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鱼塘出租招标公告(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2023)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羊孖坑鱼塘、元西岗鱼塘、沙田鱼塘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3个,总面积共约109亩(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古一村。
(三)资产经营用途:养殖(承租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种植桉树,建设农业设施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建设;承租者自签订承包租赁合同起一年内,自行对鱼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养殖尾水未经净化过滤不得对外排放,否则将认定合同无效并追讨相关赔偿,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面积
合同年限
交易底价(元/年)
合同押金(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羊孖坑鱼塘
约24亩
13年
48000
50000
5000
2
元西岗鱼塘
约50亩
10年
70000
50000
3000
3
沙田鱼塘
约35亩
9年
70000
50000
3000
(五)递增情况:每3年递增10%。
(六)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3月14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竞投羊孖坑鱼塘时,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48000元/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竞投元西岗鱼塘和沙田鱼塘时,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70000元/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竞投羊孖坑鱼塘,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年(含1000元/年);竞投元西岗鱼塘和沙田鱼塘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年(含3000元/年)。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业主方)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068626200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小姐、龚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元西岗鱼塘、沙田鱼塘、羊孖坑鱼塘位置图.pdf
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元西岗鱼塘、沙田鱼塘、羊孖坑鱼塘位置图.pdf
附件:
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元西岗鱼塘、沙田鱼塘、羊孖坑鱼塘出租合同模板.pdf
杨和镇古一经济联合社元西岗鱼塘、沙田鱼塘、羊孖坑鱼塘出租合同模板.pdf
福沙田鱼塘沙田鱼塘佛山市高明区正鑫木线厂羊子坑鱼塘2十OD元西岗1、2号鱼塘合同编号: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农村土地(耕地)经营权出租(含转包)的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咨询。三、合同签订前,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出租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应当依法履行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相关程序。四、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五、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口打,不同意的打×。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七、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八、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九、本合同编号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当事人,甲方(出租方)口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口自然人口农村承包经营户口农民专业合作社口家庭农场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口公司口其他:乙方(承租方):口社会信用代码:口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口自然人口农村承包经营户口农民专业合作社口家庭农场口公司口其他:二、租赁物(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3序号村(组)地块名称地块代码坐落(四至)坐落(四至)坐落(四至)坐落(四至)面积(亩)质量等级土地类型承包合同代码备注序号村(组)地块名称地块代码东南西北面积(亩)质量等级土地类型承包合同代码备注123(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三、出租土地用途出租土地用途为如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同时,甲方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4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_日前完成土地交付。若乙方在收到甲方交地通知后,未在甲方通知时限内接收土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收取乙方的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也无需对乙方做任何补偿,或视为乙方已接收土地,甲方有权从通知时限届满之日起向乙方收取租金。六、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双方当事人选择第(1)种租金标准。1.现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2.实物或实物折资计价。即每亩每年公斤(大写:小麦口玉米口稻谷口其他:或者同等实物按照口市场价口国家最低收购价为标准折合成货币。3.其他:租金变动:根据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水平,每年调整一次租金。具体调整方式:(二)租金计算及支付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方式支付租金。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年月_日前支付租金元(人民币大写:)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月_日前支付(口当口后一)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承包期内第一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递%,具体计算如下:第一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每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5第二期,20年月_日至20年月日,每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月日,每第三期,20年月_日至20_年_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承包期内总租金_元(人民币大写:)3.其他:(三)付款方式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1.现金2.银行汇款甲方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3.其他: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5.其他:(二)甲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2.合同生效后_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4.其他: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5.其他:(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主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非农业生产的填土、堆放行为,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垃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乙方因生产需要建设临时简易工棚等构筑物的,应按程序申请7办理,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对于该构筑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清理现场,或予以保留,甲方对此不作任何补偿。5.乙方因生产需要修筑机耕道路、排水沟、排灌系统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按照有关设施农业用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相关方案及修筑费用、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出租土地上的机耕道路、排水沟以及排灌系统以及其他设施设备等自动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对此不作任何补偿,乙方不得擅自毁坏,否则应当作价赔偿。6.乙方使用出租土地生产经营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否则所发生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7.在租赁期间,出租土地的用电、灌溉设施设备及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包括建筑物内的设施设备)等一律由乙方负责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接受供水、供电部门对用水、用电的监督管理,依法用水、用电。出租土地发生停水、停电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8.