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保洁 外包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2023)
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QJQ22C00148)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QJQ22C0014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月5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QJQ22C00148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保洁外包服务
600,000.00元
1
批
最高限价总计:6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月5日 至 2023年1月12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四层)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1月17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 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四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经办人:庄秋炼
采购人电话:15823951897
采购人地址:篆塘镇篆南街5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余清
代理机构电话:023-4867123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b栋4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867176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C093-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1)(1).doc
C093-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1)(1).doc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采购执行编号:QJJY-2022-C093项目号:QJQ22C00148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三年一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七、联系方式-5-六、其它有关规定-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报价要求-14-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三、服务及质量需求-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三、无效响应-19-二、评审标准-1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5-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5-四、其他-14-三、付款方式-1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2-三、磋商要求-2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一、磋商费用-2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四、采购终止-19-十、项目验收-25-九、签订合同-24-八、交易服务费-2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3-五、成交通知-23-三、商务部分-32-二、服务部分-30-一、经济部分-2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7-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6-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9-四、资格条件-34-名 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保洁外包服务601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60万元。二、资金来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上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开标时间:见本项目公告。(六)投标截止时间:见本项目公告。(五)投标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下载。2.报名方式:投标当天现场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二)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一)中标人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是。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缴纳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3、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之前)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信用等级根据国家标准,分为A、B、C、D四等十级,分别为AAA、AA、A、BBB、BB、B、CCC、CC、C、D级,每个等级后缀“+”或“-”号以区分同一等级高低。根据报告中载明的信用评价等级享受履约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评价等级为AAA级(含AAA+、AAA-)的按合同金额5%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AA级(含AA+、AA-)按合同金额6%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A级(含A+、A-)按合同金额7%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BB级(含BBB+、BBB-)按合同金额8%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B级(含BB+、BB-)按合同金额9%缴纳履约保证金,评价等级为B级(含B+、B-)按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注: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参照《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中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綦信用办发〔2020〕2号)第二条执行。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或按綦信用办发〔2020〕2号文件计取履约保证金金额;1、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或“信用融资电子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采用“信用融资电子保函”的,可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电子保函”模块完成相应操作。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支撑方:023-88158029)联系电话:02348229101联系人:赵小燕开户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綦江支行篆塘分理处账号:1124050120010000653开户名: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5、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项目履约保证金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54号(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八、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九、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话:023-48671230联系人:余清(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54号电话:15334565388联系人:付老师(二)其它工作(一)保洁服务范围项目保洁要求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红星国际广场A座20楼发展改革委2002室序号院区范围备注1精卫中心A区、B区大楼所有房间、娱疗坝及公共区域按保洁标准执行2精卫中心综合办公楼办公室、会议室及所有楼道按保洁标准执行3精卫中心门诊一至三楼所有房间按保洁标准执行4精卫中心洗浆房、停尸房、医院公共区域、及四周外围区域按保洁标准执行5精卫中心食堂负二楼大会议室、食堂楼寝室公共区域按保洁标准执行6睡眠中心睡眠中心全部区域包括一至七楼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卫生间、楼梯间等),1楼诊室及团辅室,六、七楼所有房间,医院四周外围。