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人民政府2023)



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人民政府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693157
(三)预算金额:1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3.1.17
1、为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律政策的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或者代拟合同、单位 规章制度和行政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重要合同的谈判,并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甲方重要的业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 4、每年根据甲方需求,至少为甲方提供一次法律讲座; 5、为甲方进行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与仲裁代理活动,但应另办委托手续。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1月13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为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律政策的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或者代拟合同、单位 规章制度和行政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重要合同的谈判,并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甲方重要的业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 4、每年根据甲方需求,至少为甲方提供一次法律讲座; 5、为甲方进行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与仲裁代理活动,但应另办委托手续。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瑞安 0754-85521066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0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