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污染源监督监测招标公告(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03月31日09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2-JSDS-G2023-0002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80万元,本项目每项监测费用报价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以固定折扣系数报价,最终成交按折扣计算服务费用。
4、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只报同一个折扣系数,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主要针对广陵区重点企业环境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分A、B、C、D四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多包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顺序按照A、B、C、D包顺序进行。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需提供第5-7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至2023 年 3 月 17日
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提交开始时间:2023 年 3月 31 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 3月 31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3月 31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盖章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我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需电话与我代理机构负责人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单独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注明所投包号、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纸质版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陵区行政审批局5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14-87347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联系方式:0514-8216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菲
电   话:0514-82160879 
G2023-0002(3.10.定稿).docxG2023-0002(3.10.定稿).docx

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编号:JSZC-321002-JSDS-G2023-0002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2年3月1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2-JSDS-G2023-0002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180万元,本项目每项监测费用报价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以固定折扣系数报价,最终成交按折扣计算服务费用。4、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只报同一个折扣系数,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主要针对广陵区重点企业环境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本项目分A、B、C、D四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多包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评标顺序按照A、B、C、D包顺序进行。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投标人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需提供第5-7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方式:“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盖章后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sdsxmgl@126.com(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我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需电话与我代理机构负责人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单独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注明所投包号、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纸质版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地址:广陵区行政审批局5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联系方式:0514-873476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联系方式:0514-821608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菲菲电话:0514-82160879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4.3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本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每家中标供应商支付伍仟元整(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4)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149030642109024.4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按照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或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方式。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部分;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并单独备一份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8.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8.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8.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9、投标截止日期19.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22.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2.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2.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4.4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26.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7、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7.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7.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7.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7.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7.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质疑处理29.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面提出质疑。29.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2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9.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9.4.4事实依据;29.4.5必要的法律依据;29.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当面递交。29.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9.7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8诚实信用29.8.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9.8.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9.8.3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9.8.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9.8.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0.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30.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31、签订合同31.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若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买方):乙方(中标人/卖方):见证方: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2、合同总金额2.1本项目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6]397号)规定实施,本合同监测项目费用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核算再按中标固定优惠折扣为(大写):________折(_____%)计算。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费、人工费用、技术服务、日常耗材费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与监测专业服务费一并参与打折,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3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6.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7、服务期限、服务方式及服务地点7.1服务期限:7.2服务方式:7.3服务地点:8、货款支付8.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8.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8.3甲方付款方式:收到乙方发票15日内预付合同价的10%;剩余部分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经甲方验收无误后,一次性结清当季度监测费用。9、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0.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交付和验收11.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1.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1.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1.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2、包装、发运及运输12.1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2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3、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3.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3.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5、争议解决15.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5.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5.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6、合同其它16.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6.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6.3其它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刘菲菲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次采购主要针对广陵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需要的监督监测等工作,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环境监督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因监督监测内容繁多且涉及区域较大,本项目分A、B、C、D四个标段,在服务期内由采购人根据工作区域依次安排各中标人工作内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划分的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协商方式确定各中标人承担的具体监测内容。