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性监测招标公告(贵德县生态环境局2023)



政府监督性监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监督性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铭驰竞磋(服务)2023-011   
项目名称:政府监督性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1000   
最高限价(元):491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政府监督性监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1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须提供省或省级以上质监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内容为准。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3、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 盘)1 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 A4 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德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贵德县河东乡惠安路     
联系方式:0974-855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楼25楼12509室     
联系方式:0971-6124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先生 
电 话:0971-6124339 

附件:政府监督性监测(2.17最终版).docx
附件:政府监督性监测(2.17最终版).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铭驰竞磋(服务)2023-011采购项目名称:政府监督性监测采购人:贵德县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说明71.使用范围7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73.投标费用7二、磋商文件说明74.磋商文件的构成75.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成交结果的质疑8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磋商报价及币种99.磋商保证金910.投标有效期1011.响应文件构成1011.1响应文件10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1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2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五、开标1216.开标12六、资格审查程序1317.资格审查13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318.磋商小组1319.评审工作程序1520.评审方法和标准17八、成交2021.推荐并确定成交人2022.成交通知21九、授予合同2123.签订合同21十、招标代理费22十一、其他22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4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6目录37(1)响应函38(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0(4)投标人承诺函42(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42(6)资格证明材料43(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4(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5(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6(10)磋商保证金证明47(11)磋商一览表(报价表)48(12)分项报价表49(13)服务规格响应表50(14)投标服务相关资料51(15)技术服务方案53(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4(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55(18)从业人员声明函56(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20)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8(21)投标人最终报价表59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0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德县生态环境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政府监督性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铭驰竞磋(服务)2023-011采购项目名称政府监督性监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4910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县域内尕让生活垃圾填埋场等20家排污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监测监督工作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须提供省或省级以上质监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服务能力;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磋商文件售价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3))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转款凭证;加盖公章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磋商截止及磋商时间 2023年03月01日下午14时 30 分(北京时间)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60分钟。磋商及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楼25楼12509室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贵德县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974-8551027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靳先生联系电话:0971-6124339电子邮箱:qinghaimingchi@163.com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楼25楼12509室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收款人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18 9999 1010 0031 16020其他事项1.本项目磋商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内容为准。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3、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 盘)1 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 A4 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贵德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4-855277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说明1.使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成交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投标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编制费、装订费、调研费、验收费、咨询费、人员费用、税费、中标服务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800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账户名: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账号:631899991010003116020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第9.1条规定的账户。9.3磋商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根据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五种:一是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二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三是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是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五是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1.响应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11.1响应文件(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磋商保证金证明(11)评分对照表(12)磋商一览表(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14)服务规格响应表(15)投标服务相关资料(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0)投标人最终报价表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资源承担相应责任。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时间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13.1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线上开标,投标人线上解密。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线上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开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进行审查。17.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评审程序及方法18.