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2022)
项目概况
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XCG20221103-1
项目名称: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6294
最高限价(元):306294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629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风景园林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下: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首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②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③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④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服务—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⑤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楼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996517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996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东山街道东都花园北小门2楼
传 真:0577-66805115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伊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805115
质疑联系人: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138065321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系人 :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12.20)——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docx磋商文件(12.20)——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docx115.6K
营前村(1).dwg3.4M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目录(线上电子招投标)磋商文件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项 目 编 号:ZJSXCG20221103-1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采 购 人: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撤回16(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4(三)磋商文件说明13(二)总则12(一)磋商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4第六部分评定办法45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封面格式自拟)28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24(七)授予合同22(六)磋商与评审171.项目编号:ZJSXCG20221103-1一、项目基本情况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0日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七部分信贷政策50项目概况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1月3日(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6.采购需求: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5.最高限价:306294元4.预算金额:306294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3.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含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注: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或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公告下方的附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风景园林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开启时间:2023年1月3日14:3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4: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下: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首二楼)④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服务—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③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①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3、其他事项:项目联系人:林先生地址:瑞安市高楼镇名称: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⑤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地址: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首二楼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7-65996517质疑联系人:郑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577-65996517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13806532160质疑联系人:刘志彬项目联系方式:0577-66805115项目联系人:邱伊凡(一)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联系人:蔡先生传真:0577-65822153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2项目编号ZJSXCG20221103-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306294元整;4采购人名称: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地址:瑞安市高楼镇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577-65996517质疑联系人: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5996517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首二楼项目联系人:邱伊凡项目联系方式:0577-66805115质疑联系人:刘志彬质疑联系方式:138065321606采购内容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7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含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风景园林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9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磋商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635475953@qq.com,本招标文件凡涉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均指该邮箱。14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及提交本项目实行远程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同时生成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JMBS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备份响应文件:指数据电文形式的后缀名.BFBS文件。在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建议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如供应商多次提交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收到的最近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如中标,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全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4份。1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解密、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若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备份响应文件,如同意,供应商须填写《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详见本须知附表二),于解密失败之后且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以内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由采购代理机构解压缩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且未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6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①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②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8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再加盖电子签章;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4.中标后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磋商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19磋商样品□需要 不需要20磋商保证金□需要 不需要21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的1%的履约保证金。2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等1.时间: / 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3.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4.售价:0元23磋商截止时间2023 年1月 3 日 14:30 (北京时间);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磋商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25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3 年1月 3 日 14:30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下: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安市东山街道东都花园29幢北首二楼)26磋商程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磋商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和解压缩密码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本须知附表一)并签字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在线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线上最后报价,若供应商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则按首轮报价计入。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8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供应商应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折扣。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9磋商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否则该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0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合同管理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案公示。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32温馨提醒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成交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3、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4、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CA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CA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附表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已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我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响应文件解压缩密码:。(采购人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表二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名: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说明(二)总则日期: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如备份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定义及解释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购云平台”办理的CA锁进行的签章。