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202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
2.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包含首页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5、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律师库内的律师事务所。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1日8:30时-2023年01月30日17:30时(北京时间)。
2.方式:登录金采网(www.cfcpn.com/jcw)通过网上获取。(1)注册:通过金采网(www.cfcpn.com/jcw)完成注册(免费),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2)获取:注册审核通过后,在【个人中心】页面找到项目编号,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金采网服务热线:010-5181326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6号)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金采网(www.cfcpn.com/jcw)予以确认。
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6号
联系方式:王经理0898-68541298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二〇二三年一月采购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第五章评审办法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1.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采网(www.cfcpn.com/jcw)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4.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三、获取磋商文件5、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律师库内的律师事务所。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1.具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包含首页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开启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6号)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2.方式:登录金采网(www.cfcpn.com/jcw)通过网上获取。(1)注册:通过金采网(www.cfcpn.com/jcw)完成注册(免费),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2)获取:注册审核通过后,在【个人中心】页面找到项目编号,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金采网服务热线:010-51813266)。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1日8:30时-2023年01月30日17:30时(北京时间)。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王经理0898-68541298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6号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2.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金采网(www.cfcpn.com/jcw)予以确认。1.适用范围二、说明注:本表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资料表为准。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项目内容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采购人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银行转账【转账】供应商须以单位名义转账至指定采购人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户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20346999900100000121771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转账附言:法律服务项目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响应文件数量磋商响应文件数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提供U盘内附PDF格式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方式:正副本分别装订,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评审专家共5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从我部评审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提出3名以上(含)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有伪造编制,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采购人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3.资金来源2.3货物、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服务。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磋商公告中所述货物、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1采购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5.供应商代表4.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1供应商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资格条件要求。4.合格的供应商3.1采购人已获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磋商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8.适用法律7.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7.现场勘察6.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费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9.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磋商文件8.1本次竞争性磋商参考国家和地方采购规定,采购人、供应商、磋商小组成员的相关行为均受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除所述各章节内容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1.3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1.1供应商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1.编制要求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响应报价一览表;(1)响应承诺函;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顺序要求编写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的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如下:12.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2.2供应商应按12.1条规定的顺序编排,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目录。(9)其他资料。(8)用户需求书偏离表;(7)服务方案;(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5)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14.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应包含供应商提供服务及伴随的一切费用。14.1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4.响应报价13.2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本次磋商是否允许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磋商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5.1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1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磋商保证金14.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单价或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对于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没有进行报价的内容,并且该内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免除供应商的义务,采购人将视为该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总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1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磋商有效期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6.磋商有效期(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4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7.3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7.2磋商响应文件需打印并采用胶装形式装订,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打印或印刷,响应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制。