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团队入驻服务招标公告(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局2023)
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局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团队入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团队入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3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232023000017
项目名称: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团队入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本项目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本项目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96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2323210200000522[2023]00021。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632009,地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南屏大道7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0831-2634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胡强;0831-220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强
电话:0831-2200151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pdf
附件一: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附件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高效性,全面完成宜宾市下达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局拟对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团队入驻服务进行采购。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总体目标依靠第三方专家技术团队专业的监测溯源技术手段和驻场管控服务经验,长期、细致地对江安县大气污染源头“把脉问诊”、摸清家底,提出大气污染治理的科学举措,精准治污,进一步提升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高效性,全面完成宜宾市下达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实现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浓度逐步下降、优良天数稳中有升、综合指数排名及综合指数变化率排名持续改善。(二)人员要求:供应商须配备不低于5人的服务团队常驻采购人指定办公室,全团队常驻时间不低于服务期总时长80%,其余时间在岗人员不低于3人,与采购单位人员一起办公,协助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服务团队工作人员离开江安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三)数据研判与推送1.数据监控对环境空气质量省控站点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管理,针对上传的5分钟均值、小时均值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数据波动异常及时提醒,全方位掌控整个区域内污染状况及污染物变化趋势。(1)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测分析,区域性污染过程提前3天进行预警,以便提前做出管控安排。(2)突发异常情况预警:当各平台数据出现异常高值、增速较快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做出分析,并对污染物进行初步溯源分析,形成分析结果并预警。2.数据研判2.1.通过数据的实时监控,对本地所有类型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分析,为巡查服务,动态管控调度服务提供数据和及时支撑。2.2.数据分析报告:分为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污染源巡检分析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评估报告、专题分析报告以及专题会议报告。日报于次日12:00前报送,周报于下周一12:00前报送,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于时间阶段结束后第二天12:00前报送,污染源巡检分析报告每周1份,重污染天气应对评估报告预警期间每天和每个污染过程1份,专题分析报告和专题会议报告根据需要及时报送。分类分类内容数量周报(1)本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异常数据分析;(3)本周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4)走航雷达、源解析等监测数据分析报告;(5)污染过程分析;(6)未来7天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月报(1)本月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本月度市内各区县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颗粒物等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本月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常规分析报告日报(1)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控站点各污染因子变化趋势,走航雷达、源解析等数据解译、图像输出、问题交办情况;(2)当日的数据预测及管控建议。季报(1)分析本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本季度市内各区县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颗粒物等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本季度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半年报(1)分析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半年市内各区县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颗粒物等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半年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7)半年技术服务情况汇总。年报(1)分析2023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排名情况;(2)2023年各区县环境综合指数差距分析;(3)颗粒物等空气质量数据变化情况分析;(4)异常数据分析;(5)污染过程分析;(6)2023年巡检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总;(7)年度技术服务情况汇总污染源巡检分析报告现场排查情况及现场照片,分析污染事件管控措施建议及处理情况记录每周1份重污染天气应对评估报告重污染环境空气形成及消散过程分析;对重污染天气、重点污染源提供针对性管控措施建议及效果评估;重污染天气管控经验总结预警期间每天1份;每个污染过程1份专题分析报告对特殊污染时期冬春季节、夏秋季节、秸秆焚烧、污染物传输、春节等期间,形成数据综合研判分析,提供技术服务,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得管控治理措施及效果评估等根据需要专题会议报告配合完成市、县组织召开的月度、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及重污染天气管控等专题会议报告根据需要3.信息推送3.1.根据实时统计分析的情况,及时发布至地方工作群并推送到指定的负责人,实时联动。3.2.每日早上8:00以前以微信信息方式推送工作要点,主要包括:(1)早晚间工作要点、区域考核排名情况(宜宾市11个区县排名、全省128个区县综合排名,全省193个区县排名以及污染物等)信息展示;(2)空气质量预报、特殊天气、重污染过程等预警信息;(3)各网格区域污染问题管控方案;(4)问题交办及处理进度情况;(5)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督办情况。4.每日动态管控调度服务4.1.结合空气质量现状及预报情况,设计管控措施,组织管控联动,开展精细化、经济化、高效化大气管控服务。4.2.驻点团队协助采购人建立动态管控调度服务,根据六因子变化情况、异常数据信息,15分钟内作出污染源排查指令,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督促责任单位安排人员30分钟内到现场督促整改,并将现场整改照片及整改进度在调度群内推送。对异常情况排查交办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进行督办—复查动态管理,对污染源治理效果进行持续跟踪,定期总结汇报。