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 臭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0283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 0时0分~2023年2月10日 23时59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8204.23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属于本单位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4、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在册人员,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该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主办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中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属于本单位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在册人员,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该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 9时30分 - 2023年2月17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17日 8时45分 - 2023年2月17日 9时30分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绍郭
代理联系人:林金玉
联系方式:0759-3389936
代理联系方式:0759-3389936
招标监督机构: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9-668243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招标公告(1).pdf招标公告(1).pdf
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pdf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挂网稿--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挂网稿--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
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1.1本招标项目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廉发改投审(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2项目概况1.2.1工程名称: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1.2.2工程位置:湛江市廉江市城区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屋村涌沟、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东环路排口。1.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1.新屋村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48千米,新建生态沟渠约1.17千米,新建分流井2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938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3125平方米:2.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30.38千米,新建分流进5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5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规塔面积约1500平方米,提产型问题河涌整治工程:1.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8千及附属构筑物清除底泥及垃圾约113立方米、电修复渠道约55米;2.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9.27千米,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8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2600千米。(3)东环路排口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40.7千米及附属建筑物。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1.2.4规划意见文件:廉自然资函【2022】1121号。1.2.5项目批准文件:湛廉发改投审(2023)7号。1.2.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7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8204.23万元,勘察设计费451.783万元(其中:勘察费165.8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及竣工图编制费285.983万元)。1.2.8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勘察设计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设第1页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配合、后期采购咨询、专业设计配合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1.3前期服务机构1.3.1机构名称:可研编制单位:广东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廉江市建筑设计院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1.4投标资格1.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4.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1.4.3(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属于本单位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1.4.4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在册人员,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该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1.4.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4.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第2页列要求: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主办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设合体在同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中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4.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王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1.5.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202年_月19日02时0分至222年2月10日23时19分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与网上投标登记的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第3页(3)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1.5.2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2月10日23_时分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1.5.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年月_19日_0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2年_月2L日时分。提问为匿名方1.5.4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13828280936@139.com。1.5.5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年2月_日。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发布(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1.5.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03年2月1日9时302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投标人应于2222年)月月7日时4分至202年2月1日9时32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1.5.7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1.6开标1.6.1开标时间:2033年2月1日9时32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号开标室。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7招标文件的获取1.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第4页1.8费用1.8.1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451.783万元,工程勘察费165.80万元(包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工程设计费259.023万元,竣工图编制费26.96万元,合计451.783万元。1.8.2结算(1)设计费已包含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成果文件制作费等相关费用。设计费结算以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按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廉府函(2018)327号)的规定,复杂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1,即设计费结算价=按以上标准计算出的基准价×(1-30%)×(1-中标下浮率)×1.1-初步设计费用,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2)工程勘察费按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的工程直接费的1.1%×(1-中标下浮率);竣工图编制费按设计费结算价的8%×(1-中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有限的费用为准。(3)以上费用结算价不超过项目概算对应的各单项费用。1.7.3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9工期1.9.1设计工期:60日历天;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_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1.9.2勘察工期:_3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提出勘察方案;自勘察方案确定后(经发包人审查批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等相关工作,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发包人有权第5页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1.10其他事项1.10.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查。1.10.2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10.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要求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10.4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1.11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12异议与投诉1.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_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实名投诉,电话:0759-668243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1.12.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1.13联系方式招标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东省廉江市环市北路2号,第6页联系人:李绍郭电话:1887594159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联系人:林金玉电话:0759-3389936/184149156672022年上月19日Y(公司第7页附件1:投标人声明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公司就参加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赔。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湛江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年。特此声明。声明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_日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即可。第8页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致:(招标人名称)(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为联合体主办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a.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招标人。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第9页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_日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第10页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勘察设计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8第三章投标须知13第二章日程安排11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编制日期:2023年1月第十章设计任务书52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八章定标办法39第七章评标办法27第六章开标办法24第五章投标文件报送规定221.1招标条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部分勘察合同条款79第二部分设计合同条款61第一部分协议书58第十一章合同条款561.2.4规划意见文件:廉自然资函【2022】1121号。1.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1.新屋村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48千米,新建生态沟渠约1.17千米,新建分流井2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938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3125平方米;2.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30.38千米,新建分流井5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5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1500平方米,堤岸整治约300米。(2)问题河涌整治工程:1.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8千米及附属构筑物,清除底泥及垃圾约113立方米、修复渠道约55米;2.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9.27千米,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8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2600千米。(3)东环路排口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40.7千米及附属建筑物。1.2.2工程位置:湛江市廉江市城区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屋村涌沟、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东环路排口。1.2.1工程名称: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1.2项目概况1.1.1本招标项目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廉发改投审〔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3.1机构名称:1.3前期服务机构1.2.8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勘察设计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配合、后期采购咨询、专业设计配合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1.2.7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8204.23万元,勘察设计费451.783万元(其中:勘察费165.8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及竣工图编制费285.983万元)。1.2.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5项目批准文件:湛廉发改投审〔2023〕7号。1.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4投标资格(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初步设计单位:廉江市建筑设计院可研编制单位:广东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4.4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在册人员,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该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1.4.3(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属于本单位员工的(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1.4.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1.4.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③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中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主办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3)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与网上投标登记的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2023年0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02月10日23时59分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1.5.7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1.5.