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 食堂 副食品招标公告(阿克苏市人民医院2022)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人民医院食堂食材及副食品供应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C-87-02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人民医院食堂食材及副食品供应商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1 最高限价(元):0.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市人民医院食堂食材及副食品供应商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食材及副食品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检疫证明;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阿克苏市人民医院地 址:阿克苏多浪河二期前进路(康乐新村旁)联系方式:0997-2637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阿克苏市栏杆区复兴大道四号奥宇博士小镇售楼处三楼联系方式:153099728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全海燕电 话:153099728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 食堂 副食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