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仓库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2023)
上漖村如意大街十一巷7-3号仓库招标公告[招租中]
洛浦街上漖村如意大街十一巷7-3号物业招租公告
【前言】
1.本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3年1月17日14时30分在洛浦街道办事处对洛浦街上漖村如意大街十一巷7-3号物业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投。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资产状况
拟出租底价
竞投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出租年限
1
上漖村如意大街十一巷7-3号物业
2095.72平方米
25元/平方米/月(含税)
40万
20万
5
(一)项目经营用途:商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二)物业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办法按上年月租金基数递增5%,如此类推,直至租赁期满。
(三)免租期:免租期从签订合同当天至当月月底(期间的月租金免收,其他使用物业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R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无证 有证,证号: ;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二、竞价资质要求:竞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投保证金银行回单。
三、竞投个人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第一次举牌是底价,往后每次举牌价格不低于1元/平方米/月;每次报价不得提升超过5元/平方米/月(每次报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0%)。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领取资料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上漖村委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再凭有效身份证明及竞投保证金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收据给竞投者并确认其竞投资格。
2.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凭有效身份证明及竞投保证金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给竞投者并确认其竞投资格。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1月12日下午5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竞投人本人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许可证账户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洛浦街道办事处
银行户名: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城支行
银行账号: 06181975000000490
交保证金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有意投物业的人士先到上漖村委会领取竞投项目资料,再到银行交纳竞投保证金,然后将《银行送款回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相关资料交到洛浦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报名受理处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请竞投者先自行用A4纸复印身份证,凭身份证复印件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多谢合作!)。
七、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月17日14点30分前,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洛浦街办事处参与竞投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交易说明
1.凡交纳竞投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物业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参加竞投,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2.只有1名竞价人参加的,以底价成交;如竞价人放弃承租该物业的,我社将没收该项目的竞投保证金。
3.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加的,应当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方式交易进行,价高者为中标。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每次报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果竞价人全部不竞投(举牌),采取现场摇珠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者,该项目的价格以底价成交。如中标者放弃承租该物业,我社将没收该项目的竞投保证金。
4.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5:00前向洛浦街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本中心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的优先承租权。竞投现场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最高价竞投人,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5.竞投人报名、汇款、收据、现场竞价(委托除外)必须与合同签订时的承租人的名称(名字)一致,因名称(名字)不一致的,不能签订合同,其竞得资格取消,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谁竞投谁汇款,一人一标,不能重复竞投。
6.该物业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中标后竞投保证金中的2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下的20万元转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间不能返还;租赁期间,竞得人如需出具发票,发票为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7.该物业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再做任何的维修处理,如需维修,竞得人自行出资维修。
8.原承租人还没有交还物业。因此,如竞得人与我社签订合同后,因原承租人迟延将物业交付给我社的,我社有权推迟向竞得人交付物业,如迟延超过一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9.该物业垃圾费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0.9元/平方米/月,每月5号前向我社支付(不含清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此类垃圾需竞得人自行清理)。
10.本次投标将竞价最高的竞投人确定为中标人;将出价次之的第二名竞投人列为第一待中标者,将出价再次之的第三名竞投人列为第二待中标者。待中标者只确定不多于共两位,待中标者的竞投保证金暂不退还。中标人必须于本次竞投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我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即视为放弃,由第一待中标者补上作为中标人,如此类推,直到两名待中标者轮完为止;对弃标的中标人,我社即没收该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
11.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物业租赁合同书》(样本)。
九、备 注
1.每一标书收取资料费100元(该费用由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现金的方式收取),无论是否中标,该资料费均不退回。
2.拖欠我社租金的个人或单位不能参加竞投。
十、温馨提示
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必须在摘要栏中注明:“XXX(姓名)交纳XX项目的交易保证金。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缴款和副卡转账。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名称必须与交易中心报名参与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原则上,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转入“对竞得人保证金的处理”指定账户。竞投结束后,除所属股份合作经济社(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非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如遇到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交易保证金的处理,则顺延5个工作日。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合同转名的,必须向村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方可。