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09时30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投标人应于2023年02月17日08时45分至2023年02月17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1.5.5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统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发布(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1.5.4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13828280936@139.com。1.5.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1.5.2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02月10日23时59分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1.8费用1.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1.7招标文件的获取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6.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号开标室。1.6开标1.7.3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以上费用结算价不超过项目概算对应的各单项费用。(2)工程勘察费按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的工程直接费的1.1%×(1-中标下浮率);竣工图编制费按设计费结算价的8%×(1-中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1)设计费已包含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成果文件制作费等相关费用。设计费结算以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按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廉府函〔2018〕327号)的规定,复杂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1,即设计费结算价=按以上标准计算出的基准价×(1-30%)×(1-中标下浮率)×1.1-初步设计费用,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1.8.2结算1.8.1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451.783万元,工程勘察费165.80万元(包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工程设计费259.023万元,竣工图编制费26.96万元,合计451.783万元。1.10.2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1.10.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10其他事项1.9.2勘察工期:3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提出勘察方案;自勘察方案确定后(经发包人审查批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等相关工作,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1.9.1设计工期:60日历天;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1.9工期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1.11发布公告的媒体1.10.4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10.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要求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地址:广东省廉江市环市北路2号招标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3联系方式1.12.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1.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668243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1.12异议与投诉电话:0759-3389936/13414915667联系人:林金玉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第2层04、05号商铺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18875941597联系人:李绍郭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本公司就参加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声明附件1:2023年01月19日声明企业:(盖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湛江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年。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致:(招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附件2: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即可。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a.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为联合体主办方,为联合体成员。(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招标人。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2.1.2答疑提问截止时间工程地点:湛江市廉江市城区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屋村涌沟、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东环路排口。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地点勘察。2.1.1踏勘现场2.1本项目勘察招标日程安排如下第二章日程安排2.1.4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0号开标室。时间:2023年02月17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1.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及评标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13828280936@139.com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2.2.4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澄清的,在2023年01月31日17:00时前,把问题以书面形式致函(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件:13828280936@139.com。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2.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2.2投标人可以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2.2.1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转售给第三方。2.2注意事项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3.1.1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视为承认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完成中标后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2.7条规定的条款完成全部工作内容。3.1总则第三章投标须知2.2.7招标人可以拒绝任何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拥有支配性影响的单位参加投标,这些单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拥有出资的单位,拥有招标代理机构出资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控股的单位。2.2.6任何投标人被取消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该投标人的请求之日起15天内通知其被拒绝的理由。2.2.5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内容,将统一整理为答疑纪要,若口头解答与答疑纪要不符时,以答疑纪要为准。答疑纪要将发送至所有投标人,答疑纪要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答疑纪要为准。3.2.1工程的说明见招标公告、招标要求、附件等资料所述。3.2工程说明3.1.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3.1.4本次招标工作由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3.1.3招标人无须接受出价最低的投标文件或任何一份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3.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附件等资料。投标人在提交其标书之前应尽力澄清导致出现不合格标书的一切疑点,询问应尽早提出,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4.2中标人可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依法将不具备资质的工程部分合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3.4.1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4条。3.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3.1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3资金来源3.2.3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8204.23万元。3.7工期3.6.2中标人可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依法将不具备资质的工程部分合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3.6.1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6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5.1费用: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8条。3.5费用3.8.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下浮5%计取。3.8.3招标人不给予投标经济补偿。3.8.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8.1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8投标费用3.7.1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9条。3.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签署勘察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3.9.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无息)。3.9.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承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3.9.1投标人应提供伍万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缴交均可。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提供伍万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帐户汇到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为:44001583404059333333,该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上述规定账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或未汇入指定账户(子账户)的,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详细操作流程详见交易中心指南),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为准。该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放入投标文件中。②银行保函原件: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若出具的银行保函无法显示出基本账户信息,可后附上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保函银行账号必须与银行基本许可证账号一致)。参考样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银行保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放正本的复印件即可。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终止时间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9投标保证金3.8.5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操作支付,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用。3.9.7.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9.7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9.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勘察设计合同。3.9.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3.9.6.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9.6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10.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10.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3.10.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当询问涉及两种以上可能的解释时,则需要补充信息;或者招标文件中有错误时,任何口头的回答必须记录下来,招标人将以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通过补充通知或修正案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10招标文件3.9.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勘察设计合同。3.9.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3.12投标报价3.11.2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四章。3.1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11投标文件3.10.5招标人对某个投标人提供的重要情况将同时也通知其他投标人。3.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13.3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1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标价、工期等。3.13.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13中标通知书3.12.2招标人设有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限价,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商务标评分标准表的投标报价中载明。3.1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下浮率和报价。3.14.3.2中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3.14.3.1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3.14.3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14.2中标人应按照中标标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14.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3.1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3.15.2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保存有关招标、投标的有关资料,以便在必要时确证该项招标的完成是公平和公正合理的。3.15.1本次招标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3.15见证与投诉3.14.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3.14.3.4中标人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招标人代表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中心见证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酬金或礼品,或其他利诱的手段谋取中标。3.14.3.3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1.1.3保密信封;4.1.1.2技术文件;4.1.1.1商务文件;4.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4.1投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4.2.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2.2目录;4.2.1封面;4.2商务文件组成(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4.1.4.5开标信封。4.1.1.4投标文件电子文件;4.2.9拟派的勘察负责人职称证明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11月、12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4.2.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11月、12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4.2.7(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相关信息的截图。4.2.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4.2.