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紫阳县水利局2022)



项目概况

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YJCG202211029(2)
项目名称: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6,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于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6,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13,764.8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26,300.00
1,013,764.8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于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于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8)、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内办理以下工作: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http://ak.sxggzyjy.cn/)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91898102@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缴费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3.下载文件:供应商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http://ak.sxggzyjy.cn/)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水利局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5-4429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5号信力大厦第65幢10705室
联系方式:1570999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760999468

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磋商文件12.19(3).docx
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磋商文件12.19(3).docx

代理机构: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紫阳县水利局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编号:SDYJCG202211029(2)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第四章工程量清单52第三章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8采购需求:预算金额:1,426,3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SDYJCG202211029(2)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90天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最高限价:1,013,764.82元合同包预算金额:1,426,300.00元合同包1(于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公路工程施工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1(项)详见采购文件1,426,300.001,013,764.8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于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合同包1(于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http://ak.sxggzyjy.cn/)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盖鲜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91898102@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进行缴费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3.下载文件:供应商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http://ak.sxggzyjy.cn/)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内办理以下工作:(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时间:2022年12月30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500元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15-4429782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名称:紫阳县水利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电话:15760999468项目联系人:张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760999468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5号信力大厦第65幢10705室名称: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本项目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信息:紫阳县水利局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20915350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高新区高新现代城32A栋2002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7609994683监督管理机构紫阳县财政局4项目名称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5项目编号SDYJCG202211029(2)6资金性质财政资金7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1013764.82元9项目用途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10采购内容和要求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采购相关事项采购,1项; 11供应商响应招标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8)、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工期地点工期9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6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安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6:00:00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6:00:003、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20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1签字盖章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其它有要求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23投标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作以及相关的义务,直到项目全部完毕的全阶段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24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本章第(七)项评分内容和评分方式。25其它事项本次采购、投标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26招办代理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4项目: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的相关工作2.3供应商:响应招标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尚德远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人:紫阳县水利局2、名词解释: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5、费用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保密3.2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其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3.1满足磋商中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全部要求。3、合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依据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编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6、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说明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单位,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期三日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5)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合同条款及格式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8.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公告中要求:8.1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查询及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7.3为方便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b.关于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a.如投标单位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所投货物(或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其评标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5、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的说明: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10.2供应商依据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要求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作以及相关的义务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磋商报价将不会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10.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精确到分。报价大于预算价时,按无效报价处理,且不进第二轮报价。本项目不公开唱价。10、磋商报价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原件。9、响应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1.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11.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11.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1、响应文件的编制10.4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负。磋商响应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0.3供应商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响应。拆开响应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12.2特定资格条件:1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2、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11.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8)、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13.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采购人有权拒绝。13、磋商有效期2、若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磋商处理。注: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将视为非响应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标阶段。(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若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14.2若线下开标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直接参与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投标身份确认。14.1.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14、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比例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方面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要求1、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招标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五)开标3、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7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投诉工作;2-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5参与评标结果报告的起草;2-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1、关于需要特别提醒供应商的内容六、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内容(此项内容请着重阅读)6、最低报价不作为唯一中标原则。5、开标结束到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期间,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评标的有关资料及评审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4、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将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公布。2.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关于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1.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3.1.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3、关于文件的制作和签名2.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2.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2、缴费确认: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登记并交纳费用,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170821/c3afa05b-f5e6-4e64-9fb0-e397ef73413d.html;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下载网址: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180827/c8c8fb15-a7cc-4011-a244-806289d7cf3b.html,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下载网址:(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4.2.文件开启与解密(1)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1.文件递交4、关于响应文件递交与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b.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a.