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煤 空气干燥基硫招标公告(华能XX热电有限公司2022)
采购内容
报单号:
HNC20221123328
计划编号:
期次:
201601期(甘肃)
采购单位:
兰州新区热电
数量 (吨):
18000
热值:
4800
硫份:
0.800
交收时间:
2022-12-01~2022-12-31
应单价格类型:
到厂价
限价类型 :
标煤单价(含税)
最高限价(含税):
贸易性质:
内贸煤
运输方式:
公路
收货人:
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收货方式:
到厂交货
收货地点:
兰州新区热电公司煤场
煤种:
未知
原产地:
未知 未知
报单说明:
质量标准
检验指标
指标标准
单位
下限
上限
空气干燥基硫(Sad)
0.8
%
0.8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4800
Kcal/kg
4800
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
询比价 招标 竞价
报价方式:
密闭 公开
报价次数
单次 多次
交易商范围:
公开 指定
应单方式:
全部应单 部分应单
最低数量:
5000
最大数量:
18000
应单开始时间
2022/11/24 18:30:00
截止时间:
2022/11/27 19:00:00
保证金信息
保证金类型:
无保证金 评标保证金 保证金(如果未缴纳足额评标保证金评标时将视为无效应单,如果未缴纳足额保证金供应商将无法应单)
保证金单位:
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光明支行
保证金账户:
62001380001051504686
其他附件
采购合同模板
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燃料购销合同模板.docx
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燃料购销合同模板.docx
其他附件
评标方案说明
评标方案说明
现阶段评标工作在线下进行,具体相关内容请联系相应单位。
甲方(买方):华能XX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X月X日签订地点:甘肃XX乙方编号:甲方编号:煤炭购销合同2.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煤炭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第2条质量标准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将向乙方购买及乙方将向甲方供应的煤炭数量:X万吨。第1条煤炭数量鉴于甲方拟向乙方采购煤炭,且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煤炭。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参照国家发改委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卖方):低位发热量Qnet,arKcal/kg≥4800硫分St,d%≤0.8挥发分Vdaf%≥28灰分Aar%≤30全水分Mt%≤12质量项目代码单位标准规格4.1煤炭价格第4条合同价格乙方向甲方供应及甲方向乙方采购煤炭的期限为:2022年X月X日起至2022年X月X日止。第3条供货期限粒度≤50mm氮Nar%≤1.4(2)4800Kcal/Kg>低位发热量(Qnet.ar)≥4600Kcal/Kg时,到厂价按每KcalA-0.005元/吨·大卡结算;(1)低位发热量(Qnet.ar)≥4800Kcal/Kg时,到厂价按每KcalA元/吨·大卡结算;4.2.1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为合同约定对煤炭到厂热值分区间计算后的到厂价(含税),实行月度一票结算。4.2结算价格4.1.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4800Kcal/Kg对应到厂价(含税)XX元/吨,乙方采取公路运输的方式。4.2.3收到基灰分Aar>30%时,按每升高0.01%考核0.02元/吨。当单批次硫分(St,d)大于1.0%时,该批次各项化验指标不计入当月加权统计,单独结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供煤,该批次按照50元/吨进行结算;4.2.2结算周期加权平均0.8%<硫分(St,d)≤0.9%,每升高0.01%,煤炭价格降低2元/吨;若单批次0.9%<全硫(St,d)≤1.0%,每升高0.01%价格下调5元/吨;(6)单批次实际交货热值低于4200Kcal/Kg时,到厂价按每Kcal0元/吨·大卡结算,不予退回;(4)4400Kcal/Kg>低位发热量(Qnet.ar)≥4200Kcal/Kg时,到厂价按每KcalA-0.030元/吨·大卡结算;(3)4600Kcal/Kg>低位发热量(Qnet.ar)≥4400Kcal/Kg时,到厂价按每KcalA-0.015元/吨·大卡结算;4.2.7.2当煤中含有大块矸石以及杂物时,必须进行扣吨处理,每发现一次按照不低于5吨进行扣吨。4.2.7.1每月对供应商所进的煤进行含氮量抽检测定,含氮量>1.4%,按照当日批次结算价格的10%进行考核。引起氮氧化物超标,造成环保处罚事件,承担环保造成的罚款及损失,并按照当月结算煤款的30%进行考核。4.2.7其他考核4.2.6兑现率考核: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乙方在合同期内合同兑现率必须达到90%以上;兑现率在90%—80%(不含)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5元/吨(含税);兑现率在80%—70%(不含)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10元/吨(含税);兑现率在70%—60%(不含)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20元/吨(含税);兑现率在60%及以下,结算单价下浮50元/吨(含税);投标保证金(5万元)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未供应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纳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4.2.5全水分(Mt)>12%时,每升高0.1%考核0.2元/吨。4.2.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28%时,每下降0.01%考核0.01元/吨。5.4货权转移:乙方在交货地点将煤炭卸到指定地点后即完成交付,煤炭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甲方。煤炭到厂前发生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5.3交货时间: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5.2乙方应采用自卸车方式运输煤炭,燃煤到厂后若产生卸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1交货地点: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煤场;第5条交货以上条款除单独约束单批次结算的,其余按月加权后计算,合并调整煤炭价格。