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视频 新闻宣传招标公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23)
省检察院2023年度视频新闻宣传工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检察院2023年度视频新闻宣传工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或网络(邮箱2995567218@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DZB-JC2023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00141
3、项目名称:省检察院2023年度视频新闻宣传工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省检察院2023年度视频新闻宣传工作购买社会服务,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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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或网络(邮箱2995567218@qq.com)
3、方式:
现场或网络获取。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网络获取时请将1)项或2)项材料的扫描件、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995567218@qq.com,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报名材料”,时效性以收到申请人完整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
联系方式:027-67888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5号楼3层
联系方式:027-87137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保平、张百鸣、朱美
电话:027-87137368
相关下载
报名表.docx报名表.docx
采购需求.pdf采购需求.pdf
相关合同
备注:请报名供应商认真填写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报名表\n\n\n项目名称\n\n\n\n\n\n\n项目编号\n\n\n\n\n\n\n供应商全称\n(加盖公章)\n\n\n\n\n\n\n联系地址\n\n\n\n\n\n\n报名包号(项目分包时填写)\n\n\n\n\n\n\n授权代表\n\n\n\n\n\n\n授权代表手机\n\n\n\n\n\n\n授权代表座机\n\n\n\n\n\n\n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n\n\n\n\n\n\n报名时间\n\n\n年 月 日\n\n\n\n1.服务要求1.1检察新闻宣传中的摄影摄像任务。负责省检察院日常拍照、摄像工作,协助做好音视频剪辑、专题片拍摄等。负责日常拍照,每月至少20次,拍摄照片至少500张,全年不少于240次、约6000张。负责日常摄像,每月摄像至少15次、视频长度至少300分钟,全年不少于180次、视频长度至少3600分钟,且每个场景至少包括全景、近景、横拉、反打四个场景的画面。1.2视频剪辑和音视频专题栏目任务。拍摄和制作《荆楚检察直播间》《学习有声》《鄂检云微课》等音视频专题节目,并在“鄂检在线”视频号发布,作品不少于80个,成片时长达标且不少于240分钟。1.3新媒体策划制作和美工任务。围绕重大活动、传统节日、法定纪念日等推出新媒体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解、H5、动漫、音频、视频,全年策划制作原创新媒体作品30个;熟练使用135等编辑器,全年编辑图文不少于1200篇,编辑内容不少于120万字;精修图片至少1200张。1.4融媒体中心运维管理任务。确保湖北检察融媒体中心场所、设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协助器材设备的日常保养,全年进行运维保养的次数不少于48次。定期录入和整合全省新闻宣传的图片、视频和文字资源,所拍照片和视频按照规范做好双备份,及时整理和存入智能媒资系统;使用“全网发稿记录平台”的“额外录入”功能对软件不能采集到的省检察院在传统媒体上发稿的情况进行及时补录;使用“新媒体数据展示平台”的“标注”功能将省检察院的原创新媒体作品进行标注;协助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数据的统计;全年整理、归档新闻素材电子文档不少于1TB,且符合办公室档案科的规范要求。1.5院内宣传阵地的内容更新维护任务。围绕院内重点工作,每周更新院内机关文化大屏的海报和视频;全年制作和发布电梯宣传视频至少50次,片长在100分钟以上。1.6协助采访和新媒体推广任务。协助新闻处同志撰写、改编、组写、采访任务;利用合法合规渠道,做好流量引导,逐步提升新媒体平台特别是“鄂检在线”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在看量、点赞量。图文消息平均阅读量不少于1000。积极探索将新技术运用到湖北检察机关的新闻宣传之中,为“鄂检网阵”研发和运维新程序、新模块、新功能。1.7其他任务。利用自身在行业内的优势,保障采购单位新闻舆论宣传和新媒体工作,完成检察新闻宣传任务;对采购单位部署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素材或素材获取渠道,围绕检察重点工作策划并制作新媒体作品和新闻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向社会进行正能量传播,唱响湖北检察好声音。2.人员要求2.1供应商需选派至少4名政治可靠、业务精湛、技术过硬、踏实肯干的同志常驻省人民检察院,与新闻处同志一起合作开展工作。2.2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联络采购单位,可以由驻场组长兼任,提供7×24小时支援协助。必要时,如“两会”和重大活动期间,增派人员到采购单位现场办公。2.3驻场人员需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熟悉检察工作规律,具备编稿、组稿的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新闻宣传稿件的文字图片编排、照片拍摄和处理、视频拍摄和制作等任务,能够策划并制作专题图解、动图、小视频、快闪、H5、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作品,能够独立进行日常的拍照、摄影摄像、拍摄专题片和微电影等工作。2.4驻场人员应具备一专多能的素质,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能够胜任PPT制作;会操作PhotoShop、Edius、AE、Pr、Crodrow等常用设计软件;能够做到7×24小时响应,随叫随到,遵守省检察院机关的工作纪律,吃苦耐劳,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到各地出差;能够积极完成其它交办的突发性、临时性的专业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 新闻宣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