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4.2.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⑵目录;⑴封面;4.3.1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3技术文件组成4.2.11将投标文件4.2.2至4.2.10的内容盖章后按顺序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刻录入1套光盘(或U盘)作为商务文件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商务文件一起用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截止前提交。4.2.10商务评审表中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业绩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否则无效。⑤工作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障措施;④设计方案;③对招标项目重难点认识的准确程度、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②对招标项目现状建设场地条件及周边规划情况熟悉程度;①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⑶正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4保密信封4.3.4技术文件用不透明包装材料包装密封。4.3.3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技术文本文件以A3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与图形文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4.3.2技术文件编制要求:技术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不得在技术文件的文本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注:技术文件不得标注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及设计人身份的符号,如需标注投标所负责的项目名称时须用“××项目”代替,如需标注本单位人员时可以出现姓,名须用“某某某”代替,如姓名为“李志强”须用“李某某某”代替,否则作为废标处理。⑷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6投标文件规格光盘(或U盘)1套。电子文件是指将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PDF或WORD文档格式,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光盘(或U盘)中,光盘(或U盘)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4.5电子文件4.4.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保密信封”和“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字样,除此之外不得标注投标人名称、设计人员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身份的符号。[注释]表现图为投标人最具有代表性的设计图。4.4.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表现图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保密信封放在技术文件正本最后一页(封底)的内面)位置粘贴用不透明包装材料密封(不得加盖公章)。4.7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及标志4.6.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和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如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和行间插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辩识错误责任。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4.6.3投标文件正本须使用不能擦去的深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4.6.2投标单位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主要内容应一致。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6.1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即可。4.8.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在投标单位2022年10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4.8开标信封4.7.4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商务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五本),商务文件用不透明包装材料包装并密封,商务文件的密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二部分是技术文件(A3规格)(正本一本、副本五本,保密信封),技术文件用不透明包装材料包装并密封(外包封:写明项目名称、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标注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符号;第三部分是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一套,单独用小信封封装,并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4.7.3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不得标注投标人名称、设计人员名称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人身份的符号。4.7.2技术文件以A3规格编排,技术文件封面统一用纯白色软皮纸装订成册,正、副本封面采用“技术文件”的封面格式。4.7.1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照规定分开装订。商务文件按“A4”幅面在左侧装订(有关图表可用A3纸打印,但必须按A4幅面折叠装订)。在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商务文件正、副本的封面采用“商务文件”的封面格式。商务文件正本的封面及正文内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的,仅须加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的,仅须加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副本正文内不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5.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何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展示投标文件。5.1.2投标人应派专人提交投标文件。5.1.1投标人可以呈交其他建议,以加强投标文件的竞争力。5.1总则第五章投标文件报送规定4.8.2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开标信封”字样。5.2.3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决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展延截止日期。5.2.2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遇不可抗力的情况时(本地气象台的暴雨警告或台风仍然生效),本项招标的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5.2.1截标时间是指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5.2截标时间5.1.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由于在投标中粗心造成的错误将不会给予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任何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5.1.4投标文件的数字不得涂改或擦掉,如须作任何修改,应将不正确的数字删去,然后在原有数字之上以墨水笔填上正确数字。5.3.3排名在第三名之后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排名在前三名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5.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5.3.1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日后参与投标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5.3投标有效期5.2.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公开招标不足三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5.2.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5.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支付方案设计费用的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案设计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5.5.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5.5知识产权转移5.4.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方案设计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5.4.1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方案设计费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5.4公开展示第六章开标办法5.6.4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5.6.3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5.6.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6.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方案设计费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5.6其他6.4.2投标人代表是(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6.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6.4开标过程6.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6.2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管理机构代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人、所有投标人参加。6.1开标在招标文件日程安排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日程安排中确定的地点。6.4.8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开启开标信封、商务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投标人提交投标资料的基本情况。6.4.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妥善保存,不得开启。6.4.6递交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6.4.5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会议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有效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本人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2022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6.4.4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会议,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有效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6.4.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在招标人提供的表格上签署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6.5.5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6.5.4授权委托人出席但未能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6.5.3法定代表人出席但未能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6.5.2设计成果文件未密封,或者密封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5.1逾期送达的;6.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宣布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6.6.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没有符合招标文件第4.3.2、4.6.2项规定;6.6.4投标文件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没清晰可辨;并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有效证明资料;6.6.3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6.6.2投标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6.6.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书的;6.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审委员会宣布投标文件无效:6.6.11同一设计单位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的;6.6.10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6.6.9投标人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的;6.6.8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的;6.6.7明显抄袭、与已经公开方案雷同、一稿多投、一稿多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及专利的作品;6.6.6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的;6.10保密信封和电子文件在技术文件没评审完之前不得启封,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技术文件得分后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启封保密信封核对投标人身份。6.9技术文件接收时不得启封,待送达评标地点后,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的编号应当一致,编号工作完成后,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6.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6.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6.6.12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与投标登记申请时不一致的。7.1.3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人数由5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1人,专家4人,专家在开标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7.1.2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7.1评审机构及职责(一)评标方法(设计团队综合评审法)第七章评标办法7.1.9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方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功能要求,是否存在严重的建筑、结构、设备、工艺、造价控制、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7.1.8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7.1.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选出投标方案名次。7.1.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1.5招标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7.1.4凡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浏览过投标方案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②报价分(10分);①技术标(40分);7.2.2评标分项分值权重(满分100分):7.2.1本招标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设计团队综合评审法。7.2评标办法7.1.10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前3名方案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7.2.5投标文件的澄清:7.2.4评标委员会成员领取招标文件,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由招标人代表负责澄清。7.2.3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二:设计团队综合评估法)。③商务标(50分)。的标准,对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3款规定7.3.1.2初步评审7.3.1.1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前不得启封。技术文件送达评标地点后,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启封并编号,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编号应当一致。编号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编号工作完成后,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7.3.1技术文件评审(暗标评审)7.3评标程序③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②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①对投标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1)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揭晓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当众公开宣读技术文件正本的编号,核对技术文件正本与副本是否一致,揭晓投标人名称,记录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评分表独立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为该技术方案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对通过符合性审查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分标准表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技术得分。