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公告(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2022)
项目概况
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AZBDL2022ZC- 182-1号
项目名称: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在线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七楼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响应。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055301&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391d66406fc211ed8b3203664db6b54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杭州市淳安县枫树岭镇枫林前街4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46862
质疑联系人:徐军
质疑联系方式:15857133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红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9847
质疑联系人: 余八景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57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2.23二次发布定稿(招标文件)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doc12.23二次发布定稿(招标文件)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doc482.1K
件文标招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电子招投标)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关于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CAZBDL2022ZC-182-1号)采购单位确认(公章):该采购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确认。经办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审批(公章):同意发布经办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万元3、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2、项目名称: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1、项目编号:CAZBDL2022ZC-182-1号一、项目基本情况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2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6、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整体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5、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1.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三、获取招标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售价:0元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网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响应。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点30分00秒名称: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不赴现场领用;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在线电子交易活动,无需到线下开标场所,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⑩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⑪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人:徐军联系电话:0571-64846862项目经办人:王堤联系电话:15268500403地址:杭州市淳安县枫树岭镇枫林前街43号名称:淳安县财政局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5799质疑联系人:余八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9847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红萍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联系人:方建宏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一、总则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022年12月23日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2年 月 日09 点30分前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具体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1487692964@qq.com)。(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淳安县财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等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备忘录》,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采购机构代理费用采购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 账号:33020050201000002081 行号:313331080042联系人:何蓉 联系电话:(0571)65025798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支持绿色发展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淳安县财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等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备忘录》,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支持创新发展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1供应商询问4.询问、质疑、投诉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供应商投诉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在线质疑、投诉。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1.2投标人须知;5.1.1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4评标办法;5.1.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招标文件的获取三、投标6.2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如有),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资格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1投标函;11.2商务技术文件: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报价文件: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投标标的清单;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5.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1487692964@qq.com),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备份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开标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信用信息查询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六、定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五、评标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2.确定中标供应商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合同的签订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七、合同授予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履约保证金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或线下签订,上传备案。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验收九、验收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在集镇及周边核心区范围,依据淳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结合村行政边界综合确定空间范围。规划范围为淳安县枫树岭镇,按照集镇及周边核心区、其他城镇开发边界两个层次分别开展规划指引与要求。1、规划范围一、采购需求内容:采购需求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1规划背景与规划总则3.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规划内容规划期限和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为2022-2035年,近期到2025年。2、规划期限在其他城镇开发边范围,结合镇区及周边乡村布局,统筹谋划空间范围。3.1.4目标与策略梳理上位和相关规划对集镇及周边地区建设在定位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重大项目、分期推进等方面提出的要求,提出贯彻衔接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举措。3.1.3规划衔接开展现状空间单元、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分析与评估,包括现有集镇、行政村、村庄与15分钟生活圈、5分钟生活圈面积的对应关系;评估各级邻里中心建设情况和服务能力(覆盖范围、服务人口等);评估未来社区各场景(邻里、教育、健康、交通等)实现水平,提出存在的重点问题等。3.1.2现状分析评估综合阐述宏观(国家、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背景,政策导向,淳安县现状发展概况和主要特征等。明确编制范围与期限、编制依据与规划原则等。3.1.7实施保障政策根据集镇及周边地区的分类,结合相应场景,明确建设标准。同时,分单元提出建设指引方案措施,编制建设指引。提出分期建设目标,近期建设重点内容。3.1.6建设指引及行动计划提出集镇及周边地区发展布局,包括综合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六线”控制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单元地块控制图则等,统筹优化集镇建设所需的支撑体系,明确集镇特色,提出打造特色的各类措施。3.1.5空间布局遵循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原则,紧扣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要求,提出集镇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分项目标体系,明确规划建设策略。(3)街道空间引导与控制:街道尺度、街道界面、街道退线(2)高度控制:包括高度分区、地表建筑指引、天际轮廓线指引(1)城市设计总体控制指引:包括整体风貌分区、重点片区的控制要点3.2城市设计工作内容3.1.8其他规划内容,以杭州市相关标准、规定执行提出集镇及周边地区建设模式,提出保障建设的资金、土地、人力、运营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二)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费用30%,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支付费用20%。(一)服务期: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以上工作内容。二、商务条款(6)城市色彩引导(5)城市特色营造:特色要素提炼与利用、城市文化空间指引(4)城市公共开敞空间节点控制:公园、广场、绿地空间(2)成果内容: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等,并结合国土空间“一张图”核查要求,提供数字化入库材料。(1)技术要求:成果必须符合《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的内容规定,不得缺项漏项。技术质量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五)成果形式及时间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整体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四)时间进度要求(三)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待合同履行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经评估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返还(缴纳形式为银行汇票、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到期后5年内,提供无偿服务。2、5年售后服务保障1、服务响应:要求提供7*24小时的实时支持响应服务。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保证随叫随到。要求在12小时内响应招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并进行答复,如有必要,应及时提交修改意见。(六)服务要求(3)成果数量:电子成果以光盘形式(U盘)提供至少2份,纸质成果不得少于10份。9、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编制成果。8、编制署名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编制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编制成果。7、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6、成交供应商负有保密责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情况均不得私自对外发布或散播,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5、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服务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参考的文件资料等。(八)签订合同:本次招标合同由成交方与采购单位签订。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方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发现成交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单位有权向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七)验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精神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的验收工作,及规划相关部门备案工作。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规划成果的。提交的成果图纸、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提交成果不符合相关规范;10、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评标方法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承担,招标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方承担。