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车辆定点维护服务 小中型普通客车招标公告(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3)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现就我院车辆定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单位: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务车车辆定点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用户需求之要求。详细见附件。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地方级交通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许可证(二类以上,含二类)的维修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满足用户需求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证明、汽车类维修工时表原件或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投标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资料需装入档案袋密封,密封口上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下午14:00至17:00持投标文件(详见第四点投标文件要求)
2、报名地点: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宣传科。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0-23216013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龙安街32号, 有关本次项目招标方面的问题,可来电或来人联系。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2023年1月9日
附件
用 户 需 求 书
一、服务内容概况
1.服务内容概况:采购人目前有10辆公务车,采购人根据车辆维修需求,拟对上述车辆进行定点采购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对采购人公务车辆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不包含车辆装潢)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代办年审等相关服务。定点维修保养的车辆类型包括: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大型专项作业车。
2.服务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本项目车辆数等情况概览:
(1)、公务用车
序号
车牌号
品牌
车型
座位数
购置时间
1
粤T0395D
广通
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7
2017-1-25
2
粵T 120L3
广通
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7
2019-9-16
3
粤T HP120
江铃全顺
小型专项作业车(救护车)
8
2008-12-23
4
粵T519us
宇舟
小型专用客车(负压救护车)
8
2022-4-7
5
粵T6359c
宇舟
小型专用客车(负压救护车)
8
2022-6-29
6
粵T Y 1955
通用别克
小型普通客车
7
2008-2-2
7
粵T 24078
金旅
大型专用客车(体检车)
5
2010-6-3
8
粤T 21332
金杯
小中型普通客车
11
2010-2-5
9
粤T 955T3
尼桑
小轻型普通货车
2+3
2016-4-4
10
粤TT779R
宇舟
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
7
2020-6-30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不包含车辆装潢)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代办年审等相关服务。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执行《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广东及中山市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及一、二级保养要求,以及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及质量保证期管理制度。
3.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或保养车辆服务,均需办理完善的登记交接手续,特别是需拖车回厂维修时,更需凭成交供应商(维修单位)出具的交接车辆维修凭据,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采购人在取得有效的接车凭据后方可交车,待修车辆一经移交给成交供应商(维修单位),则交接后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质量或意外事故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或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送修车辆,如有维修项目的增加,应在经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优先对采购人的故障车辆进行维修。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维修配件的质量,在进行车辆维修保养时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标准,且需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合格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
6.车辆维修保养的服务承包要求:包质量、包时限。
7.对送修车辆有故障需要维修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进行及时修复,确保车辆正常安全使用。维修时限要求做到一般故障即时或半天内完成,中修三天内完成,大修五天内完成。
8.车辆维修的质量保证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维修车辆若涉及更换新的零部件、材料,如自出厂日起30天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零部件问题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和更换零配件。
9.在车辆维修的质量保证期内,经修车辆仍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对返修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即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5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10.对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导致的返修车辆,成交供应商必须优先修理。返修完成后,质量保证期从返修出厂并移交托修单位之日起重新计算。
11.成交供应商对定点维修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1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洗车、免费拖车等服务。
13.成交供应商必须以其单位直属人员服务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包给其它单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4.报价人须保证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维修从业人员具有汽车维修技能等级证书。
三、竣工车辆交接要求
1.成交供应商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开具车辆维修费用结算清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质量保证期、优惠事宜及其他维修相关信息后,交采购人的经办人。采购人的经办人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采购人的经办人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2.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变卖。
四、报价要求
1.工时报价
2.材料管理费收费比例
3.工时定额折扣
4.单次单车费用超1万元及以上(含一万元),需三家进行议价。
5.每个品目不得同时报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价格
6.报价人所报的工时不含税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有关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服务合同的唯一保证。
7.报价人承诺采购人无须就本项目下除该报价外的报价人服务向报价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五、服务期
1、本项目的车辆维保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一年止,相关的车辆维保合同期限满后车辆维保服务商的服务资格即自动终止或项目预算用完双方维保合同终止。
六、结算方式
1.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为上一自然月的报送日。每月截止前2个工作日,将当月的维护情况及本月的“车辆保养维修确认表”、“送修单”和“车辆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报送给采购人,确保报送及时、准确。
2.工时定额指在一定条件下车辆维修保养单位完成某项维修项目所必须消耗的劳动时间。工时定额以中山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山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制定的中山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为依据(如合同有效期内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布有新的工时定额标准,则以最新的工时定额标准为准)。
3.车辆维修保养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和普通增值税发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定点维护服务 小中型普通客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