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审监管招标公告(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



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审监管等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严密监管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对2023年即将开展的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拟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项目评审、过程监管、电话回访、项目验收、资料审核等工作,现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审监管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1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培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61号)、《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区县品牌班”培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62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1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46号)等文件规定,人社部门可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培训项目评审、承训机构遴选、培训过程监管、补贴资金审核等培训公共服务工作。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过程中,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培训结束后,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培训项目进行验收。为确保培训真实性,进一步提高培训质效,特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本项目。
2023年,拟在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开班的劳务品牌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失保金培训预计260班次,企业职工项目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岗前培训等企业培训预计20班次,涉及培训机构和参训企业40家,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预计9000人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评审:①根据企业培训需求情况拟制培训项目评审方案,并做好评审会务保障。②邀请业务领域相关专家(至少3名)成立评审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交流、综合评议等方式围绕培训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培训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培训的绩效情况、综合风险、补贴标准等方面逐一进行评估,并对项目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出具单个项目评审书面结论。
过程监管:①劳务品牌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失保金培训每个培训班开班当天到现场进行人员身份核实、监督培训机构进行指纹采集,培训期间至少到培训现场检查2次。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线上培训抽查不低于10%参训人员的学习记录,线下培训每个季度至少到培训现场检查1次。③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线上培训抽查不低于10%参训人员的学习记录,线下培训每个培训周期(1-3个月)至少到培训现场检查3次。④现场检查时应至少派2名人员开展,须当场点名并检查培训内容等其他相关情况,拍摄培训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或视频资料(不短于30秒)保存备案,做好相关记录。⑤检查时发现有培训机构/企业存在教学课程及上课教师与备案资料不一致、学员冒名顶替、缺勤人数高于50%或其他情况应及时向培训业务经办部门进行报告。⑥培训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整理成册,按季度形成评估报告并移交就业局。
项目验收: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结束后,通过查看申报资料、培训记录和电话回访等手段,结合项目组织方效果自评和日常监管等资料对培训项目进行验收(其中回访人数不少于参训人数的30%),重点核查企业和承训机构是否按评审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培训资料是否齐全、资金使用是否与过审方案一致,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并出具项目验收书面结论。
培训回访:①劳务品牌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失保金培训每个培训班培训结束后,按照每班不低于20%结业人数比例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学员是否参培、培训后就业去向、就业需求以及对培训项目的评价,并真实记录学员反馈的各项信息。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按照不低于20%合格人数比例进行电话回访,跟踪了解培训组织、师资力量、培训效果满意度、能力提升等情况。
资料审核:①劳务品牌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失保金培训结业后,安排专人对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学员信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等。②企业培训完成后,安排专人对补贴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
比选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鲜章,且必须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7:00;
报名地点: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就业服务管理局1楼115办公室。
六、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1.资质: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2.开展此项目的服务方案、报价(请按照单项服务内容报价,应在预算价格20%以内上下浮动,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评标地点
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8会议室。
八、成交单位确定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评比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以评标小组的最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按照“预算价格*每项实际开展次数”计算标准据实向中标单位支付费用。比选评分表如下: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机构综合实力
满分30分
1.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不低于6人,满足条件得20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技术成员:团队成员每具有一名人力资源、统计、会计、审计、职业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得2分,最高10分。无则不得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报 价
满分20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 20%*100

服务方案
满分50分
比选申请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要根据项目主要任务包含但不限于: 1.评审方案及专家组织; 2.监管内容及方式; 3.验收内容及手段; 4.培训调查回访内容及台账; 5.资料审核内容; 6.项目保障措施; 以上内容完全满足此项目要求的得满分50分;每缺一项扣10分。

总 分

本公告由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61929060
监督电话:61929062
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参选文件格式
报 价 函
致: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审监管等服务 项目比选文件,我们将遵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工作人员服务工作。
现递交我公司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壹份。
我公司承诺最终报价为:

费用名称
培训项目
预算价格
机构报价

项目评审
项目制培训
3000元/场

过程监管
创业培训
300元/班次

品牌、返创、失保
500元/班次

高技能、岗前
400元/期

新型学徒、项目制培训
1200元/期

项目验收
项目制培训
600元/期

培训回访
所有培训项目
4元/人

资料审核
创业、品牌、返创、失保
100元/班次

企业培训
200元/期

备注:1.以上为预算价格,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据实结算,但总金额不超过28万元;以预算价格为基础,机构报价应在预算价格20%以内上下浮动,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2.预算价格为单项服务包干价,包括第三方机构为完成项目所支出的人工费、交通差旅费、数据分析费、报告撰写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审监管等服务项目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年龄:
法定代表人:
比选申请人: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企业资信资料。

承 诺 书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比选小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有( )没有(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七、我单位有( )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没有( )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审监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