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招标公告(南充市中心医院2022)
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012022000315
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本项目最高限价:372万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25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
联系方式:1808157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充)
电话:18081570577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pdf
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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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1、主要功能实时动态入组功能病案预测分组病案入组倍率及费用测算病种/病组标杆值统计预测分组相似分组比对入组校验实时入组相关违规提示病案预分组病案违规预警/提示病案质量评分病案修改多系统数据同步病案管理DRG病案管理病案详情病案质量分析病案效能分析病案日志DRG/DIP医院绩效管理系统DRG/DIP指标总体分析DRG/DIP指标趋势分析DRG/DIP指标关联分析DRG/DIP指标报表DRG/DIP指标对比DRG/DIP科室指标对比DRG/DIP诊疗组指标对比DRG/DIP医师指标对比基础指标分析医疗服务类治疗安全类用药管理类费用控制类重点疾病质量控制单病种管理DRG/DIP医保支付分析系统盈亏分析盈亏总体分析盈亏报表管理费用结构分析费用结构总体分析费用结构报表管理高低倍率分析高低倍率总体分析高低倍率报表管理医保结算跟踪医保结算核对特病单议分析DIP分组器DIP规则知识库DIP规则引擎DIP病种数据库DRG分组器DRG规则知识库DRG规则引擎DRG病组数据库病案质量评分引擎病案质量评分规则知识库2、主要技术参数★2.1根据病案当前的主要诊断和主要操作等相关信息,DIP/DRG分组器给当前病例进行预分组,展示入组结果明细。★2.2根据当前病案所入病组,根据数据模型演算,结合该病组历史数据分析,展示病案入组倍率及该病案医保参考拨付标准及病案费用差额。★2.3根据当前病案入组情况,展示对应入组病组的市平均住院日、院平均住院日、院平均住院费用等相关标杆值。2.4医师可自主输入诊断/操作,查询当前病案在不同DIP/DRG分组的平均住院天数、权重、病组预估结算费用、病例预估结算差额及差异主因,对患者住院费用及DRG/DIP入组情况监控,展示可能造成未入组、低编、高编、漏编等的具体问题项。★2.5在出院前医生填写病案首页时,根据病案当前的主要诊断和主要操作等相关信息,DIP/DRG分组器给当前病例进行预分组,展示入组结果明细。★2.6对患者住院费用及DRG/DIP入组情况监控,展示可能造成未入组、低编、高编、漏编等的问题字段,及造成问题的原因。修改问题字段后,入组及病案评分实时变化。★2.7根据国家卫健委2016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标准,审核病案信息,反馈并展示具体扣分项,提示扣分原因。修改后评分实时变化。★2.8确保无误提交后修改信息同步HIS及EMR系统,并提交到病案科。2.9病案指数模块:统计病案总数、待初审病案、待复审病案、已驳回病案、已完成病案及未入组病案。★2.10病案分配状况:病案科主任角色显示所有质控员分管科室病案审核状况、病案专员角色显示当前病案专员所分管科室/医生的病案审核状态。★2.11科室病案数据:以科室-诊疗组-医师的维度展示当前病案总数、待初审病案数、带复审病案数、已驳回病案数、未入组病案数等。★2.12病案科主任展示全院病案信息,支持按住院号、医师、出院日期、审核状态、并按预案、是否入组、偏离度/高低倍率筛选病案信息,实现对病案的查询、审核、分配、撤销分配、批量分配、批量撤销分配功能。2.13病案科专员展示分管科室病案信息,支持按住院号、医师、出院日期、审核状态、并按预案、是否入组、偏离度/高低倍率筛选病案信息,实现对病案的查询、审核功能。★2.14嵌入医院现有病案管理系统的DRG质控和分组信息,在病案室保存归档病案之前对病案首页做最后一次审核,确保病案质量及入组符合实际情况,包含入组情况、费用信息、规则效验。可以与DIP管理自由切换。★2.15展示完整的病案首页信息、审核信息(编码员、病案审核状态、质控得分)以及入组信息(预分组结果、偏离度、预估结算差额、重点跟踪问题),引擎智能实现病案的完整性校验、逻辑性校验、入组校验,并展示校验结果,病案专员可自主选择问题点。根据实际情况,质控专员可自定义增加质控反馈字段与反馈意见,最终对病案进行驳回/审核通过的操作。2.16病案得分趋势分析:以月份维度展示所选择科室在所选择时间范围内的病案质控得分趋势;展示全院平均得分、全院甲级病案率以及科室病案质控平均得分排名。★2.17病案首页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按照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展示病案首页存在的主要问题占比情况,点击对应分类,展示该问题分类下病案首页高频触发问题的字段。2.18病案回收效率管理:展示不同科室指定时间段内的出院人数、三日内病例数、三日内病案回收率、七日内病案数、七日内病案回收率。2.19病案质控效果分析:展示不同科室质控前与指控后病案质控得分情况的对比。2.20科室主任展示全院数据,病案科专员展示分管科室数据。2.21记录并展示所有临床提交的病案历史,支持历史版本的比对、高亮展示修改点。★2.22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病案数、入组率、平均住院天数、总权重排名等关键指标分析。2.23展示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病案数、入组率、总权、CMI等关键指标的发展趋势,同比、环比分析。★2.24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服务效率、服务能力、权重与病种数、权重与医疗费用等的关联关系分析。★2.25以报表的形式统计和展现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关键指标,支持按时间、按科室条件查询,支持导出。★2.26用户可选择需对比的科室,可自定义需要对比的指标,系统根据所选择对比项,计算并展示出关键差异点。★2.27用户可选择需对比的诊疗组,可自定义需要对比的指标,系统根据所选择对比项,计算并展示出关键差异点。2.28用户可选择需对比的医师,可自定义需要对比的指标,系统根据所选择对比项,计算并展示出关键差异点。2.29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人次统计相关数据统计、手术类指标统计、麻醉类指标统计。★2.30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负性事件发生情况、危重病例救治能力评估等。★2.31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药占比、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基本药物使用率、辅助药物收入占比等分析。2.32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住院患者次均费用类、费用占比类、医保相关指标类、收入结构类数据分析。2.33统计并展示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住院重点疾病出院总例数、住院重点疾病死亡总例数、住院重点疾病趋势分析、以及各病种的数据构成情况。2.34统计并展示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单病种病案总例数、单病种覆盖率、单病种质量趋势、以及各病种的数据构成情况。★2.35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病种/病组/病案盈亏占比分析、盈亏趋势分析、盈亏金额统计、科室/诊疗组/医师/病种/病组盈亏排名状况以及盈亏形成的具体数据构成的展示。2.36以报表的形式展示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超支及结余病种/病案、实际结算金额、医保预估拨付金额、预估盈亏等数据,支持多条件查询,支持导出。★2.37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实际结算金额的医疗费用结构分析、费用各构成项占比趋势分析、科室/诊疗组/医师费用构成状况对比。2.38以报表的形式展示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药占比、耗材占比、手术费用占比、治疗费用占比、诊断费用占比等,支持多条件查询,支持导出。