗口服务包括办税服务厅导税和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公务用车驾驶、文印会务、资产管理等服务。二、服务内容★本采购项目采购办税服务厅导税办税窗口服务岗位33个,后勤服务岗位10个,其中公车驾驶5个、信息技术2个,文印会务2个,资产管理1个,共计服务岗位数43个。各岗位服务价格如下表。序号类别服务岗位数量服务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窗口服务导税办税33个5450(元/岗·月)按月考核结算2后勤服务公车驾驶5个5550(元/岗·月)按月考核结算3后勤服务信息技术2个5800(元/岗·月)按月考核结算4后勤服务文印会务2个5500(元/岗·月)按月考核结算5后勤服务资产管理1个5500(元/岗·月)按月考核结算6其他费用1项71600元/年含服务人员体检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按月据实结算。合计合计合计43个注:(1)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2)其他费用将计入本项目合同总价,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注:(1)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2)其他费用将计入本项目合同总价,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注:(1)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2)其他费用将计入本项目合同总价,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注:(1)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2)其他费用将计入本项目合同总价,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注:(1)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2)其他费用将计入本项目合同总价,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注:(1)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2)其他费用将计入本项目合同总价,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三、服务要求★(一)服务时长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合法合规、文明高效、持续稳定的服务,法定工作日内全部岗位全年应提供服务不少于10045天(8小时工作制)。★(二)岗位要求1、办税服务厅导税服务和纳税辅助性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协助隆昌市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导税窗口和办税窗口等涉税(费)服务,接受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等相关涉税(费)服务工作。(2)服务岗位:①办税服务厅窗口导税服务岗位11个,协助导税、涉税(费)咨询以及纳税辅导等业务。②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税服务岗位22个,协助办理涉税(费)业务。(3)人员要求:①服务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办税服务厅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②服务人员年龄范围为20-45岁,性别不限。③服务人员有保密意识。④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仪容得体,举止文明,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⑤服务人员能使用普通话正常交流,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工作素质和能力,能适应办税服务厅紧张的工作节奏。⑥服务人员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纳税服务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⑦服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⑧服务人员能按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安排的其他各项临时工作任务。2、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协助隆昌市税务局办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2)服务岗位: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岗位2个。(3)人员要求:①服务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运维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②服务人员年龄范围为20-45岁,性别不限,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③服务人员应熟悉计算机网络安全和运行维护相关业务知识。④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⑤服务人员应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及时处置网络安全、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维护等事项,满足隆昌市税务局办公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安全正常使用的要求。⑥服务人员能按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安排的其他各项临时工作任务。3、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隆昌市税务局公务用车的驾驶服务等相关工作。(2)服务岗位:公务用车驾驶岗位5个。(3)人员要求:①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下(含),性别不限。②具有驾驶证C1级以上,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驾驶经验丰富,能够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③身体健康,安全意识牢,无不良嗜好,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④安全文明驾驶,服从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各项工作调度和安排,遵守隆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务用车的各项管理制度。⑤服务人员能按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安排的其他各项临时工作任务。4、文印会务及资产管理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协助隆昌市税务局办理公文处理、资料印制、会务服务、资产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相关工作。(2)服务岗位:文印会务岗位2个,资产管理岗位1个。(3)服务要求:①服务人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含)50周岁(含)以下,文化程度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②服务人员应自备过硬的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单位保密规定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③服务人员应具有从事文印会务、资产管理等后勤或相关工作的经历,熟悉文印会务、资产管理等后勤工作。④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⑤服务人员能按时完成隆昌市税务局安排的其他各项临时工作任务。★(三)服务质量考核方法和标准1、服务质量考核标准:窗口服务质量与后勤服务质量合并考核,初始分值为0分,考核方法为扣分法。(1)岗位配备人员:岗位配备人员。服务供应商按照1人1岗的要求配备各岗位服务人员,考核当月各服务岗位整月未配备服务人员的,窗口服务岗位每少配备1人扣1分,后勤服务岗位每少配备1人扣3分。(2)电子缴款比例:依据在内江市范围内各办税服务厅(注:目前共7个,如有调整以实际数为准)电子缴款比例的排名进行考核。该项考核指标排名在前四名(含)的不予扣分,在前四名以外的,每下降1名扣1分。(3)非接触式办税比例:依据在内江市范围内各办税服务厅非接触式办税比例的排名进行考核。该项考核指标排名在前四名(含)的不予扣分,在前四名以外的,每下降1名扣1分。(4)首次领用发票时间:依据在内江市范围内各办税服务厅首次领用发票时间的排名进行考核。该项考核指标排名在前三名(含)的不予扣分,在内江市各办税服务厅排名在前三名以外的,每下降1名扣1分。(5)服务投诉:因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纳税人(缴费人)向相关部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生1起,扣1分;因侵害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引发纳税人(缴费人)向相关部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生1起扣3分。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负面舆情,给服务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每发生1起扣6分。