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春节亮化招标公告(长春市九台区园林管理中心2022)


九台区2023年春节亮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2-12-21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九台区2023年春节亮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2023年春节亮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将申请资料发送至2190035517@qq.com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S-2022016;
项目名称:九台区2023年春节亮化项目;
预算金额:3867372元;
最高限价:3867372元;
采购需求:九台区2023年春节亮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1月20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均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本项目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近半年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任意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应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提供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申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2190035517@qq.com邮箱(邮箱主题框内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0609022进行资料收到确认。申请时须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提供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投标人申请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因长春市疫情防控需要,进出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评标的人员(含行业监管人员、评标评审专家、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供应商)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证明,通信行程卡7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方可进入开评标场所)。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时30分。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徐彦昭
电话:0431-82323830 15543636688
2.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23楼2301室
联系人:张玲
电话:0431-80609022
3.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按相关文件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节亮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