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杀净化招标公告(山西大学2023)



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HSCS-210542.项目名称: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5万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
1

对山西大学东山校区人员聚**大、停留时间长的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净化,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校区楼宇室内消杀面积约4.2万平米,校内室外公共区域消杀面积约30万平米。
950000.00


(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3.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山西大学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联系方式:范老师 0351-70112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联系方式:刘娟娟 1983402673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娟娟、樊蓉、程瑞电话:19834026738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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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二○二一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西大学项目编号:SDHSCS-21054项目名称: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原则26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6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4.预算金额:95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1.项目编号:SDHSCS-21054包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最高限价(元)备注1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1项对山西大学东山校区人员聚**大、停留时间长的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净化,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校区楼宇室内消杀面积约4.2万平米,校内室外公共区域消杀面积约30万平米。950000.00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2.地点: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1.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2.地点: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元):0。(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六、公告期限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开标室。时间:2021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2.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名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1-7011255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名称:山西大学1.采购人信息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9834026738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娟娟、樊蓉、程瑞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9834026738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采购人山西大学2.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项目名称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3.3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3.5(7)其他情形无6.4现场勘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6.4标前答疑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8.1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U盘)8.2(1)商务部分*(一)磋商函*(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基本情况表*(五)近年财务状况*(六)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七)纳税证明*(八)社保凭证*(九)信用记录(十)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十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十二)廉洁自律承诺函*(十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十四)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注:磋商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8.2(2)技术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服务方案(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8.2(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评审方法详见“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8.4(2)分册装订要求供应商自行确定8.5(1)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小写:3500元)。2.磋商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电汇账户:开户名称: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并州支行帐 号:04113001040041784联系电话:198340267384.供应商的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13.1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8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13.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15.1开启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15.1开启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时在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开标室现场参加开启会议16.1评审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17.4.4(6)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17.4.4(7)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6%19.3入围供应商数量3名20.1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是□否25.1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媒体:同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26.1成交服务费金 额:入围供应商每家3500元;支付方式:由入围供应商缴纳,直接从响应保证金中扣缴或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27.1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 5%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数额转账至山西大学收款账户,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入围通知书”至山西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具“交款通知单”□不要求10.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3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以及第五章 合同原则中相关内容。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5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3.3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4联合体(4)其他要求:无。(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3.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5.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7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6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5.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5.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标前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4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3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5磋商保证金(2)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其他牢固的装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8.4装订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8.6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3)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7报价(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入围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否则一律以正本为准。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或有权予以拒绝接收。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版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五、磋商程序和要求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响应文件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3.磋商截止时间(2)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15.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5.4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5.3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5.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5.组建评审小组16.3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6.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组织开标程序15.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5.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组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7.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17.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7.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17.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17.组织磋商程序17.8.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17.8.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17.8磋商程序17.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17.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17.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7.8.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7.8.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17.8.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17.8.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17.8.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17.8.13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17.8.12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入围供应商,磋商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8.11供应商最后报价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7.8.10“最后报价表”上的价格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报价总价包括本磋商文件中列出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其他隐含的配套工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报价的各种因素和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8.