响应文件正本主要内容(磋商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单位公章)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7.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9.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19.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18.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装在一个或多个文件袋中,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响应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1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2.磋商小组六、评审和磋商21.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2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21.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20.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3开标程序23.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磋商终止。磋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各供应商。23.1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须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到场开标须带授权委托书)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采购人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23.评审22.1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从采购人评审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抽取的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将由磋商小组负责。(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随机顺序开启密封的响应文件;(4)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23.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5响应文件的澄清23.4.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初步审查的规定(详见初步审查表)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内容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23.4响应文件初步审查(8)开标结束。(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1)采购人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将实质性变动后的磋商文件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每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磋商程序23.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5.5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将最终报价表送达指定地点的视同放弃最终报价。25.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若供应商放弃最终报价且未做出书面说明的,将视为同意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报价进行评标。25.3若没有对技术、商务做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最终报价以上轮报价为准作为评审依据。25.2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25.1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且愿意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5.最终报价27.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7.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七、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6.2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6.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0.成交通知书八、授予合同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在本项目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成交结果公告。29.成交结果公示28.1采购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预算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签订合同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31.履约保证金30.2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30.1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择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采购终止情形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中由高到低排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依次递补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35.2供应商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5.1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方不予受理。35.质疑34.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询问九、质疑与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6.投诉35.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提起质疑的日期。(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37.3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2采购磋商小组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7.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7.保密原则十、其他事项36.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用户需求书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参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8.解释权二、特殊情况的处理:(3)在代理过程中,农发行自行收回不良资产、庭下与被诉案件当事人达成(包括自行达成及法院调解达成)清偿协议、债权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或资产重组等非因律师代理工作而收回现金资产或非现金资产的,或者减少、避免经济损失,农发行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2)律师代理费以案件实际收回债权额(扣除诉讼费用等垫款,以农发行实际入账为准)为基数,按照中标价格以分段计算累计加总的方式计算(详见:《律师代理费计算表》)。(1)农发行前期不预先支付任何律师代理费,根据诉讼案件审理及执行结果支付律师代理费;4、付款方式: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案件实际,即:3、代理方式:全风险代理四、项目需求该笔贷款采用抵押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措施:一是抵押人纳雍沧海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茶都社区总面积为1214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黔(2020)纳雍县不动产权第0001542号)提供抵押担保;二是百思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琴及配偶张勇为该笔粮油购销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1月15日,海口百思源饲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800万元,借款用途为用于购进粮食资金需求,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截至2023年1月10日,本笔贷款累计发放1800万元,贷款余额1800万元,欠息金额为48.547835万元(其中欠息29.389196万元,罚息18.6615万元,复息0.497139万元),逾期贷款本息共计1848.547835万元。全风险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起诉海口百思源饲料有限公司等偿还贷款案件的法律服务项目。三、项目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为准。(1)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起诉海口百思源饲料有限公司等偿还贷款案件全过程,即包括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以及对贷款担保方的追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服务:(二)服务内容(3)在市级(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诉讼代理的有代表性的金融胜诉案例(2个或2个以上);(2)代理服务方案(包括法律分析、服务费用、主要业绩、预判诉讼审结、执行终结效果及时间);(1)律所及承办律师团队介绍(含律所及律师资质证明);(一)提供响应材料6、调查、收集证据,代理农发行出庭参加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并出具书面代理意见;5、代理农发行申请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4、代理农发行起诉、应诉或反诉、代为申请执行;3、代理农发行申请诉前(如需)及诉中财产保全;2、代理农发行出具、签收诉讼(含仲裁、破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1、根据农发行委托,提供诉讼(含仲裁、破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咨询;附件:1.