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食堂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302170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2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政府机关食堂、城运中心食堂承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应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1-4684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991-4661782、13201239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991-4661782、13201239203

附件下载:
公开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doc
公开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doc

新世纪NEWCENTURY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采购人(盖章):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郑凯元电话:18099969956—————————————————————————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电话:0991-4661782、13201239203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4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开标及评标10六确定中标14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8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0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4投标保证承诺书2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记录24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25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259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6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710-1中小企业声明函2710-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28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911信用查询结果3012投标保证金31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21投标书332开标一览表353投标分项报价表364商务条款偏离表37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386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397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408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42第3章投标邀请43投标须知前附表46第4章采购需求51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55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61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共7章,构成如下: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邀请投标须知前附表服务需求评标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组成9.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3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的违约赔偿金。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4.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若无电子签章和签名,则视为无效响应。14.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1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政采云平台。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6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是否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31.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31.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预付款32.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2.2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32.3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4.2.1投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4.2.2中标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记录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9、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1、信用查询结果12、投标保证金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公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费。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十二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不同。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记录说明:(1)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2)投标人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9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说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价格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不予认定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日期:11信用查询结果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年(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含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例如:网站搜索页输入投标人名称,截图查询结果。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6、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7、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的所有技术文件8、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投标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7)按照贵方可能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日期: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服务名称投标总价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大写: 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本项目的服务费采用固定费用总包干方式服务。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费用名称报价(元)备注总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3.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应包括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内容(如有)。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6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6.1业绩证明材料,自行拟定业绩汇总表并后附相应的证明材料。6.2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其他的材料。7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另须提供:7.1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质量保证措施;(6)合理化建议;(7)其他(结合评标办法进行编制)。7.2验收方案(自拟格式)7.3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人员配备数量需满足项目服务需要,项目团队专业配套合理、人员结构搭配合理,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7.4售后服务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提供)7.5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7.6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说明备注:如有偏离,须详细说明偏离内容,如未说明,视为对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技术条款均响应。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8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依据评标办法,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sj2023021700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2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食堂承包采购,共1个标项:标项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备注标项1区政府机关食堂、城运中心食堂承包32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上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应提供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991-46841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联系方式:0991-46617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13201239203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水磨沟区人民政府电话:0991-4684136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业务联系人:*** 电话:132012392031.3.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320万元2.2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5.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8.1如投标人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个 12投标保证金:121、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2、形式: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投标人/供应商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形式;3、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4、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726988855F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西街分行账号:30014701040000595备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1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14.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mbs格式)在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上传1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11:00(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9.2信用查询时间: 2023年03月13日11时 00 分-12时 30 分(北京时间)23.2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27.1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7.2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否 31.1履约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次中标项目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1预付款比例为: / 33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万元支付形式: 支付时间: 34.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37.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2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资格审查表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盖章齐全;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十二个月内银行开具资信证明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缴纳税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的缴纳凭据;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7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10信用查询结果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审核人员签字:_________注:1、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xsj20230217001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物管理中心食堂承包采购项目3、实施内容:采购需求:食堂承包采购,共1个标项:标项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备注标项1区政府机关食堂、城运中心食堂承包320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详细服务需求标项1区政府机关食堂、城运中心食堂承包一、招标技术要求1、区政府机关办公楼食堂区政府机关办公楼食堂就餐人数每天约600余人,配备人员不少于36名。