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安全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2023)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1-17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G-202211290013 项目名称: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5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安全运维服务
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等级保护是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以下简称“27 号文件”)明确要求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提出“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 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规定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基本要求和实施计划,部署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操作办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简单总结下就是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我们去开展等级保护工作。
1
项
50000
5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12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1-17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1-17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1-05起至2023-01-10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联系人:周瀛
电 话:0731-84907637
地 址: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付女士
电 话:0731-88611642
地 址: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保测评第二次定稿).docx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保测评第二次定稿).docx
2023 年1 月5 日
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2ZF027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11290013采购人: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2023年1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3三、响应文件21二、磋商文件20一、说明18磋商须知正文16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8第四章采购需求33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七、其他规定28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7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委托代理编号:HNHS-2022ZF0272、采购计划编号:CSCG-202211290013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的委托,对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采购项目预算:50000.00元。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3年1月5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1月5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领取磋商文件。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联系人:周瀛地址: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采购人: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第二章磋商须知电话:0731-88611642联系人:谢女士、付女士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84907637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地址: 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联系人:周瀛电话: 0731-84907637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电话: 0731-88611642 联系人:谢女士、付女士 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环境标志产品;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两型产品;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4、支持小微、残疾、监狱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非中小企业,视为无效投标。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5、其他。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如有变动,磋商小组将书面告知供应商。供应商书面回复和进行响应承诺。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 50000.00元。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提供以U盘为载体的,签字盖章后的正本PDF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其中电子文件也需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CSCG-202211290013 委托代理编号: HNHS-2022ZF027 供应商名称: 在 2023 年 1 月 17 日(星期 二 ) 14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3000元。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评审委员会。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3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廖 科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707319275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附页4:评审因素和标准附页4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序号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1投标报价价格(2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分2技术整体服务方案(24分)整体服务方案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以采购需求为基准提供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详细描述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至少包含测评项、测评方法、测试方案、测评工具、项目分工、现场实施工作表单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的计24分。有缺漏项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4分;欠合理、不全面、描述不清晰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47分技术能力保障(12分)1、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的计4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4分。3、投标人具有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4分。(以上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综合实力(11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计3分。2、投标人具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省级)”证书的,计2分。3、投标人具有***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的计4分。4、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认可范围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计2分。(以上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商务 经营业绩(15分)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等级保护测评案例,每提供1个计3分,最多计15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建设内容页、金额页及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3分人员配备(8分)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服务人员中: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高级等级保护测评师资质证书的计2分;具有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颁发的CCSC(网络安全技术)证书的计2分;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资质证书的每人计1分,该项最多计2分;具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证书的计2分。(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本地化服务(2分)投标人在采购人项目所在地设有常驻服务团队,具备本地化服务实施能力的,或者承诺合同签订前设立的,计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至少包含售后专职协调人员配备方案、服务保障人员配备方案、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贴合本项目实际的计8分。有缺漏项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每处扣2分;欠合理、不全面、描述不清晰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4合计100分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服务方案说明(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联合体协议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磋商保证金(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确定成交供应商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4)款项目现场采购单位: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采购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第5条服务期限详见采购需求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采购需求第11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人: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第12 款伴随服务详见采购需求第19.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9.1条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等级保护是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件”)明确要求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提出“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规定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基本要求和实施计划,部署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操作办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简单总结下就是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我们去开展等级保护工作。三、项目依据二、服务内容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第2次第四章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1等级保护测评完成所列系统等级保护二级测评,提交该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协助填写相关报告和备案表,并协助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或提交复测报告等工作。