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日期:指公历日;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含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合格的磋商供应商“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磋商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保密与披露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风景园林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磋商委托现场踏勘:自行前往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费用采购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采购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磋商文件构成(三)磋商文件说明C.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a.加盖单位公章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文件的澄清本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第六部分评定办法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序号内容备注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附件一2供应商情况一览表附件二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三选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投标时适用)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适用)③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附件三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件四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五-2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备注:磋商响应文件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技术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备注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附件六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七3建议与少量偏离表附件八4方案设计构思格式自拟5总体布局格式自拟6景观绿化设计方案格式自拟7设计工作计划、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8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格式自拟9服务响应及时性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信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序号内 容备注1磋商函附件九2报价一览表附件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否决。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磋商小组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关联定位、加密并递交。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电子签章。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最后的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磋商价格。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或工程)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投标。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磋商报价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最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知识产权本磋商文件凡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均可使用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逐一关联响应;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撤回无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提供得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成交而引起相关诉讼,由磋商供应商承担。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本次采购的磋商开始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需按要求重新发送最新的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撤回磋商小组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均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磋商文件“采购公告”。磋商(六)磋商与评审在推迟了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某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均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可不再分别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解密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磋商工作程序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以下规定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及技术、商务标得分均相同时,由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抽签决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则按首轮报价计入。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磋商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评审贯穿全过程。关于评审的说明若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中注明。核心产品的数量确定为多个时,所有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才视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磋商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报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在符合性评审及资格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评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的报价;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或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不同磋商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磋商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的;授权代表签字且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未按规定提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的;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如果候选成交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最后报价及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时,由采购人决定排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5)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网址:http://ggzy.ruian.gov.cn/)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机构按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第二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组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与投诉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磋商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否决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受理地址:瑞安市高楼镇(2)质疑受理机构: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受理电话:0577-66805115(1)质疑受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网上下载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或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对实行申请获取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成交通知(七)授予合同投诉电话:0577-65827567投诉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3)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受理电话:0577-65996517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或磋商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机构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它磋商供应商成交。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该项费用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请报价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代理服务费采购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发布成交公告。采购结果通知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否则有可能导致作无效标处理。4、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2、▲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磋商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1、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一)概述3、设计内容:设计范围详见区域范围图,本项目环境整治范围约79825.35㎡,其中:营前村约69855㎡,营南村约6947㎡,赵山村约3023.35㎡。工程费用831.29万。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瑞安市赵山渡库区一类、二类生态搬迁区,主要涉及营前村、赵山村、营东村、营北村、营南村等。1、项目名称: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一、项目概况:(二)采购内容及要求(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设计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现对本工程的前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范围为:环境整治工程涉及营前村、营南村及赵山村三个村,用地范围约120亩(其中环境整治面积23751㎡)。主要包括房屋拆迁、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后,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饮用水源地,对土壤处理后进行生态修复(涉及植物护埂、栽植树木及人工种草等环境整治内容)。(10)《温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8)《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7)《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环境整治的相关所有设计内容。(1)设计工作内容具体包括:工程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其他相关服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等服务。三、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2)《瑞安市城市绿化实施办法》(2020年)。(11)《瑞安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4)书面资料数量:不计费用根据采购人需求数量提供。(3)在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最终书面资料。(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即时出具成果报告,以便采购人安排其它工作。(1)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成果文件。四、成果要求(具体按采购人及评审、审批要求提供):(2)工程测量内容具体包括:本项目环境整治实施范围内的地形测量,完成工程设计所需进行的测量工作。六、人员要求:(4)最终根据项目业主的要求为准。(3)在报批或评审过程中按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时间:不超过3日历天。(2)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报批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经采购人确认的测量报告。五、服务期要求:(2)中标单位负责必须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原因及理由要求增加费用。(1)如有因成果编制不明,需要中标单位现场说明或出具资料补充的,中标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七、其他要求:(3)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项目团队需实行专人负责制。(2)磋商供应商应拟投入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团队(含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需工作经验丰富,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各岗位成员顺利完成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项目服务费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今后不论项目如何变动,设计费均不调整。