按保洁标准执行序号工作内容次 数备 注1花草打药1次/季度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2花草浇水夏季1次/天、其余季节1次/周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3花草修剪1次/月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4花园除草2次/月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5灭四害工作1次/季度(具体内容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6院内搬运工作临时需求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7其他临时性工作临时需求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8病人被服及被套每月清洗两次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9精神科(三个科室)的病员衣物2次/月(各病房临时有清洗需求应及时清洗)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10垃圾清运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其中病区、卫生间无堆积垃圾。对专用器具进行维护,垃圾处理费用由医院承担。工具材料费均由乙方出三、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标准二保洁标准2.如因保洁工作失职造成院感暴发,由保洁公司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1.按医院要求做好医院环境的消毒工作,达到院感要求。(三)医院院感管理方面的要求范围工作内容保洁标准要求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1、地面全天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水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2、床头柜、物品柜、设备带严格执行“一床一巾”,达院感要求;无灰尘、无污垢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3、垃圾桶、凳子、病床无积尘、无污垢,保持干净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4、墙砖、门窗等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痰迹、污迹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5、天花板、灯具、风扇定时打扫无灰尘、无蜘蛛网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6、窗户、窗台窗口明净,无杂物堆积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7、空调每年清洗2次滤网,做2次外部清洁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8、玻璃清洗每半年清洗1次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9、窗帘每年清洗2次外环境1、地面(包括花园内)全天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水外环境2、消防栓每周至少打扫1次无灰尘外环境3、垃圾箱(桶)无积尘、无污垢,及时清运垃圾外环境4、壁砖及墙上饰品每周至少打扫1次,无灰尘污垢外环境5、天花板、墙上各种附属物每周打扫1次,无蜘蛛网、无积灰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1、地面及壁砖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2、洗刷间冲洗干净、无污垢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3、垃圾桶无积尘、无污垢,及时清运垃圾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4、卫生间气味无明显臭味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5、便槽(池)无积便、无尿垢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6、天花板、灯具、门窗等每周打扫1次无灰尘、无蜘蛛网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1、地面全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2、各种办公设施及库房无灰尘、污垢、摆放有序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3、墙体及附属物每周打扫1次,无灰尘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4、天花板、门窗每周打扫1次无灰尘、无蜘蛛网公共区域1、地面全天无垃圾、无杂物堆积、无积水公共区域2、花盆、花园、垃圾桶无灰尘、垃圾、烟头,雕塑干净整洁公共区域3、各种宣传栏、设施每周打扫1次,无灰尘公共区域4、电梯电梯轿箱及门扇每天清洁保养消毒,保持地面全天无垃圾污垢水渍,箱体及门扇光洁无锈迹油污,门槽无泥沙烟头杂物,石材框缘无污垢灰尘。(医疗废物转运电梯每次转运后进行清洁消毒,2次/日)公共区域5、走廊必须做到:地面每日上、下午各清理一次。玻璃门框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一周擦拭一次。标准:1、地面光亮,无各种污渍、垃圾;2、玻璃清洁明亮;3、廊内各面无积水,无蜘蛛网公共区域6、会客室会议室活动室必须做到:地面按性能清理,大理石地面每日拖扫2次;橡胶地面和木地板用专业牵尘剂静电拖把清理,每日2次。室内桌椅、窗台、推拉槽、门框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每周擦拭一次。标准:1、地面无垃圾、无各种污渍;2、台面、门框、窗台、推拉槽无积灰;3、玻璃清洁明亮;4、墙壁无积灰、无蜘蛛网满意度满意度科室满意、病人满意人员管理规范管理1.规范上岗,统一着装,挂工号牌;2.不披长发,不戴戒指,不浓妆艳抹,讲究个人卫生,树立良好形象;3.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闲谈、干私事;4.不与病人及其家属、医生、护士和同事发生磨擦、争吵、文明服务,礼貌待人;5.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用水洗刷橡胶地板和木地板;6.新招人员必须进行岗前训练,了解楼内设施性能及要求。服务礼仪服务理念和礼仪着装及语言规范、不吸烟,无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勤俭节约节约意识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无安全事故发生疫情防控工作院感意识遵守医院疫情相关的规章制度临时工作任务临时工作完成临时突击清洁保洁工作任务环境类别范围标准环境类别范围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二类人流室≤4cfu/(15min.直径9cm平皿)≤5cfu/cm2≤5cfu/cm2三类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清洁室、急诊室、化验室、妇产科检查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4cfu/(5min.直径9cm平皿)≤10cfu/cm2≤10cfu/cm24.妥善管理好精神科通用钥匙,防止丢失及病人抢夺(若发生遗失等情况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理)。3.保洁员不准向病人销售代购任何物品、食品。2.大厅里1-2道铁门,要求常闭,防止病人进入导致坠亡。1.值班保洁员需24小时在岗随时保洁,保洁值班室处于常闭状态,防止病人进入导致坠亡。精神科病房保洁服务,由于我院精神科病房比较特殊,所有保洁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四、安全管理要求10.公司每月对清洁工进行职业防护、疫情防控及安全知识等培训,每周召开工作会议。9.所有清洁工应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8.工作期间不准请公司外人员代班。7.不准私自接外活(如私自照料病人,收取照料费等)。6.保洁器具及其它器具的安全管理,防止病人取用,导致意外事件发生。5.进出精神科随手关门,防止病人外逃。16.保洁人员在工作中须按规定做好职业防护,发生职业暴露时由公司或个人负责。15.工作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及转运要有专职人员,并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等。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不能私自违规处理医疗废物,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4.由工作人员失误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公司自己承担。1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12.保洁人员工作期间不能辱骂殴打病人。11.