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台州市黄岩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有限公司2022)
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ZCCCHYW-2022033
二、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费上限价(万元)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1
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
29.94
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场外水,场外电,三网融合,高压电缆引入费等附属工程等,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自项目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审计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批复为止。
三、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成果出具文本6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的造价咨询成果同时包括软件版和Excel导出版):
(一)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本合同签订前的已完成的工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完善):
1. 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
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并提供造价相关建议及数据分析报告;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办理变更签证时,对涉及费用签证的协助委托人的明确量、价和费),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提交变更的合法性、合理性建议,对重大变更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测算;做好隐蔽工程的现场查验和相关记录;
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9.协助委托人确定 “暂估价及变更材料”、“设备选购价格”,“零星签证”、“无价材料”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并出具书面报告;
10.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财政或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结(决)算审核(包含复审)工作直至工程决算完成。
11.及时将成果文件提交委托人,负责跟踪、解释及核对等后续工作,直至全部结算签字完成。
12.为业主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二)工程结算审核: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三)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与造价控制项目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自愿接受《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考核要求的企业法人,项目组人员满足采购需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90608378@qq.com: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12时00分
六、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及文本费
1.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在线下载,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2.文本费:300元(售后不退),开标当天现场支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4时30分。
八、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14时30分。
九、投标地点:黄岩区县前街1号源鸿大厦3楼
十、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
十一、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桔乡大道178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668655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岩区县前街1号源鸿大厦3楼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6-84038021
3.采购监督管理
名称:台州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中心
地址:黄岩区东城街道桔乡大道178号
联系人: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185163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报名表.doc政府采购报名表.doc0.1 KB
定稿 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doc定稿 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doc0.1 KB
1.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疏漏,资料提供不全等造成报名不成功、无法联络等,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负。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我单位报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以下采购项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台州市黄岩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表项目编号TZCCCHYW-2022033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标 项(序号)1本单位(公司)全称本单位(公司)邮寄地址及邮编办公(固定)电话项目联系人手 机邮箱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90608378@qq.com: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 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4.投标报名表原件。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后再扫描,否则报名资料不受理。报名办理人(签字):报名日期:2022年月日报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章):5.本表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章须盖原章(不接受电子章形式)。4.项目联系人系报名单位在职员工,需书面授权投标全权代表,并负责办理本项目有关具体事务及签署文件等,对其签名事项由报名单位负全部责任,其在有效期内签署的文件不因撤销而失效。3.如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需提供各联合体单位信息、资料及签字(章),项目联系人只允许填写一人,报名表提供一份。2.标项(序号)填写方式:如该项目只有一个标项填“1”,多个标项请填写需报名的完整序号。(本表格式及要求不得更改)TZCCC采购人:台州市黄岩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项目编号:TZCCCHYW-2022033公开招标文件非政府采购三、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二、投标人须知一、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项目编号:TZCCCHYW-20220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六、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五、合同条款四、项目需求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一)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本合同签订前的已完成的工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完善):三、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成果出具文本6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的造价咨询成果同时包括软件版和Excel导出版):二、项目概况:标段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服务费上限价(万元)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29.94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场外水,场外电,三网融合,高压电缆引入费等附属工程等,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委托为准。自项目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审计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批复为止。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6.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办理变更签证时,对涉及费用签证的协助委托人的明确量、价和费),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提交变更的合法性、合理性建议,对重大变更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测算;做好隐蔽工程的现场查验和相关记录;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并提供造价相关建议及数据分析报告;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二)工程结算审核:12.为业主提供合理化的建议。11.及时将成果文件提交委托人,负责跟踪、解释及核对等后续工作,直至全部结算签字完成。10.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财政或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结(决)算审核(包含复审)工作直至工程决算完成。9.协助委托人确定“暂估价及变更材料”、“设备选购价格”,“零星签证”、“无价材料”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并出具书面报告;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三)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与造价控制项目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90608378@qq.com: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自愿接受《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考核要求的企业法人,项目组人员满足采购需求;2.文本费:300元(售后不退),开标当天现场支付。1.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在线下载,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六、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及文本费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12时00分(4)投标供应商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一、相关注意事项:十、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九、投标地点:黄岩区县前街1号源鸿大厦3楼八、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14时30分。