7.3.1.3详细评审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或保留。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2)商务部分评审,由所有评委共同评定商务标分值。(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商务评审表中商务标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7.3.2.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1及2.2款,对商务文件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编写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7.3.2.1初步评审7.3.2商务文件评审(明标评审)7.4编写评标报告7.3.7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缺陷或不足,但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不构成影响,评标委员会不得废标。7.3.6若投标文件互相雷同,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7.3.5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列在前,再相同,则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随机抽取程序为:(1)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内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的号码;(2)从所确定的号码中随机抽取一位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此法排列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的顺序。7.3.4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三者得分相加即为综合得分(所有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投标单位得分的高低确定名次。7.3.3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报价评分表进行独立评分,并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附表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7.5.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7.5.2投标人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7.5.1投标方案经评标委员会鉴定属明显抄袭。7.5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确定所有投标单位的排名。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商务评审表(50分)附表二:设计团队综合评估法注: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内容审查因素与标准2.1资格性审查标准投标人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1.4 投标资格的要求。2.2符合性审查标准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书的。2.投标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3.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有效证明资料。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4.3.2、4.6.2项规定。6.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险的。7.无明显抄袭、无与已经公开方案雷同、一稿多投、一稿多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及专利的作品。8. 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的。9.投标人无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无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的。10.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11.无同一设计单位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的。12.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与投标登记时一致的。13.投标报价在有效区间[0%-10%]的。2.3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1、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1)对投标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2)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3)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技术文件未按要求封装的,技术文件出现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文字、图案和人为标记,如: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单位地址、公司徽标等。5、无明显抄袭、无与已经公开方案雷同、一稿多投、一稿多用、侵犯他人著作权及专利的作品。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主办方)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单项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项得3分,总投资<18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最多计3个项目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市政排水工程或河涌整治或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提供勘察或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若勘察或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投资规模,可补充相关证明文件)。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12分2企业奖项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主办方)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获得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每项得2分,曾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最多计6个项目。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市政排水工程或河涌整治或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以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为准。协会须是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4)同一项目,按最高得分计算,不累加得分。12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及奖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每获得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多计2个项目。注:(1)以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为准。协会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2)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3)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6分4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勘察设计人员配备:每满足以下一项要求得2分,最多得10分。(1)拟派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3)拟派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4)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5)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1)上述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其他岗位;(2)专业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人员专业以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所示的专业为准;上述人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15分5企业实力及信誉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具有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市政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投标人具有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自最新可查年度起)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连续获得20年(含)或以上的得3分,连续10年(含)至19年(含)的得1.5分,连续9年(含)以下的得0.5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分合计50分(3)报价评分表(满分10分)注:各评委评分时得分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技术评审表(40分)2、各评委评分时得分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以上评分涉及的相关证书、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则不得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得8分;2.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较清晰,得6.5分;3.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一般,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8分2对招标项目现状建设场地条件及周边规划情况熟悉程度1.掌握资料丰富,准确,需求了解准确,得6分;2.掌握资料较齐全,需求情况了解基本符合,得4.5分;3.了解资料较少,需求情况了解一般,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6分3对招标项目重难点认识的准确程度、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1.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难点问题的认识清晰,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合理,得8分;2.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难点问题的认识较清晰,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较合理,得6.5分;3.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难点问题的认识基本合理,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一般,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8分4勘察设计方案1.勘察设计方案与现状建设条件符合,方案科学合理,符合相关规范,得10分;2.勘察设计方案与现状建设条件较符合,方案较合理,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得8.5分;3.勘察设计方案与现状建设条件基本符合,能提供方案,一般符合相关规范,得7分;4.未提供不得分。10分5工作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障措施1.制定的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勘察设计的质量、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进度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障措施合理,得8分。2.制定的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勘察设计的质量、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进度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障措施较合理,得6.5分。3.制定的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勘察设计的质量、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进度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障措施差,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8分合计4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报价报价有效区间为:[0%-10%],不在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取各投标人有效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例如:9.99%)为评标基准率X,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与评标基准率X一致的得分为10分。投标下浮率得分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小于评标基准率,则投标报价得分=10–︱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率︱×100×0.3;(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大于评标基准率,则投标报价得分=10-︱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率︱×100×0.2。10分8.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设计周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8.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8.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8.1投标文件经评审合格,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第八章定标办法格式一:商务文件(正本)封面格式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8.9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gdzwfw.gov.cn/ggzy/gdyzwzj/)上公示三日。8.8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已支付方案设计费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8.7除非招标人根据公众利益决定不授予合同,否则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合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认排名第二的投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业主将通知其他投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30天。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8.6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合同签署这段时间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没有涉及的内容可以进行谈判,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正本)件文务商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商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格式二:商务文件(副本)封面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独立体或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独立体或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副本)件文务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意以下浮率_____%的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勘察工期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个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致:(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书格式三:投标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勘察设计费。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日期:年月日电子邮箱: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①“报价下浮率”栏填报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百分率;投标书附表项 目内 容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万元) 报价下浮率 (%) 工 期 个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个日历天、设计工期 个日历天。投标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项目负责人姓 名: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姓 名: 勘察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号: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注:①投标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特此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格式五:授权委托书②联合体投标的,本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盖单位章)(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格式六:投标保证金②联合体投标的,本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注: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1.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兹有(以下称“投标人”)在(以下简称“我方”)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其账号为:。