(6)因服务人员泄露采购人工作秘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次扣6分。(7)因服务人员违反计算机网络安全操作规范,造成采购人内网计算机违规外联的,按次扣6分。(8)因服务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给采购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按次6分;给采购人职工、纳税人(缴费人)或其他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按次扣11分。(9)因服务人员违法犯罪给服务采购人及其职工、纳税人(缴费人)的人身、财产、声誉造成损害的,按次扣11分。2、服务质量考核方式服务质量考核按自然月进行考核,当月考核上月服务质量。因考核指标延期下发的,待考核指标下达后再进行考核并相应扣减服务费。本合同最末一个月的服务费暂按当月应结算服务费总额的90%支付,余下10%待考核指标下发并考核后再支付余额,延后考核的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季度。3、服务质量等次与扣减服务费的对应关系服务质量考核扣分按5分为一段划分等次,扣分越多,等次越低。按月结算服务时,除第一等次外,服务质量考核每降低一个等次扣减服务费1万元,即:扣分小于或等于5分为第一等次,不扣减服务费;扣分大于5分且小于等于10分为第二等次,扣减服务费1万元;扣分大于10分为第三等次,扣减服务费2万元。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需求分析,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行业背景、服务需求理解等。(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拟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导税服务方案、纳税辅导服务方案、资料查验方案。所提供的方案将作为本项目评分依据,也将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部门岗位及职能介绍、人员配置、工作原则、内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服务员工引进和退出机制、人员培训方案等,所提供的方案将作为本项目评分依据,也将作为本项目考核依据。(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完整的应急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劳资纠纷应急预案、工伤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等内容。(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协调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所提供的人员将作为本项目评分依据。五、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报价要求: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与其他费用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或其他费用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包括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障费、经济补偿金、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以及服务供应商的管理费用等全部费用。★(四)结算方式:1、服务岗位数结算方法:服务供应商原则上应按照1人1岗的要求配备各岗位服务人员。按月结算服务费时,按当月已配备服务人员的岗位数结算服务费。服务人员符合国家法定休假规定造成当月特定岗位未配备服务人员的视同该岗位已配备,但是,当月实际配备服务人员的岗位数量低于服务采购人采购服务岗位总数的95%的,则当月按实际配备服务人员的岗位数量结算。2、服务费用计算方式服务费用结算依据服务岗位配备个数和服务质量考核等次按月进行结算,当月结算上月服务费用。服务费用计算方式如下:服务费用=配备服务人员岗位数量×服务岗位相应中标服务单价-考核应扣减服务费。3、其他费用计算方式其他费用包括应采购人工作要求应为劳务服务人员支付的体检费、差旅费、制装费等其他费用。劳务服务人员体检可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采购人在编职工体检标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凭体检机构发票复制件与服务采购人据实结算费用。劳务服务人员发生差旅费,报销标准参照采购人职工差旅费标准执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服务采购人依据出差工作安排按月据实与供应商结算费用。根据工作要求服务人员需着税务制服的,经服务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采购税务制服,凭采购票据复制件与服务采购结算费用。其他费用累计金额不得超出其他费用的最高限价(即:71600元/年)。4、其他事项本劳务服务采购合同终止时,如果服务费累计结算金额低于中标金额,且符合下列的情形之一的,服务采购人可以在不突破服务费中标金额的前提下给予服务供应商一定奖励。(1)因服务人员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等原因使隆昌市税务局在当年度纳税人服务满意度测评中全省税务系统排名有所上升的。(2)因服务人员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良好等原因使办税服务厅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3)因服务供应商管理规范,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为服务采购人防范风险、提升质效、节约成本等方面做出贡献的。(4)经服务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情形(具体由服务采购人确定和解释)。★(五)付款方式:服务供应商依据服务费用结算金额于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发票及相关资料,采购人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支付服务费(节假日顺延)。服务供应商延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相应延迟支付服务费。采购人因预算资金未到位暂不能按时支付的,根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支付,不视为违约。(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1.采购人的权利(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出现明显不适合服务岗位工作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2)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从事税务辅助工作经历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服务人员到相近工作性质的服务岗位。(3)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在编正式职工一道加班(包括但不限于节假日期间提供正常上班服务),服务人员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4)服务质量考核单项扣分超过5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负有主要责任的服务人员。(5)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为服务人员开展体检,体检结果显示服务人员不适合其服务岗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6)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服务人员出差(指离开采购人所在县级行政管辖区域)。(7)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或者不遵守服务岗位的服务规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对服务人员违反廉洁文明服务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制止。(8)后勤服务岗位的服务人员不服从采购人正常工作安排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9)采购人有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规章制度、业务规范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的权利。(10)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工作疏忽、泄露工作秘密或违法犯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依法赔偿。服务人员泄露采购人工作秘密或者侵害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的,采购人有权制止;服务人员涉嫌犯罪的,采购人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因财政预算削减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缩减(或终止)本劳务服务采购等因素须减少(或终止)劳务服务采购的,采购人有权相应减少采购服务岗位个数或者提前终止本劳务服务采购合同。(12)为保证供应商切实履行合同,便于采购人了解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月据实提供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工资薪酬发放表给采购人备案。