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生态治理招标公告(阿坝县水务服务中心2022)
阿坝县贾洛镇、求吉玛乡水土生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阿坝县贾洛镇、求吉玛乡水土生态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阿坝县贾洛镇、求吉玛乡水土生态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阿县发改行审〔2020〕1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县水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阿坝县水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阿县发改行审〔2020〕1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久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_2.1.1建设地点:贾洛镇、求吉玛乡;
2.1.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平方公里,新建沟道护岸11.16公里;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标并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土流失或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施工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交易服务”—“登录”-“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_____/(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阿坝镇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坝县水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久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阿坝镇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4栋15楼1505-2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 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7-2482866 电 话:028-6017640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立项文件.pdf
立项文件.pdf
A月AMAZWAHAAA2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阿县发改行审[2020]190号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阿坝县贾洛镇、求吉玛乡水土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县科农畜水局:你单位《关于呈报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阿县科农畜水[2021]47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阿坝县贾洛镇、求吉玛乡水土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代码:2112-513231-19-01-636592。二、项目名称:阿坝县贾洛镇、求吉玛乡水土生态治理项目。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平方公里,新建沟道护岸11.16公里。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3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五、建设地址:贾洛镇、求吉玛乡。六、建设年限:1年。七、项目业主: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八、环境保护和节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节能技术措施。九、项目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项目核准要求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请你们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并严格执行国家对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特此批复。附件:审批部门招投标核准意见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抄送: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1年12月16日印发(共印3份)附件审批部门招投标核准意见项目名称:阿坝县贾洛镇、求吉玛乡水土生态治理项目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设计核准核准核准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施工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核准核准重要设备及材料核准核准核准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按《采购法》执行。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四、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五、招标人应按《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进行监督。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12月16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生态治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