鉴于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你方项目招标的投标,我方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形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我方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保证金金额]((小写)¥元):保函编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仅供参考)担保人地址:日期:年月日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名称(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盖单位公章):5.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注: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到期后,无论你方是否将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本保函均自动失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拟委派本项目专业人员一览表格式七:拟委派本项目专业人员一览表2、各投标人须从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注:1、本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为参考样本,各投标人可使用本参考样本或按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须涵盖本参考样本的所涉信息及要求)。联系电话(手机):邮政编码:联系人:序号岗位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执业资格证号注册执业证号1234......格式八:技术文件(正本)封面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2、一个人具备多个执业资格的,可将表格自行扩展后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证明。注:1、按照评审要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正本)件文术技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件文术技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格式九:技术文件(副本)封面格式(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1.新屋村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48千米,新建生态沟渠约1.17千米,新建分流井2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938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3125平方米;2.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30.38千米,新建分流井5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5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1500平方米,堤岸整治约300米。(2)问题河涌整治工程:1.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8千米及附属构筑物,清除底泥及垃圾约113立方米、修复渠道约55米;2.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9.27千米,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8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2600千米。(3)东环路排口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40.7千米及附属建筑物。具体以具体《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第二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第一条项目名称第十章勘察设计任务书(副本)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其他要求。其他与本项目建设相关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1.1(1)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本项目设计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三条本项目设计依据及范围《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1.2相关技术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镇建设部分)(2013年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14)《合流制系统污水截流井设计规程》(CECS91:97)《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640-2010)《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管材》(GB/T19472.1-2019)《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防洪标准》(GB50201-2014)详见《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3、以上未提及的勘察设计分项内容也将包括在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之内。(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1.新屋村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48千米,新建生态沟渠约1.17千米,新建分流井2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938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3125平方米;2.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30.38千米,新建分流井5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5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1500平方米,堤岸整治约300米。(2)问题河涌整治工程:1.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8千米及附属构筑物,清除底泥及垃圾约113立方米、修复渠道约55米;2.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9.27千米,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8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2600千米。(3)东环路排口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40.7千米及附属建筑物。具体以《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2、勘察、设计范围《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246:2008)2.2设计成本控制:根据批复的设计限额要求管理,要求各专业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限额进行设计。若设计超出限额要求,则进行无条件修改直到满足限额要求。若对限额存在疑义,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复核限额要求;2.1设计质量控制:根据合同约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管理,汇总落实各阶段业主方的审查意见,完成各阶段的设计优化工作,若设计质量和深度不满足要求,则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业主方要求;2.总体设计管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承包人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全程跟进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设计及服务工作第五条承包人工作内容2.8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报审报批工作;2.7协助发包人进行与政府部门、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绿化、市政、人防办、市政配套等单位的咨询与协调工作;2.6为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和设备招标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各项施工招标和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的总体性、系统性、接口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并协助发包人开展设备调研、设备选型工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2.5对于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审查把关,还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设计成果文件,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2.4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组织落实前期的各项设计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提出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补充资料及工作方案;2.3负责设计过程中设计各专项和专业接口划分、技术接口协调工作。确保各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配合业主协调本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市政工程接口的图纸良好衔接;3.1.2工程勘察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勘察实际需要,要求勘察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超前钻(如有)等。3.1.1工程勘察基本服务: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专业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并相应提供勘察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勘察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3.1工程勘察服务:是指勘察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勘察基本服务、工程勘察其他服务。3.勘察及服务工作2.10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技术资料,协助归档工作。2.9组织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问题,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1、建设项目用能标准需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用能总量与种类应合理,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达到国内耗能先进水平,所选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标准,严格禁止使用国内已淘汰的设备与产品。本项目属于建设类建设项目,适用的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3.4工程勘察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3.3工程勘察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工程勘察资料包括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报告(如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专项评估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其他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3.2暂停勘察:是指发生勘察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勘察服务的行为。(5)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8〕5号);(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2)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1)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的规定;2、节能规范第十一章合同条款(1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6)《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承包人:发包人:合同编号: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第二部分设计合同条款54第一部分协议书53目录签订日期:年月日设计证书等级:勘察证书等级: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发包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部分勘察合同条款782、承包方式:按招标范围的要求和约定的取费标准,承担本项目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按时保质完成。1、承包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配合、后期采购咨询、专业设计配合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二、承包方式和内容3.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8204.23万元。2.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建设内容及规模:(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1.新屋村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48千米,新建生态沟渠约1.17千米,新建分流井2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938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3125平方米;2.城南商贸城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30.38千米,新建分流井5座,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5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1500平方米,堤岸整治约300米。(2)问题河涌整治工程:1.阳光午托南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1.18千米及附属构筑物,清除底泥及垃圾约113立方米、修复渠道约55米;2.易建联篮球训练中心西侧涌沟。新建污水管道约9.27千米,清除底泥及垃圾约780立方米,河道水生植物种植栽培面积约2600千米。(3)东环路排口整治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40.7千米及附属建筑物。四、合同工期(3)以上费用结算价不超过项目概算对应的各单项费用。(2)工程勘察费按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的工程直接费的1.1%×(1-中标下浮率);竣工图编制费按设计费结算价的8%×(1-中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费用:设计费已包含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成果文件制作费等相关费用。设计费结算以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按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廉府函〔2018〕327号)的规定,复杂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1,即设计费结算价=按以上标准计算出的基准价×(1-30%)×(1-中标下浮率)×1.1-初步设计费用,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费用为准。本项目中标下浮率:%,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设计费暂定为万元;工程勘察费暂定为万元。)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三、合同价款:(1)协议书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五、招标代理费用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勘察工期:3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提出勘察方案;自勘察方案确定后(经发包人审查批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设计工期:60日历天;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7)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期间澄清、补充修改的文件及答疑纪要等)(5)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4)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文件)(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8)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的所有文件及管理制度等第二部分设计合同条款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任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发包人(盖章):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1.3承包人:指。1.1.2发包人:指在本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指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1工程:指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1.1词语定义1.定义1.1.9合同价款(设计费):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设计的款项。1.1.8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均指经发包人驻场代表、设计咨询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1.1.7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1.1.6发包人驻场代表:指发包人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在另文中约定。