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招标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海洋局、宁波市林业局)2022)
项目概况
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223002G-1磋
项目名称: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落实《******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体系,开展耕地流向分析、技术审查和整改跟踪服务,完成动态更新监测数据库和分析评估报告编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完成本次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1室 收件人:沈工 联系方式:0574- 87329209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递交当天人员需符合开标日宁波市疫情防控相关通行要求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4659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4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子昂、袁航、华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7329209
质疑联系人:杨普胜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7174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电子)磋商文件(定稿).doc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电子)磋商文件(定稿).doc308.5K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名称: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采购编号:NBGZZB223002G-1磋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20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10第二章磋商采购资料表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2022年12月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35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29第五章采购需求25最高限价(元):1500000.00预算金额(元):15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项目编号:NBGZZB223002G-1磋一、项目基本情况备注:简要规格描述:为落实《******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体系,开展耕地流向分析、技术审查和整改跟踪服务,完成动态更新监测数据库和分析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500000.00数量:1采购需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完成本次项目。(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售价:0元。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6日14:00(北京时间)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2.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供应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方式):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其他事项: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递交当天人员需符合开标日宁波市疫情防控相关通行要求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1室收件人:沈工联系方式:0574-87329209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4659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4659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质疑联系方式:0574-55717419质疑联系人:杨普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87329209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子昂、袁航、华光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1室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传真:/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子邮箱:tlx806@126.com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三章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第二章磋商采购资料表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条款号内 容说 明2.1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电话:0574-89284659联系人:周老师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邮 编: 315040电 话: 0574-87329209电子邮件: tlx806@126.com联 系 人: 沈子昂2.2采购服务名称:2023年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2.3合格的供应商来源:中国境内(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 价 和 货 币*2.4磋商报价组成: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费用、人工费,以及管理费、利润、服务费、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5报价货币:人民币报 价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2.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2.8磋商保证金金额:不适用*2.9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2.9.1资格文件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2.9.2.商务技术文件 (1)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的代表若不为单位负责人的,必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技术条款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根据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 2.9.3.报价文件 (1)磋商响应函(2)初次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需提供);(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7)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且联合体中有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联合体的价格扣除优惠。9.2.4.注意事项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2)上述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磋商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2.10磋商有效期:90天*2.1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要求:★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 1 份、商务技术文件 1 份、报价文件 1 份)。2、以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 1 份、商务技术文件 1 份、报价文件1 份)。注:(1)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全套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响应文件2份(加盖公章)2.1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并开始磋商时间:2023年01月06日14时0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磋商。2.13响应文件开启步骤:所有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同时开启。2.14其他应注意的事项:1.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可能要求供应商出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以政采云系统的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线下提交澄清函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澄清函扫描件),该澄清应视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竞 争 性 磋 商 其 它 约 定2.15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授 予 合 同2.16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需补充的其他内容2.17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181.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响应文件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已获得了适当授权。供应商应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产生的任何责任,若采购人使用其成果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2.供应商成交后参与本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采购人在招商引资、产权转让的商业活动中,所使用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成果,无需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进行保密;成交供应商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磋 商 服 务 费2.19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磋商服务费。收取服务费标准(分档累计)成交金额(万元)服务费率工程费率100以下1.5%1.0%100-5000.8%0.7%2.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服务费。3.磋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成交金额(万元)服务费率工程费率100以下1.5%1.0%100-5000.8%0.7%成交金额(万元)服务费率工程费率100以下1.5%1.0%100-5000.8%0.7%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注意:1、本磋商文件中标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方主体。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适用范围和定义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可以响应,但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者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2.1合格的供应商应该是:2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制定的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成立的负责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3磋商费用2.2符合本磋商文件载明的对上述2.1条的例外的规定或对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补充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响应资料与本磋商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2.8条款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4磋商保证金5.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有效期要求见第二章“磋商采购资料表”第2.10条款。5磋商有效期4.4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后,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2.8条款规定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原款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退出磋商的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的书面声明。(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行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磋商响应文件。6.2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须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因U盘损坏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备份文件或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政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及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7.1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3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2磋商响应文件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格式、签署及装订7.2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磋商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7.1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在本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资料表”中做出规定。8.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全套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响应文件2份(加盖公章)。注:(1)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2)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8.4磋商响应文件数量:10.1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采购资料表”2.12条款。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0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应单独包封,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盖有供应商单位公章。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9.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9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8.6以U盘存储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递交。11.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及供应商名单;1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主持磋商会议。11、响应文件的开启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备份响应文件,可以重新提交补充或修改后的备份响应文件。对已经完成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0.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1.6特别说明11.