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线工程 管理 主线招标公告(吉县交通运输局2023)



项目概况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1219000元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个标包。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总长约154公里,总投资约15亿元。本项目采购根据临汾市交通运输局《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方案》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工,根据项目实施细则要求,需专业机构进行定期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专项方案制定评审、安全质量定期检测、安全质量资料编制归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同施工工期。
6.质量: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4日0:00至2023年3月3日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线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于江奎
联系方式:0357-7922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英泰寰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98号3幢B座4单元2202室
联系方式:0351-628260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女士、赵女士
0351-6282600,15903511293
电子邮件:sxythy@163.com

附件信息:

007-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2.22.doc007-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2.22.doc315.1K

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XYTHY2023-007采购人:吉县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山西英泰寰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5-第四部分采购要求-30-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2-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4-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0-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最高限价:1219000元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个标包。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总长约154公里,总投资约15亿元。本项目采购根据临汾市交通运输局《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方案》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工,根据项目实施细则要求,需专业机构进行定期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专项方案制定评审、安全质量定期检测、安全质量资料编制归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同施工工期。6.质量: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2月24日0:00至2023年3月3日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于江奎联系方式:0357-79223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英泰寰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98号3幢B座4单元2202室联系方式:0351-628260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侯女士、赵女士电话:0351-6282600,15903511293电子邮件:sxythy@163.com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文件在政采云平台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纸质版本 4份,纸质文件需为电子版文件输出版,仅存档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后2日内寄达代理公司(山西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98号3幢B座4单元2202室)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 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同时要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9、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1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及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编号)复印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服务方案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19000元财政评审金额为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磋商无效处理。6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前提交保证金:24000 元(2)该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公司帐户,采用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交纳。名  称:山西英泰寰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410 0024 0012 0180 13450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未按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涉及)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11采购代理费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12报价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首轮报价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均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税费、利润、安全生产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在其它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依照国家相关的计价规范、施工标准等,并结合采购文件及所附清单、市场供求情况、质量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本项目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时只报总价,成交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首轮报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最终报价和首轮报价的比值进行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子目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保持不变。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应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规划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8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惩戒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统一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份数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提交“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9.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装形式装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需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投标保证金9.3.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9.3.1.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采购代理指定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9.3.1.2磋商供应商在交付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9.3.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9.3.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放弃解封响应文件的;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4磋商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首轮报价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均应包括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税费、利润、安全生产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在其它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依照国家相关的计价规范、施工标准等,并结合采购文件及所附清单、市场供求情况、质量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本项目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只报总价,成交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首轮报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最终报价和首轮报价的比值进行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子目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保持不变。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地址,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和地点时间进行上传。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前未解密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3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递交响应文件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书面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响应。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4.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书面进行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合同及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及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签字确认。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7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现场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19.7.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8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9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19.10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1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2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19.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书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0.2磋商文件对商务、技术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3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只报总价,成交后合同的各子目单价以首轮报价的各子目单价为基数,按最终报价和首轮报价的比值进行调整(暂估价、安全生产费和第三者责任险等非竞争性报价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子目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保持不变。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3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评审复核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2磋商小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E、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G、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采购代理费28.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的规定收取。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2.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2.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32.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管理项目2、建设单位:吉县交通运输局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同施工工期4、采购内容:黄河板块旅游公路吉县沿黄主线及支线工程总长约154公里,总投资约15亿元。本项目采购根据临汾市交通运输局《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方案》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工,根据项目实施细则要求,需专业机构进行定期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专项方案制定评审、安全质量定期检测、安全质量资料编制归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5、质量: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原件,原件单独和纸质响应文件放在一起一并密封提交),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且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7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保证金银行电汇凭证及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的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编号),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的符合性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符合性评审标准技术服务方案响应人应按采购项目要点编制技术及服务方案,体现创新性、逻辑性。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格式自拟)。