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维修养护监理招标公告(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3)



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本项目现通过采购方式采购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名称: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
二、采购方式:谈判
三、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49500元
四、采购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五、联系方式:胡先生,18875057177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9.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见谈判文件(下载附件)
(三)本次采购以网站发布公告形式邀请3家及以上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供应商在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间,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免费获取。本次采购活动无需报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八、采购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下午15:00。
九、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安市岳池县建设路东段291号岳池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十、采购方法及其他要求:见谈判文件(下载附件)
十一、采购公告的发布:本次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发布。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附件: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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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本项目现通过采购方式采购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一、项目名称: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二、采购方式:谈判三、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49500元四、采购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五、联系方式:胡先生,18875057177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采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子7.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9.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赔犯罪记录;(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见谈判文件(下载附件)(三)本次采购以网站发布公告形式邀请3家及以上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供应商在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间,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免费获取。本次采购活动无需报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八、采购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下午15:00。九、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安市岳池县建设路东段291号岳池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十、采购方法及其他要求:见谈判文件(下载附件)十一、采购公告的发布:本次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发布。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附件: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谈判文件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谈判文件采购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3年2月i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2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1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3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4第八章评审方法....44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11第一章谈判邀请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采购人)拟对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3.采购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9500元。三、采购项目简介:岳池县2022年中央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9.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赔犯罪记录;2(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及获取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获取。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6日。七、采购时间及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下午15:00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岳池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怨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2月17日下午15:00在谈判地点开启。十、谈判地点:岳池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875057177。3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2本次采购采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公告商数量和方式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采购预算采购预算:49500元;3(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9500元;4(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低于成本价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实质性要求)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说明和要求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注: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谈判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谈判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序号应知事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5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应文件中进行承诺。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谈判直接作无效处理。8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11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87505717712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87505717713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网站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领取成交通知书。14供应商询问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87505717715供应商质疑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87505717716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17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注:谈判文件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6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检查工程承包人对于从事本工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经检查,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有及时发现和及时纠正的义务。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监理人除应督促工程承包人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督促工程承包人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检查施工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情况;监理人不得同意工程承包人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监理人应督促工程承包人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检查工程承包人各级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督促工程承包人定期检查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以及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督促工程承包人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工程承包人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监理人应审查工程承包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10.监理人应督促工程承包人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委托人或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委托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监理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_月日第五部分廉政合同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招标人_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严格执行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照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监理人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第三条监理人义务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4、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后为止。第七条本合同为监理合同的附件,与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立即生效。委托人: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二(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监理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第六部分监理的工作内容一、施工方面(包括但不限于)1.1协助委托人组织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1.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依据委托人授权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1.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1.4组织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点的交桩工作,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技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5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状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核查承包人的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动力进场情况、物资材料、设备进场情况;对施工承包人的组织状况、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管理能力等做出评价。对上述各项中不符合工程建设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者,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并报告委托人。1.6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控制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控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1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1.6.2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1.6.3依据经审查的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主要关键项目(或节点)的施工控制工期,编制工程项目的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由此确定进度控制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目标,以及监理工程项目的各合同控制性目标,作为监理工程项目总体的进度控制依据。