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14时30分。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736686557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桔乡大道178号名称:台州市黄岩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有限公司1.采购人信息十二、联系方式: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名称:台州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中心3.采购监督管理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76-84038021地址:黄岩区县前街1号源鸿大厦3楼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监督投诉电话:0576-89185163联系人:蔡先生地址:黄岩区东城街道桔乡大道178号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建设地点:位于黄岩区院桥镇,北至前郑大道,南至工人路,东至发展路,西至新秀路投标报价上限:29.94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住宅共1000套,总建筑面积为145308m2,包括10幢高层住宅(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6628m2;地上均为26层,建筑面积总和为107294m2)和3幢单层公共建筑(1幢建筑面积1204 m2,其余2幢建筑面积均为91 m2),工程建设费用暂定5.7682亿元。要求提交成果时间:详见项目需求。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3答疑会或现场踏勘不组织4投标文件包装要求及份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开包装,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商务与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6日14:30时递交地点:台州市黄岩区县前街1号源鸿大厦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7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6日14:30时地点:台州市黄岩区县前街1号源鸿大厦3楼会议室8投标保证金无9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可采用履约保证保险)10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1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的42.42%计取(注:计算后低于6000元,按6000元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二)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投标、确定成交投标人、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一、总则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考量此次咨询的复杂性与时效性,必须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三)投标费用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四)特别说明不论中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三、投标响应文件(三)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格式见附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4)项目成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6)(3)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9)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制)(8)商务及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7)服务承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9)(6)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5)证书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5)报价有关表格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4)投标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人力资源成本、税费成本、办公设备成本、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2)此报价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1)报价内容由报价一览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3.报价文件的组成(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3)请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组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2)所有投标资料按投标文件的组成所列内容有序装订成册,并建议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并分开单独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共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封装成一袋)。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除报价文件外其余一律不准出现数字报价。2.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同时节约纸张;投标文件建议以A4纸大小双面打印并装订。(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人如需对上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修改文件或撤消通知送达采购组织机构。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4)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失密、拒收、过早启封等情况,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1.开标会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二)开标程序: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并由招标人代表或者监督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资格证明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后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一)开标事项五、开标四、投标保证金:无7.采购组织机构做开标记录,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6.完成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由主持人按投标文件签收的先后顺序当场拆封报价文件,并现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组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5.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场拆封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后,进入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环节;4.招标人代表或者监督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一)组建评标委员会六、评标8.在完成评标后,宣布评标结果,开标会议结束。(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2.符合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5.评价(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四)错误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澄清问题的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8.主要性能参数指标负偏离项(含)/以上的。7.报价小于或等于零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督部门:10.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八)评标过程的监控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一)签订合同八、合同签订及公告3、发出中标通知书。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1.确定中标供应商。七、定标九、中标服务费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的42.42%计取(注:计算后低于6000元,按6000元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100分)四、如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中标人。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数。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具体评分标准备注投标人基本情况(8分)1.社会信誉度(8分)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浙江省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信用、能力评价等级)AAAA及以上的等级得8分,AAA及以上的等级得6分,AA 级的得4分,A 级的得2分,其它及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截图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浙江省造价信息网公布的信用、能力评价等级情况以评标专家评标当天经浙江造价(http://www.zjzj.net/index)浙江省造价咨询信用、能力评价中查询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取得的信用等级或使用其分公司人员参加投标均认可。人力资源(11分)2.投入本服务周期的项目组人员(11分)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基础上,拥有高级(职称不限专业)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分,其余不得分。②担任过单项工程费用≥1亿元的建筑类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得3分;担任过单项工程费用5000万元≤完成过单项工程费用<1亿元的建筑类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得2分;业绩规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得1分:无业绩的或业绩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③拟派项目组成员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基础上,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个得1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6分。