2等保安全现场服务针对前期测评情况,对我中心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硬件安全、物理环境安全提出总体规划和优化方案报告一份。对网络、系统、数据、硬件、物理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建议并协助我中心对这些安全隐患进行处理,解决问题,保障我中心所有信息系统安全运行。3等保测评人员现场服务派驻现场的测评工程师具备等级测评师资质证书;常驻现场的工程师具备CISP资质证书。必须按照我中心工作管理规范开展测评及相关业务工作。4信息安全培训服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型的专业信息安全培训。5信息安全应急支持服务为我中心制定等保2.0安全建设方案提供咨询建议,针对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处理服务,保障1小时内安全应急人员到场,迅速确定事件原因,缩小事件影响,遏制事态发展,快速恢复系统运维,并协助提交应急响应报告。此次测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系统表按照人社部下发的等级保护定级指南,我中心当前需要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主要系统及级别如下:四、项目内容类别系统名称等保级别部署位置系统名称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二级政务云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安全计算环境等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网络安全物理环境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投标人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标准开展工作,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国家政策标准:五、服务标准系统运维管理测评系统建设管理测评人员安全管理测评《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1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关于对全省重要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项检查工作的函(湘公函[2011]7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函(湘公函[2011]21号)关于开展全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94号)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3、信息安全培训针对前期测评情况,对我中心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物理环境安全提出总体规划和优化方案。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需驻现场开展,对网络、系统、数据、硬件、物理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建议并协助我中心对这些安全隐患进行处理,解决问题,保障我中心所有信息系统安全运行。2、信息安全现场等保服务要求完善系统信息安全,组织信息系统等保测评专家评审会,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提交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或复测报告,协助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1、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六、项目要求七、考核标准6、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至验收通过。5、如在合同服务期内信息系统停用、增加、替换、在双方协商后,服务商应尽量满足我中心对系统数量变更的要求。为我中心制定等保2.0安全建设方案提供咨询建议,针对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处理服务。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现场应急服务支撑,现场响应时间2、测评人员要求:(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检测评估服务,保证评估测评的质量和效果;(2)保守在评估测评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范评估测评风险;(3)对评估测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密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1、投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八、服务要求按照下列考核表要求每年度考核必须≥90分,低于90分成交供应商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待改进的服务内容,如30个工作日内仍然不能达到90分,每年度扣除本年度合同金额20%。序号服务名称考核内容评分备注1等保二级业务系统等级测评完成所列系统等级保护二级测评、提交该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协助填写相关报告和备案表,并协助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或提交复测报告。40测评报告不能通过等级备案扣全分2信息安全现场等保建议服务针对前期测评情况,每年对我中心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硬件安全、物理环境安全提出总体规划和优化方案报告一份。对网络、系统、数据、硬件、物理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建议并协助我中心对这些安全隐患进行处理,解决问题,保障考试中心所有信息系统安全运行。20未完成长期和定期值守、未给出规划和优化方案其中一项扣10分3等保测评人员现场服务派驻现场的测评等保测评师具备等级测评师资质证书;常驻现场的等保测评师具备CISP资质证书。日常测评工作必须按照考试中心工作管理规范开展测评及相关业务工作。20工程师不具备资质的每人次扣5分、未能按照甲方日常出勤和管理工作的每人次扣5分4信息安全培训服务组织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型的专业信息安全培训。10未组织培训或培训不达预期其中一项扣10分5信息安全应急支持服务为我中心制定等保2.0安全建设方案提供咨询建议,针对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处理服务,保障1小时内安全应急人员到场,迅速确定事件原因,缩小事件影响,遏制事态发展,快速恢复系统运维,并提交应急响应报告。10未完成日常顾问服务和未能1小时内安全人员到场其中一项扣5分5、本项目执行期间,服务团队成员应遵守甲方工作作息时间要求和工作规定。4、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服务等级应急响应服务,1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测评机构委派一名具有CISP资质的等保测评人员在合同服务期内提供现场服务,每个季度需要派遣一名专业等保测评人员对我中心数据库系统安全监测,等保监测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入驻前需通过招标方安全技能考核和面试,并现场检查该人员资质证书及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测评机构应安排至少2名以上具备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工程师组成项目组开展现场等级保护测评,测评工程师须为测评机构正式员工,招标方将在项目实施现场对测评工程师资质证书及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进行检查。3、人员配备:本项目的评估测评人员、驻场整改服务人员需具有2年或以上的评估测评工作经验。须提供人员管理及配备方案,以确保人员的稳定。测评机构驻场服务人员相对固定,如更换测评人员,须由采购单位同意并签字确认。如未经采购方同意,更换测评人员,则每更换一人,成交单位须向采购方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赔偿金。4、采购方组织验收评审会,采取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工作。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方承担。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成交人出具的评估、整改报告及获得当地***门的备案登记为验收依据,否则不予验收。九、验收标准和方法6、投标人应按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制定测评过程中产生的文档,做科学、规范、详尽、统一等方面的要求。(1)付款人: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2、结算方法(2)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验收。1、实施时间及地点十、其他要求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服务项目相关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用费用,一旦中标,如在项目是始终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采购方所有费用为无息支付、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方要求提供验收材料并开具相应发票。(2)付款方式: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二、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四、服务方案说明附件6:其他说明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3:提供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附件8-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件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十、最后报价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9-1:分项价格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不适用)二、联合体协议(格式)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8-2: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备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附件4-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注册登记机构:机构代码:年月日公司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经济性质:经济行业:地址:注册资本:有效期:日期:……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附件4-2中小企业声明函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四、服务方案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和评审标准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附件7-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7-2: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1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2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提供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附件8-3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货物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小微型小计残疾企业小计监狱企业小计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章):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9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服务内容投标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附件9-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序号服务名称品目分类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小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合计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说明: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不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开标现场另行提交)2、最后报价待评标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时现场提供,应当提前准备已签字盖章的最后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不得装入投标文件内。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附件9-1提供。说明:十、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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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试报名及证书管理系统等保测评服务 安全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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