1.6.4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各月度、季度、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准备工程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应达到的工程形象、实现进度计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图纸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并以此作为工程实施的阶段性进度控制的依据。1.6.5以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性的(年、季度)控制性进度计划为基础,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实施进度计划(年、季、月)进行审核批准。1.6.6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施工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1.6.7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对施工承包人投入的资源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提出解决措施,并付诸实施。1.6.8当工程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机构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施工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委托人批准。1.6.9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机构应分清工程建设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核定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施工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委托人批准。1.6.10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1.6.11定期(月、周)向委托人报告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并编制年、季、月、周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施工进度统计表。1.7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应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分项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通过巡视、检查、旁站、试验和验收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并进行施工质量的评价,争取使建安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7.1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订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1.7.2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核签发施工图纸。1.7.3审查施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措施,督促施工承包人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1.7.4组织向施工承包人移交与工程建设合同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它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审查施工承包人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必要的复测。1.7.5审查施工承包人自建的实验室或委托试验的实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检验检测设备及其它设备的配备,实验室人员的构成及素质、实验室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1.7.6审查批准施工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抽样检查试验,抽样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抽样数量的1/15。1.7.8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机构应进行抽样检查试验,抽样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抽样数量的1/15。不符合工程建设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1.7.9检查施工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设备以及其它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1.7.10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特殊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工作中的压水试验、浆液制备、施灌、封孔,锚杆插杆和注浆,锚索施工,安全监测仪器的安装及埋设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1.7.11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鉴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分项工程、部分工程、单位工程等)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1.7.12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1.7.13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1.7.14代表或协助委托人组织进行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监理机构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1.7.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事故的处理。1.7.16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委托人。1.8工程造价控制:监理机构应配备专职的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8.1协助委托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监理工程项目以及各合同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各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合理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1.8.2对工程计量进行审核,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1.8.3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并签发支付凭证。1.8.4为控制和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和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预测可能引起索赔的条件及事项,并采取措施尽力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工程实施情况做好记录以备索赔要求提出后核查;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避免索赔事件的扩大和延伸;受理并公正处理索赔,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工程建设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做好调解协调工作。1.8.5依据委托人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1.8.6对工程建设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季、年工程建设合同的工程量和投资统计报表报委托人。按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的可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必要时提出投资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委托人。1.8.7协助委托人作好委托人投保的工程一切险、生产设备和施工设备的保险等出险时的理赔工作。1.9施工安全监督: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对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9.1监理机构必须配备有专职安全监督资质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1.9.2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合同对安全生产的规定。1.9.3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1.9.4协助委托人组织检查防洪度汛工作,检查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1.9.5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规定做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并将情况定期向委托人专题报告。1.9.6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与保护。1.9.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做好监理合同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各工程建设合同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1.9.8提供事故分析所需的一切资料,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施工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1.9.9定期(每月)向委托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1.10组织协调:监理机构应通过沟通、调和与监理工程项目建设直接有关的各方关系,使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及其建设活动协调一致,以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0.1以实现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目标,做好各工程建设合同项目间的进度协调。1.10.2以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布置为依据,控制协调好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的施工布置,控制协调好各施工承包人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使用。1.10.3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在突出保证关键项目施工的同时,协调好施工用水、用电的供应与分配,组织协调好施工材料及永久设备的供应,协调好共用大型施工设备的调配安排与使用。1.10.4组织与主持定期与不定期的工地协调会议,编写各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及各种协调会议的纪要。1.11文明施工措施与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检查和督促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检查和督促承包人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1.12工程验收:按国家规定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图纸和资料,签署建设监理意见;按有关要求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1.13信息管理: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信息反馈与信息编码。按本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周、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结束后移交委托人(一式六份,含电子版本二份)。1.14监理机构应配合委托人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1.15执行委托人有关工程管理的制度,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二、保修期阶段2.1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正式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2对保修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调查研究,弄清情况,鉴定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并监督保修工作。三、监理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3.1定期信息文件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月报(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3.1.1施工质量情况;3.1.2工程进展情况;3.1.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3.1.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3.1.5工程支付情况;3.1.6监理工作情况;3.1.7工程建设大事记;3.1.8安全文明生产情况;3.1.9其他。3.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3.2.1关于工程设计和施工、变更、施工进展的建议;3.2.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3.2.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3.2.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和委托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3.2.5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3.3监理过程文件3.3.1监理日志3.3.2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及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3.3.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3.3.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3.3.5质量事故处理文件。3.4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3.5文件报送时间、份数:监理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文件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档1份),其中监理月报、年报一式10份。时间要求:周报为每周一、月报为月末、年报为1月20日。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维修养护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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