★2.39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总病案中高倍率/正常倍率/低倍率病案各项占比分析、高倍率/正常倍率/低倍率占比趋势分析、各病种/病组中高倍率/正常倍率/低倍率病案占比情况分析。2.40以报表的形式展示全院-科室-诊疗组-医师的高倍率病案数、高倍率病案占比、高倍率病案次均费用、低倍率病案数、低倍率病案占比、低倍率病案次均费用等数据,支持多条件查询,支持导出。2.41以报表的形式展示病案的医保反馈数据与预分组数据的差异点、以及医保实际结算净盈亏,支持多条件查询及导出。★2.42根据特病单议规则,系统审出需要提出特病单议的病案列表及涉及金额,支持多条件查询及导出,并展示病案的详细信息、费用清单、医保结算清单等。★2.43根据病种分组规则建立病种分组器,提供疾病入组功能。★2.44DIP审核规则包括:诊断唯一性限定、手术唯一性限定、手术操作相关数据互不共存限定、关联数据组共存限定、诊断编码互斥限定、诊断编码与药品关联限定、诊断编码与项目关联限定、手术操作编码与项目关联限定、手术操作编码与诊断编码匹配限定、特定病种/病组入组限定等。★2.45根据DIP知识库规则和当前病案的相关信息将当前病案存在的问题及造成问题的字段和原因筛查出来。★2.46建立符合当地医保标准的病种分值数据中心以及病种分值基础库,并根据政策变化更新迭代。★2.47分组以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为依据,以解剖和生理系统为主要分类特征,参照ICD10将病例分为主要诊断大(MDC);在各大类下,再根据治疗方式将病例分为“手术”、“非手术”和“操作”三类,并在各类下将主要诊断和或主要操作相同的病例合并成核心疾病诊断相关组(ADRG),在这部分分类过程中,主要以临床经验分类为主,考虑临床相似性,统计分析作为辅助;综合考虑病例的其他个体特征、合并症和并发症,将相近的诊断相关分组细分为诊断相关组。★2.48DRG审核规则包括:主要诊断编码排除限定、其他诊断编码排除限定、诊断编码合并限定、诊断编码互斥限定、诊断编码与药品关联限定、诊断编码与项目关联限定、主要手术操作编码排除限定、手术操作编码与项目关联限定、手术操作编码与诊断编码匹配限定、特定病种/病组入组限定等。★2.49根据DRG知识库规则和当前病案的相关信息将当前病案存在的问题及造成问题的字段和原因筛查出来。★2.50建立符合当地医保标准的病组权重数据中心以及病组权重基础库,并根据政策变化更新迭代。★2.51以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标准为依据,建立病案质量评分模型,根据当前病案信息录入,计算病案具体得分。★2.52依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标准2016版标准建立,构建完整评分系统,支持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定制化调整规则。备注: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中带“★”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参数,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供系统演示视频作为材料佐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演示要求:供应商应安排相关人员携带演示设备(非远程)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地点: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8号。演示到场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3015:37四川政府采购网息化产品自主研发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自主化、可控化。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2022年免责声明月: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网站copyright2018www.ccgp-sichuan.gov.cn版权所有:四川省财政厅技术支持: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政限关网站标识码:5100000069蜀ICP备11007902号-5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1350号wcan-sichuan竞竞争争性性谈谈判判文文件件(服务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2000315,采购项目编号: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年12月月22日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对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N5113012022000315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三、谈判项目简介:三、谈判项目简介:本次项目建设,旨在医院内部建立一套以医院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包含:植入式病案首页智能实时监管系统、病案终末质量控制系统、DRG/DIP大数据精准医保基金管理系统、DRG/DIP大数据绩效管理系统、CHS—DRG分组功能内核、DIP分组功能内核、病案质量评分功能内核以及数据分析服务。要求使用植入式系统开发,在临床端、医院管理科室和医院高层管理者三方面形成事前实时质控、事中监督管理、事后决策分析的医院创新管理模式。四、邀请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谈判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第2页-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谈判方式九、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采购人: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邮编:637000联系人:赵娜联系电话:0817-2518608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第3页-邮编:637000联系人:黄斌联系电话:18081570577采购监督机构:南充市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南充市财政局联系人: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72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3,720,000.00元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谈判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谈判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第5页-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谈判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格,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成交金额100万以下的按照1.5%进行计算收取;100-500万按照1.1%进行计算收取)。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第6页-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和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享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清单、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由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5.“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谈判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第7页-(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文件(若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第8页-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谈判开启程序谈判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谈判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谈判。