3.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竞投公告和合同文本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文本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4.凡列入番禺辖区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禁止报名参与竞投。
5.在报名截止期结束前,竞投人在洛浦街辖区内有拖欠村集体租金的(无论在履约期间还是履约期满)取消竞投资格。
6.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竞投,不能串标,如发现有向其他竞投人士或原租户索取茶水费、好处费等财物的(无论是已发生的行为或暗示性语言、信息的),均取消本次竞投资格,且将其列入洛浦街诚信黑名单,列入洛浦街或番禺区诚信黑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以后参与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资格。
7.禁止进入交易场所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在竞投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录音,不允许非竞投人进入竞投场所。
8.“本公告同步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站对外公布,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9.本招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
十二、投诉和咨询联系方式
投诉地址:洛浦街三资交易中心;联系人:陈绚、郭楚君(34708776)
咨询地址:洛浦街上漖村委会;联系人:曾慧珊(34709033)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1月3日
物业租赁合同书(样本)
合同编号: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育英东路3号
法人代表:汤杏梅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竞投竞得甲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如意大街十一巷7-3号的物业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租赁地点、面积及经营范围:
1、乙方向甲方租赁物业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如意大街十一巷7-3号(以下简称:“该物业”)。
2、该物业的建筑面积约为2095.72m2(以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基底面积约2095.72m2 ,该物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该物业的使用用途:商业,不允许经营带噪音、污染等行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4、乙方已经对上述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已经全面清楚了解并接受该物业的所有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规划、用地审批、报建等情况),由此产生的风险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能以建筑物未办理报建、土地规划用途对乙方的用途不适用,或不能在乙方预定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为由,来提出解除合同。
5、原承租人还没有交还物业。因此,如竞得人与我社签订合同后,因原承租人迟延将物业交付给我社的,我社有权推迟向竞得人交付物业,如迟延超过一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二、租赁期限: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将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从物业交付之日起,该物业租赁期为5年,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免租期从签订合同当天至当月月底,期间的月租金免收,其他使用物业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物业租金及其他费用、缴交办法如下:
(一)物业租金及其他费用:
1、租赁期首年租金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按元/平方米/月。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租金人民币为元正(大写:元角分)。以后每年的月租金以上年月租金为基数递增5%,即第二年每月租金:×(1+5%)=元,如此类推到合同期满(详见附表)。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交首月租金。
3、乙方需承担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垃圾费。其中,垃圾费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2095.72平方米 计算,0.9元/平方米/月,每月5号前向甲方支付(不含清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此类垃圾需乙方自行清理)。水费按甲方对外公布收费标准计收(如供水部门调整收费将相应变动),乙方须在每月13至15号支付水费。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自行向相关机构、部门缴交。
(二)物业租金的缴交办法如下:
1、乙方必须于每个月5号前以转账的方式将该月租金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出具发票,发票为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场地租赁)。
2、租金转账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账号:959905001000002491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南新城支行
3、乙方同意将所交的交易保证金40万元其中2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20万元作为抵减租金,具体抵扣的期限和金额需经双方确认。租赁期满后,乙方没有违约情形,并按甲方要求依时将该物业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后,甲方将在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把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4、乙方如需装修,造成该物业损坏或损毁的,甲方将在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该物业损坏或损毁的维修或重建费用;如果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还需另外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5、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垃圾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所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二个月向甲方缴交租金或其他费用,属于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处以停水、停电处理,直至乙方将租金及其他费用全部交齐后才给予恢复供水供电,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依照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该物业的供水、供电设备等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如日后用水用电不能满足乙方需求的,甲方配合乙方以甲方名义申请,办理安装供水、供电设施及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2、甲方提供场地证明给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手续。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对该物业不再作任何维修处理,由乙方自行出资维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并按章纳税,且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对租赁物整体转租,分租。
3、乙方需按时向甲方缴交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费、垃圾清理费。乙方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交各种费用,如税费、电费等等。
4、如需增加供水、供电设施,由乙方负责出资。
5、租赁期内,乙方需要对该物业进行装修、间墙的,必须在不影响该物业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需出具施工图纸,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施工。若因乙方的装修造成该物业的结构等出现损坏或损毁的,乙方承担一切的赔偿责任。