拟安排项目组成员,须在投标单位任职,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提供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提供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业绩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业绩是指投标人(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②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a. 造价咨询合同。服务承诺(24分)3.投标人结算审核误差率承诺(6分)不超过1%的得6分,不超过2%的得4分,不超过3%的得2分结算审核误差率不得超过3% ,投标人自行编写服务承诺(24分)4.专业人员到位承诺(6分)项目编审人员到位承诺、项目负责人制度的建立,优的4.5-6.0分,良的2.0-4.4分,一般的0.5-1.9分,缺项不得分。项目编审人员必须是投标时承诺的编审项目组人员,编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服务承诺(24分)5.投标人编审时间保证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的编审的时间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的4.5-6.0分,良的2.0-4.4分,一般的0.5-1.9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自行编写服务承诺(24分)6.制度建设与管理(6分)根据投标人组织机构是否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单位内控体系是否完善进行评审。优的4.5-6.0分,良的2.0-4.4分,一般的0.5-1.9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27分)7.咨询服务大纲内容是否全面、合理,针对本项目预防合同纠纷的措施。优的5.0-8.0分,良的3.0-4.9分,一般的1.0-2.9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自行编写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27分)8.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要点及应对措施。优的5.5-7.0分,良的3.0-5.4分,一般的1.5-2.9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自行编写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27分)9.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的具体响应措施。优的4.5-6.0分,良的2.0-4.4分,一般的0.5-1.9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自行编写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27分)10.服务于此项目的便利性及响应的及时性。优的4.5-6.0分,良的2.0-4.4分,一般的0.5-1.9分,缺项不得分。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人市场行为(5分)2020年以来被列入黄岩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关于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质量不合格情况的通报》的,每次扣2.5分,最多扣5分。报价分(2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指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25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一、基价、上限价的确定,以及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等的约定第四章项目需求3.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盖单位公章的不得分。2.评审现场专家对投标文件中资料模糊、或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无法确定时,相关的评分项将不予计分。1.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造价工程师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含原造价员证书),岗位或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若证书不能反映注册单位的,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记不良记录。备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4.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施工过程结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等造价咨询服务费,包括人工及现场费用等涉及到的一切税金和费用,不包括结算审核追加费【指结算审核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单位支付或招标人从工程款中扣除】。3.本项目按采购人委托的单项工程进行结算,每个单项工程结算价(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场外水,场外电,三网融合,高压电缆引入费等附属工程)以经审核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结算,采用与基价相同的分档累进方式进行计算后再乘以中标结算率进行结算(如单项工程结算审核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一次性包死)。2.本项目确定投标上限价为基价的15%,即29.94万元。100*8.4‰+400*7.7‰+500*7‰+1000*6.3‰+3000*4.6‰+5000*3.9‰+47682*3.2‰=199.6万元。1.本项目暂按工程费用5.7682亿元进行测算,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收费标准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序号10(全过程咨询服务)-序号5(招标控制价编制)进行计算,本次招标基价计算公式如下: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咨询人应在下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人及监理方、施工方应予积极配合。(2)工程价款审核意见书完成时间:(1)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咨询意见完成时间:二、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造价咨询内容成果完成时间说明成果文件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审核7个日历天自委托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方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之日起算审核意见/报告书一般造价咨询内容3个日历天递交成果审核意见重要造价咨询内容7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审核意见中间计量支付审核7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审核意见一般工程变更审核3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审核意见较大工程变更审核10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特殊情况经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延长到15个日历天。审核意见出具阶段性进度款审核意见书阶段任务完成20个日历天相关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之日起算审核意见咨询造价完成审核初稿时间委托人组织完成核对时间出具正式审核意见书/报告时间500万元(含)以内7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3个日历天2000万元(含)以内15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2000万元以上20个日历天2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备注:误差率是指中标单位出具正式咨询报告后,由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抽查或其它审核单位抽查复审,误差率=复审的核减额(或核增额)/中介咨询单位的编审造价×100%。三、要求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结算审核误差率不得超过3%。承诺编审误差率超过以上比例,作为废标。(4)提供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完成时间: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供。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咨询人应在下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人及监理方、施工方应予积极配合。(3)分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完成时间:咨询造价完成审核初稿时间委托人组织完成核对时间出具正式咨询报告时间500万元(含)以内7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3个日历天2000万元(含)以内15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2000万元以上20个日历天2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若咨询人考核不合格,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咨询人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取消其一季(3个月)内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编审资格,并将名单通过建设局抄送至造价处。本项目的考核纳入黄岩区财政局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季度和年度考核详见《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结算审核误差率不得超过3%,并经过确认确实属于编审差错而产生的误差,则确定为“不合格中介机构”;单项考核抽查项目的审核结果,对单个结算审核项目进行考核,并将审查及考核结果在管理平台上公布;单项考核详见表1《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单项预结算审核考核评分表》。黄岩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根据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进行审查考核,考核结果及运用根据《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有关条款执行:咨询人自愿接受《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编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考核要求。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并提供造价相关建议及数据分析报告;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一)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本合同签订前的已完成的工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完善):四、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成果出具文本6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的造价咨询成果同时包括软件版和Excel导出版):10.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财政或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结(决)算审核(包含复审)工作直至工程决算完成。