7.2乙方认为7.1计量结果与其认可的计量数据差异超过1%的,有权提出异议,并与甲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本合同第12条提交争议解决。7.1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直接将煤炭交至甲方目的地,在交货地点采用地中衡方式对煤炭数量进行计量,并作为结算依据。第7条计量6.2乙方在进煤期间,应避免在采样、计量、运煤路线区域撒煤,如有撒煤应及时清理。6.1乙方将煤炭运至交货地点,并对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和人员安全负责。第6条运输9.1.1结算款包含结算价计算的煤款、运输费及双方因承担违约责任而扣减或追加的违约金。第9条结算如果复检结果与初检结果相符,或在国家允许的误差值内,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复检结果与初检结果不符,且超过国家允许的误差值,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8.2如果乙方认为8.1检验结果与其认可的低位发热量差异超过100大卡/千克的,有权提出异议,可以在30天内委托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该批次煤样进行复检。该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为最终的结果,乙方不得再提出异议。但如果在30天内乙方未委托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则以甲方的检验结果为准。8.1甲方在交货地点使用自动采样装置进行采样,煤炭质量以甲方做出的化验结果为准,并以该化验结果作为认定煤炭质量和进行煤质调价的依据。第8条质量检验10.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10.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第10条不可抗力9.1.4先货后付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付款,银行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付款。。9.1.3乙方对结算通知单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结算通知单后5日内向甲方发出异议通知书。双方对存在的异议应按照合同约定友好协商,努力达成共识。9.1.2煤炭在目的地交货后,甲方按照计量、质量检验结果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单,结算通知单以原件为准(正副本均有效)。乙方应在收到结算通知单后5日内进行确认,并对煤款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11.2乙方的违约责任11.1.1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11.1甲方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0.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0.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1.2.6煤中不得混有泥土、木块、矸石、垃圾等大块杂物,发现杂物视情况按照甲方规定进行扣吨处理,并暂停供煤,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煤。整改无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因此决定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1.2.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未结算煤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按法律程序处理。11.2.4乙方原因造成供应的煤炭未按照约定到达交货地点而增加额外费用的,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11.2.3乙方供应的煤炭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1.2.2合同执行期间发现掺杂使假行为、单批次热值低于拒收值、未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以及违背有关承诺的,甲方有权暂停煤炭采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1.2.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合理组织煤炭供应工作导致后果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保留索赔的权利。12.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2.2双方应最大努力在60天内解决此项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12条争议解决11.2.8在甲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由于乙方供应的煤炭质量问题,造成环保指标(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超标排放,按当月结算煤款的10%进行考核;造成环保处罚事件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并上报上级单位列为不合格供应商。11.2.7乙方保证其所供应原煤须满足粒度小于等于50mm。否则甲方有权暂停煤炭采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向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签字页(本页以下无正文)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4条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13条合同生效合同编号:甲方:(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2年X月X日签订日期: 2022年X月X日地址: 地址: 邮编:邮编: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税号:税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煤 空气干燥基硫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