其中餐饮部经理1名、厨师长兼炒锅1名、文员1名、核算员1名;面点厨师(主管)2名、面点领班2名、面点助手2名;砧板主管2名、砧板助手2名;凉菜厨师2名、凉菜助手1名;洗碗工6名;炒锅厨师5名;服务员8名。2、餐饮部经理必须是持有餐饮经理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服务经验(提供工作履历)、熟悉餐饮卫生和防疫等相关法规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厨师团队技术岗位需持证上岗,至少具有1名以上持有高级技师证的厨师,1名以上持有技师证的厨师,3名以上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的厨师。其中炒锅、面点、主食的岗位需配备专业技术较强的人员(主管厨师要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红案、白案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服务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清洁及其他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区政府机关办公楼食堂负责供应驻政府楼、文体楼、建设局楼单位工作人员早、午、晚叁餐及临时安排的就餐服务。2、城运中心食堂1)城运中心食堂就餐人数每天约100余人,配备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餐饮部经理1名、厨师长兼炒锅1名、炒锅师傅1名、库管兼核算员1名、面点厨师(主管)1名、面点助手1名、砧板1名、凉洗碗工2名、杂工1名。2)餐饮部经理必须是持有餐饮经理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服务经验(提供工作履历)、熟悉餐饮卫生和防疫等相关法规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厨师团队技术岗位需持证上岗,至少具有1名以上持有高级技师证的厨师,1名以上持有技师证的厨师,3名以上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的厨师。其中炒锅、面点、主食的岗位需配备专业技术较强的人员(主管厨师要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红案、白案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服务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清洁及其他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负责驻城运中心单位工作人员早、午、晚三餐供应及临时安排的就餐服务。二、其他要求1、进驻时间:中标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管理团队进驻食堂开展工作。2、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个人仪容仪表符合卫生制度标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违反操作规程,所产生的一切事故和人身损害(含第三人及工伤)等相关责任、损失均由中标企业承担。2、根据餐厅就餐人数,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人数搭配合理。严格按照餐厅标准配置管理厨师及服务人员。(二)、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备案的餐饮企业;须有近三年内承包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服务经验。(三)、服务内容1、负责餐厅食品加工及食堂管理相关工作,食材采购工作暂由中标方负责。2、负责低值易耗品采购、餐厅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账目盘点及刷卡监督等工作。3、根据餐厅服务标准不同,不断创新花色品种。(四)、食品卫生要求1、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执行管理。2、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将方案及时报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主管单位。3、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驻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4、制定食谱,并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加强采购检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加强对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定期清洗、校验,加强对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6、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满足平日供餐及重大活动的需求。7、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满足检验需要,并做好记录。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专人负责,上锁保管。8、不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1)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2)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5)监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9、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保证食品安全。(八)、其他要求1、招标方承担房租、水、电、暖、气的费用。2、中标企业保障性服务费用含人工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管理费、税费、低值易耗品采购、工装费、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要求重点加强对电器、燃气及烟道的日常检查及清洗)。3、两个标段全年每天都要供早餐、中餐、晚餐及承担临时供餐服务。中标方无条件供餐,不增加服务费用。4、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安全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餐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不能在餐厅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中标后,即刻办理餐厅《食品卫生许可证》。5、中标餐饮企业要立足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制度。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的监督和职工代表的合理建议。严格服从卫生防疫部门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6、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餐厅的安全生产工作,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无安全事故。管理局有权对中标餐饮企业益民餐厅的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餐饮企业必须采纳管理方的合理意见。7、中标餐饮企业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餐厅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身体体检,体检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管理制度,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管理局有权提出处理意见。8、中标餐饮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为驻楼职工干部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如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经核实将解除《服务合同》;1)、供餐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有腹泻、呕吐身体不适症状的;2)、供餐质量达不到标准,利用隐蔽性手段赚钱,使驻楼单位干部职工不满意,反映饭菜质量差出现投诉现象的;3)、自制熟食售卖高于成本价销售的;4)、商品售卖区的商品售卖价格高于市场价的;5)、连续两次满意度评价低于85满意度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及本章的规定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符合性审查工作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和“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如有)。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招标人招标的服务伴随的货物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2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1分。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5.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由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一、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事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条款号本项目要求   1.4联合体投标规定:不允许   1.5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6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3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8.2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9.1投标文件完整,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日历日   14.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20.3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   20.4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   22.2未发现串通投标   22.2无需提供报价说明或报价说明可以接受   22.2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无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二、评审因素和指标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投标价格评分10分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10%×100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10分B:技术部分评分70分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服务方案,包括:①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②食品安全控制方案;③质量控制制度,对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措施;④食堂卫生管理制度;⑤原料管理制度;⑥设备运行维护制度;⑦人员操作安全措施;⑧供餐方案;⑨指定的日常食堂服务方案;⑩重要用餐接待任务专项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错误或无缺陷的得5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每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或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需求理解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等)的扣3分。扣完为止。50分应急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应急方案,包括:①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②消防(火情、水情、漏气、漏电等)的应急措施;③食品安全事件及流行病、传染病;④疫情防控方案等的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内容无错误或无缺陷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每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或有缺陷是指:项目名称不符、需求理解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内容与实际实施存在差异性,语义表述不清,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完善等)的扣3分。扣完为止。20分C:商务部分评分20分类似业绩情况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今)从事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得 2分,最高得10分。10分技术力量基本要求:1、区政府机关办公楼食堂配备人员不少于36名。其中餐饮部经理1名、厨师长兼炒锅1名、文员1名、核算员1名;面点厨师(主管)2名、面点领班2名、面点助手2名;砧板主管2名、砧板助手2名;凉菜厨师2名、凉菜助手1名;洗碗工6名;炒锅厨师5名;服务员8名。2、区政府机关办公楼食堂配备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餐饮部经理1名、厨师长兼炒锅1名、炒锅师傅1名、库管兼核算员1名、面点厨师(主管)1名、面点助手1名、砧板1名、凉洗碗工2名、杂工1名。3、餐饮部经理必须是持有餐饮经理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饮管理服务经验(提供工作履历)、熟悉餐饮卫生和防疫等相关法规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厨师团队技术岗位需持证上岗,至少具有1名以上持有高级技师证的厨师,1名以上持有技师证的厨师,3名以上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的厨师。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另:每增加1名高级技师证的厨师加2分(限2名),每增加1名持有技师证的厨师加1分(限2名),每增加1名具备中级以上厨师资质证书的厨师加0.5分(限2名),最高加5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以上人员不可重复得分。10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合同编号:2甲方名称:2甲方地址:2甲方联系人:   电话:3乙方名称:3乙方地址:3乙方联系人:   电话: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4合同金额:5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验收方式及标准:8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计划安排: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9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