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8.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19、评审过程保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所有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8、评审过程质疑评审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17.9评审复核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入围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0、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入围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1入围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和期限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入围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入围通知书对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21.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18.4条规定除外)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在签订合同前,入围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24.履约保证金入围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入围服务费22.3入围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入围的供应商不做未入围原因的解释。八、保密和披露25.3入围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入围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2入围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入围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5.1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入围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签订合同24.2入围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2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入围,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入围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九、询问和质疑27.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7、披露26.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6、保密(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8.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8、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联系电话:0351-7011255方式:线上28.2.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8.2.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路华晋大厦21层联系电话:19834026738方式:线上28.2.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入围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29、违约处罚十、违约处罚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0.1需要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需要补充的内容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1.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开标后,磋商组成员将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响应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评审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如遇特殊情形,将启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初步审核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进行详细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一、评审原则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有效性;2.审查是否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审查供应商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有效性;2.审查是否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4 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材料审查供应商是否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肯定的承诺;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1.审查供应商是否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2.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6廉洁自律承诺函审查供应商是否严格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提供了《廉洁自律承诺函》。7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审查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有效性、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不适用可不提供或空白)。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1.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序号内容标准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审核审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2磋商函的审核审查磋商函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一览表的审核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项目名称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2.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错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4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第四章的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5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对照本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政策性要求的审核对照本项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 进行审查。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1.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1.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6.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1.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1.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方法1.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3.4.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3.4.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10分)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70分)2.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数1业绩情况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和结算凭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合同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0分。20分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服务方案供应商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环境特殊性,制定行之有效的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所投产品、工序、保护措施的描述等:服务方案内容齐全、主要内容条理清晰、方案可行、技术规范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得16-20分;服务方案内容较齐全、主要内容较清晰、方案基本可行、技术规范能够执行现行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得11-15分;提供服务方案但内容不全面的得0-10分;20分2人员管理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职称证明、业务水平等:对项目班子人员搭配、职权分工、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等进行评价:人员管理方案完善,人员配备齐全,职权分工明确,有从事行业经验,能有效完成本项目得5-6分;人员管理方案较完善,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有参与项目经验,能够完成本项目得3-4分;人员管理方案符合基本完成条件得0-2分;6分3产品及设备管理本项目拟投入产品及设备配备齐全、合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程度:配备齐全、合理,能够有效完成本项目得5-6分;配备基本齐全,基本能够完成本项目得3-4分;提供的基本产品及设备不全面0-2分;6分4进度控制本项目拟定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得3分。控制措施可行性不强,方法可行性不高得1分。无进度控制措施得0分。5分5应急预案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及预防措施的对策等:根据供应商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应急预案详尽具体,方法合理,可行性强得8-10分;应急预案基本包含项目需求,可行性较强4-7分;应急预案仅项目需求得0-3分。10分6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实施的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质量目标达到优良以上标准,得7-10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质量目标达到优良以上标准,得4分-6分;控制措施可行性不强,方法可行性不高得0-3分。10分7服务承诺1、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任务的得(2分),不承诺或承诺不完善的不得分。2、承诺所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因人员服务质量问题,应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负责及时更换人员的得(2分),不承诺或承诺不完善的不得分。3、承诺在接到采购单位服务要求时为采购单位提供随叫随到服务的得(1分),不承诺或承诺不完善的不得分。4、承诺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本项目质量、安全等事件,自愿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赔偿损失的得(1分),不承诺的或承诺不完善的不得分。5、承诺为本项目所派人员进行相应服务时,不得出现无故不到岗、早退等情况的得(1分),不承诺或承诺不完善的不得分;(如因供应商服务不到位,不能满足采购单位正常工作要求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违约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具有完善服务体系的得(3分),具备但不完善的得(1分)、不具备完善服务体系的不得分。(服务应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完善的服务承诺书、详细的网点分布、有效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10分8合理化建议、优化建议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优化建议全面性、合理得3分;合理化建议、优化建议基本可行得2分;不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3分二、服务要求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项目。一、项目名称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3、消杀净化标准要求满足:2.3消杀净化工艺采用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蒸汽熏蒸、消毒剂清洁、生物制品喷涂。2.2室内全面消杀净化;2.1消杀净化必须选用无毒无害产品;2、技术与工艺要求1、服务内容: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病毒,对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室内外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净化,校区楼宇室内消杀面积约4.2万平米,校内室外公共区域消杀面积约30万平米,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及疫情防控标准。