保洁人员工作期间不能与病人发生任何除工作以外的关系。3.人员稳定性:乙方应保证现场管理人员及保洁员工的相对稳定性,现场管理人员与保洁员工的流动须征得甲方同意。2.人员培训:公司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员工进行培训,保洁能力、言行应符合医院的规范要求。培训计划及资料报护理部并由检查人员进行考核检查。1.人员配置:根据甲方工作区的实际情况,以保证保洁质量为目标,科学合理的安排人员,管理人员不超过2人,其中含1名检查人员(享受主管待遇),人员安排方案报护理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岁,工作能力要求取得院方的认可。要求一般保洁员年龄女性≤50岁,男性≤55岁。(一)人员管理五、保洁管理要求17.如违反以上条例,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公司服务资格,将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服务单位。9.根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管理要求,公司负责每年对医疗废物转运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并将体检报告复印件交医院存档备查。8.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及办理所雇用人员相关保险事宜,在工作期间内发生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及社会事务、法律责任均由公司负全责。7.不得聚众聊天或做工作以外的其他事情,礼貌待人,不得高声喧哗、打闹,尽可能减少工作时对病患的影响,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禁止在除吸烟区外的其他地方吸烟。节约用电、用水,工作结束,及时关灯关水。6.保洁员统一服装,统一佩戴工牌,重点科室保洁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制作。5.若公司管理人员调动,需经院方同意。4.乙方组织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至少每年一次),须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建立健康档案。保洁人员患传染病期间,不得上岗。5.由公司配备质量可靠的洗涤用品。指保洁员从事清洁卫生工作及洗浆工作所需的用品。如:洗衣粉、去污粉、洁厕净、卫生球、肥皂、专用清洁剂等洗涤用品。4.由公司配备从事保洁工作所必须的工具及耗材。如:打蜡材料、铁锹、扫把、簸箕、笤帚、棕推、手套、抹布、尘推、拖把、毛巾、盆、桶、毛刷、生活垃圾袋、钢丝球、水拔、专用保洁车、榨水车、保洁员用品柜、专业清洁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工具及耗材。3.根据各工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置劳保、防护用品。2.工具存放:按医院临床医技部门现有条件,加强清洁用具管理,提供清洁用具的管理方案,要求存放清洁用具的地方摆放规范,肉眼不能看见清洁用具。1.消杀剂:由公司提供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消毒剂,保洁员按规范要求的浓度配制消毒液,对房间、走廊、厕所、垃圾点、处置间等场所以及电梯、医疗设备等仪器设备的消毒。防止消毒时消毒液腐蚀物品,特殊区域在院方指导下进行消毒。(二)物料管理3.乙方应采取多种形式与各临床科室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其管理人员应在工作中与各临床科室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及时征求、收集意见建议。2.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日常保洁、专项保洁、应急管理、培训计划、物料管理等各项保洁方案。1.保洁人员每天的日常工作职责由公司按保洁内容拟定保洁人员岗位职责。(三)日常管理7.由公司配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需的防控物质。(如防护衣、护目镜、靴套、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一年不超3个月)。6.由公司根据各工种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从事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回收人员必须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该产品符合国家危废管理规定)。如:帽子、口罩、手套、鞋、工作衣、毛巾等防护用品。(三)考核方式:(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一、服务期、地点及考核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4.乙方管理人员每两周至少一次对全院的清洁质量进行督查并有记录。3.不定期暗访调查科室满意度,如遇不满意,每个科室扣除200元,重复累计;但满意度多次未达标,请保洁公司重新培训或调整员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2.保洁公司工人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按照相应规定,考核负责公司。1.护理部、总务基建科、感染管理科不定期巡查全院各区域,同时巡查时发现问题,按照考核标准考核扣分,每一分值价值20元,从当月保洁服务费中扣除。2、考核等级设定及扣款办法:1、考核标准考核范围考核内容扣分说明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1、地面发现有垃圾、污垢、烟头扣1分,发现有积水扣2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2、床头柜、物品柜、设备带发现有灰尘或污垢扣1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3、垃圾桶、凳子、病床发现积尘、污垢或未及时清运垃圾扣1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4、墙砖、门窗等检查发现不合格扣1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5、天花板、灯具、风扇发现灰尘、蜘蛛网扣1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6、窗户、窗台发现窗口有杂物堆积或污垢扣1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7、空调未清洗或外部有灰尘扣1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8、玻璃清洗未清洗扣1分病区环境(必须做到:护士站、办公室、更衣室、检查室、处置室等地面每日扫拖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桌面每日抹浮灰一次。桌腿、椅腿、柜顶每周抹灰一次。内玻璃每周擦拭一次。男女值班室:每日扫拖一次。男女公厕每日打扫三次,经常巡视及时处理脏物,不得堆放杂物)9、窗帘未清洗扣1分外环境1、地面(包括花园内)有垃圾、污垢、烟头扣1分,有积水扣2分外环境2、消防栓有灰尘扣1分外环境3、垃圾箱(桶)有污垢、灰尘扣1分,未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扣2分外环境4、壁砖及墙上饰品有灰尘污垢扣1分外环境5、天花板、墙上各种附属物发现蜘蛛网、积灰扣1分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1、地面及壁砖有垃圾或污垢扣1分,有积水扣2分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2、洗刷间有污垢扣1分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3、垃圾桶有污垢、灰尘扣1分,未及时清运垃圾扣2分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4、卫生间气味有臭味扣1分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5、便槽(池)检查发现有积便、有尿垢扣1分卫生间(便池、地面每日清理三次,门框、窗台、推拉槽每日抹浮灰一次,玻璃、瓷砖墙每周擦拭一次。)6、天花板、灯具、门窗等发现蜘蛛网、积灰扣1分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1、地面有垃圾或污垢扣1分,有积水扣2分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2、各种办公设施及库房有灰尘污垢扣1分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3、墙体及附属物有灰尘扣1分办公室:医护办公室和库房4、天花板、门窗发现蜘蛛网、积灰扣1分公共区域1、地面有垃圾、烟头等扣1分,有积水扣2分公共区域2、花盆、花园、垃圾桶有垃圾、灰尘、烟头等扣1分,有积水扣2分公共区域3、各种宣传栏、设施有灰尘扣1分公共区域4、电梯有垃圾、积水扣1分,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承担责任。公共区域5、走廊有垃圾、积水扣1分,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承担责任。公共区域6、会客室会议室活动室有垃圾、积水扣1分,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承担责任。满意度满意度.