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招标公告(磐安县农业局2023)
项目概况
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JPA-2023-01
项目名称: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3600298
最高限价(元):904500,269579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磐安县农业农村局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与采样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04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磐安县农业农村局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费用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9579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标项 1,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文件政采云里网上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人张炜贞,联系电话:15988566086(676086)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065923,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06595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红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668693
质疑联系人:郑玲玲
质疑联系方式:1385794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振兴路青创园11幢B座11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炜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88566086
质疑联系人:王天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02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GK-01(招标文件)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1).docxGK-01(招标文件)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1).docx203.4K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doc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doc33K
磐安县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表.doc磐安县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表.doc30.5K
委托授权书.doc委托授权书.doc26.5K
2、本表格由供应商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注:1、本表格内容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n\n\n\n投(竞)标供应商名称 \n\n\n\n\n企业资质等级\n(如 有) \n\n\n\n\n\n\n企 业 地 址 \n\n\n\n\n联 系 电 话 \n\n\n\n\n\n\n拟投(竞)标项目名称 \n\n\n\n\n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 \n\n\n\n\n\n\n供应商\n市场\n行为\n信用\n情况\n\n\n有无受到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n\n\n\n\n\n\n供应商\n市场\n行为\n信用\n情况\n\n\n有无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状态的。\n\n\n\n\n\n\n供应商\n市场\n行为\n信用\n情况\n\n\n有无被“信用浙江”网被列入政府采购领域不良行为黑名单的\n\n\n\n\n\n\n供应商\n市场\n行为\n信用\n情况\n\n\n有无受到财政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有无受到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不诚信公告(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n\n\n\n\n\n\n供应商\n市场\n行为\n信用\n情况\n\n\n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n\n\n\n\n\n\n投标供应商\n 声 明 \n\n\n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n法定代表人签名: \n(单位公章) \n 日 期: 年 月 日 \n\n\n\n日期:投标单位经办人签名:我单位已认真阅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确信已完全符合招标公告所列的获取采购文件条件和要求,愿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投标,格守信誉,本表所列人员及拟派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愿对本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致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表\n\n\n\n企业名称\n\n\n\n\n\n\n注册资金\n\n\n\n\n\n\n联系地址\n\n\n\n\n\n\n法定代表人\n或委托人\n\n\n\n\n联系电话\n\n\n\n\n\n\n法定代表人\n或委托人\n\n\n\n\n单位传真\n\n\n\n\n\n\n获取采购文件资料\n\n\n\n\n\n\n备 注\n\n\n\n\n\n\nQQ联系号\n\n\n\n\n\n政府采购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579-84665825注:1、获取采购文件时随获取采购文件表(需加盖公章)并附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证件、材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n代理人无转委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办理投标交易资格确认手续,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采购单位磐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单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财政审批号磐财采确临[2023]151、149号招标项目编号PHJPA-2023 -01经办人:(签名)采购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2023年3月6日浙江华杰工程资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3月6日财政局采购监管科:(盖章) 2023年3月6日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AA政府菜购ZHENGFUCAIGOU项目编号:PHJPA-2023-01项目名称: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采购单位:磐安县农业农村局集采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3月6日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经磐安县财政局临[2023]151、149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1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HJPA-2023-01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标段一:904500元;标段二:2695798元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标段一:2000元/个;标段二:1.耕、园地表层样4900元/件;2.林、草地表层样2000元/件;3.耕、园地剖面样6300元/件;4.林、草地剖面样2400元/件;5.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表层土壤调查采样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土壤样品检测。6.采购需求:标段采购内容要求数量单位服务机构服务期限预算金额备注一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规范,完成采购人指定时间内指定区域的外业调查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校核、采样时间确定、土壤样品采集、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约453个1家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土壤样点调查采样904500/元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最终样点数量按实际需求计算二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在浙江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约580个1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土壤样品检测2695798/元表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最终检测数量按实际需求计算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3月28日9:00(北京时间)止。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⑴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⑵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3.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安文街道振兴路青创园11幢B座1103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张炜贞联系电话:15988566086(676086)。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九、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采购单位:磐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石红静联系电话:0579-84668693质疑联系人:黄鑫联系电话:0579-84668665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社区江滨路70号2.招标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炜贞联系电话:0579-84665825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振兴路青创园11幢B座1103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联系人:陈巧慧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招标需求采购需求标段一: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项目一、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预计样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元/个)1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机构约453个9045002000根据土壤三普《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试行)》要求开展外业采样调查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校核、采样时间确定、耕层样点调查(包括土壤性状、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和土壤样品的采集、采样政策处理(农户补偿)及相关质控工作,接受国家、省土、市壤普查办监督检查。