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项 耕地非农化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2022)
项目概况 岳普湖县耕地非农化专项行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YPHX(CS)(HD)2022-014号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耕地非农化专项行动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8000 最高限价(元):60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耕地非农化专项行动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8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重大严重失信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3、法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4、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社保汇总表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个人明细表(法人本人投标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个人明细表);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6、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2022年)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9、投标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乙级)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联系方式:0998-68228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天缘国际酒店院内综合办公楼3楼303室联系方式:16699780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羿小玲电 话:16699780112
标项名称:岳普湖县耕地非农化专项行动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8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重大严重失信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3、法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4、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社保汇总表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个人明细表(法人本人投标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个人明细表);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6、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2022年)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9、投标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乙级)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联系方式:0998-68228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天缘国际酒店院内综合办公楼3楼303室联系方式:16699780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羿小玲电 话:166997801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项 耕地非农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