9.协助委托人确定“暂估价及变更材料”、“设备选购价格”,“零星签证”、“无价材料”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并出具书面报告;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6.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办理变更签证时,对涉及费用签证的协助委托人的明确量、价和费),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提交变更的合法性、合理性建议,对重大变更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测算;做好隐蔽工程的现场查验和相关记录;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二)工程结算审核:12.为业主提供合理化的建议。11.及时将成果文件提交委托人,负责跟踪、解释及核对等后续工作,直至全部结算签字完成。项目组现场驻场人员:至少1人,要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除现场驻场人员外,还须安排相应的造价专业人员协助完成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内容的所有工作。▲2.项目组人员需具备: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相关专业各一名、土建工程的两名,项目组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应专业工程方面编审业绩(提供近12个月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可提供原造价员证书复印件)。▲1.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建筑工程相关方面编审业绩(提供近五年以来相关业绩证明、近12个月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五、人员要求(三)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与造价控制项目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结算按节点进行支付:2.单项工程结算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咨询服务费的5%(预付款);七、付款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并对咨询质量终身负责,不因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复核、备案而转移或免除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项目编审组负责人制度,项目编审组负责人对预结算编审质量全面负责,承担预结算编审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六、售后服务要求注:除预付款外其余费用支付期限为15个工作日。(2)除建筑工程外的其他单项工程(含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场外水,场外电,三网融合,高压电缆引入费等附属工程),每个单项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该单项工程结算正式报告后付清该单项工程的余款。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经审核的所有工程结算报告的造价之和。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付清该单项工程的余款。②±00以上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签约咨询服务费的40%;①±00以下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签约咨询服务费的20%;咨询人(全称):委托人(全称):台州市黄岩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条款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单项预结算审核考核评分表表1单位工程名称:被考核中介机构名称: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编审质量(45分)1、招标控制价及结算审核报告编制是否规范、完整、准确、与图纸一致,报告书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规范完整,表述有无差错,是否正确使用印章和签字。(5分)报告书格式规范完整,表述无差错得3分,印章正确使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编审质量(45分)2、计算依据及编审取证资料是否充足,现场踏勘书面或影像记录是否详实。(5分)有依据并提供书面材料或经现场踏勘并有书面或影像记录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编审质量(45分)3、按“黄岩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管理系统”要求提交完整资料,准确、完整填写工程信息及造价指标(5分)按“黄岩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管理系统”要求提交完整资料,准确、完整填写工程信息及造价指标的得5分,有缺陷的不得分。编审质量(45分)4、工程量计算书是否完整、清楚;工程量清单或工料单价编审时有无项目漏项。(5分)工程量计算书完整清楚的,无漏项的得5分,有漏项的不得分。编审质量(45分)5、单项综合单价或工料单价计算有无错误。(5分)无误差的得5分,有误差的不得分。编审质量(45分)6、定额套用及各项取费是否正确(5分)正确的得5分,有误的不得分。编审质量(45分)7、预算总价编制误差率是否小于5%,结算审核误差率是否小于3%(15分)原则上核增和核减不抵扣。预算编制误差在1%以内得15分,1%-3%得5分,3%-5%得0分;结算审核误差率1%以内得15分;1%-2%得5分,2%-3%得0分。服务质量(55分)1、项目业主单位评价意见(5分)满意得5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满意不得分服务质量(55分)2、设计图纸不完善时有无提出书面沟通意见,是否根据设计单位书面回复资料进行编制或审核(5分)有沟通意见书的得5分,未提出书面沟通意见的不得分服务质量(55分)3、是否协助业主单位调查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5分)协助业主一起参与调查,并经业主确认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服务质量(55分)4、是否由本项目编审组成员编审,实际编审人员与盖章人员是否相符(10分)非本次投标承诺的项目编审组成员编审,实际编审人员与盖章人员不相符不得分。服务质量(55分)5、是否建立编制人、复核人、审定人的三级复核制度,并在提交评审报告的同时提交内部复核流程意见单(需要三级签字盖章并签署明确复核意见)(10分)未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不得分服务质量(55分)6、是否响应审核中心管理系统平台流程操作模式,或是否服从抽查审核安排的(10分)不服从安排不得分 服务质量(55分)7、是否按合同期限或规定的编审期限内完成;(10分)按合同期限或规定的编审期限内完成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其他方面1、预算编审误差率大于5%,结算编审误差率大于3%认定为不合格其他方面2. 无故拒绝承接业务认定为不合格得分汇总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项目经办人员签字:年 月 日4.投资金额:工程建设费用暂定5.7682亿元。3.工程规模:本工程住宅共计1000套,总建筑面积为145308m2,包括10幢高层住宅(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6628m2;地上均为26层,建筑面积总和为107294m2)和3幢单层公共建筑(1幢建筑面积1204m2,其余2幢建筑面积均为91m2。2.工程地点:位于黄岩区院桥镇,北至前郑大道,南至工人路,东至发展路,西至新秀路。1.工程名称: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一)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本合同签订前的已完成的工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完善):双方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成果出具文本6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的造价咨询成果同时包括软件版和Excel导出版):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项目涵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场外水,场外电,三网融合,高压电缆引入费等附属工程等,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委托为准。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5.资金来源:自筹。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6.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办理变更签证时,对涉及费用签证的协助委托人的明确量、价和费),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及时提交变更的合法性、合理性建议,对重大变更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测算;做好隐蔽工程的现场查验和相关记录;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并提供造价相关建议及数据分析报告;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二)工程结算审核:12.为业主提供合理化的建议。11.及时将成果文件提交委托人,负责跟踪、解释及核对等后续工作,直至全部结算签字完成。10.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财政或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单位结(决)算审核(包含复审)工作直至工程决算完成。9.协助委托人确定“暂估价及变更材料”、“设备选购价格”,“零星签证”、“无价材料”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价格范围,并出具书面报告;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三、服务期限(三)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与造价控制项目有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1.造价咨询费投标结算率为%,造价咨询费投标结算率一次性包干,不做调整,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酬金):(大写)¥)。五、酬金或计取方式备注:误差率是指中标单位出具正式咨询报告后,由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抽查或其它审核单位抽查复审,误差率=复审的核减额(或核增额)/中介咨询单位的编审造价×100%。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结算审核误差率不得超过%(根据投标承诺)四、质量标准自项目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审计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批复为止。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的构成3.合同价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的咨询、调查、资料收集、人工、通讯、交通、差旅、餐饮、资料打印、材料、验收、保险、税费、专家评审费(如有)、项目驻场费用、相关配合工作、不可预知费用开销及相应的风险金等为本项目提供正常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其它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招标人均不予支付。2.本项目按采购人委托的单项工程进行结算,每个单项工程结算价(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场外水,场外电,三网融合,高压电缆引入费等附属工程)以经审核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结算,采用与基价相同的分档累进方式进行计算后再乘以中标结算率进行结算(如单项工程结算审核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一次性包死。