二、具体调查与采样工作内容和要求(一)调查与采样准备与任务认领1.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根据用户实际情况,编制野外调查实施方案。2.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稿)、《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准备野外调查相关资料、信息化终端、摄录装备、采样工具、样袋、速测仪器、辅助材料、防护用具等。通过专用手持终端APP完成任务认领,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和校核工作。3.考虑到不同土壤、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等因素对土壤样品采集及理化数据的影响,应结合本地区土壤的实际差异性,因地制宜地协调调查工作,确定合理采样时间。(二)土壤立地条件与生产信息调查1.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试行稿)、《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调查方法执行。调查信息包括表层样点的空间位置、地表利用、成土环境等自然条件和人为影响的背景信息。每个调查点位均应采集立地条件信息。2.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地表特征、成土环境信息。各个样点部分项目均已赋值,野外调查时需进行校核确认,修正明显错误。农业生产管理类型调查需要填写信息并上传。各样点需要拍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远景、近景景观照片,着重体现校点地理地貌、植被景观、土地利用类型、地表特征、农田设施等特征(具体要求根据省级要求拍摄)。3.土壤利用情况调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调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中标单位需配备3个及以上采样小组,每个采样小组需配备5人,保障我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需要在采样前完成样点实地校核优化和样点信息调查。(三)表层点位土壤采样1.表层点位土壤采样包括采集表层土壤样品、表层容重土壤样品、表层水稳性大团聚体土壤样品。2.表层点位土壤样品采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试行稿)、《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采样方法执行。3.表层土壤样品采集,使用多点混合采样的方法,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在电子围栏范围内确定具体田块为混样点范围,按照统一的采样方法,酌情选择“S”型或梅花形(10个混样点)、棋盘形(15个混样点)或蛇形(20个混样点)采集表层混合土样。每个混样点的采样量约1kg,去除地表秸秆、粗根和砾石等,将所有混样点采集的样品充分混匀,然后采取“四分法”剔除多余样品,留取4.5kg;对于需要采集平行样的样点,取样量6.5kg。及时完成样品包装、临时储存与转送等工作。4.表层容重土壤样品采集,选取临近三个混样点,使用“环刀法”,开展容重样品采集,三个点重复采样,每份容重样装入单独的自封袋中,并按规定填写样品标签。及时完成样品包装、临时储存与转送等工作。5.表层水稳性大团聚体土壤样品采集,从下至上分层采取,不要使土块受挤压,以保持原来结构状态。剥去土块外面直接与土锹接触而变形的土壤,均匀地取内部未变形的土壤约2kg,置于封闭的木盒或白铁盒内。作为平行样时,采集4kg。及时完成样品包装、临时储存与转送等工作。(四)质量控制质量控制采用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控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稿)执行,完成工作任务时提交工作质量自评报告。三、商务及其他要求(1)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和自身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本项目以单价中标,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预计采样点数量填制,但此采样点数量仅作为共同投标的依据,实际采样点数量可能会有变化,最终结算时,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前提下以中标单价和实际采样点数量按实际结算。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及技术人员工资、日常开支费用、税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及全过程服务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食宿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评审费及代理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本项目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本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其它内容中,合同单价不作调整。(2)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在其他有效投标方内确定中标供应商。(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后,采购方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且须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方沟通确定,并提供无需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承诺,双方就此条款可对合同中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2.项目完成经采购方认可后,采购方根据最终结算款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剩余服务款。最终结算款=最终取样数量×中标单价3.中标人办理费用结算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4)其他1、项目进度要求: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表层土壤调查采样工作。2、后续服务保证期:1年。(自提交项目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3、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标段二: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机构一、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预计样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服务内容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元/件)1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化验项目约580个耕、园地表层样4900林、草地表层样2000耕、园地剖面样6300林、草地剖面样2400单价合计二、具体内容及要求根据土壤三普《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规范要求,指定时间内完成土壤样品(包括表层样和剖面样品)测试化验、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接受国家、省、市土壤普查办监督检查。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一)检测指标1.耕地、园地土壤样品(1)表层样检测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可交换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全硒、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共30项)(2)剖面样检测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可交换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磷、全钾、全硫、全硼、全硒、全铁、全锰、全铜、全锌、全钼、全铝、全硅、全钙、全镁、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游离铁、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共43项)(3)检测方法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附表6。2.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土壤样品(1)表层样检测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pH、可交换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2)剖面样检测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有机质、碳酸钙(无机碳)、全氮、全磷、全钾、全硫、全铁、有效磷、速效钾、游离铁。(3)检测方法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附表7。3.烘干基换算。烘干基结果换算需测定土壤水分含量,每次检测称样量5g,做2平行检测。(二)检测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土壤样品库样品、留存样品、预留样品和剩余样品的保存。(三)质量控制土壤样品检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有关要求,严把样品制备、保存、流转、检测等各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完成检测任务时,对所有样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综合的质量评价,并提交质量评价总结报告。(四)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相关指标检测结果分别以烘干基和风干基计算。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书籍填报记录表(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附表8),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相关结果的审核确认。三、项目进度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土壤样品检测。四、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与服务有关的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4.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五、项目验收要求合同采购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六、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在其他有效投标方内确定中标供应商。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后,采购方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且须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方沟通确定,并提供无需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承诺,双方就此条款可对合同中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2.项目完成经采购方认可后,采购方根据最终结算款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剩余服务款。最终结算款=(各类最终样品检测数量×各类中标单价)之和3.中标人办理费用结算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各标段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费率,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费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政策落实: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标段一: 90.45 万元;标段二: 269.5798 万元(2)项目属性: ②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4)本项目 否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 (①)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不适用。)