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中标人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九)保密要求: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评标程序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报价评审。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且影响评审的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投标价格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资信与商务部分得分之和,总和为100分,其中:投标价格得分20分,技术和资信与商务得分80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提供的资信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评标办法附表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分值的计算*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评审内容及标准2、各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资信与商务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投标价格评分公式由采购机构计算,评标委员会审核。评分项具体评分要求权重项目分析(20分)对编制背景的理解投标人对本区域发展背景认知是否到位、对认知程度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有针对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5分项目分析(20分)空间及自然资源现状分析深入分析枫树岭镇空间及自然资源现状情况,对现状分析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有针对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5分项目分析(20分)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研究衔接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要求,对上位规划、相关规划等的把握到位度和衔接得当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5分项目分析(20分)存在问题分析投标人对本规划区内目前存在的问题认知,内容分析到位、能揭示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布局、管控要素、空间规划等各方面进行分析,最高得5分。5分技术要求(30分)编制思路及技术路线投标人提供编制思路及技术路线的正确性、技术的可行性、创新性、符合研究目的和任务理解、重点把握到位的得当性进行打分。编制思路清晰、内容完整,技术路线合理,能较好地结合地区实际诉求,彰显地区特色、体现项目特性的得5分;编制思路内容较完整,技术路线较合理的得2.5分;内容不完整未体现地区特色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技术要求(30分)规划编制重点(拟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难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重难点解决对策与方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有针对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5分技术要求(30分)对本项目的设计思路投标人在现行相关技术准则和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区的发展特色和主要诉求,对规划区的发展定位、目标愿景和提升策略提出自己的设计思路,突出地区特色,最高得5分。5分技术要求(30分)对本项目的设计思路投标人结合规划定位和特征,根据规划单元的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加强产业空间落地性。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设计思路,最高得5分。5分技术要求(30分)对本项目的设计思路投标人对规划区内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在衔接相关技术标准和专项规划基础上,科学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协调跨单元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和结构,;完善公园休憩体系等内容提出自己的设计思路,最高得5分。5分技术要求(30分)对本项目的设计思路投标人对规划区城市设计,在单元层面开展全覆盖的概念性城市设计,保护单元山水空间特色,营造独特城市形态上提出自己的设计思路及内容,最高得5分。5分工作要求(10分)工作过程的统筹及协调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对贯彻执行国家及地**府制定的相关专项规划、技术标准、政策、法规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工作谋划、整体部署、衔接沟通、整合协调方案。5分工作要求(10分)公众参与投标人对做好项目前期公众调查、中后期意见征求、相关意见回复等工作的计划安排,形成公众参与篇章。5分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0分)项目负责人参加汇报情况承诺项目负责人参加重要编制成果汇报不少于3次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5分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0分)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质量保证体系完备周全,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得2.5分,质量保证体系完备不周全或不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得1分,质量保证体系完备不周全且不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不得分2、项目编制完成后,需继续按照质量维护期要求,对单元内涉及控规动态维护的内容做好技术支持服务,根据方案可实施性强弱打分,方案符合采购人需求且可实施性强得2.5分,部分符合或可实施性弱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5分团队、资质、业绩(10分)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负责人除外)中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项目团队成员(负责人除外)中含城乡规划、建筑、景观等专业人员至少1人,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有效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团队、资质、业绩(10分)项目组负责人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可两人)分别或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0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1)1、2两条所指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担任;2)须提供该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有效公章,否则不得分;3)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3分团队、资质、业绩(10分)获奖情况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不包括行业协会)颁发的各类表彰的每个得2.0分;获得地区(市级)颁发的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的每个得1.5分;获得(区)县级颁发的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3.0分。(须提供相关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同一表彰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3分团队、资质、业绩(10分)业绩情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做过类似项目(规划类项目或乡村振兴类或文旅类建筑设计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核对,二者缺一均不得分。)2分价格(20分)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的计算公式计算。20分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价格分+(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人数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审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2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机构当场统一计算)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1.2标的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标的质量:。1.2.2标的数量:;1.2.1标的名称:;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5乙方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4.2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5.3履行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5.2履行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5.1履行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生效1.7.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延迟履行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变更2.13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税费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检验和验收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通知和送达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2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2.18履约保证金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0合同份数2.19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18.5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18.4甲方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甲方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2%;评价总分在不满90分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2.5%。资格文件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约定内容1.4.4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费用30%,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支付费用20%。1.5.1 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5.2履行地点:淳安县。1.5.3 履行方式:按业主单位指定要求。1.6.7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1.7.2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淳安县。1.7.2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2.3.2知识产权归属,归乙方。2.5/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4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采用本行业通用标准。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提交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2.18.2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按100%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20 %;2.20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公司执壹份。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目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招标编号:CAZBDL2022ZC-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如果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招标编号:CAZBDL2022ZC-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1承诺函;2.1资格文件: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1投标函;2.2商务技术文件: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报价文件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投标标的清单;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其他补充说明:。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招标编号:CAZBDL2022ZC-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招标编号:CAZBDL2022ZC-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签发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特此告知。三、分包意向协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四、符合性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七、商务技术偏离表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好处;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目录报价文件部分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淳安县枫树岭集镇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项目【招标编号:CAZBDL2022ZC-号】的实施。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序号名称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总价服务期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附件[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日期:年月日质疑函范本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日期: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特此说明。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5:联合协议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五、价款或者报酬四、质量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八、其他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六、违约责任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