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招标公告(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项目概况
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Z2023-C005
项目名称: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全部由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釆购云平台发布。2.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釆购入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釆购云平台申请"政釆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22352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06405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龙翔路159号
传 真:0578-7121468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晓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21468
质疑联系人:龙泉-王小卿
质疑联系方式:0578-71214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9-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doc3.9-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doc516.6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ZZ2023-C005项目名称: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采购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JZZ2023-C005项目名称: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采购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项目名称: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Z2023-C005采购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备案单位: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盖章)日期:2023年03月06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3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6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Z2023-C005项目名称: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元):500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00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备注1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1批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市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供应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开启: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迸提质的通知》(浙财釆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釆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间,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釆购-询冋质疑投诉-询冋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釆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捏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釆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釆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釆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乘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釆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釆购人提岀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釆购代理机构提岀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入、釆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釆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釆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釆购云平台发布。4.2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釆购入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过政府釆购云平台申请"政釆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项目联系人:谢先生联系方式:0578-7761921质疑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578-77619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项目联系人:叶女士邮箱:764340256@qq.com联系方式:0578-7121468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578-712146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因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大量增长,为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促进户外广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美化市容市貌,开展广告专项规划的编制,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二、项目工作任务完成《龙泉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并提供实施细则。三、项目要求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龙泉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期成果稿)》中龙泉市中心城区范围相一致,包括西街街道、龙渊街道、剑池街道、塔石街道和兰巨街道。2.龙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缺乏区域性引导,导致户外广告没有考虑空间资源的公共性、整体性和美观性,出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过于随意,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使得龙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景观风貌、文化复兴、活力增长等方面产生消极影响,规划应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合理分区控制,实现分布合理、设置规范、质量提升、技术创新的新局面,提出户外广告及招牌的细节管控及具体规划措施,指导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及整改细节。3.规划内容①规划总则:明确规划背景、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依据、规划期限等。②现状分析:了解城市概况,并对城市现状广告情况进行详细调研、总结问题、确定引导方向;③规划思路:对相关规划进行衔接,提出核心思路、规划原则及目标。④总体方案:对户外广告适宜设置区、价值区进行分析,并提出总体规划布局策略。⑤控制分区:根据现状分析和评估情况,针对规划范围内提出规划控制分区,并且依照不同分区实行分类管控。⑥重点控制:针对不同的道路等级(类型)、城市重要节点类型(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建筑节点等等)提出相应的设置引导内容。⑦分类管控:对户外广告进行分类设置,对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置提出通用规定。⑧控制细则:针对不同类型的户外广告的设置,分别对设置范围、材质、颜色、大小、尺寸等具体内容提出设置要求。⑨公益性广告设置引导:根据公益广告设置要求,提出设置原则、总体要求、规划布局以及基本要求。⑩实施计划:制定近期实施计划,提出相应的实施保障建议。四、项目成果1.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如有因成果编制不明,需要成交供应商现场说明或出具资料补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2.成交供应商负责必须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原因及理由要求增加费用。3.成果构成:成果应充分表达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图纸、文本、说明书与实施细则等附件。4.提交要求:提交的研究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展板和电子文件除外)。5.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6.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完整地提供4套最终成果(含电子文档)。若采购人要求对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充时,中标供应商须予以服从,并按要求补充,补充数量涉及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只能按基本印刷成本收取,不得额外增加其它费用。7.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采购人引用供应商(包含中标及未中标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9.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供应商(包含中标及未中标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10.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五、人员要求1.中标人全面负责项目编制的技术工作,对本次项目负全部的责任。负责前期调研和工作方案制定、项目的推进和成果的提交及汇报。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3.经采购人确认后参与本项目的管理、调研、编制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六、时间进度要求1、时间要求中标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并提交规划成果,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及经验等制定合理的详细工作计划。2、进度要求:①调查研究阶段。展开深入而全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具体包括实地调研、部门访谈、领导访谈、案例考察、资料收集等方面内容,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形成课题研究框架大纲。②专题研究阶段。以课题研究框架为基础,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开题研讨会,进一步确定研究的主要框架和重点。启动专题研究工作,按照总体框架设计,先期完成多个方面的专题研究。③初稿形成阶段。在完成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主要观点作进一步提炼总结,编制完成战略研究初稿,与委托方就研究初稿作深入交流和沟通。④征求意见阶段。对初稿作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启动多层次、多领域的意见征求工作。⑤评审定稿阶段。部门意见征求完成后作修改完善,形成研究送审稿,组织相关领域知名专家/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后成果稿提交至龙泉市规划委员会论证。七、项目安全事项1.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供应商对成果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2.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为完成本项目所招用的所有人员【劳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办理保险。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工作。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八、付款方式1.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且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2.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应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九、其他事项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调查研究、分析认证、编制报告、就餐住宿费、交通费、文本制作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办公耗材及设备折旧费、相关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培训、指导、专利费(著作权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龙泉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Z2023-C005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6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如供应商投标前未进行现场踏勘,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履约保证金无;退还具体要求:详见37.6条。9投标(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764340256@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10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翔路159号君豪大酒店9楼)供应商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12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1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14签订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等。16电子开标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磋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3.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4.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采云平台账户在线,以便遇到磋商小组要求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时,供应商能够及时上传答辩。5.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采云平台账户在线,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如未报价将默认上轮报价。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7招标文件解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6“产品”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3.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3.1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5.4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采购需求6.1.3供应商须知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6.1.5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6.1.6评审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3其中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9.4投标(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4.1投标(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两种形式。9.4.2投标(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全一致。10.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其中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0.2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投标(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1营业执照扫描件;▲11.1.2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11.1.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11.1.7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11.1.8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1.1.9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投标声明书;▲11.2.2供应商投标申请表;▲11.2.3商务响应表;11.2.4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1.2.5供应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6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证明资料。11.3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3.1开标一览表;11.3.2分项报价表;11.3.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3.4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3.5供应商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3.6按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7投标报价▲11.3.7.