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会议情况,供应商代表对磋商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1.4发生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解密失败的情形,如供应商已按规定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异常端口处理,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如未在线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事后不得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业名单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12竞争性磋商小组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3.1竞争性磋商程序13竞争性磋商程序与评定成交的标准1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采购人没有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13.3评定成交的标准(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3.2.比较与评价15成交结果通知14.4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1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以政采云系统的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线下提交澄清函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澄清函扫描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1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询标函)作出。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6.3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6.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16签订合同1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服务费。磋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详见“第二章磋商采购资料表”。18磋商服务费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7保密16.4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9.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9.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9.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招标文件内确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9.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9.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0.2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有效期计算,依照下列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0.1供应商询问20磋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相关规定19.7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19.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2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20.3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质疑的,不限制质疑主体。未依法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不得就磋商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或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采购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按规定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书面通知采购结果的,以供应商实际知道采购结果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采购文件接收、磋商、评审工作、宣布评审结果等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磋商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或者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采购信息公告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政府采购活动。21.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认定资质等级。21.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联合体规定20.6.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0.5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项目地点、名称、类别、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合同书约定的规划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第一条签订依据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四章合同条款□镇乡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修建性)□总体规划2.3项目类别:□城镇体系规划2.2项目名称:2.1项目地点:□甲方委托书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2.4项目范围:(请在□内打√)√其它:□专项规划4.2已批复的城乡规划成果。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四条规划设计依据(请在□内打√)□其它:√甲方设计任务书5.2成果份数: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X套)5.1进度要求:第五条设计时限及成果要求4.5其它:4.4甲方委托书、设计任务书。4.3甲方提交的政府对本合同书项目的指示、批示及会议纪要。5.3成果提交地点:浙江宁波以上数量均为暂定,具体成果数量以甲方实际情况要求进行调整。(请在□内打√)□其它: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X份)全部图纸(X套)7.2支付阶段:本合同书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开展工作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首付款,计人民币;乙方提交的评审方案,通过甲方组织的技术审查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进度款,计人民币;余款,计人民币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的全部合格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结清。7.1经双方商定,规划设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本合同书所述的规划设计费用已包含乙方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设计文本打印费用等与规划设计相关的全部费用。第七条规划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资料:第六条资料提供资料及文件名称形式备注8.1.1甲方可根据规划设计需要向乙方提交必要的资料及文件。8.1甲方责任第八条双方责任(二)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第七条第7.2款约定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发票的金额,在履行甲方财务审批手续完毕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一)乙方根据本合同书第七条第7.2款约定的金额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根据乙方发票的金额,在履行甲方财务审批手续完毕后,采用政府国库集中支付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7.3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支付规划设计费用。8.2乙方责任8.1.6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金额和阶段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付未付部分金额0.05%的违约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8.1.5在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双方商定后的价款支付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5%的违约金。8.1.4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8.1.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规划设计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书的,双方可重新商定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用。8.1.2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8.2.6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乙方须全额退还已收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5%的违约金。8.2.5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大纲、初步方案、方案初稿、评审方案及合格成果)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免费调整、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8.2.4乙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如需评审,乙方应参加评审并进行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乙方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8.2.3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依据等,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8.2.2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关工作。8.2.1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9.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材料及利用该等资料、材料而产生的所有资料、材料等进行保密和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必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9.1甲方支付相应的规划设计费用后即与乙方共有本合同书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和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第九条知识产权及保密8.2.7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规划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0.05%的违约金。11.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11.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书以外的工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书并支付费用。11.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进行现场设计或长期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并由甲方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条件。第十一条合同书生效及其他(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委托单位(盖章)设计单位(盖章)11.8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效力。11.7本合同书一式壹拾份,双方各持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11.5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11.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传真:0574-89187345传真:电话:0574-89187321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章采购需求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邮箱:邮箱:联系人:联系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一)项目背景及意义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商务要求表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技术要求5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服务7技术规格要求/8物理特性要求/9质量、安全要求/10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详见本部分内容11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1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3演示时间及地点无项目要 求*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完成本次项目。2、服务地点宁波市*3、付款条件1、合同书签订生效后中标人进场开展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60%作为首付款;2、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相应工作,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后支付合同额的35%;3、余款5%在中标人提交采购人认可的成果,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结清。4、履约保证金无(1)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体系。梳理现有耕地变化发现途径,建立关联分析模型,综合分析耕地变化情况,建立耕地变化监测评估体系;★(三)项目内容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项目范围:宁波全大市。(二)项目范围为落实《******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时掌握耕地动态变化状况,实现耕地“非农化”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耕地变化监测成效,强化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理清耕地变化内在关系,形成有效闭环处理机制,建立耕地变化监测体系,促进耕地动态监测业务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2023年2月-3月:建立耕地保护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体系,并形成文档成果;2023年1月:提出项目的总体框架、基本思路;组织研究团队,确定分工;组织和开展前期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四)项目进度:(4)数据库更新及报告编制。动态更新年度耕地变化数据库,编制2023年度耕地动态变化情况分析评估报告。(3)开展县级成果技术审核。根据督察、审计发现的各类图斑,对县级核实成果进行技术审查、成果认定、问题整改跟踪,并做好与变更调查衔接的技术支撑;(2)开展耕地流向分析。基于国土变更调查和全域变化监测数据,结合年度耕地变化、相关审批等数据,开展问题图斑分类、认定、下发、审核等技术性服务,形成问题整改情况分析报告;(五)项目质量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完成本次项目。2023年11月完成项目成果验收并提交成果。2023年10月完成动态更新监测数据库和分析评估报告编制;2023年4月-10月:基于督察、审计发现的各类图斑开展技术审查和整改跟踪服务;2023年4月-10月:基于国土变更调查和全域变化监测数据,开展耕地流向分析;3、耕地变化情况分析报告。2、图斑核查情况、统计图表等资料和分析报告;1、耕地变化监测评估体系有关资料;(1)成果(六)项目成果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3、最终成果报告需纸质6份,光盘2张,电子文件2份。以上数量均为暂定,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调整。