(依据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序号10(全过程咨询服务)-序号5(招标控制价编制)计算基本收费及造价咨询费投标结算率计算本项目造价咨询费签约合同价,工程建设费用暂按5.7682亿元,本项目基准价为199.6万元,计算公式:100*8.4‰+400*7.7‰+500*7‰+1000*6.3‰+3000*4.6‰+5000*3.9‰+47682*3.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其他合同文件。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九、合同生效2.订立地点:。1.订立时间:年月日。八、合同订立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词语定义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十、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住所:住所: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词语定义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语言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1.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4适用法律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6.其他合同文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1提供资料2.委托人的义务2.5答复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3合理工作时限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咨询人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2.6支付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2项目负责人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3支付酬金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6.2合同解除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合同变更(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7.争议解决(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6.3合同终止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1协商8.3保密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2奖励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1考察及相关费用8.其他8.5知识产权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联络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专用条件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1.4适用法律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1.2语言(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补充协议等。(4)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会议纪要、有关签证及相关资料和说明。(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1.4.1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依据2.1提供资料:2.委托人的义务(9)其它文件和资料。(8)委托方与施工单位之间往来的补遗、信函等。(7)施工图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行情等。(6)工程招、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等。2.5答复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2.4委托人代表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按照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2.9.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9委托人有以下权利:2.8委托人应负责与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7负责协调解决咨询人在全过程造价咨询时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或机构之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以及需要由委托人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2.6审核、验收咨询人全过程造价控制过程中所出具的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报告书、进度款审核意见书、并保管好咨询人移交的与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资料。委托人同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2)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根据投标承诺。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资格条件及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土建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咨询人的义务2.9.3当委托人有理由认定审计专业人员不按审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审计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审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9.2委托人有权监督、检查咨询人的实际工作,有权对咨询人的工作和文件成果-提出合理的质疑和修改意见。但委托人修改意见的执行并不能成为咨询人允除工作质量责任的理由。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执业证书:,执业注册号:。3.1.2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施工过程驻场要求:项目组团队成员驻场按投标承诺(附名单),月到岗率不得少于20天(春节期间及政府要求停工的日期视为到岗),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委托人要求及时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投标承诺(或经委托人同意更换后的)驻场人员(及后期增派的安装专业驻场人员)月到岗率连续二个月不达标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4)各专业配备齐全(各专业不得兼任),根据实际进度和需求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拟派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咨询人名称相一致。(3)项目组现场驻场人员:至少1人,要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除现场驻场人员外,还须安排相应的造价专业人员协助完成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内容的所有工作。(6)制定咨询项目实施方案。(5)负责办理咨询项目合同的草拟,接收和验核委托人提供的资料。(4)负责项目造价咨询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3)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2)经委托方同意,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本项目部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人员。(1)审批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的方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的变更,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1)参与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的组织设计和咨询方案的编制。咨询人项目部各专业咨询人员的责任和权力(10)负责审核意见的送达,办理相关资料归还和移交手续,与委托人结算造价咨询费。(9)编写咨询成果报告及总说明、总目录,确保成果文件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和满足使用需要。(8)对咨询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监督专业审核人员/校核人员进行质量校核,负责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复核。(7)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7)参加工程监理例会、有关工程造价的协调会议等。(6)完成工作内容及时整理,收集齐全咨询资料,交项目负责人或专人办理归档和移交归档手续。(5)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控,成果文件经校核后,负责进行修改。(4)根据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本职工作,选用正确的业务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3)依据业务要求,执行控制规划和实施细则,遵守行业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2)负责本人专业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变更,提出书面意见,交给本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按通用条款。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工作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一经确认,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因客观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所具有的资格;未经业主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每人次2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组人员(包括驻场人员)的扣除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此项罚款在最近一期的咨询费服务费支付时扣回。(8)规范执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5)及时调遣咨询人员、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完成咨询准备工作。(4)审核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报委托方审定。(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批文、合同、规范、验收标准等对工程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调换项目负责人和已派驻现场的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人员。(1)组织建立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机构,委派项目负责人,并授予其行使本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合同范围内处理咨询业务的全部权力。基本工作要求:(11)咨询班子人员组成须结合本工程实际配备齐全,所配备的主要专业造价咨询服务人员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对工程的各工序工程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记录。