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土地评估 收益 税费征收 土地出让招标公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市区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土地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市区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土地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C-2023-00012-CS00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3-00602
3、项目名称:2023年市区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土地评估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2.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32.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土地估价行业备案系统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提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机构备案函或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wuh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2.本项目共分4包,第1包:江岸区、东湖风景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预算金额28万元;第2包:硚口区、江汉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预算金额30万元;第3包:武昌区、洪山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预算金额40万元;第4包:汉阳区、青山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预算金额34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13号
联系方式:027-82745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金桥大道117号
联系方式:65770226、65770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玉琴、高瑞
电话:65770226、65770435

相关下载

采购需求.doc采购需求.doc

相关合同

采购需求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条款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4个包,用途为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武汉市市区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提供土地评估服务工作。二、采购内容2023年武汉市市区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类型。包号项目包名称用途采购预算期限(服务期)1江岸区、东湖风景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提供位于江岸区、东湖风景区内的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28万元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2硚口区、江汉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提供位于硚口区、江汉区内的2023年度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30万元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3武昌区、洪山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提供位于武昌区、洪山区内的2023年度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40万元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4汉阳区、青山区2023年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提供位于汉阳区、青山区内的2023年度土地出让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34万元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采购内容执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土地估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国家以及武汉市有关地价管理的政策或规定。四、服务要求2023年武汉市市区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类型。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一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江岸区、东湖风景区2023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二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承担硚口区、江汉区2023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三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承担武昌区、洪山区2023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四包中标供应商承担承担汉阳区、青山区2023年度土地收益及税费征收项目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增容、竣工验收、扩大土地面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置换、纪委监察委交办地价相关项目等项目类型开展土地评估服务工作,对单宗土地评估项目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2.技术要求:对土地评估工作的项目背景情况了解全面、清晰解读项目目标要求及项目的必要性及相关要求;在合理分析国家有关补缴地价的政策或规定以及武汉市城市地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把握土地评估工作的重难点;同时,充分结合补交地价的国家政策规定以及武汉市地价管理实际需求,根据土地评估的工作特征和特点,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出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法。3.时间要求:单宗项目提交土地评估成果期限,自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委托评估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完成标准: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土地估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土地评估成果,完成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成果要求:单宗项目土地评估成果包括《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5.其他要求:为保障土地评估工作的有序完成,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开展计划,严格按照成果提交时限要求,根据成果编制、上报审查等关键时间点有序推进。并实施土地估价全过程控制措施,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明确质量体系控制流程图。制定后续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土地评估资料档案管理、数据保密的相关措施和承诺,明确违约责任。五、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2.报价方式:本次磋商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即在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核算标准的基础上报折扣率。注:(1)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核算标准为参照原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计费标准的60%。单宗项目评估费用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为0.2万元。3.人员要求3.1项目负责人要求:人数1名;应具备相应年限的土地或房地产估价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3.2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为保障技术服务能力,每个包的项目团队人员人数不少于6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团队人员中应具备相应年限的土地或房地产估价经验,且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并在无其他理由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更换。4.履约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类似业绩经验,以及好的客户评价意见。5.费用核算标准5.1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的确定,按如下公式计算:即:单宗项目土地评估费用=单宗土地评估费用核算标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计费标准的60%】*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且单宗项目评估费用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为0.2万元。5.2合同付款方式,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5.1条款于每个服务年度最后一个月核定中标人在服务年度内完成的土地评估总费用,按核定的总费用一次性支付;6.成果提交要求6.1验收要求: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报告需对土地评估工作的项目背景情况了解全面、清晰解读项目目标要求及项目的必要性及相关要求;在合理分析国家有关补缴地价的政策或规定以及武汉市城市地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把握土地评估工作的重难点;同时,充分结合补交地价的国家政策规定以及武汉市地价管理实际需求,根据土地评估的工作特征和特点,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出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法。经审查不符合上述相关标准要求的部分,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立即进行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费用;6.2违约责任:中标人逾期提交成果报告(提交成果报告不符合要求亦视为未提交,直至返工修改后的提交视为实际提交时间),或因中标人提交成果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或错误导致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中标人均应就采购人因此发生的损失向采购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7、保密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包括调查资料、中间成果及最终报告;8.其他要求8.1评审服务工作中的各项取证资料要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8.2中标人在评审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评审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8.3应主动配合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评估机构的定期检查。8.4中标人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被发现违纪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8.5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在本次服务之内的其他合理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评估 收益 税费征收 土地出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