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2)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包I、审计包II、审计包III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07/18-QT-132)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包I、审计包II、审计包III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审计包I:北京市
审计包II:山东区域、山西区域、陕西区域、河北区域、浙江区域、福建区域(不含福瑞合并)、广东区域、贵州乌江
审计包III:湖南区域、湖北区域、江苏区域、河南区域、安徽区域、云南区域、四川区域、重庆区域、金上、内蒙区域、宁夏区域、甘肃区域、西藏区域
2.2.项目规模: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完成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期间的工作。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包括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用于信息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7/18-QT-13201
审计包Ⅰ
中国华电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华电国际,详见招标文件。
500

CHDTDZ007/18-QT-13202
审计包Ⅱ
中国华电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山东区域、山西区域、陕西区域、河北区域、浙江区域、福建区域(不含福瑞合并)、广东区域、贵州乌江,详见招标文件。
500

CHDTDZ007/18-QT-13203
审计包Ⅲ
中国华电2023-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湖南区域、湖北区域、江苏区域、河南区域、安徽区域、云南区域、四川区域、重庆区域、金上、内蒙区域、宁夏区域、甘肃区域、西藏区域,详见招标文件。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审计包Ⅰ】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100名(含100名)的排名要求,且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名(提供专职注册会计师名单,内容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会计师编号、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入职时间等内容)。
8.投标人依法注册成立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具备相应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没有以下情况: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暂停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情形;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在承担中央企业相关审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示两次及以上;国资委根据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10.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为总所,不得以分所名义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应在香港联交所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内(以开标时最新名单为准)。
1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5个资产总额约1000亿元、子企业数量100户及以上的香港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成功项目业绩。
14.截至投标截止日正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审计包Ⅱ】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100名(含100名)的排名要求,且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名(提供专职注册会计师名单,内容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会计师编号、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入职时间等内容)。
8.投标人依法注册成立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具备相应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没有以下情况: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暂停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情形;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在承担中央企业相关审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示两次及以上;国资委根据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10.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为总所,不得以分所名义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截至投标截止日正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审计包Ⅲ】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100名(含100名)的排名要求,且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名(提供专职注册会计师名单,内容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会计师编号、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入职时间等内容)。
8.投标人依法注册成立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具备相应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没有以下情况: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暂停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情形;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在承担中央企业相关审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示两次及以上;国资委根据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10.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为总所,不得以分所名义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截至投标截止日正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2-30 21:00到2023-01-09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9152、13810767662。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1-31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3-01-31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部
010-83565885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部
010-83566763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陈 盈
电 话:010-83566157
电子邮件:ying-chen10@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于 超
电 话:010-83565838
电子邮件:yu-chao@chd.com.cn
部门邮箱:zhaobiaoyi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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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决算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