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磋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磋商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磋商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磋商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磋商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磋商小组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磋商差旅费,不得向磋商小组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磋商劳务报酬;(10)处理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磋商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磋商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独立磋商;(2)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磋商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磋商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小组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磋商小组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磋商小组。自行选定磋商小组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磋商小组。18.5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9.评审工作程序19.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服务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控制额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19.1.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磋商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助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8),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币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磋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磋商因素。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10 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技 术 服 务方案 ( 25分)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编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的服务方案, 视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综合评审优秀得 10 分,良好得 7 分,一般得 3 分,满分 10 分,差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实施方案的所有监测因子符合省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个监测项目监测方案及仪器设备,符合有关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优秀得 15 分,良好得 10 分,一般得 5 分,差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满分 15 分。3类 似 项 目业绩(8 分)提供自2020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8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4项 目 时 间进 度 安 排(8 分)依据投标人所提供项目时间进度安排的合理, 阶段划分明确,时间进度安排的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根据优劣程度,分别得 8 分、5 分、2 分,差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5监测能力(10 分)满足该项目检测分析设备仪器、采样仪器等不少于 5 台(需提供仪器检定或校准合格证书,5 台以上得 10 分,2 台得 5 分,少于 2台得 0 分,满分 10 分。6拟 投 入 管理 人 员 结构(10 分)按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是否齐全,从业人员经验是否丰富, 拟投入人员配置需持有上岗资格证,大于 15 人得 10 分,15-10 人得 8 分,9-5 人得 5 分,5 人以下不得分;(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缴纳社保凭证)满分 10 分。7企 业 综 合实 力 情 况(10 分)在本地范围内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场所及相应的环境设施条件,试验环境良好,功能齐全,检测用房面积 800 平方米以上,车辆满足野外复杂路况采样。优秀得 10 分,良好得 6 分,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较差的不得分(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满分10 分。8服务承诺(8 分)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承诺情况优秀得 8 分,良好得5 分,一般得 2 分,未提供或较差的不得分,满分 8 分。9本 地 化 服务能力(6 分)在青海省有服务机构的得 3 分,在项目所在地有服务机构的得 6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地化服务能力应包括机构性质、人员配置、 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工程师联系方式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人员能力(5分)自2020年以来供应商或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能力验证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大于 15 份得 5 分,15-10 份得 3 分,9-5份得2分,5 份以下不得分;满分 5 分。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结果按磋商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磋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0.4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磋商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磋商结果,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磋商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磋商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成交21.推荐并确定成交人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人。21.3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磋商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1.4为了确保成交人能够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质量,允许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对各包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出现一个投标人有两个以上得分最高者,按照大包优先的原则确定该包的成交人。22.成交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签订合同时,可将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3.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3.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3.7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招标代理费收取对象:采购人2、各包收费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3、由采购人自行招标的,成交人无需缴纳招标代理费。其他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磋商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购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政府监督性监测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青海铭驰竞磋(服务)2023-011采购合同编号/包号:QHMC-2023-011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提供商数量及单位金额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编制费、装订费、调研费、验收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要求1.服务时间:一年;服务地点:贵德县。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先行给乙方支付预付款%,即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待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付款方式及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即人民币(小写):(大写:)。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大写)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过质保外乙方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服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保修或保外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过质保外乙方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服务方式及服务日期服务时间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响应函…………………..