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抽样检验招标公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2023)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肖家河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监测抽样检验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肖家河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监测抽样检验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WCS-202313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肖家河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监测抽样检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食品抽验任务,检验机构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在每次抽样完成后,检验时间为20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不含抽样时间)。对于初检阳性或可疑样品,实验室需复核,一般检测时间可增加相应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箱、经办人手机号码等信息。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乐中街79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028-85153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联系方式:赵瑾;028-855584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颖
电 话: 028-6392087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2023年肖家河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风险监测抽样检验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11: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预算金额
¥3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颖
项目联系电话
028-63920875
采购单位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乐中街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老师,028-85153474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瑾;028-85558473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采购需求.pdf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肖家河辖区餐饮环节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用餐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掌握辖区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将可能存在的食品风险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津法规,特拟定本抽样检验方案。抽检应当遵循依法、随机、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二、执行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等。三、服务要求(一)抽查对象具有行政许可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对辖区10所学校、托幼机构、3家养老机构、30家单位食堂,40家社会餐饮单位,共计83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并使用的大米、食用油、面粉、酱油、食醋、粉丝、粉条、鲜蛋、猪肉、鸡肉、蔬菜及水果等进行抽样检验。(二)产品种类及抽样数量1.常规性预包装食品:大米、面、食用油、调味品、淀粉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鲜蛋、畜禽肉、水果、蔬菜等。(三)抽样要求1.抽检要求1.1抽样人员要求: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现场抽样,抽样人员不少于2名,抽样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1.2抽样1.2.1保密: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检监测单位。1.2.2食品标识:抽检的预包装食品应具有QS或SC标志,散装产品无此项要求。1.2.3抽检食品保质期要求:该产品应为有效保质期内的待销产品,同进保质期应大于本次抽检任务公示期(一般为2-3个月),特殊要求抽检除外。1.2.4抽取方式:抽检监测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从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或待使用的食品中抽取。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取,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抽样。1.2.5样品获得方式:抽样人员应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购置费并索取发票及所购样品明细,随后支付费用。1.2.6样品封识:抽取的样品应当现场封样,并由抽样人员粘贴相应样品标签,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1.2.7抽样工作单:抽检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楚的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1.3特别关注:每批抽检食品应为同一规格(包装)、同一批次、包装完好。不能抽取生产日期(批号)不详(或辨别不清)、包装有破损的样品。1.4不予抽样的情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抽样:1.4.1食品抽样基数不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1.4.2食品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或者“样品”等字样的;1.4.3超过保质期或已腐败变质的;1.4.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抽样基数和数量现场同批次商品的抽样基数应大于(或等于)样品抽取数。1.5.1抽样基数:原则上以商家采购同批次该食品的总量为抽样基数,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确定抽样基数较难,通常以商家申报或查阅进货凭证等方式确认基数。1.5.2抽样数量:根据相关食品标准中样品的采集要求,在同一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1.6委托报验单填写1.6.1抽样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1.6.2委托抽样单上被抽样单位名称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资质证书填写。被抽样单位公章上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资质证书上名称不一致时,应在委托抽样单备注栏中说明。1.6.3委托抽样单上样品名称应按照食品标示信息填写。若无食品标示的,可根据被抽样单位提供的食品名称填写,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样品名称由被抽样单位提供”,并由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若标注的食品名称无法反映其真实属性,或使用俗名、简称时,应同时注明食品的“标示名称”和“(标准名称)”,如“稻花香(大米)”。1.6.4被抽样品为委托加工的,委托抽样单上生产单位信息应填写被委托方信息。1.6.5必要时,委托抽样单备注栏中还可注明食品加工工艺等信息。1.6.6委托抽样单填写完毕后,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有关人员签字。1.6.7实施细则中规定需要企业标准的,抽样人员应索要食品执行的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并与样品一同移交承检机构。1.7样品运输、保存及处理1.7.1样品保存及运输:检验样品签封后,应立即按样品标签所示保存方法保存,采取最快的方式及时送达实验室。有特殊保存条件的商品,如速冻食品应采用保温箱迅速送至实验室。1.7.2样品在运输及保存过程中应保证:抽检样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贮、混运。抽检样品的储存条件须满足食品的规定要求。1.7.3样毕样品处理:由于食品的贮存有其特殊性,检测周期完毕后,检验样品因实验消耗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商谈决定。(四)判定原则本次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全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质量承诺,判定该样品本次抽样检验所检项目质量合格。所检项目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该批样品不合格。(五)进度安排2-4季度:每季度抽检20家以上,出具检测报告。(六)抽检结果送达供应商于抽样后20个工作日内将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的检验报告(一式一份)和统计汇总表报送给委托单位。★(七)结果保密供应商应对本次监测结果严格保密,不得私自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发布或透露。(八)报送材料抽样检验后报送相关汇总材料:1.抽样检验结果汇总表2.不合格检验结果汇总表★(九)抽样指标及经费预算本次抽检83家餐饮服务单位,共计抽检400批次,经费预算为31万元。此费用包括抽检人员费用、抽检样品费用、检验费用、报告费用、税费等。食品亚类(二级)(检测批堂/社会餐饮/食品序号检验项目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单位食序号检验项目次)流通(检测批次)1大米黄曲霉毒素B1、镉10*2202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10*2203鸡蛋氟苯尼考、恩诺沙星10*2204面粉沙门氏菌10*2205食用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505食用植物油B1、乙基麦芽酚/506粉丝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207火锅底料罂粟碱、蒂巴因、吗啡、可待/307火锅底料因、那可丁/308含鸡蛋类冷加沙门氏菌/208工糕点沙门氏菌/209蔬菜水果类农药残留检测10*215010畜禽肉兽药残留检测10*25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400备注:表中的所列产品和指标为本项目涉及到的重点产品、重点指标,实际抽检中可能存在超出上表所列产品和指标范围。★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本次食品抽验任务,检验机构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在每次抽样完成后,检验时间为20个工作日出具检测报告(不含抽样时间)。对于初检阳性或可疑样品,实验室需复核,一般检测时间可增加相应时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资金支付期限及付款比例: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应商在本年度第二季度6月5日完成采购人指定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应商在本年度第三季度9月5日完成采购人指定任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应商完成整个项目并经采购人终期验收合格后,12月5日采购人支付合同剩余10%款项。4.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2)邀请验收对象:无(3)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4)验收方式:自行验收(5)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6)验收内容: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合同约定内容。(7)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承诺、合同相关约定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注:带★项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测抽样检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