符合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30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二、服务方案(60分)三、价格分(10分)四、评审结果供应商最终得分=评审因素合计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详细评审分值构成(100)分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供应商业绩30分供应商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类似项目业绩加5分,最高加30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类似业绩:公路建设或运营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或安全评价等服务工作。服务方案6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20分对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⑤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有合理的对应措施。优秀得14-20分,良好得7-13分,一般得0-6分。服务方案60分重点项目明确、规划合理、设计清晰20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准确、其对策措施明确、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14-20分,良好得7-13分,一般得0-6分。服务方案60分项目实施进度计划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方案科学、合理,能满足建设项目工作要求,分析其分工是否合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能最大限度保障本项目服务要求,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4分,一般得0-1分。服务方案60分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质量方案,保障措施方案且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及奖惩措施等内容全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0-3分。服务方案60分团队支持5分对项目技术支持团队配置情况进行比较评价,对技术支持团队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团队人员配备合理②分工明确③团队稳定④管理制度科学、合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4分,一般得0-1分。价格分10分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3、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草案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要1.1技术服务的目标:1.2技术服务的内容:1.3技术服务的方式:1.4项目负责人:1.4.1甲乙双方指定如下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电话:。1.4.2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1.4.2.1牵头组织本方技术服务工作;1.4.2.2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的签订、履行;1.4.2.3负责跟踪或报告技术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果;1.4.2.4负责与另一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为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1.4.3人员更换:1.4.3.1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4.3.2乙方更换其项目负责人与其他技术服务人员,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1.4.3.3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2.服务要求:2.1技术服务地点:2.2技术服务期限:2.3技术服务进度:根据甲方工作进展同步服务。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2.5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2.5.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根据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组织评审会议。2.5.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2.5.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2.5.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6名词和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2.6.1无2.6.2无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用总额为:¥元(大写:)。该报酬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费、咨询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以及税费等。2.技术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3.乙方应按甲方财务管理规定办理申请付款事宜,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先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1.1提供的工作条件:1.1.1甲方负责反馈意见建议;1.2提供的技术资料:1.2.1安全工作相关材料1.2.2无1.3其他: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与联络。1.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1.4.1技术资料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书面材料;1.4.2工作条件和其他事项随项目进展提供。2.甲方有权对服务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3.如乙方不能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或服务成果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责令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或扣除相应款项另外选择服务单位。4.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费用。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持续拥有与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资质。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3.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服务,依据本项目具体特点,保证质量并承担技术责任。4.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5.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发生人生损害意外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和处置,且乙方人员若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纠纷等,乙方应自行处理,不得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五、知识产权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六、商业秘密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它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1.2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目的;1.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乙方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它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60天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6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6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八、合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交通费、差旅费、甲方其它实际损失等):1.1乙方不具有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应资质和技术人员的;1.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仍不履行的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1.3乙方已完工作(部分或全部)经甲方或有关部门验收不合格,整改后经甲方或有关部门再次验收仍不合格;1.4本项目完成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1.5乙方未能有效进行安全管理;1.6乙方转包、未经甲方许可分包本项目;1.7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向甲方任何人员允诺或提供任何回扣、利益、报酬或贿赂;1.8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元以上经济损失;1.9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其它情形。2.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解除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立即无条件退场。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不提供工作条件及技术服务资料或提供的工作条件及技术服务资料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的责任;1.2甲方逾期支付技术服务费用。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退还本合同全部价款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交通费、甲方其它实际损失等)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为保障违约条款的有效落实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以上费用:2.1.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期限内,本项目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价%的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免除乙方的赔偿义务;2.1.2乙方违反法定或本合同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其它情形,服务期限不顺延。3.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合并适用。十、特别约定条款本协议中,甲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均可委托乙方代为行使,乙方对此完全理解也同意在协议履行中遵照执行,在乙方受甲方委托履行协议权利义务时,乙方同意完整履行协议约定且不提出任何异议。十一、争议解决条款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2.本合同的变更、修改、补充或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盖章签字页)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二〇二三年月日目录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响应人简介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五、财务状况表六、响应人社保及纳税情况七、响应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八、磋商保证金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服务方案十一、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证明材料报价文件部分一、报价函二、报价一览表三、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政策性部分资格商务技术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响应人代表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三、响应人简介格式自拟。注:应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近五年已完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服务期限在建或已完备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及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有)五、财务状况表附:响应人应提供2021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六、响应人社保及纳税情况附:响应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近半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纳税凭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任意一种)凭证。七、响应人无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特此声明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后须附信誉查询网上截图。八、磋商保证金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概述合同签订日期注:1、本表后附响应人近五年来(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近年来,如响应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十、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十一、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证明材料报价文件部分一、报价函(采购人):(响应人全称)授权(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愿意以(大写:)(¥:元)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响应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终投标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人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成交后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6)响应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7)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人代表姓名:响应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邮箱: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二、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响应报价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质量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投标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格式自拟(六)联合体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服务)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七)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注: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八)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支线工程 管理 主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