供应商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3)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议现场做开标记录。(1)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到二次报价的,一定携带主锁报价,只有主锁才有签章功能,二次报价才能完成。15.2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状态下进行,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5.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5、评审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代理机构应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故障在2小时内可修复的,可延续电子开标评标流程;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由采购人根据《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选择处理方法。(七)评审(5)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d.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5.3.5付款方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5.3.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5.3.3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5.3.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15.3.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15.3供应商或磋商响应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由磋商小组否决其磋商:16.1.1资格审查内容为:见供应商须知第12条相关规定。16.1磋商小组对于各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先进行资格审查,再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全都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参加磋商与承诺的资格。16、评审程序及办法15.3.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9.3.7与磋商文件要求条款有重大偏离的;15.3.6属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无效响应情形的;16.1.2.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16.1.2.4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可辨,格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16.1.2.3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合格;16.1.2.2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合格;16.1.2.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6.1.2符合性审查内容为:16.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当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6.2.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6.2.2.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6.2.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6.2.1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够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17.2经磋商小组评审,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才具有最后报价的机会。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最后报价现场不公布。该磋商报价为不可更改价格,作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17.1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决定是否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方式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磋商16.2.2.5对于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磋商属于无效磋商情形。16.2.2.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总分100分,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汇总即为最后得分,各项评分因素具体内容及打分标准如下:(七)评分内容和评分方式18.1评审方法: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18、评审方法评标内容分值评标原则与标准价格3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注: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评标委员会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客观上形成不良竞争,按无效标处理。商务响应5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单位,对质量、工期、报价等方面进行响应,根据响应且逐项详细说明的计0-5分。施工组织50(1) 项目经理部组成; ( 1-5分 )(2) 施工部署及总平面布置; ( 1-5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 1-5分 )(4) 施工方案; ( 1-5分 )(5)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1-5分 )(6) 使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可能性; ( 1-5分 )(7) 主要材料、构配件计划; ( 1-5分 )(8) 主要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 1-5分 )(9) 劳动力安排; ( 1-5分 )(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1-5分 )企业业绩5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19年12月-2022年12月)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个项目得2.5分,最多得5分。以所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及服务承诺101、工程质量:5分符合投标质量标准等级要求者得2分,提出详细质量保证措施的计0-3分。2、服务承诺:5分具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后期保证服务,计2分,有详细的服务承诺措施的计0-3分。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应同时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其中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优惠;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优惠。5)同一地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优惠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优惠,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优惠。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3)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列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品目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未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的或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优惠。2)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为准。1)节能产品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为准。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不重复优惠,货物和服务最高为4%,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采购项目: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投标人,价格给予3%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①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投标人,价格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投标企业优惠比例3.价格优惠比例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优惠。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中标(成交)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3)同时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两型产品的,由供应商选择其一享受评审优惠;只有同时又符合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可以重复享受评审优惠。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属于评审优惠政策范围的,评审时指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惠。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产品优惠比例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上述价格优惠。④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经过符合性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后,在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4-1、定标程序4、定标6.评标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汇总排序,推荐出一个以上三个以下中标候选单位。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申请信用融资,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银行根据供应商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具体可登陆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anxi(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查看办理。5-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无效的情形:4-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按《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成为成交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技术得分高者成为成交人。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采购人逾期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5-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5-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八)合同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弃中标。6-2、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投标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6-1、成交通知书及未成交通知书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6、成交通知书及未成交通知书九、合同的履约验收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成交后,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招标项目的施工,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部分为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成交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一、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十、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8〕26号),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后参加投标或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其公示内容和期限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办理。十二、特殊情况处理(5)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2-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再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询问十三、询问、质疑与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4、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629153668,地址:安康高新区高新现代城32A栋2002。2-3、供应商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十四、拒绝商业贿赂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3、投诉(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第三章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商定。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十五、其他2、供应商必须填写《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同时应保证响应文件正、副本中一致。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工程类(本格式条款仅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双方签订合同做参考)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承包范围: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内容及性质:工程质量标准:四、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三、合同工期承包方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六、合同文件的组成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五、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作法说明()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本合同合同条款()投标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十、合同生效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年月日年月日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第1条词语定义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投标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协议书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作法说明()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本合同合同条款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4.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应由发包人在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5.2在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1在开工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份,第5条发包人工作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第6条承包人工作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9.