1.1.5设计负责人:指承包人提供的本项目设计人员架构中指定的负责设计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1.4专项分包方:指被发包人、承包人接受的具有专项工程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15勘察设计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配合、后期采购咨询、专业设计配合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1.1.14设计周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1.1.13设计成果文件:指由承包人提交的,供发包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的,能作为下阶段设计输入依据的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施工图、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工程预算,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R14或AutoCAD2014等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U盘等技术资料。1.1.12设计:指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运作和设计服务。1.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合同价款。1.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他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他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设计周期顺延的要求。1.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18设计变更:指在承包人提交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评审同意后,在原设计范围内对设计文件进行的更改。1.1.17有效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的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1.1.16完整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所有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2.2适用标准、规范。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承包人提出建议,由发包人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1.2.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1.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1.24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外)。1.1.23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1.22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指日历月。2.1.4发包人负责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的活动除外)。2.1.3发包人负责组织国家建设程序规定的外部评审及确认活动,并负责完成设计成果文件报建、报批手续。2.1.2发包人对承包人提出的付款申请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支付办法按本合同第七条相关条款执行。2.1.1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设计所需文件与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有效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提出超出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内容进行设计。2.1发包人义务2.合同各方的义务2.2.2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内容及份数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及资料。2.2.1承包人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2.2承包人义务:2.1.7对承包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应在7日内给出回复。2.1.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2.1.5发包人参与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协调会议,协助解决设计中出现的商务与技术问题。2.2.8承包人应提供主要设备、材料表,明确规格、材质等性能参数和技术要求,同时应向发包人推荐产品质量同档次的三家以上生产商(供应商)及相关资料。2.2.7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开展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预询价、技术谈判及招标等工作。2.2.6承包人应在各阶段施工开始前,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2.2.5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限额设计,既包括项目总体限额设计,又包括组成项目的分项工程限额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实施限额设计进行监督。2.2.4承包人承诺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需求或应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将派出相应的设计人员分别在规定时间内(中国境外设计单位48小时、中国境内设计单位24小时)内到场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2.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承诺提供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见相关条款。对不称职的现场服务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2.2.14在各设计阶段负责与专项分包方的技术协调和交底工作。2.2.13参与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2.2.12协助制定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2.2.11按政府强制性规定必须或应由承包人配合或完成的其他工作。2.2.10参与对设备、材料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的验收和技术确认。2.2.9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各类工程报批手续所需的设计文件资料。2.3发包人驻场代表2.2.19承包人承诺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组织机构资料,提供承担本项目设计的项目组织架构和人员资料,承诺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均为本方在册的正式员工。除发包人同意的专项分包内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肢解分包。2.2.18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代表及其它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所需的现场办公场地及现场办公安全防护措施由发包人解决。2.2.17承包人对发包人已经确认的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2.2.16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转让向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光盘(U盘)等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2.2.15承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2.3.6发包人驻场代表是发包人的履约代表,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发包人驻场代表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发包人。2.3.5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请求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2.3.4承包人对发包人驻场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进行解释。2.3.3发包人驻场代表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发包人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驻场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负责人,承包方负责人应立即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2.3.2发包人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对发包人驻场代表的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驻场代表,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3.1发包人驻场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2.4.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设计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对于设计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需更换设计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4.3设计负责人按发包人认可的设计详细进度计划和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设计,并应保证设计信息的准确、安全。2.4.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设计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发包人驻场代表,发包人驻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通知同时生效。2.4.1设计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责应在承包人设计人员架构表内明确。2.4设计负责人2.3.7承包人驻场代表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参加每周举行的监理例会及其他涉及设计方面的会议。每月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2天,每少签到一天将承担1000元/人的违约金。3.1.1.1.勘察设计及服务工作3.1.1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3.1设计内容:3.设计内容2.4.5每一设计负责人均是承包人共同的履约代表,发包人发出的任何形式的文件经书面﹑电邮或传真等形式送达承包人的设计负责人,即视为已送达该承包人。3.1.1.2.4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组织落实前期的各项设计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提出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补充资料及工作方案;3.1.1.2.3负责设计过程中设计各专项和专业接口划分、技术接口协调工作。确保各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配合业主协调本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市政工程接口的图纸良好衔接;3.1.1.2.2设计成本控制:根据批复的设计限额要求管理,要求各专业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限额进行设计。若设计超出限额要求,则进行无条件修改直到满足限额要求。若对限额存在疑义,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复核限额要求;3.1.1.2.1设计质量控制:根据合同约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管理,汇总落实各阶段业主方的审查意见,完成各阶段的设计优化工作,若设计质量和深度不满足要求,则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业主方要求;3.1.1.2.总体设计管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服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配合、后期采购咨询、专业设计配合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3.1.1.2.10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技术资料,协助归档工作。3.1.1.2.9组织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问题,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3.1.1.2.8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报审报批工作;3.1.1.2.7协助发包人进行与政府部门、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绿化、市政、人防办、市政配套等单位的咨询与协调工作;3.1.1.2.6为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和设备招标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各项施工招标和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的总体性、系统性、接口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并协助发包人开展设备调研、设备选型工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3.1.1.2.5对于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审查把关,还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设计成果文件,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4.1.4项目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必须符合或高于中国国家规范、标准提出的要求。4.1.3由于工程设计的特殊需要对设计规范、规程中非强制性的条文,允许稍有选择和突破,但承包人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提交充分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发包人论证同意后以文件形式认可。4.1.2承包人应在设计文件中列出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4.1.1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4.1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符合性要求4.项目设计要求4.2.3.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4.2.3.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研及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应包括各专业的说明书、图纸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4.2.3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深化设计、装修效果图设计)4.2.2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交的成果文件应满足《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4.2.1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规定中对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4.2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设计深度的要求4.3对设计质量的要求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或采购;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4.3.3.3“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4.3.3.2“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第4.1条关于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符合第4.2条关于各阶段设计文件内容与设计深度的规定;同时保证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4.3.3.1“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文件。4.3.3承包人保证每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4.3.2设计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规定。4.3.1设计应体现发包人的建设意图,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适用、安全、美观、经济,并具备良好的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4.3.9方案设计的全部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需承包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特别是结构计算的安全性)由承包人的责任人进行会签并盖章。4.3.8设计图纸必须依照中国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4.3.7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标高以米(m)为单位;面积均以平方米(㎡)为单位;体积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4.3.6本项目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另报发包人确定。4.3.5当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第4.3.3条要求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5天内,将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发包人。4.3.4承包人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在原定设计范围内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4.4.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在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后,原则上优先采用国内的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以及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湛江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4.4.3设计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4.4.2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中国承建商的施工能力。4.4.1承包人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4.4对设计与设备、材料选购及施工组织配合方面的要求4.3.10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应进行项目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编制质量计划,安排应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向发包人提交设计策划文件。