4.3.协助采购人动态调度服务包括以下方面:(1)“工业源”调度(涉气企业动态减产、停产、错峰行动等);(2)“扬尘源”调度(建筑工地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及错峰施工作业、动态道路保洁作业调配等);(3)“移动源”调度(尾气抽测、重中型货车进城路线动态调配等);(4)“面源”调度(烟花爆竹“三禁”、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管控等)。(四)巡查、观测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辆车辆,专门用于现场巡查服务和应急排查服务及走航观测服务,车辆维修、保险、燃油费、保险及人工费用等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管控服务的需要,在合适时间和路线开展无人机巡查服务,无人机搭载可视化设备,对省(县)控点周边、重点区域、企业等进行可视化无人机巡查服务,为管控服务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1.现场巡查服务(1)每天开展一次的现场巡查服务(不含日雨量大于1.0的雨天气)。(2)利用手持监测设备及管控调度平台,对县城区进行精细化排查,形成动态污染清单,对清单进行督办-复查-统计考核。(3)实现日常及应急管控期间对县经开区、江安镇、阳春镇及、下长镇、怡乐镇等区域内重点企业、扬尘、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散煤、燃煤锅炉、各类焚烧等污染源的调查、确认、汇总,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污染源治理效果进行持续跟踪。形成每日问题清单,并对各部门进行达标考核。(4)拟通过现状调查、针对性监测、历史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摸清大气污染排放现状,将污染源排查情况进行地图绘制,建立省控站点周边500米、1公里、3公里及县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地理信息图,建立县城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台账,形成污染源清单,最后形成专业的排查报告。2.走航观测服务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合适的时间和路线,根据管控服务的具体需求,可分别或同时开展VOCs、大气气溶胶颗粒物、SO2\NOX等走航观测服务,为管控服务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1)VOCs走航观测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搭载在线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设备的走航监测车、VOCs组分分析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仪-质谱仪),无机因子及常规六参数采用传感器法(电化学传感器)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设备清单和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开展对重点区域的VOCs连续在线走航观测;以江安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省控点和经开区为重点,同时兼顾加油站(油库)、汽车维修企业等集中区域,开展VOCs走航观测,在发现异常值的区域,对异常区域和点位等进行走航观测分析。通过VOCs走航观测服务,快速对区域VOCs污染画像和企业污染画像,获得区域VOCs污染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以及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利用便携式GCMS监测系统对异常点位准确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制定区域VOCs污染防治挂图作战示意图,明确污染防治重点和责任人,将VOCs污染防治任务分解下达至责任人。对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加强走航和定点监测,发现超标和异常排放情况,通过软件平台自动推送报警信息至责任人,现场工程师将监测结果和排查结果作为监察执法依据,通过软件平台及时反馈至责任人,督促责任人快速启动整改措施,并及时对管控效果快速评估和政策执行监督评估。(2)大气气溶胶颗粒物走航观测服务:提供大气气溶胶颗粒物的走航监测设备的走航监测车,开展对空气自动站周边、传输通道及区域、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面源、重污染天气等情况下的走航观测服务。(3)SO2\NOX走航观测服务:提供SO2\NOX走航监测设备的走航监测车,开展对空气自动站周边、传输通道及区域、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面源、重污染天气等情况下的走航观测服务,获得区域SO2\NOX污染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以及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对异常点位准确定性定量分析,明确污染防治重点和责任人,将SO2\NOX污染防治任务分解下达至责任人。(4)在每次走航观测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1份技术服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区域及定位、污染物种、出现时间、出现频次等。(五)决策咨询服务1.参加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提供针对性分析报告及管控建议。2.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专项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和配合编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方案。3.提供专题分析报告。(六)源解析1.颗粒物来源解析:摸清江安县主要大气污染源底数、行业特征和时空分布等情况,为科学制定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增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推进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程。通过颗粒物源解析,识别颗粒物污染物来源,梳理污染源及其分布,为江安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基础数据。2.VOCs源解析:基于观测数据,分析观测点位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特征,组分构成等。利用PMF或CMB受体模型开展VOCs的来源解析研究,掌握了解点位不同时段的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基于OFP以及LOH等方法,判断识别关键VOCs活性物种以及关键活性来源,为江安县精准管控臭氧提供技术支撑。(七)服务内容序号第三方咨询管控服务数量第三方咨询管控服务数量数量服务期限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明细数量服务期限1数据实时监控分析与动态管控调度服务数据的实时监控1项15个月2数据实时监控分析与动态管控调度服务实时统计分析1项15个月3数据实时监控分析与动态管控调度服务信息推送1项15个月4数据实时监控分析与动态管控调度服务每日动态管控调度服务1项15个月5决策咨询服务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提供针对性分析报告及管控建议。(含参加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视频调度会议,按照会议要求提供相应管控措施)1项15个月6现场巡查服务走航观测服务(根据管控服务的具体需求,开展VOCs或大气气溶胶颗粒物或SO2\NOX等走航观测服务)1项15个月内不少于70天7现场巡查服务应急排查车辆不低于一辆1项15个月8现场巡查服务便携式检测仪或无人机巡查服务1项15个月内不少于15次9现场巡查服务日常巡查服务(携带已有的便携式检测设备)1项15个月10来源解析开展VOCs和PM2.5在线源解析观测研究5次15个月(八)服务考核方式在完成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目标过程中双方应通力合作,以严格执行专家团队提出的管控措施为前提,对照各考核目标约定以下服务考核方式:1.2024年前半年(优良天数达到156天及以上、PM2.5浓度低于或等于37.5ug/m3),任意一项未完成扣除总服务费用的2%。2.2023年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任意一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扣除总服务费用的4%。3.服务期内(服务起止时间在考核当季不满两个月的不计算),按照《宜宾市环境质量改善不力约谈办法》,因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未完成,县分管领导被市政府约谈1次,扣除总服务费用的1%;县主要领导被市政府约谈1次,扣除总服务费用的2%;县主要领导被省污防攻坚办约谈1次,扣除总服务费用的4%(2023年参照宜宾市最新文件要求执行)。4.服务期内(服务起止月份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按照《三条底线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红黄黑旗”挂旗工作评价细则》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要求,江安县挂1次黄旗扣除总服务费用的1%,挂1次黑旗扣除总服务费用2%;挂1次红旗奖励总服务费用的1%。