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不适用。)5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8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以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电子评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 电子交易客户端)上传输、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人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 月 日 时,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截止开标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解密完成,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未能在约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的,系统将默认其自动放弃投标。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3结果公示: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15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磐安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服务”系指中标人受磐安县农技推广中心委托提供的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项目成果。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指标,“▲”系指重要性指标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七)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项目各自投标总价50%及以上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参数中打▲为核心产品)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按《目录》(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实质性内容有大的修改,需十五日),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其中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1.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1.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1.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按照“(二)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制作。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文件均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1.资格文件部分(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投标函、投标声明书(按附件格式)(5)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按附件格式)(6)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7)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如有则提供)(8)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9)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按附件格式)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技术商务标自评得分汇总表;(格式内容参照技术商务评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须提供对应采购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服务人员的情况汇总表;(5)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A.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工作思路、技术方案;B.项目实施方案;C.工作计划安排;D.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8)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供的资料;(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注:技术商务标中不得含有报价的信息,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3)小微企业相关材料(见本文件说明及附件)如有则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备注:投标人必须按后附表规定的格式完整、清晰、正确的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单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本项目实施人员费用、专用工具、样品采集、化验检测、检测成果报告、技术支持、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完成本服务项目的一切税金和其它费用。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行报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本项目各标段均设有最高单价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以上所称的备份投标文件(即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利弊因素自主决定。(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包装。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3.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正确标明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须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纸质版本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可以将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5.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篡改,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行为。6.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7.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2套,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递交或邮寄地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县青创园11幢1103号);电话:0579-84665825)(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名单,同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罚并追求法律责任。⑴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⑵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⑶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⑷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⑸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⑹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⑺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⑻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及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八)投标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和投标价格的确认),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二)开标程序: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及评审,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者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工作人员将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委总数的1/3。(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组织评标程序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对报价进行得分计算。5.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6.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如果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政采云系统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排序在前面的优先。7.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响应截至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原则上应终止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八、合同授予1.合同的签订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两份,代理机构和财政各一份。九、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磐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项目的评标。一、总则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标,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以确定该投标人的报价评审价格: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的评审价格=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的投标报价*(1-10%)对于与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或者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符合上述要求的联合体评审价格或有分包的大中型企业评审价格=联合体投标报价或有分包的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1-4%)技术商务分(90分)标项一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评分标准评标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小组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项目理解与需求分析8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试行稿)、《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合理可行的,最高得4分; 2、针对本项目第二章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4项)进行需求分析是否明确、合理、有针对性以及业务熟悉程度,分析详尽、业务熟悉、针对性强且合理的,最高得4分;2土壤立地条件与生产信息调查实施方案8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试行稿)、《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规定。