(9)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向委托方报送进度款审核意见书、工程量及造价汇总表。(8)审核施工承包人的竣工图纸及签证联系单,确定工程量,并提交计算底稿及软件资料。(7)审核现场签证工程量、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量及审核意见。(6)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及设计图纸会审,审核施工图工程量,并提交计算底稿及软件资料。(16)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会议(按委托方要求参加工程监理例会、有关工程造价的协调会议等),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单位与监理方之间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往来资料以及市场信息,及时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须将所有审计、咨询服务内容作书面记录保存在案,以便委托方查阅。(15)在履行合同期间及本项目完成后,应对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咨询工作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事先许可认可,不得对除委托方以外的第三方披露。(14)严格遵守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委托方免于承担由于受托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引起的的任何责任。(13)做好本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工作中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归档等的工作,确保资料完整。(13)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变更单及相关的招标文件,提供委托方变更后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及软件资料。(12)咨询项目部内部应配备具有造价咨询服务丰富经验的专家或顾问,对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实施进行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专家或顾问应参与咨询规划、咨询细则的编制,参与各单体建筑物的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其他工作要求:(21)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和审计。(20)合同执行过程涉及需核价项和材料,咨询人提供不少于三家市场比价结果并提供三家及以上市场报价人详细资讯以及历史参考。(19)咨询单位必须对施工进展和咨询工作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定期对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中跟造价(包括进度款支付、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索赔事项等)有关的内容进行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和书面资料(现场丈量纪要、照片、摄像等),同时要求每月提供详细的月报及动态跟踪表。(18)咨询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在三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驻场人员食宿自行解决,不得与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搭伙,费用在投标报价内考虑。(17)若因受托方过失,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受托方应全额赔偿。6、无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合同,咨询人应将所有由咨询人拥有或控制而与委托人有关资料和文件移交给委托人或任何由委托人重新委托的工程造价单位,且咨询人应提供合作及协助,以使本项目的顺利交接。5、咨询人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未经委托人同意和本合同规定,咨询人不得委托、转包和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咨询人确因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顾问完成本属咨询人的服务职责和义务时,应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且受托的专业顾问资格需经委托人书面认可。咨询人对转委托的工作负责。4、咨询人未经委托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各阶段形成的工作成果、文件资料及委托人和设计公司提供的图纸,资料泄露或交与任何第三者或其它项目使用。3、咨询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专项造价咨询报告或综合造价咨询报告。咨询人同时应保管好各种造价咨询资料,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逐步将造价咨询资料移交给委托人。2、咨询人有义务参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从造价咨询角度提出专业建议,从根本上避免甚至杜绝不合规或不合法现象的发生。1、咨询人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深入现场查看,掌握项目的一线资料,为造价咨询创造有利条件。(2)工程价款审核意见书完成时间:(1)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咨询意见完成时间: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8、咨询人应加强对项目组人员(含项目组负责人)的管理与教育,并加强造价咨询工作成果质量检查,提高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质量。督促所属人员按合同规定履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咨询人应指定一名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负责人与委托人保持联系,每季度一次书面征询委托人意见,作为考核项目组人员履职能力依据。7、造价咨询完成,咨询人负责审核档案的归档和立卷工作,并对委托人移交的资料安全、完整性负责。咨询人在造价咨询档案的归档和立卷完成后,应及时把所有资料移交给业主。造价咨询内容成果完成时间说明成果文件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审核7个日历天自委托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方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之日起算审核意见/报告书一般造价咨询内容3个日历天递交成果审核意见重要造价咨询内容7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审核意见中间计量支付审核7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审核意见一般工程变更审核3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审核意见较大工程变更审核10个日历天必要时施工方、委托人予以配合,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特殊情况经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延长到15个日历天。审核意见出具阶段性进度款审核意见书阶段任务完成20个日历天相关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之日起算审核意见(4)提供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完成时间: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咨询人应在下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人及监理方、施工方应予积极配合。(3)分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完成时间: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咨询人应在下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人及监理方、施工方应予积极配合。咨询造价完成审核初稿时间委托人组织完成核对时间出具正式审核意见书/报告时间500万元(含)以内7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3个日历天2000万元(含)以内15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2000万元以上20个日历天2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咨询造价完成审核初稿时间委托人组织完成核对时间出具正式咨询报告时间500万元(含)以内7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3个日历天2000万元(含)以内15个日历天1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2000万元以上20个日历天20个日历天5个日历天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现场清点并办理移交手续。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等约定。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自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供。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因委托人、施工单位等非咨询人原因造成咨询成果报告无法出具的,委托人应当支付咨询人该项工作的已完成工作量的90%的酬金。酬金计算方式由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相关事实发生或明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协商确认。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5)项目实施阶段委托人如因工作需要,要求咨询人派驻到项目现场参与造价咨询工作,委托人提前48小时告知咨询人,咨询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到场开展工作,若未能按要求到场,业主将按1000元/次罚没违约金。(4)非委托人原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条款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并支付咨询人正确履行义务而完成部分或全部工作的服务酬金。因咨询人未能履行合同所承担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责任,委托人有权在咨询人造价咨询费用中扣除相应的金额。(3)咨询人对委托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和答复、不能按时进场造价咨询或咨询人未能及时提交合格的造价咨询报告:未能按照本合同所附造价咨询方案约定安排现场造价咨询人员:在委托人提供完整的送审资料后不能按约定出具各类意见、报告的;未能按照委托人要求进行深入现场踏勘的,发生以上事项后咨询人无正当理由,并经委托人书面通知整改却未能纠正的,委托人有权采取通报咨询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每次扣1万元以内违约金等措施。累计三次以上,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咨询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全部由咨询人负责赔偿。(2)项目组成员驻场人员月到岗不足15天的,每人每天扣除咨询费500元,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合同价的10%,且发包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更换驻场人员或解除合同,同时由咨询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1)委托人提供完整资料的前提下,咨询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造价咨询咨询工作,若未能及时完成应视为咨询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按500元/天的罚没违约金。