保证不因联合设计的因素使设计进度、质量与施工服务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受到影响。4.5关于设计变更4.4.9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内有关部门的试验报告。4.4.8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和价格,并据此向发包人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4.4.7承包人应对本项目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承包人应提前向发包人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并须征得发包人同意。4.4.6本项目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承包人原则上须向发包人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等,并提出评估意见。4.4.5对于由发包人推荐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5.1承包人充分了解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在设计任务书的范围内进行设计。5.工程投资的控制4.5.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中国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若由于设计自身过错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设计。4.5.2遇到国家设计规范发生修订与变更时,承包人依照新规范或修订后的规范进行必要的修改。4.5.1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设计参数缺漏、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情况造成的设计更改,承包人应在7天内提交正式设计修改文件。5.7承包人承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5.6承包人承诺,如果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经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承包人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招标和施工进度。5.5承包人应在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供发包方批核。5.4如果发包人有合理依据认为设计方在某一阶段的设计工作将导致建安成本的增加,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解释、说明和修改。5.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在承包人预计或应当预计某项设计服务将导致建安成本增加时,其应提前通知发包人,以获得发包人的审批同意。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设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的详细分析,说明该类设计变更可能对建安成本造成的影响。6.2承包人按如下期限完成设计任务:6.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壹年止为服务期限。在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止)内,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承包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6.设计周期和成果文件要求5.10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限额设计,项目工程费用不得突破批准的设计限额。5.9承包人承诺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发包人参考。5.8承包人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将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序号工作内容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天数(日历天)备注1勘察成果签订合同后352施工图设计签订合同后502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小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说明:1、勘察工期3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60 日历天;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提出勘察方案;自勘察方案确定后(经发包人审查批准)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等相关工作,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在施工图设计专题汇报会上向发包人进行设计汇报,并听取发包人意见。(消防设计审查需要提供盖审图章的消防图纸扫描件,审查完成后提供按审查单位要求修改后盖了审图章的消防图纸扫描件。)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相关设计规定。在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A、施工图设计阶段6.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律,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确保设计质量。6.3承包人按以下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组成要求提交设计图纸及文本文件,并以满足各设计审批部门的有关资料提交要求为准:招标配合,编制各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参数指标;B、配合招标、施工及其它工作电子文档(含CAD、PDF)1套。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全套施工图(按要求装订)12套;修改完成后,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档。施工图设计汇报完成后,需对施工图的设计进行调整与修改,使其符合指导施工的设计深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提供施工图及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签署。为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用于施工的设计文件,包括对各专项设计深化图进行技术接口认可(按施工标段划分、由专项设计单位分别提供深化图及相关文件),并结合二次装修施工图提供各相关设备专业末端设计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设计成果电子文档中的设计说明、结构计算书等应提供Word格式的文档;设计图纸应提供DWG格式的文档。概算(估算)书等应提供EXCEL格式的文档,所有文档应不加密、可编辑并不限制使用时间。上述A-B条为承包人必须提供的设计成果,按以上数量提供,若需增加数量的,承包人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相应增加,增加的部分发包人不另支付制作费用。同时须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设计图纸文件。另外属于供各类审查会、研讨会、专家评审会使用的设计中间成果和报建图纸,发包人不另支付制作费用。设计变更文件(包括造价变更文件)4套。6.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计文件或资料交付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提供施工图及文本文件12份,电子文档光盘(U盘)1份。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签署。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结构计算书。1.总平面图;为提供给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6.3.5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7.1.1本项目中标下浮率为%,设计费暂定为万元。7.1费用的计取:7.费用的计取及支付6.7发包人不负责承包人办理运输、邮寄及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含关税)。6.6发包人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出具收件回执,作为承包人申请设计费付款的依据。6.5进行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电子报建文档的,由承包人提供。7.2.1设计费:7.2费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最终以签合同时商定为准)7.1.5本合同费用总额中,承包人应得的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且费用中已包含各项税费。7.1.4对于审定后的工程设计,发包人可适当提出变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违反有关规定或其他遗留问题除外),变更的设计费不另计取。7.1.3设计内容包括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确认,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竣工图编制审核费,包含在设计费内。设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并自行完成审核盖章确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7.1.2设计费已包含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及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设计费结算以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按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收费基准价计费出计算标准价×(1-投标下浮率)执行。收费标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付费次序占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成果所决定)第一次付费30%本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50%施工图及勘察成果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非承包人原因,无法获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承包人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图纸后视为通过审查)第三次付费10% 项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费10%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主要人员配置表8.1承包人在本项目配置的主要设计人员如下表。8.人员配置与设计服务7.2.3本表所规定的支付约定是在承包人全面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含服务),并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的前提下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的工作状况调整设计费的支付进度。2、所有付款工作日均未包括财政支付运作时间在内,但发包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后一个星期之内送达廉江市财政局,并派财务人员跟踪,如果超过三个月时间,发包人须向承包人申诉原因。7.2.2说明:1、所有付款只支付到承包人合同指定的账户。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分工)岗位职务资格(职称)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8.3.4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标准,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8.3.3在施工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事故时,在技术上提供及时的协助。8.3.2在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提出质量控制专门要求、特殊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质量检验的特定方法。8.3.1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根据设计分工,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交底、重大技术问题专家论证会、图纸会审,答复有关设计问题。8.3承包人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8.2项目施工期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需要,承包人承诺按工程建设的需要和发包人要求派遣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确保图纸解释、技术问题处理、验收、设计变更配合等现场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必须参与过本项目设计,承包人同时派遣不少于1名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人数、专业要求、驻场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提交承包人的驻场通知为准,设计代表退场和更换,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设计代表应根据发包人需要配合现场施工。8.3.10对于设计建筑安全和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数据,在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发包人在必要时用其它计算程序进行验算。承包人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8.3.9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发现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时,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并提供来源证明。8.3.8按政府强制性规定必须或应由承包人配合或完成的其他工作。8.3.7按发包人及规范要求参与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8.3.6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8.3.5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进行技术确认,以及及时参与对已订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8.3.16承包人设计代表负责在约定时限内协调办结设计方设计变更估价文件和设计变更出图手续。8.3.13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规划、市政、交通、水利、航运等部门、单位,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8.3.14对提供工程概算及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8.3.13在设计各阶段根据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8.3.12设计必须体现政府和发包人的意图,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编制详细的工作大纲,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设计质量负责。8.3.1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9.3承包人应缴交的税金和费用均由发包人在每次支付设计费时代扣代缴,并将纳税有关凭证交承包人。9.2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依据中国、广东省、湛江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缴纳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9.1承包人及其雇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纳税,税金全部由承包人及其雇员承担。9.税费8.4承包人若分包或委托本项目专项设计、深化设计、造价咨询等事项,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将分包或委托合同(须载明分包人或被委托人本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资历等有关资料)报发包人备案。8.3.17除履行以上约定的配合工作外,如果发包人还有其它的需要承包人到场解决的配合事宜,承包人须派出相应的设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中国境外设计单位48小时、中国境内设计单位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解决问题。10.4发包人拥有由承包人为本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10.3承包人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10.2本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中设计署名权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但不得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承包人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目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其他设计文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发包人在出版作品的书刊或展览时,如有需要表明设计者,引用上述署名格式。10.1签订本合同各方均应保护其他两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0.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9.4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1.3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及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修改或补充,直至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质量要求,发包人可根据每次发现的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扣减承包人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设计费。11.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守约方仍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1.1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如果承包人无故中途停止设计,应双倍退回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额;如果发包人因故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停止设计,发包人已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承包人实际的设计工作进度支付设计费用。11.违约和索赔10.6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0.5如工程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则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擅自分包部分的合同价款,还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与分包部分合同价款等额款项作为承包人的违约金。