(13)如因财政预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依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相应延期支付服务费。(14)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2.采购人的义务(1)为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提供合适的办公环境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并承担与办公场所正常使用的相关费用。(2)不得歧视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3)不得安排服务人员从事与服务内容明显不符的工作事项。(4)不得安排服务人员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工作事项。(5)积极协助供应商依法维护服务人员的正当权益。(6)按期依据服务考核结果和其他费用结算情况及时支付服务费用。(7)积极为供应商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提供支持或创造条件。(8)采购人应指定并授权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与供应商就相关工作进行沟通,管理人员产生的全部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采购人管理人员的工作沟通不畅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负责。(9)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七)供应商的权利义务1.供应商的权利(1)可根据服务岗位的特点,向采购人提出改进和提高服务质效的措施及办法的意见建议。(2)依据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适当调整服务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3)对服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的权利。(4)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申诉。(5)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供应商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2.供应商的义务(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所聘用的服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充分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2)供应商应依法建立服务人员人事档案,按月发放服务人员工资,为服务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处理保险理赔等,依法履行其作为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3)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开展适应服务岗位的技能培训和其他培训的管理服务。(4)教育劳务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服务积极主动,保守工作秘密,管好数据资料。依据采购人要求在30日内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服务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5)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全体劳务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合同期内,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停发劳务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7)在采购人允许的服务范围内,依据采购人的要求努力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8)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服务。(9)负责依法维护劳务服务人员的正当权益。(10)为保证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在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方面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合同期内,除依据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可适当调整服务人员工资薪酬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服务供应商不得降低服务人员薪酬。(11)服务供应商应指定并授权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与采购人就相关工作进行沟通,管理人员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管理人员的工作沟通不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12)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八)其他约定1.采购人与中标服务供应商签订非执法类事项劳务服务外包合同,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合同样本见附件。2.服务供应商为服务人员的用人单位,与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采购人与服务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不具有劳动关系。3.本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12个月,合同期内,采购人因财政预算削减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等因素须减少服务岗位的,按调减后的服务岗位数结算。合同期内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终止本合同的,采购人按当月结算服务费金额多支付1个月服务费后本劳务服务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4.中标服务供应商无法按照1人1岗配备服务岗位(因伤病假、孕产假等符合国家休假规定的视为已配备)累计超过9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质量考核发生两次以上(含)扣分超过15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中标服务供应商因不可抗因素须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60日通知服务采购人,以确保采购人有足够时间重新公开招标采购劳务服务。6.合同期内,如遇工资标准调整等原因导致服务供应商运营成本增加,服务供应商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费用。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服务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验收方法及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注: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或有负偏离,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编号:SCZB-2022-1203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国·隆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CZB-2021-1203。二、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采购劳务服务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900000元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税总发〔2016〕101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做好办税服务厅疏堵保畅工作的通知》(川国税发〔2016〕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税总发〔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拟采购从事税务辅助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等非执法类事项的劳务服务。本劳务服务项目使用劳务外包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劳务服务内容包含窗口服务和后勤服务,其中:窗口服务包括办税服务厅导税和纳税辅助性服务,后勤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公务用车驾驶、文印会务、资产管理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进行采购,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现场购买或者电子邮件报名购买。