《律师代理费计算表》;(2)《风险代理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在所需支付的条件成就时,由代理律师代理农发行向本案被告方提起另案追偿律师代理费,代理追偿律师代理费案件期限至追偿律师代理费案执行终结止且不收取律师代理费用。(1)投标人应恪守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执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为采购人及时提供服务,能优质、高效、独立完成有关工作任务。8、法律规定或者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其他工作。7、代理农发行办理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事务;律师代理费用计算表序号计费基数分段计费比例上限1100(含)及以下2.80%2100-500(含)2.40%3500-1000(含)2.00%41000-3000(含)1.40%53000-5000(含)1.20%65000-10000(含)1.00%710000以上0.75%(1000-500)×2.0%×80%=8万元(500-100)万元×2.4%×80%=7.68万元100万元×2.8%×80%=2.24万元2、律师代理费以案件现金执行收回额(扣除诉讼费用等垫款,以农发行实际入账为准)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律师代理业务金额为1500万元,报价折扣率为80%,计算律师代理费如下:1、“现金收回分段计费比例上限”是在农发行文件(农发银发〔2014〕237号)《关于加强外聘律师风险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分段收费比例上限”基础上,结合本案实际制定。备注:风险代理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如非因为律师代理工作而收回现金资产或非现金资产,或减少、避免经济损失的,不支付相应的律师代理费。3、如收回非现金资产,能及时(需具体约定时间段)变现处置的,以变现处置后收回现金额(剔除诉讼费用垫款)为基数;不能及时变现的(超出上述约定时间段),以法院裁判价值和我行确认的合理评估价值两者中的较低价值(剔除诉讼费用垫款)为基数,且原则上律师代理费不应超过现金收回时律师代理费比例的50%。合计收费=2.24+7.68+8+5.6=23.52(万元)(1500-1000)×1.4%×80%=5.6万元邮编:571100住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6号鑫满月商务大厦一、三层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曾坪甲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合同编号:邮编:住所:负责人:乙方:传真:0898-68554769电话:0898-685112212、乙方承诺并保证具有接受委托并进行相关代理事项的资质与能力;1、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项列明的经济案件委托乙方进行风险代理;鉴于:甲方因与海口百思源饲料有限公司、纳雍沧海置业有限公司、张勇、刘琴(单位名称)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乙方进行风险代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传真:电话:1.1.2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1.1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被告海口百思源饲料有限公司、纳雍沧海置业有限公司、张勇、刘琴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第一章委托代理事项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就委托乙方代理解决经济纠纷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3、无。1.5乙方应结合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并根据案情发展,为甲方依法提供保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代理行为。1.4根据案情需要,乙方应当联系专业人员对案件进行专家论证。1.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案件进展及所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1.2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案件所需的法律咨询。1.1.4其他:无1.1.3案件受理机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2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代理费用按以下标准及方式支付:2.1.2部分风险代理方式,是指前期支付部分律师代理费用,根据案件(审理/执行)结果,按照《风险代理合同》约定任务的实际完成部分支付律师代理费用,预先支付的费用应从最终实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中扣除。2.1.1全部风险代理方式,是指前期不预先支付任何律师代理费用,根据案件(审理/执行)结果,按照《风险代理合同》约定任务的实际完成部分支付律师代理费用。2.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采用以下第2.1.1种风险代理方式。第二章委托代理方式及委托代理费用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损害甲方的利益。2.2.3若出现下列情形,律师代理费按以下的标准及方式支付:如在案件受理后一审庭审前甲方撤诉,支付代理费用人民币2万元;如在案件一审开庭后甲方撤诉,支付代理费用人民币4万元。2.2.2.3以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收回债权:非现金资产半年内变现处置成功的,以非现金资产处置后收回的现金与原收回现金之和(剔除诉讼费用垫款)作为实际收回债权金额;非现金资产半年内未能变现处置成功的,按法院裁定最终抵债价值和甲方确认的合理评估价值中的较低价值确定该非现金资产价值,以该抵债之非现金资产价值的50%与原收回现金相加(剔除诉讼费用垫款)作为实际收回债权金额。2.2.2.2全部以非现金资产收回债权:半年内变现处置成功的,按2.2.2.1条款现金收回方式确定;半年内未能变现处置成功的,按法院裁定最终抵债价值和甲方确认的合理评估价值两者中的较低价值的50%(剔除诉讼费用垫款)作为实际收回债权金额。2.2.2.1全部以现金方式收回债权:按照现金收回债权金额(剔除诉讼费用垫款)的金额作为实际收回债权金额。2.2.2上述2.2.1项所述实际收回债权金额按照收回债权方式不同按以下方式确定:2.2.1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参与的情况下,收回甲方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律师代理费用按实际收回债权金额在剔除诉讼费用垫款后,以现金执行收回额为基数,按照分段计算累计加总的方式计算,计算费用的比例详见本合同附件:《律师代理费计算表》。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2乙方代理期限:从立案到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含保全、一审、二审、重审(如有)、执行等阶段)。法院裁定执行终结的,案件终结,本合同终止。但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或终结本次执行的,不视为案件结案,乙方应继续履行代理工作。3.1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授权,即代为出庭应诉、答辩、提交证据、辩论等。有关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请求追加当事人、接收款物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执行请求;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接收执行款物等特定事项的,应当由甲方代理人员行使。特殊情况下,乙方须得到甲方书面授权方可行使。第三章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2.2.5本合同2.2.1条中约定的律师代理费计取基数的方法:甲方在诉讼中垫付的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鉴定评估费等),在案件胜诉后法院未予退还的,应从收回的现金或(及)非现金资产现金值中扣减,扣减后的余额作为律师代理费的计取基数。法院已经予以退还的,则无需扣减,而以收回的现金或(及)非现金资产现金值作为律师代理费的计取基数。2.2.4律师代理费支付程序: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代理费支付条件成就后,乙方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支付代理费通知,甲方在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须报有权审批行/部门审核,有权审批行/部门审核无异议反馈甲方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4.1.3甲方应当根据诉讼需要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4.1.2甲方有权指定本行员工与乙方指派的律师共同代理案件;4.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2.6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4.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托第三人代理。乙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根据法律裁决,严格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乙方因违反法律、重大失误、从事与代理业务无关或超越代理权限等行为,出现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4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交代理案件工作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和法律意见书,退还代理过程中所掌握的甲方证据材料、诉讼文书、授权书等。4.2.3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或进展情况。4.2.2乙方应当按照收取的代理费数额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经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4.2.1乙方律师对甲方提出了解代理事项的有关情况或结果等要求,或根据案件需要要求甲方提供债权资料复印件或其他证据材料复印件,甲方应当及时给予回复。5.1.3因代理人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5.1.2代理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损失的;5.1.1利用被授予的代理权从事与代理业务无关的或超越代理权限的活动;5.