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9.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第9条安全生产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10.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第10条材料设备供应9.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11.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11.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第11条合同价款与交付10.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安康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第12条工程变更11.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付款时间及次数付款比例%付款金额13.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第13条工程验收与结算12.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12.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12.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12.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13.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1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13.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13.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13.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14.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14.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第14条质量保修13.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13.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15.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15.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第15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15.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15.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1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第16条合同解除15.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15.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种方式解决争议。(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6.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17条不可抗力16.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6.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1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7.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7.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第18条补充条款20.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第20条合同份数19.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9.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19条合同终止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二: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附件一:20.2本合同副本共份,发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存副本份。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年;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年;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三、质量保修责任7.其他约定: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四、保修费用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五、其他工程量清单年月日年月日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3.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2.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86号公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1.交通运输部(2018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二、编制依据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是紫阳县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次)位于紫阳县蒿坪镇双胜村境内,由于原有旧路紧临水库溢洪道,水库在汛期或暴雨期间,水会溢出淹没旧路,导致车辆和行人无法通行,所以将路线改移提升,避开此隐患路段。新改线路段起点(K0+000)、终点(K0+200.244)接双胜村主干线现有水泥路,路线全长0.2km。一、工程概况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2018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工程量清单说明三、清单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费(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2.投标报价说明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5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2018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2.7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国家明文规定不能竞争的价格除外)。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中标,中标人应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招标人不再支付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的费用。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管理、税费、利润、其他(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保险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紫阳县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本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使用EXCEL表格进行编制,投标人必须按照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并锁定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投标报价。1.本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项目其工程内容仅表达了主要工程做法,报价时各投标单位应依据图纸用纸料说明、相关图集,结合投标文件、合同各款、技术规范、图纸、答疑纪要等文件进行组价。四、其他说明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章次及名称子目号名称单位工程数量投标报价备注章次及名称子目号名称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第100章 总则101通则第100章 总则101-1保险费第100章 总则-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0000.000第100章 总则-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000.000第100章 总则102工程管理第100章 总则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0000.000第100章 总则103临时工程与设施第100章 总则103-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公里0.5000.000第100章 总则104承包人驻地建设第100章 总则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1.0000.000 第200章 路基202场地清理 第200章 路基202-2挖除旧路面 第200章 路基-a水泥混凝土路面(外运5公里)m36.0000.000 第200章 路基203挖方路基 第200章 路基203-1路基挖方 第200章 路基-b挖石方(外运10km)m36928.0000.000 第200章 路基204填方路基 第200章 路基204-1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第200章 路基-d借土填方(借土运距5km)m3229.0000.000 第200章 路基209挡土墙 第200章 路基209-3砌体挡土墙 第200章 路基-a浆砌片(块)石m3583.2000.000 第200章 路基-b砂砾石开挖m3459.3000.000 第200章 路基-c石方开挖m374.3000.000 第200章 路基-d砂砾石回填m3207.7000.000 第200章 路基-e块石回填m316.5000.000 第200章 路基-fPVC泄水管m106.2000.000 第200章 路基-g砂砾石反滤层m326.2000.000 第200章 路基209-5混凝土挡土墙 第200章 路基-a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m3112.5000.000 第200章 路基-cC20混凝土挡水墙m33.7400.000第300章 路面302垫层第300章 路面302-2砂砾垫层第300章 路面-a16cm厚砂砾石垫层m2963.8000.000第300章 路面312水泥混凝土面板第300章 路面312-1水泥混凝土面板第300章 路面-a180mm(C30混凝土路面)m2816.0000.000第300章 路面313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第300章 路面313-3C20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m315.7720.000第300章 路面314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第300章 路面314-6路肩排水沟第300章 路面-aC20混凝土排水沟m327.6000.000第300章 路面-b挖沟槽土方m336.6100.000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2护栏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2-3波形梁钢护栏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aGr-2-2C波形护栏m100.0000.000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4道路交通标志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4-1单柱式交通标志个2.0000.000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5道路交通标线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05-1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a热熔型突起反光标线m282.80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a石方开挖m321.20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b坝下深坑砂砾石清淤m38.50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cC20埋石砼回填(左/右)岸坝基基础冲坑(埋石率30%)m369.10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dC20埋石砼坝基加固(埋石率40%)m344.48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eC20埋石砼回填(左/右)岸坝肩冲沟(楔形体2.0m宽,埋石20%)m384.36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fC20埋石砼坝面回填修补(埋石率20%)m315.48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g木模板m2135.0000.000其他工程(拦渣坝维修)-h坝顶开挖泄水槽m34.4000.000建安费用合计0.00 暂列金额%3.00 0.00 合计0.00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人或供应商:(盖章)项目编号:SDYJCG202211029(2)响应文件提升改造工程(二次)四、磋商一次报价表三、磋商函二、法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目录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九、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八、其他资料七、响应方案六、类似项目业绩五、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签署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代理人在本次报价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职务: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签字生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总报价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采购人名称):三、磋商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其他报价。4.其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一)一次报价表四、磋商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报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大写金额: 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公司特此声明我公司符合以下所列情况:承诺书5.1供应商概况表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7、我公司承诺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欺骗,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所有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相关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8)、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7)、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9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六、类似项目业绩(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供应商:(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八、其他资料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评标办法技术部分,编写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七、响应方案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真实性。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承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九、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电话:地址:邮编: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用)(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2.2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附件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滴水岩水库维修及溢洪道提升改造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