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招标公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项目编号

WH01CG2023FW8880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0200099502886M-20230117-000083-2

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8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01CG2023FW888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031号)
2.项目名称: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
3.预算金额(万元):219.7
4.最高限价(万元):219.7
5.采购需求:本次项目涉及鸠江区全域,总面积为795平方公里,涉及87个行政村,约1690个村民小组。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核查工作、更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工作、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汇交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同时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4.3代理服务费:
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如中标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4.4预付款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0553-5879905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 
联系方式:15905536651、18955361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素娟 
电话:15905536651、18955361814 

采购需求.docx采购需求.docx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二、服务范围深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一、工作意义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2〕5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皖国土资函〔2014〕787号)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采购需求说明以《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为基础,结合新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依据本次核查修改的最新外业调查成果,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二)更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工作对2015年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及测量工作进行核实,对发生变化的区域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新的完整的外业调查工作成果,为确权登记发证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一)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核查工作三、目标任务本次项目涉及鸠江区全域,总面积为795平方公里,涉及87个行政村,约1690个村民小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四、工作依据根据本次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成果,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汇交要求进行数据规整。导出整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数据和地籍图,采用质检软件完成质检后,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离线汇交至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汇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三)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2〕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皖国土资〔2010〕21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登记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3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资厅发〔2012〕54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40号令);《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518号令);《芜湖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农村“三权”确权登记发证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芜集登办〔2022〕11号);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中央子午线117度;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一)数学基础五、主要技术指标《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17号令);根据采取作业的方式,选取相应的行政界线。包括:第三次国土更新调查确定的行政界线或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数据。(四)调查界线采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三)数据库标准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二)投影方式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叠加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遥感影像数据等进行转绘,使权属界线与三调图斑界线相衔接。(二)数据转绘阶段对涉及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分析,编制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及技术细则,并进行技术培训。(一)数据准备阶段本次工作主要分为数据准备、数据转绘、数据更新、数据整理完善、数据入库、登记发证、成果汇交七个阶段。六、工作流程将更新完善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要求进行数据抽取、规范化、入库,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五)数据入库阶段按照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单元进行不动产单元编码,并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对相关属性进行完善。(四)数据整理完善阶段对确实发生权属变化的宗地,按照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规定,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后,进行变更登记。(三)数据更新阶段(一)权属调查核实成果七、提交成果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对本次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进行数据规整、入库和质检,向省厅进行成果汇交。(七)成果汇交阶段完成权属审核和确权登簿工作。由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不完整的,可由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开展调查成果登簿和颁证工作。(六)登记颁证阶段(6)以村为单位的权属界线总图。(5)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4)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草图;(3)标准分幅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2)地籍图分幅接合表;(1)权属调查外业工作底图;(5)土地登记卡、簿、册;(4)土地登记审批表;(3)宗地图;(2)地籍调查表;(1)土地登记申请书;(二)注册登记发证成果(1)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数量及面积汇总表;(四)表格成果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数据库。(三)数据库成果书、指界委托书、地籍调查结果公示、政府确认文件、土地登记委托书、土地登记核查公告等。(6)其他资料。包括:指界通知书存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报告;(5)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报告;(五)文档资料(4)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争议情况汇总表。(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登记发证情况汇总表;(2)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汇总表;本项目主要标的项目一览表采购需求一览表(8)其它报告。包括区级自检报告、市级验收报告等。(7)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报告;序号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合计价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的性质(货物/服务)备注▲1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皖国土资函〔2014〕787号)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服务序号主要标的名称▲1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芜湖市政府性资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项目编号:WH01CG2023FW8880项目名称: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采购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3年01月18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册招标文件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资金来源2招标文件内容3对供应商的要求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组成6投标函7投标报价8投标有效期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0拒收标书11偏离12无效投标13履约保证金14开标15评标16定标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18质疑与投诉19验收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21价款结算办法22附则第二章采购合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8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01CG2023FW888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031号)2.项目名称:鸠江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3.预算金额(万元):219.74.最高限价(万元):219.75.采购需求:本次项目涉及鸠江区全域,总面积为795平方公里,涉及87个行政村,约1690个村民小组。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核查工作、更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工作、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汇交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需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同时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4.2信用标:■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4.3代理服务费: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如中标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4.4预付款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3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联系方式:0553-5879905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图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联系方式:15905536651、189553618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素娟电话:15905536651、1895536181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项目性质服务采购1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jyxx/005002/about.html)2项目分包■不分包□分为个包:(描述分包情况)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4质疑及答复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注意:投标有效期一般为90日。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20日。6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7开标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8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9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10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III(D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1信用查询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1.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1.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12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13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如中标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14中小企业政策(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比例要填写具体,比例: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比例要填写具体,需大于等于40%)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比例要填写具体,比例: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2.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牵头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2.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价格扣除计算表(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达到一定比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无须提供价格扣除计算表)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或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报价(元)折扣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扣除价格(元)评标价(元)供应商(盖章):日期:十、澄清函(格式)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需澄清的内容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说明并签字供应商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评标委员会意见评标委员会签字日期:十一、有关回执(格式)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致(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年月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补遗书)。特回函确认。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年月日-------------------------------------------------------------------------------对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致(代理机构):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发标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0天的时间,对此,我单位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投标资料。特回函申明同意。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年月日备注:1.本项应在招标过程中有涉及时须填写。2.并非所有服务类采购项目均涉及回执项,仅供有需要项目参考。十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1)诚信竞争,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资格预审和竞争,不弄虚作假。(2)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申请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申请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3)若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三、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该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披露中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曾被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三、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五、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七、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供应商按招标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十五、其他证明材料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要求提供业绩的,必须根据要求自制业绩列表,并按业绩列表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登薄汇交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