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检测招标公告(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19〕533号),为了有效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招标代理服务费用,选择符合法定条件、诚实守信、经验丰富的招标代理机构,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2023-2024年度交通工程检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比选。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由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行组织。
一、项目说明
1、咨询服务范围: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2024年度交通工程检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服务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等。
2、咨询服务内容:依法协助招标人组织招标以及招标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编制招标公告(含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文件(或最高投标限价);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招标相关会议、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清标、评标、公示等工作;配合协调各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配合签发中标通知书,编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配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咨询服务配合工作,收集整理招投标完整档案资料等。
3、咨询服务费用(委托代理报酬):
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用包含招标代理工作费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招标文件专家审查费、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发票等一切与招标代理工作相关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包干使用。
(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竞争性比选项目:由各参与比选投标单位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填报折扣率,作为中标后计算咨询服务费用的依据,按各项目中标金额分别计取,由各项目中标人支付。
(2)本次招标比选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收费标准的80%。各参与比选单位填报的折扣率不得超过80%,否则,作否决竞标处理。
各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报价,并作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4、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上述2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填报的折扣率的平均值作为签约合同价,上述2个中标人作为招标人2023-2024年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在上述2家中标人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也有权根据两家中标人履约情况酌情调整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评标结果公示日期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建设项目试验检测的招标代理业绩。(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3、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不少于3项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的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清晰体现其担任职务情况(招标代理合同不能明确体现的,可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完成招标代理注册,同时具有江苏交通CA证书。(注:提供系统登陆截图,同时提供单位和法人CA签章照片打印件);
5、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7、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在文件指定处提供网页截图)。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将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比选公告,凡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申请人,应在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7日18:00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确认函(见附件)发送至邮箱504903840@qq.com(电话:0518-80632590,15861228858吴工),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申请人,未报名或报名逾期的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13日15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为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质监中队二楼会议室(灌云县振兴北路34 号)。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4份,需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需密封包装,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外包装上须写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若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五、投标文件的评审
本次招标代理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六、联系方式
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振兴南路9号
15861228858吴工
电 话:0518-80632590
附件:报名信息确认回执函
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2月27日
报名信息确认回执函.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工程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