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7.2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1.3.7.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1.3.7.4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1.4供应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11.6封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12.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12.1供应商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14.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14.2其中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政府采购云平台履约保函形式缴纳)。该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责任无息退还。五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标记、提交、修改和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密封及标记16.1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进行加密;16.2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764340256@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17.投标(响应)文件的提交▲17.1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18.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标记和提交。18.3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未经允许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18.4投标(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六开标和评标19.开标19.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19.2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会议。19.3采购会议由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供应商名单,宣读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采购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19.4开标时间后的60分钟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19.5本项目优先采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若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采用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19.5.1因网络或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其他问题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19.5.2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9.6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764340256@qq.com,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19.7唱标19.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9.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19.8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资格要求和资格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2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评审21.2.1符合性审查21.2.1.1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釆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岀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釆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釆购。21.2.1.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釆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冋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釆用竞争性磋商釆购方式釆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釆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釆购入(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釆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釆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釆购活动。21.2.2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釆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中标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釆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1)评审小组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对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釆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釆购人代表确认。对釆购文件作岀实质性变动是釆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釆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3)釆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釆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釆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釆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釆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釆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3评审(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评审小组依据釆购文件的规定,对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分,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报价评审评审小组依据釆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后计算得分。22.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釆购入代表确认后,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釆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釆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素条款,但不得变动釆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评审小组不得变动釆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童新提交响应内容。22.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5.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流程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流程进行开标及评审。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6.1供应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26.2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出现特殊情况,采用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评标的情形除外);26.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6.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6.5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6.6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26.7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6.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9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供应商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26.10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需求的;26.11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26.1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3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6.1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6.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6.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7未按合同的规定、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供应商有前款27.1至27.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1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8.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29.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30.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30.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0.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0.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0.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0.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十询问32.供应商有权就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3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书面询问的内容,以现场提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5个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2.5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一质疑3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5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3.6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3.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3.8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二投诉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十三授予合同3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可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7.签订合同3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3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7.5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37.6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期满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退还,采购人将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时,应开具保证金收据。中标人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需注明以下内容:37.6.1缴款单位为采购人。37.6.2注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7.6.3中标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37.6.4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37.6.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产品质保期满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期满后无息退还。37.7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四验收3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8.1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8.2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8.3其他供应商,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8.4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5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十五政府采购政策3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39.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9.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9.3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有关规定,在政府釆购活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9.3.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釆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9.3.2在政府釆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釆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釆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釆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釆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釆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9.3.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的釆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釆购包,釆购单位、釆购代理机构应当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釆购工程建设项目,釆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釆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釆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増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釆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6%(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釆购工程建设项目,釆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釆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釆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増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內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9.3.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应当岀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9.4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釆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20171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3条的扶持政策。39.5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釆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3条的扶持政策.十六其他事项40.解释权40.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1.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2.项目监督。42.1本项目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43.采购代理服务费43.