工程测量费、设计费应为承包完成本项目所规定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完成本次设计工作所需的方案、初步设计、设计的修改和确认、设计交流、专家评审费用、管理费、调查费、差旅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八、费用说明(5)中标单位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中标单位必须对收集的基础资料及所有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3)本次设计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署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应以签约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担保,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十、履约担保:3.尾款待交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2.施工图完成并审查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同时扣回20%的预付款);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财政预算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付款方式①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2)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的:③如果由于设计工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20日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②保函期限:保函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之日为止。①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1)若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4.成果在通过最终评审前,须按采购人要求修改(不限次数),确保通过最终评审。本项目所有评审过程涉及的评审费用、专家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应按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超过10日,发包人可解除合同等。2.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1.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十一、售后服务:②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待采购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之日起10日内予以全部退还(无息)。乙方:(中标人)甲方:(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协议书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封面格式自拟)5.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获取。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合同金额:一、项目内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五、转包或分包: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合同服务时间:9.3履行地点:9.2履行方式:9.1履行时间: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施工图完成并审查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同时扣回20%的预付款);1.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财政预算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八、付款方式:(3)最终根据项目业主的要求为准。(2)在报批或评审过程中按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时间:不超过3个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报批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②保函期限:保函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之日为止。①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1)若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署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应以签约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担保,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九、履约担保:3.尾款待交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税费:②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待采购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之日起10日内予以全部退还(无息)。①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2)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的:③如果由于设计工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20日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5.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获取。4.成果在通过最终评审前,须按采购人要求修改(不限次数),确保通过最终评审。本项目所有评审过程涉及的评审费用、专家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无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应按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超过10日,发包人可解除合同等。2.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1.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十二、违约责任: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代理机构执副本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诉讼: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确认送达地址:确认送达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甲方:乙方: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帐号:帐号: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4、采购机构将应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公司参与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项目编号:ZJSXCG20221103-1)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附件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磋商供应商(公章):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件三-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附件二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设计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不提供本函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折扣。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如成交人声明为小微企业,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如成交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三-3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一)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附件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其它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电子签章):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附件五-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4)有关荣誉证书及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相关资料(如有)3)企业相关资质证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姓名:(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粘贴处(正反两面):授权代表身份证粘贴处(正反两面):附: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五-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详细通讯地址: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申请人: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附:特此证明。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附件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申请人:(盖单位章)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附件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章):注: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件八建议与少量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注: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序号磋商文件重述投标文件偏离瑞安市高楼镇人民政府:附件九磋商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③保证义务。②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①该项目的磋商报价以最后轮报价为准(报价一览表附后);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瑞安市高楼镇库区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采购(重)(项目编号:ZJSXCG20221103-1)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磋商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邮编:电话:传真:⑦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⑥本磋商自磋商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⑤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④磋商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备注:项目编号:附件十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人民币元)服务期备注1工程测量2工程设计总价(小写):(大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5、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不同的,以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设计费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今后不论项目如何变动,设计费均不调整。2、本工程最高限价为306294.00元(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当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专家咨询费及评审会务费)。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对比、评价,编制磋商报告。磋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磋商的有关活动。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对落标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一、评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办法。第六部分评定办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报价评分:评分应在报价口径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磋商文件原因造成报价范围或报价口径不一致的,应予以扣除。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或漏算,不得调整。评分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进行仔细查阅、分析与计算,并指定专人复核。1、磋商供应商技术、商务评分:由各评审专家按评标细则,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果一份评分表中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三、评审程序评审工作由采购机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过程由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将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组织本次评审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的方法。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3、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或最终报价的,代理机构将统一由“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通知,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作出澄清、说明、补正或最终报价。开标后,磋商小组首先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凡磋商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者,经磋商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评审贯穿全过程。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疑问,由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询标,磋商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除对投标的算术错误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得在询标过程中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内容。