11.7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11.6承包人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未按承诺时限按审批机关意见完成修改设计时,每延迟一天发包人有权扣减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11.5承包人由于自身的过错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阶段时限提交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书及资料超过30天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和任何追究;若合同解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合同定金,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1.4承包人由于自身的过错,不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阶段时限交付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书及资料,每逾期交付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签约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累计的的最高限额为签约设计合同价格的30%。由于勘察文件、设计错误等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损失或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向发包人赔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发包人为纠正、处理设计错误追加的投资和误期赔偿等)。11.13承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后续服务负责人未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自行更换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撤换说明函。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措施;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否则,每延迟更换一天,承包人承担扣罚设计费1000元/人的违约责任。11.12承包人所投入的本项目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并征得发包人同意。但本项目主要人员确因患病、与承包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承包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即使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但后任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低于前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11.11承包人因任何原因而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定金返还和经济赔偿等的金额总和不超过本合同价款总额。11.10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法律规定应由发包人履行的义务,造成设计周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它损失,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1.9提出索赔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造成损失的有效证据。11.16承包人须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施工图审查所需的所有资料,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等)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数量须满足相关评审、报批以及发包人要求,承担设计成果文件制作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设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11.15承包人为顺利完成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有关研究、评估等工作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得因此延误设计工期。11.1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期间设计代表应按时参加发包人定期举行的设计施工协调会,每缺席一次扣罚1000元,从设计费中扣除。发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若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缺席,则不进行扣罚。C.后续服务负责人变更的,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B.专业负责人变更的,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A.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每人/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1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承发包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12.不可抗力11.20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在设计费进度支付中扣除。11.19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等所有人员缺勤的罚款均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如工程停工则不记录考勤。11.18承包人须按发包人发出的设计代表驻场通知要求的人员资质、人员数量和时间指派相关专业工程师按时到位、进驻湛江,否则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人。11.17承包人在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后应在双方约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变更设计文件,否则,每项设计变更每延期提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廉江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红线范围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满足设计需要;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及勘察相关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第一条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第三部分勘察合同条款13.2方案设计可采用中英两种文字,以中文为准,其余所有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均采用中文书写。13.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来往文件只用中文书写。13.文字约定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承包人收集,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3.4勘察成果文件审查岩土工程勘探与原位测试、土工试验等室内试验(初勘、详勘、补勘);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成果等。3.3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探)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2发包人不再提供勘察孔布置平面图或勘察布孔要求,承包人须按照本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批准的勘察方案完成勘察(探)任务。其它勘察(探)报告一并提交。3.1成果文件需提交地质勘察(探)报告8套以上及有关电子材料(书面材料须制作成汇编本并配套相应的电子光盘或U盘)。成果文件须达到设计所需的深度,满足设计的相关要求;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数量须满足相关评审、报批以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并对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及承担相关的制作费用。第三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工期:35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提出勘察方案;自勘察方案确定后(经发包人审查批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成果等相关工作,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并为解除合同负全责。4.1.2勘察工期及要求: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方案审批完成后个日历天内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勘察合同条款第六条规定办理。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承包人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必须按《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通知(湛建管〔2013〕78号)》规定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发包人才予认可。4.2.1本项目中标下浮率为%,勘察费暂定为万元。勘察费为暂定合同价,最终勘察费合同价以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并按中标下浮率计费。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5勘察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相关勘察工作及后续服务按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发包人要求安排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4.1.4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排水调查成果等相关工作,勘察成果须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等相关的技术要求,承包人须提供满足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所需的成果文件。4.1.3勘察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顺延。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方案必须列明预计工作量,并详细说明预计工作量所依据的规范、规定具体条文,以便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方案,不免除承包人为满足项目设计、施工需要提供合格、齐全勘察成果文件的责任,因项目设计、施工需要而需进行补充勘察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时限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5.1发包人责任第五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4.2.3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勘察费的支付如下:4.2.2勘察(探)所布孔点属陆地或滩涂或水域须报送发包人备案,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费用不另行增补。承包人必须根据现行规范规程编制勘察方案并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勘察工作。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经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的通知》(湛建管[2013]78号)的要求审查合格。因勘察方案缺漏项、勘察工作质量不佳等承包人原因导致必须进行重复或补充勘察的,重复或补充勘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付费次序占勘察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成果所决定)第一次付费30%本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50%施工图及勘察成果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非承包人原因,无法获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承包人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图纸后视为通过审查)第三次付费10% 项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第四次付费10%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可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结算勘察费(不含奖罚)按4.2.1款计算。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承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4若勘察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承包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其费用。但平整勘察施工现场、修好勘察通行道路、接通勘察电源水源、挖好勘察排水沟渠以及勘察水上作业用船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提供地下埋藏物相关资料,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勘察工程过程中发生造成巨大损失时,发包人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5.1.1发包人不再另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发包人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2.1承包人须按照向发包人提交的并经审核同意的勘察计划安排书和拟投入勘察人员承诺书履行相关义务;如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的须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勘察现场负责人为:,联系电话:。5.2承包人责任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1.9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5.1.8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元计算加班费。5.1.7发包人将根据工程勘察的实际情况处理现场工作量的验收问题。5.2.6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获发包人批准后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因勘察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承包人除应负责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包括增加的建安投资及其他费用)的100%。5.2.4承包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直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补充完善的勘察费用;同时,发包人还可根据每次发现的勘察成果文件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每次扣减承包人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勘察费。5.2.3承包人要加强对现场全面踏勘和评估,确保所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气象、灾害的勘察成果正确、完整、真实。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补充勘察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约定时限完成补充勘察,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2.2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承包人进场勘察前2天须书面通知发包人,勘察过程由发包人现场核实实际进尺数并签字确认。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12在现场工作的承包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11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尽量保持岸线经过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完好,如造成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2.10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如造成原有堤岸线的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2.9承包人应自行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未办理保险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2.8承包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5.2.7如果承包人不具备相应本工程勘察(探)内容所要求具备的资质,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探)单位,并将分包单位资质证明及分包合同送发包人备案及存档。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支付同等的勘察费。6.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增加建安投资或经济损失的,须扣减承包人的勘察费,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承包人勘察费扣减和赔偿金计算按第5.2.3、5.2.4款约定的方法进行。6.1由于发包人未给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停、窝工费,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第六条违约责任5.2.13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6.6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人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对代建项目各类管理制度文件及考核、履约评价要求,服从管理。6.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支付发包人勘察费暂定合同价0.3%的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累计不超过勘察费暂定合同价的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 臭水体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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