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生态招标公告(阿合奇县环境保护局2023)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阿合奇县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215507163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孟标  17399085678 
 报价起止时间:2023-02-15 16:29  -  2023-02-20 15:00 
 采购单位:阿合奇县环境保护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检验检测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描述:-;其他服务:-;采购人需求描述:参照监测方案;次要参数要求:
1项
15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2023年阿合奇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docx2023年阿合奇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docx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经年审台格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需提供认定一年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注册地址在南疆两地州(阿克苏地区、克州)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监测能力、条件和资质为保证监测质量,南疆两地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必须要有实验室。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nttp: //www.gsxt gov.cn)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阿合奇县 阿合奇镇 阿合奇县佳朗奇政府办公楼六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2023年阿合奇县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1.供应商需提供经年审台格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需提供认定一年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注册地址在南疆两地州(阿克苏地区、克州)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所需的监测能力、条件和资质为保证监测质量,南疆两地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必须要有实验室。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nttp: //www.gsxt gov.cn)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023年阿合奇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为全面准确贯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新环监测发﹝2022﹞4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监测发﹝2022﹞43号)和2022年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等要求,结合阿合奇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阿合奇县阿合奇镇皮羌村、吾曲村地表水水源地(1个)2.监测项目河流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及悬浮物、矿化度,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总计64项。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3.监测频次每季度第一个月1-10日采样一次(1月、4月、7月、10月监测)。如遇异常情况,须加密监测。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各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对监测结果负责。二、声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区域噪声监测点位23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6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个。2.监测项目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每个网格监测10分钟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同时记录标准偏差(SD)、声源类型、监测仪器型号、监测仪器编号、监测前校准值、监测后校准值、声校准器测量声压值、声校准仪器型号、声校准仪器编号等9项指标。(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同时记录标准偏差(SD)、监测仪器型号、监测仪器编号、监测前校准值、监测后校准值、声校准器测量声压值、声校准仪器型号、声校准仪器编号、车流量(分大型车小时车流量、中小型车小时车流量)等9项指标。(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的等效A声级Leq、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同时记录标准偏差(SD)、监测仪器型号、监测仪器编号、监测前校准值、监测后校准值、声校准器测量声压值、声校准仪器型号、声校准仪器编号等8项指标。(4)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监测,包括20分钟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或24小时的等效A声级Leq等相关指标。3.监测频次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规定。(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10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2023年9月。(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记录并报送小时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监测工作应安排在2023年5月。(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每季度监测1次,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测量60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2023年2月、5月、8月和11月的1-20日。(4)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监测:每年中考期间每日开展监测。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质量保证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5.注意事项监测前使用风速仪测量风速,Ⅰ型声级计必须使用Ⅰ型声校准器进行监测前后校准。在监测的同时,必须记录现场周围可能影响监测数据的因素,同时保留原始监测记录(原始数据仪器打印单),复印存档备查。功能区噪声监测必须为连续24小时,不能每小时只监测10-20分钟。三、农田灌溉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库兰萨日克大型灌区2.监测点位布设及方法①点位布设。原则上1个灌区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面积较大或灌溉水源较多的灌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点位。直接引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灌溉农田的灌区,应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取水口布设1个监测点。具备干、支、斗、毛渠的农田灌溉系统的灌区,应分别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取水口及干渠取水口处各布设1个监测点。②监测方法。a.悬浮物采样:悬浮物测定用的水样,采集后应尽快从采样器中放出样品,在装瓶的同时摇动采样器,防止悬浮物在采样器内沉降,非代表性的杂质,如树叶、杆状物等应从样品中除去。悬浮物采集后应尽快分析。b.重金属污染物采样:由于水体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和部分有机污染物易被悬浮物质吸附,为避免重金属随着悬浮物的下沉而沉降,采样时必须边摇动采样器(或采样瓶)边向样品容器灌装样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采样后加入保存剂。3.监测项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的基本控制项目16项。可根据本地区农业水源水质特点和环境、农产品管理的需要,选择表2中的选择性控制项目开展监测,作为基本控制项目的补充指标。4.监测频次根据当地主要灌溉作物的用水时间,选择灌溉期开展监测,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对于一年中作物只生长一季的地区,仅需在灌溉期监测2次,间隔时间不少于1个月。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2000)、《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自行监测1.监测范围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生活污水处理站(300d/t)、阿合奇县哈拉奇乡生活污水处理站(600d/t)2.监测项目必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选测项目:水温、pH、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氮、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3.监测频次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及有关要求执行。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自行监测1.点位范围阿合奇县自来水公司(阿合奇县老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阿合奇县自来水公司(阿合奇县佳朗奇生活污水处理厂)2.监测指标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的相关标准确定监测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需监测19项基本控制项目。3.监测频次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4.监测质量控制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六、地表水水质人工监测1.监测范围沙里桂兰克2.监测项目现场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和浊度。实验室分析项目:河流断面实验室分析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以及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矿化度、悬浮物和粪大肠菌群,共26项。3.监测时间及频次2月、3月、5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河流断面水质采样日期为当月1-10日。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4.数据报送(1)按照采测分离方式开展监测的断面(点位),第三方采样公司于每季度首月1-10日采样,并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平台-国家水质手工监测应用系统填报现场监测分析结果,实行数据即时上报;承担实验室分析任务的分析测站于每季度首月18日前,通过该系统上报实验室监测分析结果,实行数据直报(法定节假日可顺延)。针对重点断面(点位)可动态调整监测时间和频次。(2)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检测限应满足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表2和表3项目检测限须满足标准值的1/4;未监测项目填写“-1”,并写明原因。如监测断面水质异常,由相关监测站组织核查,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报送核查结果。(3)监测数据填报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修约处理规则》(总站水字〔2018〕87号),评价数据修约执行《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82号)。采用采测分离模式监测的断面出现水质异常时,处置程序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管理办法》(环办监测〔2019〕2号)、《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现场监测异常数据处置技术要求(试行)》(总站水字〔2019〕447号)等技术规定,其他类型断面参照执行。5.数据审核所有断面监测分析结果须经过数据生产单位内部三级审核,并对数据质量负责;采用采测分离模式监测的断面需按照《国家地表水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管理办法》(环办监测〔2019〕2号)和《地表水水质采测分离监测数据审核办法(试行)》(总站水字〔2020〕246号),分步进行数据初审、复审、终审和入库工作。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承担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的克州环境监测站、第三方采样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现场监测技术导则》、《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等开展监测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比性。七、县域地下水水质和水位监测1.监测范围阿合奇老城区水厂地下水水源地。2.监测项目地下水监测水位。3.监测频次与时间地下水监测水位,每半年采样一次(前后两次采样至少间隔4个月),水位采用自动监测仪监测。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2023年1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 生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