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43.2评标专家评审、交通费用:参照现行的财政部门规定支付;43.3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称乙方)签署地点:签署日期:根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在年月日开标会上,经评审小组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书3.中标(成交)通知书4.乙方澄清修改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更正文件7.采购文件二、主要服务内容1.2.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分项价款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2.本合同金额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服务质保期和服务质保金(选用)1.服务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服务质保金/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十、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6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本项目质量保证的特殊条款: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未按本合同、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十三、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四、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五、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1种方式解决争议:1.1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2.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合同见证方,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甲方须经龙泉市财政局相关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报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报送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见证方:备案方: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资格文件目录(格式自拟)(一)有效期之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二)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五)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六)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若有)(七)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若有)(八)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1、营业执照扫描件内容要求:1.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确认。2、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2.1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内容要求:1.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扫描件须加盖公章确认。2.2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我(负责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被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盖章:日期: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5、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6、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采购活动,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采购响应文件。二、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或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五、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八、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九、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协议;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7、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分包意向协议书甲方(供应商名称):乙方(分包供应商):(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项目若是有分包的,须提供本协议;有多个分包协议的,按本格式要求相应添加。2、分包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9、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供应商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二)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三)供应商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四)评审内容及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无格式自拟)(五)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六)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见附件)(七)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评分索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自评分对应页码123456789...1、投标声明书(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份(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全一致;供应商须知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中标,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该项目。5.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9.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如中标,本投标(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愿意承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我方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2、供应商投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编号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品牌(如招标文件有品牌可选)1234供应商盖章:日期:商务响应表内容要求:1.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请按采购需求内容的顺序进行详细描述。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有关要求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产品/服务实际技术指标作出优于或等同于采购需求的承诺。3.内容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内容要求编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类别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备注123456789......供应商盖章:日期:4.类似项目案例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未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可按本表格式自行扩展)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5、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等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为供应商服务时间执业时间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说明及相关介绍: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人员配备表及职责分工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一旦我单位成交,我方保证并派驻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人员班子应附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定内容等扫描件。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名称金额项目总报价大写: (¥: )▲注:1.投标(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6.本次报价采用综合报价,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调查研究、分析认证、编制报告、就餐住宿费、交通费、文本制作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办公耗材及设备折旧费、相关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培训、指导、专利费(著作权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供应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盖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供应商需按“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对产生总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详细列表说明。(表格请按第二章和第五章相关内容和要求自行设计)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总报价大写: (¥ )供应商盖章:日期: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5、监狱企业证明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循序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2.2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报价文件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3.2报价修正;3.3.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3.4评标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供应商的确定,供应商结果排序;3.4.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4.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4.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5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四评审一般规定4.1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1评审专家对各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审专家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供应商最终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4.1.2商务技术权重为90%,评审分值为90分,评审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4.1.3报价权重为10%,评审分值为1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各供应商的报价统一计算。4.1.4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如某分项评分要素为2分,则评审专家在0.01〜2分内打分五评审内容及标准5.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分值单位: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类似项目案例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成功过实施过类似项目案例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有效同类项目案例以评审专家集体认定为准)。0~12现状调研分析对规划范围内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现状情况进行适度调查了解,提出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路的评审。1)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引导性强的得7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引导性较强的得6分;内容基本完善、思路基本清晰、合理的得3分,内容不完善、思路模糊、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2)对现状基础资料收集与掌握,对资源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理解到位的得6分;分析、理解较到位的得5分;基本到位的得3分;分析部分的得1分。0~133对项目目标、任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编制任务和目标要求理解,提出规划目标定位及原则进行评分:解析到位、针对性强的得13分;解析较到位、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解析基本到位、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解析存在明显缺陷、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0~134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方案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方案地域特征,按照用地功能、路段、节点等类别构建总体布局,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控制要求进行打分:1)创新特色突出,总体布局合理、策略和控制要求完善的得12分;2)创新特色较突出,布局合理、策略和控制要求较为完善的得8分;3)创新特色一般,布局合理、策略和控制要求一般的得4分;4)创新特色、布局、策略和控制要求存在明显缺陷,不足的得2分。0~125研究重点、难点及对策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研究重点、难点及对策的分析到位、切合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等内容进行评分:阐述内容针对本项目、体现专业特长、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满足采购需求,得12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内容有缺陷,得4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0~126项目进度安排根据项目整体工作阶段、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的优劣等进行评分:1)内容详细合理,操作性强的得12分;2)内容较详细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9分;3)内容基本合理,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4)内容存在明显缺陷不合理的得2分。0~127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质量保证的证明资料、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承诺的优劣等进行评分:1)内容详细合理,操作性强的得10分;2)内容较详细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8分;3)内容基本合理,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4)内容存在明显缺陷不合理的得1分。0~105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注: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未提供不得分。0~15项目人员配置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2分;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注: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不提供不得分。0~46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其他实质性优惠等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得8分;较为科学、合理和可行,得6分;分析不够全面,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不得分。0~87后续服务后续服务保障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完善科学、完善的得4分;比较完善科学、完善的得2分;完善不太科学、不太完善的得1分。0~45.2供应商报价满分为10分,报价权重1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评定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进入报价评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投标价格进行修正。若该供应商中标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2.4报价得分按以下顺序方式计算:⑴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其他的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20%);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⑶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⑷磋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标项)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该声明书在响应文件解密后3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764340256@qq.com。3、该声明书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