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2.5.4谈判谈判-第9页-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第10页-二、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般资格审查:,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21页-序号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特殊资格审查:,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22页-序号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无无无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无无无无5.3.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报价表2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商务应答表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3.4谈判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23页-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承诺”功能,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二、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价格扣除价格扣除采购包1:-第24页-序号序号情形情形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比例比例说明说明关联格式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1.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8复核复核1.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同采购监督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3.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第25页-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本项目”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5.3.10编写谈判报告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谈判报告。谈判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终止采购活动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5.5、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第26页-5.6、谈判小组成员义务、谈判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谈判纪律、谈判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7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第28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采购合同文本.docx-第29页--第30页-2022/11/3015:37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点击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输入查询内容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分网运维电话:400-160-0900首页工作通知工作动态公告信息政策法规公示信息政策法规监管信息旧网链接办事指南意向公开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更正公告废标公告2022-11-10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2022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0批)【信息发布主体: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2-11-1012:20:04】【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南充市中心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2022年度(第70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1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采购内容:因需拟采购大数据只能精372.000000台采购项目细化管理平台套主要功能或目标:包含:植入式病案首页智能实时监管系统、病案终末质量控制系统、DRG/DIP大数据精准医保基金管理系统、DRG/DIP大数据绩效管理系统、CHS-DRG分组功能内核、DIP分组功能内核、病案质量评分功能内核以及数据分析服务。要求使用植入式系统开发,在临床端、医院管理科室和医院高层管理者三方面形成事前实时质控、事中监督管理、事后决策分析的医院创新管理模式需满足的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医保数据进行实时性的动态监控和分析,提供按科室和医生等多维度划分的管控参考指标,促进医院医保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并提供趋势化的医保数据分析,协助进行精细化管理,调整医院运营结构,推动落实功能定位:调整医院病种结构,提高疾病诊疗水平;控制药品耗材消耗,优化费用收支结构,形成规范化的医疗治理手段。此外通过和具备科研能力的信息化厂家深度合作,逐步提升医院信2022年11月无南充市市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案日期:2022年11月28日51130022210200000962[2022100526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完(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南充市中心医院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元)预算总金额(元)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采购控制价(元)采购控制价(元)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3,720,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元整项目类别项目类别服务服务服务执行方式执行方式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组织形式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分散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否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人赵娜联系电话0817-2518608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品目采购品目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预算金额(元)预算采购方式是否采购进口产品1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大数据智能精细化管理平台113,720,000.003,720,000.00非公开招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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