3、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消杀净化面积进行结算;2、供应商需针对不同的区域进行分区消杀净化;1、供应商须拟派消杀净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设施设备进行服务,服务人员须投入不少于30人,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投入人员及材料现场监督验收;三、技术要求3.2《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3.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2、入围供应商对拟派人员安全负全责,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所派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入围供应商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入围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必须配备专业人员及工具,严禁使用非专业设施设备。若入围供应商拟派人员因违规操作造成采购人室内设施损坏时,供应商需照价赔偿,采购人有权追究入围供应商法律责任。五、其他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及疫情防控标准。四、质量要求4、在采购人不增加新污染源的情况下,供应商需保证消杀净化效果。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全部消杀净化工作。六、商务要求5、报价须包含:消杀净化费、人员工资、设施设备费、物料费、技术咨询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4、消杀净化完成后,须对拆卸或挪动的设施进行安装和归位。3、供应商所使用的物料须为国家认证许可的合格产品,保证安全、无毒、无二次污染;八、其他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投入人员及材料现场监督验收。七、验收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数额转账至山西大学收款账户,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入围通知书”至山西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具“交款通知单”4、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3、付款方式:入围供应商完成消杀净化并通过验收,采购人根据消杀进化面积向入围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备案号:ZFCG-149900-2021-6-005795政府采购合同(范例)第五章合同原则3、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供应商出现围标或串标,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情形,取消投标资格。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1.服务地点和服务范围供方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质量必须与响应文件中完全一致)。一、合同标的供方在年月日山西浩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SDHSCS-21054的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项目中的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山西大学三、履约保证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元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2.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六、服务时限和地点(请供方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做售后服务承诺填写)供方就本次交付的服务向需方做出如下承诺:五、服务及承诺四、款项支付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交付合同总金额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无息退还。(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填写)七、验收约定4.联系方式:3.服务联络人:2.服务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九、供方的权利和义务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3.验收通过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2.服务后及时进行验收工作;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供方完成服务内容;八、需方的权利和义务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十、违约责任4.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3.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承诺的售后服务;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的实际需求;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4.因供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3.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验收。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2.供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能完成服务时,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保留追究供方其他责任的权利。4.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需方有权拒付合同款。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两份,其中一份由校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保管,一份由校财务部门备案保管;供方一份,其它相关部门一份。1.合同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需方(章):供方(章):4.入围通知书3.供应商所作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银行账号:0502121809026401995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工行大支(大营盘)开户银行:电话:0351-7018284电话:地址:太原市坞城路92号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2021年月日日期:2021年月日响应文件(正/副本)(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日期:二○二一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印鉴)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包号:1项目编号:SDHSCS-21054项目名称: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采购人):(一)磋商函(格式)商务部分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金额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可不予退还。(5)未经评审小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E-mail: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四)基本情况表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 名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企业类型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资信等级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简介可另页备注本单位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六)专业技术能力承诺附: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五)近年财务状况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七)纳税证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采购人):(九)信用记录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最近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八)社保凭证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完税凭证或已缴税的税收款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证明等,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十)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贵方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证实。(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十一)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附:合同和结算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序号:)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成交(成交)时间项目概况及履约阶段情况备注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十二)廉洁自律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活动,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活动、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磋商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供应商名称:(盖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采购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采购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项目名称:1、商务偏离表(十四)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十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填此表者,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报价一览表(格式)技术部分2、其他商务材料日期: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合同履行期限:报价: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报价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项报价明细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平米)合价(元)1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平米342000(二)服务方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2、分项报价明细的总报价必须与报价一览表的总报价相同,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注:1、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公章):附:各种上岗证书或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格式自拟)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在本项目拟任职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3、技术偏离表2、服务承诺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4、其他技术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填此表者,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三)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序号软件名称开发商注册商标版本号备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入围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注: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声明函(七)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九)创新服务明细表附:符合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八)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入围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日期:(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货币:人民币/元创新服务明细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日期: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情况说明山西大学东山校区重点区域消杀净化项目项目编号:SDHSCS-21054预算金额:950000元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病毒,对师生健康负责,需对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室内外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净化,校区楼宇室内消杀面积约4.2万平米,校区室外公共区域消杀面积约30万平米。现因山西大学东山校区学生已经开学,人员相对密集,急需对校区进行全方位消杀净化,故此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日较短。山西大学后勤管理处东山校区后勤服务中心2021年8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杀净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