……………………………………………………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磋商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所在页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20)投标人最终报价表…………………………………………………………所在页码(1)响应函响应函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须加盖法人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投标有效期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服务项目,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身份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相关人员的证书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非法记录声明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0)磋商保证金证明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注: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磋商一览表(报价表)磋商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投标编号/包号磋商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优惠承诺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磋商报价”为投标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编制费、装订费、调研费、验收费、车辆费、人员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限”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工作日)。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实施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数量及单位金额备注123456……总 价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服务规格响应表服务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服务内容”中服务内容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4)投标服务相关资料拟投入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证书名称专业注:包括相关证书,人员配备力量等。监测仪器设备列表表格样式投标单位格式自拟(须附仪器购买发票)(15)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安全保证及措施、服务进度计划、进度保证及措施、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格式可自定)(1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类型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格式17、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8)从业人员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0)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21)投标人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服务期限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注:此表在磋商开始前应提前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印章、签字准备好,待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采购一览表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报价应包括各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2、报价说明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响应。3.2服务期限:一年3.3服务地点:贵德县3.4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一、监督性监测项目(详见附件1: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一)农村污水处理站点检测1、监测点位贵德县生态环境局实施农村污水处理站点42座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T以上的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详见附件2)监测项目依据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农村污水排放标准》(DB31/T1777-2020)内所规定的项目检测:水温、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并附加照片。3、监测频次按半年检测1次,共计2次。(二)国控企业污染源监测1、监测点位贵德县污水处理厂2、监测项目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总汞、烷基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3、监测频次废水监测频次:进出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按季度监测,每季度检测1次。出口:烷基汞每半年监测1次。(三)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及河西高温热解监测1、监测点位(1)贵德县曲丹峪生活垃圾填埋场(2)贵德县尕让乡生活垃圾填埋场(3)贵德县河西垃圾填埋场(4)贵德县拉西瓦镇生活垃圾填埋场(5)贵德县南塘生活垃圾填埋场(6)贵德县河西高温热解检测(大气、噪音等)。2、监测项目(1)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内所规定的项目检测。渗滤液:水温、pH、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六价铬、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共计16项;无组织废气:H2S、NH3、颗粒物、臭气浓度,共4项;地下水: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粪大肠菌群、汞、镉、砷、铬、铅、铜、锌、锰、铁、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氨氮、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共计25项。(2)贵德县河西高温热解监测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汞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镉、铊及其化合物、砷、铅、镉、锑、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并附加照片。3、监测频次按季度检测1次,共计4次。评价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土壤检测依据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B63/T1773-2020。(四)排污口监测1、监测点位贵德县航运局黄河吊桥东侧200米入黄口、拉西瓦电站东侧溢流口、拉西瓦电站西外挡墙东南侧溢流口2、监测项目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色度、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汞、总铬、镉、六价铬、铅、砷、动植物油共19项并附加照片。3、监测频次按季度检测1次,共计4次。三、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一)分析方法1、水质监测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及相关的标准分析方法的有关要求。2、空气质量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有关要求。3、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监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4、水、空气、污染源监测从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分析到数据审核均应有完整记录,并进行三级审核,同时建立电子或纸质档案。(二)计量认证及持证上岗参加分析的实验室应经过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采样人员和分析人员通过岗前培训,经过考核持证上岗;未获得上岗证者,应在持证者指导下工作,持证者对监测质量负责。(三)实验室质控措施1、环境空气质控措施。全部依据当地环境空气自动站的数据,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要求进行质量控制。2、地表水质控措施。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季度对全部参加分析工作的环境监测部门或社会环境检测机构随机发放质控样品。3、实验室质控指标体系。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硒、总砷、总汞、总镉、六价铬及总铬、总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硬度等19个因子的精密度(室内、室间)和准确度(加标回收率、室内相对误差、室间相对误差)详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表2-5-3。表2-5-3中查不到的其他项目,即在具体监测项目的方法中查询,如硫化物水样浓度在0.029-0.043mg/L,回收率为65%-108%,单个实验室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2%。单个实验室分析含0.239-0.350mg/L的硫化物加标水样,回收率为80%-97%,相对标准偏差不超过16%。4、采样器具的使用。