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招标公告(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2023)
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2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Y2023ZC-075
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74.2321(万元)
最高限价:274.20(万元)
采购需求:包一:苹果苗木:60000株;包二:有机肥:224吨;机械费1000亩;包三:产业砂化路:10.6公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到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4)包一:投标人须提供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涉检单位(个人)备案登记表,且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育苗基地(须提供育苗基地的租赁合同);包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机肥料登记证或厂家授权登记证明及2022年度检验报告。包三: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02至2023-03-08,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
方式: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3-24 09:00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l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静宁县李店镇五方河村
联系方式:09332380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中科银座东塔15层1504
联系方式:0931-8163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苗
电 话:0933-253623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
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静宁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3月01日 18: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3月02日至2023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3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
预算金额
¥274.232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苗
项目联系电话
0933-2536238
采购单位
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静宁县李店镇五方河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32380214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中科银座东塔15层15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1-8163467
附件:
附件1
317a9064-b969-43d7-a709-9d3980863313.pdf317a9064-b969-43d7-a709-9d3980863313.pdf
附件2
f014f19d-b3c0-444b-9af6-47540efee5a1.pdff014f19d-b3c0-444b-9af6-47540efee5a1.pdf
附件3
d696686b-bd62-4150-a402-35361235cbc4.pdfd696686b-bd62-4150-a402-35361235cbc4.pd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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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lsggzyjy.cn/f)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Y2023ZC-075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74.2321万元(包一:132万元;包二:68万元;包三:74.2321万元)最高限价:274.20万元(包一:132万元;包二:68万元;包三:74.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包一:苹果苗木:60000株;包二:有机肥:224吨;机械费1000亩;包三:产业砂化路:10.6公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到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4)包一:投标人须提供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涉检单位(个人)备案登记表,且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育苗基地(须提供育苗基地的租赁合同);包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机肥料登记证或厂家授权登记证明及2022年度检验报告。包三: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3月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五、网上开标说明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工具并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为保证开标时供应商的正常参与开标,供应商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首次进入在不见面网页进行环境检测,供应商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小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同上),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3.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供应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供应商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供应商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供应商将被系统自动设置为“放弃投标”,无法进入评标环节。4.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备注:投标文件纸质版在开标截止后,所有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邮寄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静宁县成纪名苑1号楼二单元130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釆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lsggzyjy.en/f)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釆购人及釆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地址:静宁县李店镇街道联系方式:0933-23802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成纪茗苑1号楼联系方式:0933-25362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苗电话:0933-2536238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JNJY2023ZC-075获取更多标讯,请关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采购人: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附件招标编号:JNJY2023ZC-075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lsggzyjy.cn/f)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Y2023ZC-075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74.2321万元(包一:132万元;包二:68万元;包三:74.2321万元)最高限价:274.20万元(包一:132万元;包二:68万元;包三:74.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包一:苹果苗木:60000株;包二:有机肥:224吨;机械费1000亩;包三:产业砂化路:10.6公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到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v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赔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4)包一:投标人须提供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涉检单位(个人)备案登记表,且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育苗基地(须提供育苗基地的租赁合同);包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机肥料登记证或厂家授权登记证明及2022年度检验报告。包三: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3月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五、网上开标说明6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工具并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为保证开标时供应商的正常参与开标,供应商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首次进入在不见面网页进行环境检测,供应商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小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同上),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3.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供应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供应商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供应商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供应商将被系统自动设置为“放弃投标”,无法进入评标环节。4.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备注:投标文件纸质版在开标截止后,所有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邮寄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静宁县成纪名苑1号楼二单元130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lsggzyjy.en/f)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来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地址:静宁县李店镇街道联系方式:0933-23802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成纪茗苑1号楼联系方式:0933-25362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苗电话:0933-25362388招标编号:JNJY2023ZC-07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2.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JNJY2023ZC-0753)服务周期:合同签到后30日历天内完成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招标内容:包二:有机肥:224吨;机械费1000亩;(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2采购人1)采购人: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2)地址:静宁县李店镇街道3)联系人:常胜利4)电话:0933-23802142.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平凉市静宁县成纪名苑1号楼3)联系人:樊苗4)联系电话:0933-2536238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先预拨80%项目资金,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支付2.5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10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88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它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93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蓝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蓝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95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JNJY2023ZC-075获取更多标讯,请关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采购人: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附件招标编号:JNJY2023ZC-075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lsggzyjy.cn/f)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Y2023ZC-075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74.2321万元(包一:132万元;包二:68万元;包三:74.2321万元)最高限价:274.20万元(包一:132万元;包二:68万元;包三:74.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包一:苹果苗木:60000株;包二:有机肥:224吨;机械费1000亩;包三:产业砂化路:10.6公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到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4)包一:投标人须提供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涉检单位(个人)备案登记表,且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育苗基地(须提供育苗基地的租赁合同);包二:供应商需提供有机肥料登记证或厂家授权登记证明及2022年度检验报告。包三: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时间:2023年3月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网上开标)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工具并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为保证开标时供应商的正常参与开标,供应商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首次进入在不见面网页进行环境检测,供应商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小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同上),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3.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供应商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供应商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供应商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供应商将被系统自动设置为“放弃投标”,无法进入评标环节。4.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备注:投标文件纸质版在开标截止后,所有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邮寄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静宁县成纪名苑1号楼二单元130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lsggzyjy.en/f)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来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地址:静宁县李店镇街道联系方式:0933-23802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成纪茗苑1号楼联系方式:0933-25362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苗电话:0933-25362388招标编号:JNJY2023ZC-07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2.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静宁县李店镇2023年老果园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JNJY2023ZC-0753)服务周期:合同签到后30日历天内完成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招标内容:包一:苹果苗木:60000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2采购人1)采购人:静宁县李店镇人民政府2)地址:静宁县李店镇街道3)联系人:常胜利4)电话:0933-23802142.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平凉市静宁县成纪名苑1号楼3)联系人:樊苗4)联系电话:0933-2536238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先预拨80%项目资金,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支付2.5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10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87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它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92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蓝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蓝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94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