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设备 便携气管镜招标公告(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34106050148
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预算金额: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包名称
数量 (台/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分品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分包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备注
8
8-1
便携气管镜
1
否
19.6
19.6
单一产品采购包
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各包技术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至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方式
方式:(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2)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质发票)。标书室电话:400-680-8126转2。特别提示: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2. 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执行。3.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4.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1)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6.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各包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联系方式:8593431-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张伯涵、孙薇010-81168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
电 话: 010-8116868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2月21日 17: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方式
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
预算金额
¥19.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伯涵、孙薇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683
采购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593431-3916
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伯涵、孙薇010-81168683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第二批.docx招标公告-第二批.docx
附件2
采购需求-第二批.docx采购需求-第二批.docx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0701-2341060501482.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有资金医疗设备购置第二批3.项目预算金额:19.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包名称数量(台/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分品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备注88-1便携气管镜1否19.619.6单一产品采购包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 工业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各包技术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2月21日起到2023年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方式。3.方式:(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2)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质发票)。标书室电话:400-680-8126转2。特别提示: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4.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执行。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6.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各包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联系方式:8593431-3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联系方式:010-811686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电话:010-81168683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配置基本设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4.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投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标的的数量包号品目号包名称数量(台/套)88-1便携气管镜1(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交付;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点。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10年的备件供应。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投标人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反馈,24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不少于3年。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2.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3.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和“#”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含在相应的配置中。工作条件: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1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第8包品目号8-1便携气管镜一、技术参数(一)、图像处理工作站▲1、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模式无缝兼容喉镜窥视叶片手柄、软镜手柄,无需转接。▲2、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13英寸显示及操作。3、具备显示器固定支架和提手,支架可调节观察角度=。4、具有拍照、录像、录音功能,可在内置显示器上直接阅读、回放;5、可通过HDMI连接外置显示器显示图像处理工作站影像。6、工作站内置操病例管理系统,具备病历管理功能,可制作图文报告、制作视频报告,查看、编辑、预览、打印病历报告以及病历报告检索。7、可接入WIFI和4G网络。8、具有前置摄像头,像素≥2000万,可进行场景拍摄。9、可实现≥2路设备画面、1路场景画面同时显示在工作站屏幕。10、内置锂电池,容量≥5000mAh,具有电量管理功能。(二)、便携显示主机1、显示屏1.1、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3.5英寸,分辨率≥640×4801.2、视场角≥160°1.3、上下转动范围:0º-130º;左右转动范围:0º-270º。1.4、屏幕可兼容视频喉镜手柄、软镜手柄。2、具备拍照、录像、录音等功能,可在主机上直接阅读、回放。3、内置锂电池,容量≥2500mAh,工作时间≥240min。4、具备USB2.0、HDMI输出接口。5、具备室内、外环境模式。▲6、屏幕和手柄连可带电一键插拔连接。7、内置使用说明视频。(三)、视频软镜手柄1、采用数字电子微成像技术,无内置光纤,摄像头像素≥16万2、视角≥90°(DFOV120°)3、空间分辨率≥10.101p/mm。4、采用医用高分子材料制造,耐腐蚀。5、插入部外径≤5.2mm,内置吸引通道直径≥2.6mm,长度≥600mm。6、软管前端可弯曲角度,向上≥160°,向下≥130°。7、照明:LED灯,最大亮度≥400LUX,亮度≥3挡可调节,非光纤照明。8、成像距离:不小于3-50mm。9、具备防跌落性能,可整体浸泡消毒。10、具备图像预冻结功能,在不影响实时观察的情况下,同时可实现观察预冻结图像。11、几倍一键拍照、录像功能。12、与主机采用一键插拔连接。13、吸引接口和吸引按键一体化设计,可匹配多品牌内镜配件,可整体拆卸。14、具备无线及有线传输功能模块,可连接便携式主机、图像处理工作站。(四)、视频喉镜手柄1、成像原理:采用数字电子成像技术。2、照明系统:LED,最大亮度≥1400LUX。3、摄像头:≥30万像素。4、镜头前端配备智能温控加热板,非LED灯加热,具备即时防雾功能。5、手柄:5.1、采用可伸缩调节的多功能手柄。一支手柄可满足婴幼儿、小儿、成人的插管需求,无需更换。5.2、手柄可同时适配一次性喉镜片和可重复使用窥视叶片,叶片型号≥4种可选。6、与视频喉镜主机一键插拔式连接。7、叶片配置:L、M、S、SS,上述四款型号各1片。(五)、便携台车:可将所配产品全部放置在台车上。二、单台主要配置:1、图像处理工作站:1台2、便携显示主机:1台3、视频软镜手柄:1条4、视频喉镜手柄:1个5、便携台车:1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便携气管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