不定期暗访调查科室满意度,如遇不满意,每个科室扣除200元,重复累计;但满意度多次未达标,请保洁公司重新培训或调整员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人员管理规范管理如遇公司管理不规范事情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20-50分,并按医院相应管理制度处理。服务礼仪服务理念和礼仪如有投诉,调查属实一次扣1分勤俭节约节约意识投诉一次属实扣1分,发现长流水长明灯1次扣2分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扣10分疫情防控工作院感意识若违反规定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由公司或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连续两次考核85分及以下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公司服务资格,将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服务单位。8.考核分数为85分-90分(不含90分)另扣减5%当月保洁费;7.考核分数为90分-98分(不含98分)另扣减1%当月保洁费;6.考核分数为100分全额拨付当月保洁费;5.遇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每处扣100元,如有重大失误造成医院声誉受影响,视具体问题程度加倍处罚。4.每月接到科室投诉,如调查属实,初次50元,调查后追踪未按期整改,一次100元,情节严重,多次整改未达到效果,扣款500-1000元,同时请保洁公司重新培训或调整员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知识产权医院根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标人物管费的依据。医院将在通报考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考核当月保洁费,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三、付款方式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购置或使用费、培训费、项目安全运行管理费、税费等履行本项目直至服务期完毕之前发生的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提示:请慎重考虑是否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该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45%)项目实施能力(9)根据投标人保洁、洗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服务流程、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员工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方案详实完整,契合实际,实用性强,岗位设置合理,各岗位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为优,得9分,方案较为详实,较契合实际,实用性强,岗位设置较合理,各岗位职责较明确,制度较完善为良,得6分;方案在内容、实用性、岗位设置、各岗位职责、制度为一般,得3分;方案与本项目无关,不切实际,无实用性或未提供为差,得0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服务部分(45%)安全保障措施(9)安全生产、员工教育培训、文明作业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满足作业需要;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需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作善后处理承诺;优(9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最优越;良(6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良好;一般(3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一般。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服务部分(45%)质量控制(9)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层级责任清晰,质量考核体系明确,有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方案具体,有管理组织并固定保洁主管,明确工作内容及时间,保洁24小时负责制,有质量考核标准及机制,有员工服务意识、工作程序、清洁标准、员工纪律等培训内容,有员工工作协调机制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优(9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最优越;良(6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良好;一般(3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一般。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服务部分(45%)突发事件响应(9)投标人有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各种突发情况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设备保障,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优(9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最优越;良(6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良好;一般(3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一般。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服务部分(45%)院感防控作业流程、规范及标准(9)投标人有符合院感防控要求的作业流程、规范及标准。流程、规范、标准及方案合理、可行性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优(9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最优越;良(6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良好;一般(3分):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一般。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3商务部分(25%)人员资质(10)1.1.员工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环卫垃圾分类处理运输管理师》证书,有得2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有得2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3商务部分(25%)企业情况(5)1、投标人获得国家标准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标准认证证书,有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直辖市)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环境卫生经营服务资质。有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省(直辖市)人社局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省(直辖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有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3商务部分(25%)履约能力(10)1.投标人从2019年起,具有类似保洁服务或清洁服务经验,单个合同得2分,该项最高得4分。(满分4,同一单位不同年份的合同最多只能算一次经验)。2.投标人在我中心现有洗涤设备损坏后能提供备用洗涤设备,保障医用织物洗涤服务连续性(中心洗衣机、烘干机等洗涤设备损坏后中心不再购买和维修),提供相应资料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能承诺投标人承担医用织物洗涤产生的水电气费,并提供承诺书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1.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提供备用洗涤设备资料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8671761中标人在公示期届满后,请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22〕16号)文件要求到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相关费用。七、交易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八、签订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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