如果因咨询人原因发生以下情况,每次将以签约合同价的1‰罚没违约金:①进度款工程量不按规定时间计算,误差超过10%的,②工程变更单计算误差超过±5%的;③综合单价组价明显不符合工程实际施工方法、技术措施。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5.3支付酬金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三个工作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2支付申请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5.支付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单项赔偿费用不得超过单项造价咨询费、累计赔偿费用不得超过造价咨询费总额的30%。②±00以上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签约咨询服务费的40%;①±00以下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签约咨询服务费的20%;(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结算按节点进行支付:5.3.2单项工程结算5.3.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咨询服务费的5%(预付款);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6.1合同变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注:除预付款外其余费用支付期限为15个工作日。(2)除建筑工程外的其他单项工程(含室外道路、铺装、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场外水,场外电,三网融合,高压电缆引入费等附属工程),每个单项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该单项工程结算正式报告后付清该单项工程的余款。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经审核的所有工程结算报告的造价之和。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经财政或者第三方机构审核并在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付清该单项工程的余款。7.争议解决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协商确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经咨询人书面催告,委托人仍不提供相关咨询资料的。6.2合同解除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按本合同计算方式进行调整。6.1.2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予调整。(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台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十个工作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2调解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2奖励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在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8.1考察及相关费用8.其他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联络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通用条件。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通用条件。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通用条件。8.3保密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以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为准。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8.5知识产权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9.2咨询人的权利(3)当委托人有理由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咨询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委托人有权监督、检查咨询人的实际工作,有权对咨询人的工作和文件成果-提出合理的质疑和修改意见。但委托人修改意见的执行并不能成为咨询人免除工作质量责任的理由。(1)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9.1委托人的权利9.补充条款(2)咨询人每次出具的专项造价咨询报告或其他造价咨询报告一式7份,其中:向委托人提供5份,向委托人提供的报告由委托人分发、使用。恰当使用审核报告是委托人的责任,如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与咨询人无关。咨询人存档2份。(1)咨询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每季度出具一次阶段性造价咨询报告:每月按时提交工程计量支付造价咨询月报,并做好相应的变更审核及中期计量审核台帐。9.3造价咨询报告的出具(3)受托方在造价控制及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2)受托方在跟踪造价控制及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1)受托方在跟踪造价控制及咨询过程中,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方提出书面报告。(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成以后,咨询人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相关合同、图纸、结算资料以及相关全部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复制、告知、传播或以其他方式泄密。也不得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同意接收相关新闻媒体采访。如咨询人违反保密约定导致委托人及项目相关方(包括监理、施工单位、监测单位、检测单位等)遭受损失,咨询人应对委托人及项目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咨询人所有人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廉洁执业,遵守“廉洁承诺书”,如咨询人所属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条款内容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咨询人应对委托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1)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委托人需支付咨询人合同终止前已从本合同工作时间内应获的合理服务费。由于委托人或第三者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9.4其他(3)在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前应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对外提供造价咨询报告时,应征得委托人同意。1)单项造价偏差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每项罚款10000元或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的10%(按两者小值计)。9.5.1中介机构提供的施工图预算经咨询人审核后仍出现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未按施工图要求描述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较大错误,错误套用定额,漏套定额,未按要求换算人材机,材料名称、规格、价格(不含辅材)错误,取费费率套用错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按以下条款处罚,在施工前发现上述问题按以下条款的50%处罚。9.5施工全过程阶段委托人对咨询人的考评标准:(7)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送审价高于造价咨询机构审定价5%以上部分的咨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9年84号文件】执行。(6)在全过程造价控制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本项目咨询人支付,咨询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5)本项目因投资计划改变、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或暂停或终止,咨询人不得因此要求赔偿,相关风险由咨询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7)由于描述不清,导致各方理解偏差造成争议的,单项造价偏差按造成争议部分的金额计算。6)单项造价偏差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每项罚款100元。5)单项造价偏差在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每项罚款500元或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的0.1%(按小者计算)。4)单项造价偏差在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每项罚款1000元或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的0.15%(按小者计算)。3)单项造价偏差在1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每项罚款2500元或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的0.2%(按小者计算)。2)单项造价偏差在2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每项罚款5000元或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的0.5%(按小者计算)。4)单项造价造成损失100000元及以上的,则扣除1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或10000元(按小者计算)。3)单项造价造成损失500000元及以上的,则扣除15%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或20000元(按小者计算)。2)单项造价造成损失1000000元及以上的,则扣除25%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或40000元(按小者计算)。1)单项造价造成损失5000000元及以上的,则扣除30%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或100000元(按小者计算)。9.5.2因咨询人审核后仍造成业主损失的按以下处罚:8)清单工程量(对应多条定额工程量)有误的,单项造价偏差指正确的清单工程量与有误的综合单价的积与正确的造价的差值。9.5.4咨询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还应赔偿全部损失:3)偏差总额度在2%—5%(不含)之间,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扣款比例=(X-2%)(其中X为偏差总额度百分比)。2)偏差总额度在5%(含)—10%之间,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扣款比例=X(其中X为偏差总额度百分比)。1)偏差总额度大于等于10%,扣款比例=2X(其中X为偏差总额度百分比)。9.5.3由于咨询人原因,造成在结算阶段和审计结算,经咨询人审核的工程结算价总额(施工方报送,咨询人核验)与第三方审价复核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审计的价款总额偏差3%以上的,偏差比例=(|财政审核总额-咨询人审核总额|/财政审核结算总额),按以下条款扣除费用(即扣除费用=扣款比例*合同金额);结算阶段最高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10%,审计阶段最高扣除造价咨询服务费签约合同价的5%。