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第五章合同的解除4.2.7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规范》,在委托事项进行中或委托事项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5.2.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5.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5.1.7其他损害甲方权益行为的。5.1.6代理人不勤勉尽职,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另行补充约定)工作无实质进展的;5.1.5代理人丧失代理能力的;5.1.4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6.2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将诉诸法律,追究乙方民事、经济等责任。6.1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保密制度中关于保密方面的规定,并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而免除此项义务。第六章保密责任5.2.2甲方有提供虚假证据或者隐瞒案件重要情节等情形的。9.1甲方与海口百思源饲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6999901-2021年(海口)字0093号)。第九章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8.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自行收回不良资产、庭下与被诉案件当事人达成(包括自行达成及法院调解达成)清偿协议、债权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或资产重组等非因律师代理工作而收回现金资产或非现金资产的,或者减少、避免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8.2本合同到期后,乙方需要续签代理合同的,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续签风险代理合同;8.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八章其他2.《保密协议》附件:1.《律师代理费计算表》本合同共包括2个附件:9.4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在所需支付的条件成就时,由乙方代理甲方向本案被告方提起另案追偿律师代理费,乙方代理追偿律师代理费案期限至追偿律师代理费案执行终结止且不收取律师代理费用。9.3本合同项下系列案件一审、二审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审计费,鉴定费,查询费等由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垫付。甲方胜诉后,上述依法可退回的费用由乙方为甲方代书向法院申请退回。9.2乙方经办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由乙方承担。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承办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附件1:律师代理费用计算表序号计费基数(单位:万元)分段计费比例1100(含)及以下2100-500(含)3500-1000(含)41000-3000(含)53000-5000(含)65000-10000(含)710000以上1.2若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未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或披露方是以口头方式提供,则应视为保密信息。其中甲方计算机系统内的所有系统配置、技术参数和业务数据信息虽不能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但同样属于保密信息。1.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任何标注‘秘密’、‘机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标志的信息,主要包括会议纪要、人员信息、技术知识、调查、报告、解释、预测、设计构思和规划、发展研讨、说明书、设计图、图表、范例、项目进度、网络拓扑结构、设备资料、价格资料、技术参数和信息、客户和供应商资料信息、内部决策、商业信息,以及以任何方式反映出来的有关披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不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和资料。第一条保密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鉴于甲乙双方在年月日签署了《风险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在主合同谈判、沟通、签署、履约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会向对方披露、提供各自的有关信息、材料、文件等(以下称“保密信息”),双方将在从事各自商业活动的同时妥善保护双方的保密信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保密信息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保密协议附件22.3接受方应确保仅向为披露方披露其保密信息之目的而需要知道的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保密信息。在向上述任一方披露之前,接受方应与该方签订保密协议,以要求该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接受方公司员工或其关联公司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无论该行为是员工在任期间发生的还是离职后发生的,均视同接受方违约,接受方应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2接受方仅可为披露保密信息的目的,或为披露方的利益使用第一条所述保密信息。2.1接受方应对从披露方获取的所有保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因接受方的原因而被泄露,该等保密措施应至少与接受方对其自身拥有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相同。未经披露方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此类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乙方因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而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除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宣传、使用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或以披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对第一条所称的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并保证承担以下保密义务:第二条保密义务1.3甲方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业务流程、逻辑流程,应用系统的功能、交易量、交易特征,计算机系统或应用系统的漏洞信息,与其他公司的合作信息、合同,以及基于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所开发出来的成果等属于保密信息。3.2接受方对下述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3.1接受方根据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由一个行政机关发出命令、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因审计要向审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的,接受方可以根据相应要求予以披露。接受方可以且仅可以在被要求披露的范围内披露保密信息,并且接受方应当将该等情况及时通知披露方关于该要求的存在、条款及具体情况,有义务协助和配合披露方以便披露方寻求适当的保护令或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第三条免责条款2.6乙方在甲方驻场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管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2.5如果因接受方的披露而出现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使用,接受方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披露方报告。2.4在完成相应的项目后,接受方应立即归还或以不可恢复方式销毁或删除自披露方取得的任何记载保密信息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材料,除非另有合同约定。接受方需无限期地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披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如有关合同中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期限为准,本协议终止时,该合同项下保密相关事宜仍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第四条保密期限3.2.4对于已体现在双方项目合作成果中的保密信息,甲方无需承担保密义务。3.2.3接受方从合法持有并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资料;3.2.2接受方在收到此保密信息前已经拥有或未利用披露方任何条件的情况下独自开发的信息;3.2.1非因接受方或其员工的泄露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条款执行。第七条争议的解决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执行。第六条不可抗力该条款遵照主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条款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参考国家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评审原则评审办法和程序第五章评审办法其他双方约定事项:/第八条其他事项1.评标准备评审流程如下:二、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4.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2.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若出现以下情况,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进入评审程序后,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和初步评审表的内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2.