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得分10分、技术商务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分过程中数值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四、评定办法4、在采购过程中或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小于3家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3、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最终报价及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决定。6、报价分评分:5、技术商务分评分(90分):具体评分项目及评定办法如下:4、符合性检查与资格性检查序号评标类型评标内容评标标准1符合性检查磋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一致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电子签章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服务期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资格性检查基本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特定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无效标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或超过最高限价的;(2)报价评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又不接受磋商小组修正的报价;(3)在符合性评审及资格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5)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授权代表签字且未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7)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的;(8)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0)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11)未按规定提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则所涉供应商投标均为无效;(13)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4)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方案设计构思20分根据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情况,方案设计构思是否能准确把握项目需求,设计定位准确,设计理念先进,立意构思表现方式恰当、清晰、新颖,由评委进行打分:1、对项目需求把握准确,对项目所在地有相当了解,设计定位准确,设计理念先进,立意构思表现方式恰当、清晰、新颖,得15-20分;2、对项目需求把握基本准确,对项目所在地基本了解,设计定位基本准确,设计理念先进,立意构思表现方式恰当、清晰、新颖,得10-15分;3、对项目需求、项目所在地了解、设计定位、设计理念、立意构思一般的,得5-10分;4、对项目需求、项目所在地了解、设计定位、设计理念、立意构思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5分;5、未提供或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2总体布局20分总平面布局,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由评委进行打分:1、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高的,得15-20分;2、布局较为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较高的,得10-15分;3、布局基本合理,与周边环境基本协调、景观美化程度普通的,得5-10分;4、布局、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5分;5、布局不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不协调的不得分。3景观绿化设计方案2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景观绿化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由评委进行打分:1、重要节点及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合理的,得19-25分;2、重要节点及景观绿化设计方案较为合理的,得13-19分;3、重要节点及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基本合理的,得7-13分;4、重要节点及景观绿化设计方案较简单的,得1-7分;5、重要节点及景观绿化设计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4设计力量配置6分根据各专业人员配置是否齐全、合理,是否满足本次招标的设计任务要求,由评委进行打分:1、满足本次招标的设计任务要求的,得4-6分;2、较为满足本次招标的设计任务要求的,得2-4分;3、基本满足本次招标的设计任务要求的,得1-2分;4、不满足本次招标的设计任务要求的,不得分。5设计工作计划、设计质量保证措施10分设计工作计划、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1、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10分;2、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7分;3、有待完善的,得0-4分。6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6分根据对本项目设计的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1、提出了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得4-6分;2、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基本到位,基本可行的,得2-4分;3、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一般,描述简单,得1-2分;4、描述不合理或无具体描述的不得分。7服务响应及时性3分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审:1、48小时内现场响应的得1分。2、36小时内现场响应的得2分。3、24小时内现场响应的得3分。4、未做出承诺的不得分。序号评审内容及分值评分细则备注1报价得分(10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100。计算以最终投标报价确定的评标价为依据,最终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初审时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将按下述原则修正:报价文件上传的价格和系统里开标一览表里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磋商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对磋商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磋商供应商缺漏项价格比例达到投标报价的5%(含)以上时,属于重大偏离,磋商小组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前后矛盾,磋商小组会将作出不利于磋商供应商的修正。注(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本次采购根据有效磋商供应商的综合评分从高到低原则,确定一个成交预选供应商,其他有效供应商依次确定为成交备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合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代表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依法予以确认为成交供应商。五、评定结果综合得分=A+B技术商务分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B报价分得分=A7、综合得分的计算1、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中标单位如需要融资,可联系以下银行:第七部分信贷政策结束,所有评定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案。磋商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磋商六、磋商供应商的义务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产品特点(不超过120字)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手续简便:以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融资价格优惠:最低可享受4.15%的优惠利率,随LPR浮动调整;到账时间快速:最快可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办理流程省心:线上操作流程,免去银行排队奔波。张经理0577-65819553(瑞安)0577-88093286(温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一、融资方式:采取简易方式,根据流水及纳税情况核定额度。信用方式。(融资200万以下)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供应商资金需求确定,以信用为主,追加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为我行质押。(融资200万以上)二、融资利率:在我行一般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王经理0577-881866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政府采购贷”业务,是指我行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便捷、审批快速,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单笔期限最长18个月。郑经理0577-881939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民生银行供应链金融“政采贷”产品,专为政府采购场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而设计,最高融资额度可达政府采购合同交易金额的70%,最高单笔授信金额可达5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年,无需抵押,无需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材料简单,流程便捷,利率优惠。项经理180577796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政府采购融资指应供应商申请,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所需资金而向其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授信材料即可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大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陈经理0577-8800737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门槛低:纯信用,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手续简:线上申请+线上签约,足不出户利率优: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额度高:最高为合同金额的80%叶经理0577-8800893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贷是招商银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无需抵质押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同时可开通自助贷款直通功能,自助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支持线上申请、随借随还。陈经理0577-880568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担保方式及融资金额:1、采取信用免抵押的企业,最高融资金额200万元;2、采取政府采购中标应收帐款质押的,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利率:在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张经理陈经理0577-88369368/138577131180577-56969696-52650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订单贷:订单在手,融资无忧。用于满足供应商订单采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产品。门槛低,无须抵押,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额度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陈经理13736355866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政采订单贷:1、面向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凭中标通知书即可申请,2、秒知额高,最高可贷500万元,单笔业务金额可贷中标金额的80%,最长期限可贷1年。信保贷:1、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2、担保灵活,信用贷款3、贷款年利率至少可享受本单位一般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 %戴经理136057723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手续便捷,授信审批全程上门服务;无需抵押,无抵押贷款一步到位;额度灵活,随借随贷,单户最高2000万元;期限匹配,与付款周期相吻合;利率优惠,本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利率水平至少下浮10%;一对一增值服务方案—您的财富管理银行。缪经理0577-882484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政采e贷:是浦发银行面向温州地区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专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产品特点:纯信用、免担保、门槛低、授信快、在线贷、秒放款所需材料:企业基础证件、相关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采购合同等)、其他必要文件叶经理0577-555708293、供应商填表后发送至racgb@126.com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自行选择,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注:1、本表填写对象为注册地在温州市域内的供应商。(温州市供应商填写)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是否有融资意向融资联系人联系方式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可多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搬迁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