6、乙方承担该物业的一切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自行做好安全消防、保卫、治安、计生等管理工作,并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在该物业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并接受政府部门及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乙方不得私自设置广告牌,须经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并不得损坏该物业结构或对周边居民产生安全隐患。乙方应教育全体员工要自觉遵纪守法,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乙方在租赁该物业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损毁、损坏该物业的,应由乙方出资修复处理。
8、乙方聘请员工在该物业内工作的,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并应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税务、劳动关系及工伤、社保等纠纷一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9、凡是在乙方该物业做工的外来人员,一律要持身份证、未婚证或结婚证到村外管中心办理居住证手续,并按规定缴交有关费用。
10、乙方应负责将该物业内外环境卫生打扫干净,妥善处理好各种生活、经营所产生的垃圾,保持该物业室内外环境美化、净化。
11、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12、乙方如经营餐饮行业的,必须要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所需的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内的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如下:
1、若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在各自的能力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双方的损失。
2、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上级政府建设征收此物业或旧村改造时,双方应服从征用,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按征用或改造面积相应减除乙方租赁物业面积的租金。搬迁费(动产)、经营损失归乙方。乙方在物业投入的装修费、如墙入地的固定设备设施、构筑物等按乙方已经使用的租赁期限逐年递减,即如第一年发生征收的,甲方获取补偿款的五分之一,乙方获得补偿款的五分之四;第二年发生征收的,甲方获取补偿款的五分之二,乙方获得补偿款的五分之三,如此类推。其他补偿(包括不限于土地、建构筑物、奖励费等)均归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无偿收回该物业,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此外,凡是在该物业内安装以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天花装修、供水、供电管线、门窗、消防设备、原有配套的独立变压电柜、灯饰及其水表、电表全部配套设施,用电设施等不动产,乙方应在交还该物业时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借故拆除或损毁、损坏,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按损害情况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整体转租、分租或者改变用途使用;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新建、加建、改建、扩建、装修;
(3)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租金、水费、垃圾清洁费超过两个月的;
(4)乙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情形以外的其它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一次整改的,仍不整改的;
2、除本合同有约定的外,甲方中途无故收回租赁物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3、如乙方单方违约,甲方与乙方协商不成,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时,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届满后物业移交期限及财产处理办法如下:
1、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将自己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物品(包括家具、家电用品、商品材料、杂物)全部搬迁完毕,将物业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处理,到期仍未搬迁完毕者,视作乙方弃置的物品,甲方有权对弃置的物品进行处理,相关处理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索。凡是在该物业内安装以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天花装修、供水、供电管线、门窗、消防设备、原有配套的独立变压电柜、灯饰及其水表、电表全部配套设施,用电设施等不动产,乙方应在交还该物业时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借故拆除或损毁、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未退还的押金,并要求乙方按损害情况予以赔偿。
2、若乙方逾期交还该物业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终止时当月租金标准双倍收取该物业的使用费。
八、本合同的终止:
1、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或者遇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此物业作强行拆除时,乙方应无条件地服从征用或拆除处理,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在合同终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九、特别约定
1、本合同根据现在法律法规被中国政府部门认定为无效的,双方互不追究过错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将自己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物品(包括家具、家电用品、商品材料、杂物)全部搬迁完毕,乙方投入的所有固定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天花装修、供水、供电管线、门窗、消防设备、原有配套的独立变压电柜、灯饰及其水表、电表全部配套设施,用电设施等不动产,乙方应在交还该物业时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借故拆除或损毁、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损害情况予以赔偿。
2、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为独立条款,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均适用。
十、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对于对方之通知,均应以信函或有回执之快递信函书面方式通知。通知的地址、电话为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或他方事后以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电话。邮寄通知以邮件到达对方上述载明地址之日为送达日,但如对方变更地址、电话而未通知或拒绝接受或因其他事由未能接受者,以邮寄之后(以邮戳为准)第三日为通知送达日,不论退回或收到,均视为对方已收到并知悉文件内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洛浦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一份,洛浦街结算中心一份,四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公章后生效。
附件1:物业位置图
附件2:上漖村租赁期月租金明细
甲方(盖章):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甲方法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育英东路3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84583904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营业执照):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2:租赁期月租金明细
物业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首年每月租金按元/月计算。乙方每月向甲方缴交租金人民币为元正(大写:元角分)。以后每年的月租金以上年月租金为基数递增5%。具体如下: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按元/月计算;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按元/月计算;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按元/月计算;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按元/月计算;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按元/月计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仓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