1、工作内容完整、详细、准确及合理的,最高得3分; 2、工作流程、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法清晰、明确及科学、可行的,最高得3分。3、组织保障措施明确、合理可行的,最高得2分。3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实施方案8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规范》(试行稿)、《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规定。1、工作内容完整、详细、准确及合理的,最高得3分。2、工作流程、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法清晰、明确及科学、可行的,最高得3分。3、组织保障措施明确、合理可行的,最高得2分。4质量控制实施方案7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稿)执行。1、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是否明确、可行、针对性强,质控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最高得3分。2、档案管理及数据保密措施是否明确、合理、可行且针对性强,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最高得3分。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保密员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1分,没有则不得分;需提供人员保密员证书复印件,不提供则不得分。5设备及采样工具配置情况91、投标人配有测量定位、土壤普查专用手持终端、无人机的,每类设备得2分,最高得6分;以上仪器设备缺任何一项则不得分。2、摄录设备、采样工具、辅助材料数量是否满足每个采样小组的工作要求以及配置是否齐全合理,满足工作需求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配置基本合同可行性的,得2分;配置不完全欠合理的,得1分。提供照片和购置发票(或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6项目进度把控4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作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进行综合评分,最高的得4分7项目团队331、项目负责人(本标项的项目负责人为1人)学习和从事具有土壤学相关专业(含土壤农化、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营养、环境科学、生态学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国家或省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的得3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获得获得国家或省级土壤三普办办法的培训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3分。2、技术领队学习和从事具有土壤学相关专业(含土壤农化、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营养、环境科学、生态学等)副高级职称且获得国家或省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的,每人得2分,中级职称且获得国家或省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12分。3.其它项目组成员具有土壤学相关专业(含土壤农化、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营养、环境科学、生态学等),每人得1分,最多得9分;其他项目组成员获得国家或省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多得13分。4、项目组人员经验: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耕地质量变更调查、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负责或技术负责人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注:上述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实材料(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或培训材料、经验证实材料),上述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根据以上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给分。8企业综合实力71、投标人入围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库的,得4分。提供相关的证实材料(网站截图、证书复印件等)。2.投标人承担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试点县工作的,得3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服务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9售后服务5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服务响应时间(0-1分)、响应程度(0-1分)、解决问题的能力(0-1分)、紧急故障处理预案(0-1分)、培训及技术指导(0-1分)等)10项目业绩1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耕地质量变更调查、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测土配方施肥等)土壤采样调查工作的,每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缺少一项不得分。合计90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及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标项二土壤样品检测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项目理解与需求分析6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等规定。针对第二章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4项),根据投标人对土壤普查的整体概况、项目要求、工作内容的理解和认识程度进行综合评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理解深刻、需求分析准确透彻、业务熟悉程度高、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最高得3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等规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不提供不得分。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合理可行的,最高得3分。2项目实施方案8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规定。1、工作内容完整、详细、准确及合理的,最高得2分。2、工作流程及技术路线清晰、明确及科学的,最高得2分。3、技术方法适合项目需求、先进且可行的,最高得2分。4、组织保障措施明确、合理可行的,最高得2分。3参数覆盖情况15投标人CMA资质能力附表参数对本标项内检测参数的覆盖情况,参数覆盖40项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的,得15分,参数少于40项,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4进度把控5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作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进行综合评分,不提供不得分。1、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的,最高得5分。5质量保障措施5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稿)执行。质量保障措施是否明确、可行、针对性强,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最高得5分。6档案管理与数据保密措施3档案管理及数据保密措施是否明确、合理、可行且针对性强,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分,最高得3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7售后服务5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服务响应时间(0-1分)、响应程度(0-1分)、解决问题的能力(0-1分)、紧急故障处理预案(0-1分)、培训及技术指导(0-1分)等)8项目团队23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1人)具有分析、测试、环境类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分析、测试、环境类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2、项目组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每人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3、服务该项目的团队人员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的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的,总人员30人及以上的得5分,20(含)-30人的得4分,<20人的得2分。4、项目组成员参与过国家、省组织的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与质量控制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合格证书的。通过人员每人得0.5分,最高6分。通过人员需提供考核相关证明,每人最高得分0.5分。5.项目组人员担任浙江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决策咨询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质量控制工作组成员、数据分析与工作汇总工作组成员的,每担任一个职位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注: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同1人有多个证书的,按1个证书计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上述人员最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社、专业职称证书(岗位证实材料)等,根据以上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9场地及检测设备81、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面积: 200m2(含)以下,得1分;200m2-500m2,得2分;500m2-1000m2 ,得3分;1000m2 (含)以上,得4分。2、仪器设备配备配置是否齐全合理,投标人自己持有ICP-MS、ICP、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极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铂金坩埚10个及以上的,每提供一样设备得0.5分,最多得4分。。注:土壤检测相关实验室面积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平面图、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仪器设备提供照片和购置发票(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10相关证书51、投标人具有国家级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证书得3分,省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的,得2分。