5.服务期内江安县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不可抗因素影响除外),每出现一天,扣除总服务费用2%。6.服务期内(服务起止月份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按照宜宾市最新文件考核要求,完成市对县每月PM2.5和优良天数比率考核目标,每月任意一项未完成扣除总服务费用的0.1%。7.服务期内(服务起止月份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江安县当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在全省128个县(市)中排名(15个月每月考核一次共考核15次)若同比上升则予以奖励,15个月排名皆同比上升则奖励总服务费用的1.5%,其他则按排名同比上升月数依次递减总服务费用的0.1%予以奖励;若同比下降则予以惩罚,15个月排名皆同比下降则扣除总服务费用的6.0%,其他则按排名同比下降月数依次递减总服务费用的0.4%予以扣除。服务期内(服务起止月份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江安县季度、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93个县(区、市)和经开区中排名(2024年2个季度、1个半年,2023年3个季度、2个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共10次考核)若同比上升则予以奖励,10次考核排名皆同比上升则奖励总服务费用的1.0%,其他则按考核排名同比上升次数依次递减总服务费用的0.1%予以奖励;若同比下降则予以惩罚,10次考核排名皆同比下降则扣除总服务费用的3.0%,其他则按考核排名同比下降次数依次递减总服务费用的0.3%。2023年按照《宜宾市环境空气质量积分管理暂行办法》考核要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积分排名在全市11个区县中同比2022年上升,奖励总服务费用的1%,排名同比下降则扣除总服务费用的3%。8.服务期内,江安县环境空气质量进入达标区县,奖励合同总额的2%。三、服务标准及要求(一)服务标准及总体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二)履约能力要求1.项目需求分析(包含①主要问题分析;②污染驱动因素分析;③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④项目遵循的规范、标准;⑤项目执行的重难点分析应对;⑥时间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内容)。2.实施方案(包含①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②建立数据库或智慧平台;③专业知识准备;④服务流程及实施执行;⑤验收考核;⑥项目进度控制;⑦关键点分析应对;⑧质量保障措施;⑨应急预案;⑩后续服务等内容)。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上报同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四、★商务要求(一)履约期限和地点1.履约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内容。2.履约地点:宜宾市江安县。(二)付款方式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的价款;项目执行至第8个月付款至合同价款的60%,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釆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照要求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三)保险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履约的所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四)知识产权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五)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以及授权代表在职和社保证明,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3.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5.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附件三:评审方法与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一报价1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磋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共同评分因素二项目需求分析30%3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内容包括:①主要问题分析;②污染驱动因素分析;③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④项目遵循的规范、标准;⑤项目执行的重难点分析应对;⑥时间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内容六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上述六个方面内容的响应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明确,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若该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不足的则在5分的基础上扣2.5分,直至此方面分值扣完(不足是指:①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或与本项目不匹配;②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采购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0分。技术类评分因素三实施方案40%4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②机具/设备配置及运用;③专业知识准备;④服务流程及实施执行;⑤项目进度控制;⑥关键环节应对控制;⑦质量保障措施;⑧成果审核校对移技术类评分因素交;⑨应急预案;⑩后续服务等十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上述十个方面内容的响应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完整全面、与项目技术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明确,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若该方面内容每出现一处存在不足的则在4分的基础上扣2分,直至此方面分值扣完(不足是指:①该方面内容体现不齐全或与本项目不匹配;②阐述存在逻辑错误;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④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等),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采购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该方面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0分。四人员配置20%20分1.项目负责人(1人):(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5分,本项最多得5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导或以主要参与人参加过国家有关大气方面管理办法、政策和标准制定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负责人(1人):(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5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5分,本项最多得5分。(2)专业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履约经验证明材料。共同评分因素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参与磋商,在评审标准中不作体现。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参与磋商,在评审标准中不作体现。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参与磋商,在评审标准中不作体现。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参与磋商,在评审标准中不作体现。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参与磋商,在评审标准中不作体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团队入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