5)单项造价造成损失50000元及以上的,则扣除5%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或2000元(按小者计算)。⑥未按投标承诺执行并完成咨询业务。⑤应委托人要求更换的不称职审计人员的人数超过(8)人次;④参与可能与委托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③擅自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②未遵守保密条款;①收受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的财物与请吃、旅游等形式的不当利益;积极配合委托人的法定审计(含委托人上级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交各项所需资料。具体要求如下(但不仅限于):咨询人应认真履行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职责,并应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9.6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咨询的控制目标和控制工作要求9.5.7委托人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审)复核,如需核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提供计算过程稿件,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等;对第三方提出的出入应如实配合。9.5.6以上造价咨询服务处罚款项总额上限为该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30%,罚款在最近期咨询费支付时扣回。如果造价咨询机构没有履行合同,项目单位有权拒绝支付所有造价咨询费用。9.5.5组织召开例会、专题例会或业主单位召开的其他会议,需要造价负责人或专业造价人员参加的,造价咨询机构均需按要求及时参会,若未经业主单位同意无故不到会的,每人每次处罚金2000元(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6)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具体审计项目的内容,不得泄漏被审计单位(项目)的商业秘密,否则委托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咨询人的违约责任。(5)咨询人应按照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实施审计工作,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收受施工单位等其他单位赠送的礼品及财物,如发现有收受财物现象的,委托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违约责任。(4)委托人有权对审核结果提交第三方复核。委托人可视咨询人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工作中的表现,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补偿任何费用。(3)咨询人与施工单位对帐后,审核结果须向委托人书面说明,委托人有权进行复核。(2)对工程项目初审结果须以正式的书面报告向委托人详细通报,使委托人充分了解核减与核增的细项和原因,及有关不确定问题政策依据、处理态度以及建议。(1)必须根据委托人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出具详细的书面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书上须有项目负责人、审计人员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常驻人员为造价专业人员,并根据审计需要或委托人要求及时增派各相关专业人员,各相关专业人员到工地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项目负责人及驻场造价审计服务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变动,因客观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要求咨询人根据审计需要安排常驻工地人员、定期踏勘现场、施工过程旁站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工程师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在限定时间内更换不称职的审计人员,若因此更换的人次在6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8)在执行本项目工作期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能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审计人员。(7)在执行本项目工作期间,因咨询人或其审计人员过失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全额赔偿委托人。响标投项目编号:TZCCCHYW-2022033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地址:投标人全称(公章):(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件文应(3)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2;(1)投标声明书附件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投标响应文件目录时间:(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第二部分:商务与技术部分(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服务承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9)(6)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5)证书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4)项目成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6)(3)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报价一览表(附件11)第三部分:报价部分(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9)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制)(8)商务及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投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声明书附件17、我公司认真考量了此次咨询的复杂性与时效性,对此无异议,保证如期保质保量完成。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响应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授权委托书附件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附: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传真:职务:全权代表姓名: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邮政编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简介注册地址企业在台州三区设立公司或分公司情况近二年中介机构信用等级情况近二年中介机构获省市优秀奖项情况联系人电话附件4:日期: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注:附相关证明材料。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提供近12个月社保缴费明细清单证明。。2.附人员证书复印件;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要求: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专业造价人员类型姓名证书编号专业资格有无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清单证明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2市政3安装4绿化5土建6土建7驻场人员8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5:日期: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注:提供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姓名近五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性别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年龄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职称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毕业时间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学校专业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联系电话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采购项目:黄岩区院桥镇前郑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成员情况表附件6:日期: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附件7:日期: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注:提供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2.附所列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要求:证书一览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8:日期: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工程造价编审时间编审人员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2.投标人可按此表格式复制。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委托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审核报告(文字部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章):服务承诺情况表附件9:日期::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投标人结算审核误差率承诺2专业人员到位承诺3投标人编审时间保证措施4制度建设与管理内容附后5……内容附后……项目名称及编号: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10:日期: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类别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商务响应情况质量保证商务响应情况审核时限商务响应情况付款方式商务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情况附件11:日期: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备注:投标人在填写其中的“响应文件技术响应”内容时,必须对照本招标文件中各指标项逐条说明,写出具体响应内容,不得以“符合”或“满足”等词语作简单回答或者完全复制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参数内容,否则评标小组有权视其投标响应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报价是包括人力资源成本、税费成本、办公设备成本、代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填报要求:项目名称:[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报价一览表序号基准价(万元)①投标结算率(%)②投标报价(万元)③=①*②投标结算率上限1199.615%2投标报价大写: 日期: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