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本次采购的范围和需求,熟悉评标方法;(8)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7)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负偏离的;(6)报价过低,明显不合理,采购人认为无法保障质量而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5)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不齐全、不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承诺的;(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3)超出采购预算报价的;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磋商初步评审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11)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的。(10)违反国家和地**府采购法律法规的;(9)没有按时作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综合评审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7.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推荐成交供应商2.结论采用“一项否决”原则。只有全部审查项目都是“√”的,结论才能是“合格”;只要其中一项是“×”的,结论只能是“不合格”。1.表中只需填写“√”或者“×”。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初步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无效响应认定条件)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第一章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服务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数量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它没有其它无效响应认定条件结论采购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评委签字:3.只有结论是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的被淘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二次报价(最终折扣率):根据磋商文件中的《律师代理费用计算表》计算后,以报价折扣率(0—100%)为 %(百分之 )收取。供应商其他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评审标准和方法3.以上报价单位均为人民币元。2.供应商填完此表应在报价、承诺、签字处盖上手印。注:1.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亿、万、仟、佰、拾;序号项目评分内容评分标准满分技术部分1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时间安排)根据服务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含执业经验、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工作实施、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人员安排等),对工作安排与项目要求的匹配程度、工作方法的适用度、工作流程的有序性进行横向比较。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52服务方案质量(有效性、及时性、专业性)保障措施及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完整、保障措施具体有效。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53服务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项目重难点分析合理准确,解决方案科学可行。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104服务方案服务承诺(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承诺项目期满后,针对项目问题提供必要解释、咨询。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5商务部分5综合实力项目负责人从业资历项目负责人从业资历: 1.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有5年-10年(不含)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有10年-15年(不含)的,得3分; 3.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有15年(含)以上的,得5分;证明材料:提供执业时间司法局文件证明复印件56综合实力政府工作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政府法律项目业务: 1.为区级政府机关、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等提供法律服务的,得1分; 2.为市级政府机关、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等提供法律服务的,得3分; 3.为省级政府机关、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等提供法律服务的,得5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57综合实力金融工作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金融机构法律业务或办理过金融类法律案件的: 1.未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或未办理过金融类法律案件的,得0分; 2.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或办理过金融类法律案件的,得5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 5价格部分8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60评比总得分100备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涉及评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响应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正本/副本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2.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澄清。如果我方中标,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我方仔细阅读并全面研究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与本项目应答。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8.我方在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不以任何不当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不当行为,愿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如果获得成交并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不一定获得成交资格。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二、响应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NFYYB20230001响应报价根据磋商文件中的《律师代理费用计算表》计算后,以报价折扣率(0—100%)为 %(百分之 )收取。服务期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提供服务及伴随的一切费用。日期: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关于贵行年月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根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五)本单位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律师库内的律师事务所。(四)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三)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具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说明:特此声明!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2、保证金交纳凭证日期:单位地址: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说明: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供应商:粘贴转帐或汇款或保函等银行凭证复印件七、服务方案附: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公章):备注: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的所有条款,对用户需求书的内容要求了解清晰,若我公司在本次响应中成交,将按照“用户需求书”的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八、用户需求书偏离表(格式自拟)序号需求内容名称磋商文件需求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偏离情况说明1234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四)本项目所有需求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响应文件响应为“负偏离”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三)《用户需求书偏离表》填写不全、不明或不实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二)“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一)“响应文件响应条款”一栏应对照磋商文件需求条款一一对应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助于本次响应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情况提供)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业部全风险代理案件法律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