2、中间成果的份数按满足审查需要提供;1、项目成果包括文本、光盘,成果形式包括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2)数量及形式(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后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一、评审程序本评定成交的标准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相关条款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评定成交的标准为准。二、评审方法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5、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6、推荐成交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评审得分:计算各评委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每位评委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本栏规定的分值范围;2、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部分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三、评审标准10、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8、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成交,成交价格仍按照其最后报价进行公示。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磋商文件中初次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表(报价表)为准;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五、错误修正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澄清问题的形式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六、其他说明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不合格。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条件审查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条件审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资格条件审查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是否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符合性审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属于响应无效的符合性审查结论1、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年月日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附表3评分项及分值分值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商务部分(20分)1、供应商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和获奖情况(6分)(1)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的类似耕地保护动态监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0.5分,满分1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商务部分(20分)1、供应商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和获奖情况(6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3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商务部分(20分)1、供应商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和获奖情况(6分)(3)供应商具备测绘甲级资质且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2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商务部分(20分)2、本项目人员投入(14分)(1)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议,本项最多得5分。A、项目负责人为正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B、项目负责人为注册测绘师的得2分;以上两项可重复得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和人员与投标人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社保、合同、协议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5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商务部分(20分)2、本项目人员投入(14分)(2)项目团队人员安排: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评议:1、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中配备测绘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成员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中配备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成员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3分。本项团队人员不重复计分,就高计取。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人员与投标人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社保、合同、协议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9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1、项目总体要求理解(10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理解(包括相关政策解读、行业现状理解),由评委综合评分:项目背景理解到位、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5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5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1、项目总体要求理解(10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监测区域和实施内容的了解(包括监测区域耕地现状、动态变化情况的了解),由评委综合评分:项目检测区域、内容等理解到位、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每项得5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每项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每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5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2、项目实施方案(21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路线(包含耕地保护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体系搭建是否可行有效,耕地流向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由评委综合评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路线合理,提供的内容详实、具体,方法充分、合理,工作流程设计规范的得7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得5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7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2、项目实施方案(21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难点及解决方案(包括耕地保护动态变化监测评估体系搭建和相关分析的难点是否明确、有无解决办法),由评委综合评分:针对本项目的难点分析明确、准确,解决方案有效的得7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得5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7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2、项目实施方案(21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创新点等方面(包括有招标人项目需求以外的创新建议是否可行),由评委综合评分:针对本项目的创新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得5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7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3、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12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包括是否开展技术培训情况);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合理的每项得6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每项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每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6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3、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12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的应急方案、保证措施等方面(包含疫情期间的防控管理措施是否合理、应急措施是否完善);由评委对上述内容综合评分:应急方案、保证措施等可操作性强、合理的每项得6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每项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每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6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4、组织和实施计划(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计划(包括进度计划是否合理,进度计划是否科学及时)等方面,由评委综合评分:组织计划合理、进度安排及时的得6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每项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6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5、保密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措施情况(包含对部分涉密数据的保密方案和人员安排情况),保密方案可行、科学有效的得6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每项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每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6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6、设备投入情况(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投入情况(包括具有工业级无人机航拍测绘系统套数、设备先进性等),由评委综合评分:系统和设备数量充足、先进、投入齐全的得5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每项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每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5商务技术分(满分85分)技术部分(65分)7、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期间和实施后的服务承诺(包含服务承诺是否有针对性、对采购人和本项目的支持力度等),由评委综合评分:服务承诺详尽、完善、周到的得5分,与前述要求程度基本符合的得4分;与前述要求符合程度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5报价分(满分15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注: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年月日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资格文件组成:年月日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关于贵司年月日发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响应,并声明:(采购代理机构):(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商务技术文件组成:(根据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三)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年月日(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5)根据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4)商务条款偏离表;(3)技术条款偏离表;(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的代表若不为单位负责人的,必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致::(单位负责人来响应的,此表不用)(一)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签字:职务: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附:日期: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_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单位负责人不来磋商的,此表不用)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公章):(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资格与业务范围其中高级职称资质资格与业务范围其中中级职称营业执照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盖章):(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日期: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格说明123456(五)根据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盖章):(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23456(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2)初次报价表;(1)磋商响应函;报价文件组成:(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方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标项:)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进行磋商。为此:致::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磋商响应函(6)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5)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7、我方承诺,与采购人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5、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天。4、若成交,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同意磋商响应须知的各项要求。2、我方承诺承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电话:传真:邮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9、我方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8、我方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供应商(盖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二)初次报价表序号采购内容报价(单位:元)项目进度安排响应声明1大写: 小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四)监狱企业声明函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保护动态监测与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