提供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1企业综合实力61、投标人入围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库的,得3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承担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试点工作的,得3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服务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12同类业绩1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耕地质量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土壤样品检测工作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缺少一项不得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5。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耕、园地表层样评标基准价/耕、园地表层样投标报价)×10%×100×25%+(林、草地表层样评标基准价/林、草地表层样投标报价)×10%×100×25%+(耕、园地剖面样评标基准价/耕、园地剖面样投标报价)×10%×100×25%+(林、草地剖面样评标基准价/林、草地剖面样投标报价)×10%×100×25%10技术、资信及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及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的30%以上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4%、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5.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单价为(大写):每个(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个(件))人民币。三、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四、成果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五、时间进度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六、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七、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得不到评审专家认可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直到得到评审专家评审认可为止。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①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②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③解除合同。3.在履约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合同履行完毕后,如发现存在缺失、错误或其他原因需对项目成果进行调整或修改的,乙方需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进行调整或修改。十二、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满足甲方所提出的相关服务需求。如乙方未能做到上述承诺或完成工作的质量经考核未达标的,甲方可按约定的考核处罚规则酌情扣减服务费价款。3.乙方的工作与服务完全达不到本项目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造成甲方工作延误和其他损失的,甲方需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年 月 日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采购人、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所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信及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1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据此函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电子签名):日期:3.2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___(姓名)系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规格型号:/;该型号产品我方有现货可供,并已于/年/月生产完工或向/(原厂商名称)购进[或需在中标后向/订购]。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请作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公章(电子签名):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电子签名):年月日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本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方为企业(此处填中型、小型、微型),预计本次承当的合同金额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机构各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3.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公司名称:(电子签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3.5《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投(竞)标供应商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如 有) 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拟投(竞)标项目名称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有无受到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状态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信用浙江”网或“中国信用网”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无受到财政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有无受到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不诚信公告(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财库2022-3号)《关于较大数额罚款》以下的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投标供应商 声 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子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内容须如实填写;2、本表格由供应商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3.6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或供应商、竞拍人等,下同)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交易,下同),现对以下事项作出郑重承诺并签名:一、我单位和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二、我单位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拒绝参与围标串标,决不损害其它投标人、招标人(或采购人、拍卖人等,下同)的合法权益。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本人作为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电子签名):年月3.7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8评分响应表格式评分响应表投标单位名称: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页码1详见资信、商务、技术文件第几页2…………注:1、投标单位根据所投标项的评分表内容,按此格式提供评分响应表一份,置于技术文件第1页。2、投标人在标注页码时,应如实准确地标注“详见哪一份文件哪一页”,因投标人页码标注错误,导致专家误评、漏评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9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填表日期:单位名称电话地址传真主管部门企业性质企业法人资质等级授权代表职务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员工: 人技术工人: 人高级技师: 人工程师: 人流动资金营业面积固定资金维修网点单位简历优势及特长3.10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明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明细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3.11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它注:应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有效材料。投标方(电子签名):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2性能及技术指标偏离表货物清单及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12…(本表请根据实际自行制作)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提供附件:1、详细的产品清单及货物简要说明(注明品牌型号及具体参数);2、提供能详细描述投标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材料。供应商全称(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三)报价文件部分附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标项一)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标段标段一投标报价小写: 元/个 大写:人民币每个报价说明本投标人已知悉并同意,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财政部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按本次招标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标项二)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标段标段二耕、园地表层样投标报价单价小写: 元/件 大写:人民币每件林、草地表层样投标报价单价小写: 元/件 大写:人民币每件耕、园地剖面样投标报价单价小写: 元/件 大写:人民币每件林、草地剖面样投标报价单价小写: 元/件 大写:人民币每件单价合计小写: 元/件 大写:人民币每件报价说明本投标人已知悉并同意,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财政部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按本次招标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1,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如有,请填写)投标人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调查采样及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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