水样保存、采样体积及容器的洗涤方法技术详见《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附件1: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序号单位详细名称行业类别监测内容监测频次标准1贵德大史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废气(颗粒物)噪音每年2次厂界无组织(GB16297-1996 ) 有组织废气(GB16297-1996) 噪声(GB12348-2008 )2贵德县恒源沥青砼有限公司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厂界颗粒物、厂界苯并芘)厂界噪声每年2次厂界无组织(GB16297-1996 ) 有组织废气(GB16297-1996) 厂界噪声(GB12348-2008 )3贵德县泓源明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厂界臭气、氨气、硫化氢、颗粒物)厂界噪音每年2次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 大气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噪声(GB12348-2008)无组织废气(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 大气排放标准GB16297-1996)4青海亘珠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加工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厂界噪音每年2次有组织废气(GB16297-1996) 噪声(GB12348-2008 )5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贵德河滨加油站加油站废气(液阻、气液比、密闭性、厂界非甲烷总烃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厂界噪声每年2次废气(GB20952-2020) 厂界噪声(GB12348-2008)地下水(加油站大气污染GB20952-2020 地下水GB/T14848-2017) 土壤(GB36600-2018)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湟源分公司贵德经营部(郭拉加油站)加油站废气(液阻、气液比、密闭性、厂界非甲烷总烃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厂界噪声每年2次废气(GB20952-2020) 厂界噪声(GB12348-2008)地下水(加油站大气污染GB20952-2020 地下水GB/T14848-2017) 土壤(GB36600-2018)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湟源分公司贵德经营部(河东加油站)加油站废气(液阻、气液比、密闭性、厂界非甲烷总烃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厂界噪声每年2次废气(GB20952-2020) 厂界噪声(GB12348-2008)地下水(加油站大气污染GB20952-2020 地下水GB/T14848-2017) 土壤(GB36600-2018)8青海三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废气(厂界颗粒物、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厂界噪声每年2次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 大气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厂界噪声(GB12348-2008)9贵德县龙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废气(厂界臭气浓度) 废水(pH、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厂界噪声每年2次厂界噪声(GB123488-2008) 废水(GB8978-1996) 厂界无组织废气(GB14554-93)10贵德县闽乐页岩多孔砖有限公司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废气(有组织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厂界二氧化硫、TSP、氟化物)厂界噪声每年2次有组织废气(GB29620-2013)厂界噪声(GB12348-2008)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GB29620-2013)11贵德县南门建材厂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废气(有组织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厂界二氧化硫、TSP、氟化物)厂界噪声每年2次有组织废气(GB29620-2013)厂界噪声(GB12348-2008)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GB29620-2013)12贵德县藏医院民族医院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挥发酚、总余氯、总氰化物、色度)废气(厂界甲烷、臭气浓度、氨气、氯气、硫化氢)噪声每年2次厂界噪声(GB123488-2008) 无组织废气(GB14554-93) 废水(GB18466-2005)13贵德县人民医院综合医院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挥发酚、总余氯、总氰化物、色度)废气(厂界甲烷、臭气浓度、氨气、氯气、硫化氢)噪声每年2次厂界噪声(GB123488-2008) 无组织废气(GB14554-93) 废水(GB18466-2005)14青海贵德清青稞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白酒制造废水(pH、色度、悬浮物、总氮、总磷、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厂界噪声每年2次厂界噪声(GB123488-2008) 废水(GB276318-2011)15青海祥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废气(有组织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颗粒物) 厂界噪声每年2次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 大气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噪声(GB12348-2008)无组织废气(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 大气排放标准GB16297-1996)16贵德县盛惠建材有限公司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废气(有组织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厂界二氧化硫、TSP、氟化物)厂界噪声每年2次有组织废气(GB29620-2013)厂界噪声(GB12348-2008)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GB29620-2013)17殡仪馆废气(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汞、一氧化碳、硫化氢、烟尘、噪声、二恶英噪声每年2次厂界噪声(GB123488-2008) 有组织废气(GB13801-2015)18青海绿甸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废气(有组织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颗粒物) 厂界噪声每年2次厂界噪声(GB12348-2008) 无组织废气(恶臭排放标准GB14554-93)附件2:海南州生态环境系统实施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项目统计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周期承担单位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批复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进度运行情况运行后垃圾(污水)处理量1贵德县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河东乡(查达村、亦什扎村)、河阴镇(西家咀村)尕让乡(希望村、黄河滩村)、河西镇(加莫台村、幸福村)常牧镇(兰角滩村)新街乡(下卡村)1年贵德县生态环境局涉及9个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及终端工程,污水收集处理总规模约22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及站点31座(规模1-100吨/天),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7.37km,污水收集检查井1276座,1m³化粪池为943座。3906已完工已运行查达村(5T/4、2T/1)、西家咀村(10T/1)、希望村(2T/4、5T/5、10T/1)、亦什扎村(10T/1)、黄河滩村(5T/1、2T/4)、加莫台村(10T/3、15T/1)、幸福村(15T/1)、兰角滩村(5T/1、10T/1、20T/1)、下卡村(15T/1)2贵德县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街乡老虎口村、河西镇(瓦家村、多勒仓村)1年贵德县生态环境局新建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工程(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200m3/d,管网总长度为33795米),检查井1687座,化粪池658座。2926已完工已运行老虎口村(40T/1)、瓦家村(110T/1)、多勒仓村(50T/1)3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1年贵德县生态环境局(一) 饮用水源地保护 工程:建设网围栏 2010米,设置水源地警示牌。(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配置户用垃圾桶4471个、户外固定垃圾箱44个、摆臂式垃圾车5辆、垃圾斗28个。(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铺设污水管网39145米,修建污水井4.31. 座,将河阴镇西家咀等11个村庄生活污水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四)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清理示范片区内村庄历史遗留垃圾,整治村容村貌。1610已完工已运行红柳滩村(有机沉淀池)4贵德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县4个乡镇9个村1年贵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购置户外垃圾桶90个(0.15m)、垃圾头(6m) 42个(配摆臂车)、摆臂车(6m)2辆、压缩车2辆、四轮自卸车1辆、三轮自卸车1辆。污水管网11691米、检查井230个、50吨污水处理站1座,保洁工具45套,无害化公共厕所4座。797已完工已运行昨那村50T/15贵德县尕让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尕让乡1年贵德县生态环境局《贵德县五年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度建设目标。已完工已运行尕让乡30T/1,100T/1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20T以上污水处理站点4个乡镇7个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工试运行西北村20t/1,二连村50T/1,阿言麦50T/1,马吾村20T/1,新街村50T/1,周屯村250T/1,曲丹峪污水处理站300T/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督性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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