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电子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传送至邮箱(749684636@qq.com)代理机构在该邮箱中收到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审核确认后,将通过邮箱或电话的方式告知获取招标文件成功,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月9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月9日10:30-投标截止时间)。九、开标地点: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十、本投标邀请方式:公告征集,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康复东路64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2-39562001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资中办事处):资中县资州大道南二段五馆汇金天地商业街3栋4楼邮编:641200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28-857000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29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以各岗位服务单价的和作为报价,各岗位服务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岗位服务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导税办税最高限价为5450(元/岗·月)、公车驾驶最高限价为5550(元/岗·月)、信息技术最高限价为5800(元/岗·月)、文印会务最高限价为5500(元/岗·月)、资产管理最高限价为5500(元/岗·月)。2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劳务服务;2.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实质性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为无效投标。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6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9招标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28-85700018联系人:曾先生。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28-85700018联系人:曾先生。1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28-85700018。1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是质疑由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28-85700018质疑提出时间:(1)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6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按定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付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以便登记、查询。)收款单位: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银行账号:51050144643800000750(付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以便登记、查询。)17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18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得分相同的优先选择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蜀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无需针对本项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涉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四、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服务采购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五、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出现明显不适合服务岗位工作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有从事税务辅助工作经历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服务人员到相近工作性质的服务岗位。(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服务人员与甲方在编正式职工一道加班(包括但不限于节假日期间提供正常上班服务),服务人员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4)服务质量考核单项扣分超过5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负有主要责任的服务人员。(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劳务服务人员开展体检,体检结果显示服务人员不适合其服务岗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6)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服务人员出差(指离开采购人所在县级行政管辖区域)。(7)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或者不遵守服务岗位的服务规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对服务人员违反廉洁文明服务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8)后勤服务岗位的服务人员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9)甲方有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规章制度、业务规范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的权利。(10)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工作疏忽、泄露工作秘密或违法犯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赔偿。泄露甲方工作秘密或者侵害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的,甲方有权制止,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因财政预算削减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缩减(或终止)本劳务服务采购等因素须减少(或终止)劳务服务采购的,甲方有权相应减少采购服务岗位个数或者提前终止本劳务服务采购合同。(12)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合同,便于甲方了解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据实提供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工资薪酬发放表给甲方备案。(13)如因财政预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甲方有权依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相应延期支付服务费。(14)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2.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提供合适的办公环境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并承担与办公场所正常使用的相关费用。(2)不得以歧视乙方安排的服务人员。(3)不得安排服务人员从事与服务内容明显不符的工作事项。(4)不得安排服务人员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工作事项。(5)积极协助乙方依法维护服务人员的正当权益。(6)按期依据服务考核结果和其他费用结算情况及时支付服务费用。(7)积极为乙方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提供支持或创造条件。(8)甲方应指定并授权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与乙方就相关工作进行沟通,管理人员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沟通不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9)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的权利(1)可根据服务岗位的特点,向甲方提出提高和改进服务质效的措施及办法的意见建议。(2)依据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适当调整服务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3)对服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的权利。