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医疗设备 有创呼吸机 麻醉监护仪 无创呼吸机 消毒机招标公告(广安市中医医院2022)
呼吸机医疗设备一批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 N5116012022000190
1.2项目名称:呼吸机医疗设备一批
1.3预算金额:150万元
1.4最高限价:第一包:75万元;第二包:60万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第一包
有创呼吸机、麻醉监护仪等
一批
第二包
无创呼吸机、监护仪、消毒机等
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1.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2年 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2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3.3 方式:在线获取
3.4售价:招标文件0元/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只有通过本投标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3 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66-201号本项目开标大厅。
4.4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同时递交至开标地点。
4.5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
③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2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6.3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等。
6.4本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6.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5)本项目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易先生、0826-5122989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
联系电话:028-85135259
传真号码:028-85135259
电子邮箱:cfeitc.sc@foxmail.com
网 址:www.cfet.com.cn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9961152626
附件下载:
呼吸机招标公告.pdf
呼吸机招标公告.pdf
呼吸机医疗设备一批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1招标编号:N51160120220001901.2项目名称:呼吸机医疗设备一批1.3预算金额:150万元1.4最高限价:第一包:75万元;第二包:60万元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6采购需求:包号货物/设备名称数量备注第一包有创呼吸机、麻醉监护仪等一批第二包无创呼吸机、监护仪、消毒机等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3.2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3.3方式:在线获取3.4售价:招标文件0元/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只有通过本投标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获取方式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报名。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4.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3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66-201号本项目开标大厅。4.4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同时递交至开标地点。4.5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③投标人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6.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等。6.4本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6.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5)本项目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地也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川路1号联系方式:易先生:0826-518298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标有限公司号正南郡1栋19号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龙南联系电话:028-85135259传真号码:028-8513525911010电子邮箱:cfeite.scofoximail.com网址:www.cfet.com.cn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99611526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呼吸机医疗设备 有创呼吸机 麻醉监护仪 无创呼吸机 消毒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