出租土地上如有高压线、通讯设施,乙方应妥善使用、维护,不可破坏上述设备、设施,如造成上述设备、设施损毁的,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9.乙方不能种植任何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严禁种植的植物。乙方需对植物有害生物(红火蚁、松材线虫、薇甘菊、苑丝子等)负有引入前防疫、发生疫情后阻止扩散的责任。10.出租土地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如出租土地上发生安全事故或因乙方在出租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甲方被处罚、向第三方赔偿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土地转租给第三人,8或者以合作、联营的方式改变出租土地实际承租者或使用者(包括部分改变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收取乙方的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也无需对乙方做任何补偿。12.必须开展水产健康养殖,连片50亩以上池塘需按《佛山市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规范》要求,在接收鱼塘一年内申报并完成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承租者自签订承包租赁合同起一年内,自行对鱼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养殖尾水未经净化过滤不得对外排放,否则将认定合同无效并追讨相关赔偿。13.其他:九、其他约定(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口投资改良土壤O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口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口再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他:(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押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如乙方不存在合同违约情形,甲方验收土地后的10日内,甲方不计利息如数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押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收回出租土地。(四)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青苗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地上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五)其他事项: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收取的租金为不含税租金,9如需开具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且需乙方自行到税务部门办理,甲方给予必要协助。2.甲方如因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租、转包产生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二)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自合同期满或解除之日起日内将出租土地清理完好,撤离出租土地,向甲方返还出租土地。(三)在本合同到期_日前,甲方有权无条件按相关要求提前将出租土地通过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或村(居)委会办理立项申请交易手续,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按相关要求办好手续,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或村(居)委会参与租赁竞投。(四)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用地且拒不整改的,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的,自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第(六)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五)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由甲方无偿处置。口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口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口由乙方恢复原状。10其他:十一、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人民币大写:)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五)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部押金,同时,乙方应当按违约行为发生当年的年租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第2目、第3目的约定,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或者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或者在出租土地上进行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非农业生产的填王、堆放行为,或者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攻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全部出租土地,并没收乙方全部押金,乙方所有租金不作退还,同时,乙方应当按违约行为发生当年的年租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依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金额不及甲方将土地恢复为农用地费用金额或复耕复绿所费用金额的,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或赔偿将土地恢复为农地或复耕复绿所需全部费用。(七)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11将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返还出租土地,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土地占用费,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无偿强行收回出租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逾期超过5日仍未向甲方返还出租土地的,乙方的押金归甲方所有,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如向下一任承租者承担违约责任等损失)及下一任承租者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八)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押金,乙方所交纳租金不作退还,同时,乙方应当按违约行为发生当年的年租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租期间,如因国家征收或征用承租范围内土地,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九)乙方擅自转租、转包出租土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全部出租土地,并有权没收乙方全部押金,乙方所有租金不作退还,同时,乙方应当按违约行为发生当年的年租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二、风险及不可抗力(一)风险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保险的购买、税费、水电费等)以及因出租土地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出租土地上产生的一切人身财产事故的损失、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部分不能或完全不能使用出租土地,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交租金。(二)因自然灾害(水灾、风灾、核爆、火山喷发、地震)或战争、暴乱令出租土地受损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并确保出租土地在合同期满交还甲方时可正常使用。若土地受损严重,经评估不能继续使用,以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完毕不可抗力发生日前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须把已收取的乙方无法12使用租赁物的合同期间的租金和履约定金无息退回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但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和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起诉。(二)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一方因追究另一方法律责任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十四、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可另附件):(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镇交易所、村(居)委会及镇村(居)财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三)本合同约定地址适用于司法送达。一方或人民法院按上述地址进行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或人民法院依上述地址进行的送达仍视为合法有效之送达。13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_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佛山市高明区签订地点:佛山市高明区14附件清单:序号附件名称是否具备页数备注1甲方、乙方的证件复印件2出租土地的权属证明3出租土地四至范围附图4其他(例如:附属建筑及设施清单、村民会议决议书及公示材料、代办授权委托书和证件复印件等)共计份,页。共计份,页。共计份,页。共计份,页。共计份,页。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鱼塘出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