(4)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甲方申诉。(5)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所聘用的服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充分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依法建立服务人员人事档案,按月发放服务人员工资,为服务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处理保险理赔等事项,依法全面履行其作为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3)负责对劳务服务人员开展适应服务岗位的技能培训和其他培训的管理服务。(4)教育劳务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服务积极主动,保守工作秘密,管好数据资料。依据甲方要求在30日内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服务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5)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全体劳务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合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原则上不得停发劳务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7)在甲方允许的服务范围内,依据甲方的要求努力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8)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服务。(9)负责依法维护劳务服务人员的正当权益。(10)为保证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在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方面乙方应当与甲方充分沟通。合同期内,除依据服务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可适当调整服务人员工资薪酬外,未经服务采购人书面同意服务供应商不得降低服务人员薪酬。(11)乙方应指定并授权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与甲方就相关工作进行沟通,管理人员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沟通不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2)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故乙方派驻甲方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与甲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乙方系服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全部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工伤赔付等劳动保障权益由乙方承担。2.本采购项目合同期内,甲方因财政预算削减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等因素须减少服务岗位的,按调减后的服务岗位数结算。合同期内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按当月结算服务费金额多支付1个月服务费后本劳务服务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无法按照1人1岗配备服务岗位(因伤病假、孕产假等符合国家休假规定的视为已配备)累计超过9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服务质量考核发生两次以上(含)扣分超过15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乙方服务缺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赔偿。4.乙方因不可抗因素须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提前60日通知甲方,以确保甲方有足够时间重新公开招标采购劳务服务。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已包括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障费、经济补偿金、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以及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全部费用。6.合同期内,如遇工资标准调整等原因导致乙方运营成本增加,乙方应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费用。7.为便于工作沟通协调,甲方委派并授权(身份证号:)作为甲方管理人员,联系电话为:,;乙方方委派并授权(身份证号:,)作为乙方管理人员,联系电话为:,。双方管理人员之间协调沟通时,凡是涉及服务岗位人员配备、影响服务费用支付或调整的事项,应当使用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的纸质文件、资料、表册、通知、信函等;双方就日常工作安排等经常性事项,也可以使用经双方管理人员确认的微信、QQ、电子邮件等进行沟通交流,采用微信、QQ、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沟通交流的,相关内容不作为证据材料。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遵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元(大写:,)。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等)原因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也可以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了解的甲方信息及相关资料;甲方交予乙方的任何资料、图表、文字、计算过程、电子文件、访谈记录等。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公司知情人员及服务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保密内容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故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三、合同权利义务变更/补充甲方增加本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需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的条款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费用标准及金额由双方订立的书面补充合同具体规定,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其他条款1.招标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主要依据,本合条款与招标投标文件发生抵触的,以招标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为准。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附件一:服务质量考核表隆昌市税务局202年月劳务外包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内容考核指标扣分备注人员配备窗口岗位配备人;后勤岗位配备人。窗口岗应配备人;后勤岗应配备人。电子缴款比例内江市第名。非接触式办税比例内江市第名。首次领票耗费时间内江市第名。服务投诉一般投诉起;重大投诉起。仅指有效投诉泄露甲方工作秘密经查实起。内部网络违规外联经查实起。违法犯罪经查实起。扣分合计扣分合计考核等次第等次,应扣减服务费元。第等次,应扣减服务费元。第等次,应扣减服务费元。甲方:乙方:考核人:考核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隆昌市税务局202年月劳务外包服务费用结算表甲方(甲方)甲方(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隆昌市税务局乙方(乙方)乙方(乙方)服务类别服务岗位结算岗位个数岗位服务单价(元)服务费用(元)提供服务(天)窗口服务导税办税后勤服务信息网络运维后勤服务公务车辆驾驶后勤服务文印会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小计小计————应扣减服务费用应扣减服务费用————考核为第等次。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附结算明细表实际应付服务费用实际应付服务费用(大写)(大写)¥累计服务天甲方结算人(公章):,乙方结算人(公章):,结算日期:年月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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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证由代理机构方盖章生效,证明在我单位已接受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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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