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承担监测业务的数量。同时有权终止由于政府环境管理要求变化或其它一些不可控原因而取消且还没开展的监测业务。2、采购预算:180万元。本项目依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固定折扣系数报价。3、报价时,每个包段应采用统一折扣系数,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交通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所有依法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餐宿费、技术服务、日常耗材费、应急服务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与监测专业服务费一并参与打折,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费用结算公式:单项监测服务费用=《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系数;最终总服务费用为单项监测服务费用之和。5、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二、服务内容1、中标人受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监测服务,承担相应有资质的监测任务,不得转包。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包括全区重点废水、废气、土壤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执法大队执法、信访监测,省国考断面、饮用水源地同步监测,省考断面自动水站比对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排污费复核监测,应急监测,全区地表水监测,省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测,排污许可证监管监测,长江入河排口溯源整治监测,双随机检查监测,其他监测等。2、工作流程:日常监测(响应时间24小时以内):采购人提前24小时向中标人发出监测需要,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监测要求制定监测方案(预案),安排监测物资设备及车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集合点或监测现场,并按照监测方案(预案)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应急监测(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在有特殊任务或发生异常突发环境事件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响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监测。中标人按照监测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组织样品检测和现场监测工作。采购人有权对整个监测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及施加质控措施,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指导安排,并对监测结果负责。中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监测服务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中标人现场监测结束或取样后,负责人必须在5个日历天内(个别监测项目除外)按采购人规定要求,当面提交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等,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将给予签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应急监测则需要负责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当天采样24小内出报告。3、委托监测的责任:接受委托的中标人保证必须完全按照采购方确定的监测方案(包括质量控制措施)开展监测工作。采样方法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安排两名以上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中标方实验室必须接受采购人标样考核、实验室比对等质控措施。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技监部门的检定/校准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有效期内。接受委托的中标人应确保项目监测质量,按时完成监测工作。项目监测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有关行业规范及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的要求。中标人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合法性负责。中标人的监测数据只向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监测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监测报告的,除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采购人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监测,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中标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中标人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保险种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项目负责人员应固定,严格按照合同内容、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提供服务,需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安排,如需要调换人员中标人必须提前一周征得采购人同意。4、违约责任: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监测任务,每次从应付给供应商的监测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500元,发生四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未能在监测协议书要求的时间内(含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未能严格按照采购人项目需求以及未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实施的视为违约,将在监测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款1000元,违约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重大数据偏离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若中标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中标后不得非法转让他人供应;如有非法转让或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5、服务费用约定:(1)委托监测费用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核算后,再按中标人投报的固定优惠折扣率计算,不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6]397号)内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2)季度结算费用时按实际承接业务量扣除各项违约金后结算。三、承诺经省生态环境厅或所属省辖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质量监督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要求整改、尚在整改期间内暂缓承接环境监测类业务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无此情况,提供书面承诺原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三、评标标准项 目评分细则内容价格(1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10×100%(保留2位小数)检验检测能力(20分)资质认定通过情况(5分)投标人提供通过国家或省级的资质认定的环境监测类监测项目清单达到300项得2分,每增加10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监测报告评审(5分)提供2022年度以来,最能代表投标人业务水平的监测成果报告各3份(其中监测成果报告水、气、综合各一份,包括现场监测原始记录、分析原始记录以及成果报告等相关的资料),由评委根据报告的编制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报告的难易程度、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监测领域(10分)投标人具备以下能力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10分(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具有非分散红外法监测能力;(2)具有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监测能力;(3)具有空气和废气VOCs(含江苏省地方标准中规定的VOC项目);(4)具有空气和废气颗粒物超低排放和重金属监测能力;(5)具有土壤45项监测能力;(6)具有锡监测能力;(7)具有铬监测能力;(8)具有总有机碳监测能力;(9)具有二氧化碳监测能力;(10)具有生物(粪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测能力; (11)投标人具备环评及自主验收材料;(12)投标人具备危废合同和危废出入库台账材料;(13)通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检测能力验证的实验室。(以上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团队实力(8分)机构从事采样、分析等环境监测工作的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得3分;人数达到20-29人的得2分;采样、分析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环境保护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中级职称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以上均须提供专职人员名单,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则无需社保只出具聘书证明)、职称证书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职称证书及退休人员的聘书原件现场核查】综合能力(25分)资质(2分)1、投标人具备CNSA资质认可的得1分。2、同时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业绩(6分)提供2022年以来投标人承担环境监测相关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现场核查)应急监测的便捷性服务保障能力(9分)1、投标人本地具有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能及时到位进行监测的得3分。(须提供资质证明和机构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承诺接到服务需求后必须半小时内作出有效响应回复;如遇特殊任务或发生异常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除方应急预案外应至少作出以下应急承诺:(1)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采样的得3分;半小时以上且1小时内到达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2)(以投标人接到服务电话起计时)监测报告完成时间在12小时内的得3分;12小时以上且在24小时内(不含24小时)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以上均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作出明确响应,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中标单位未能履行承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方案(45分)服务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可靠可行的优质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总体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可执行性等因素。方案完整,高可行性高得10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完整,具有可行性得7分;方案较一般、实施存在问题的得4分;方案简单、不合理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监测方案(10分)提供具体有效的技术监测方案,保证监测的合理安排。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简单得7分;方案基本合理,操作性一般得4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控制(10分)投标人应保证监测工作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保证监测工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发现瑕疵妥善处理。质量控制方案方案细致、有较强的针对性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良好得7分;方案较一般、针对性一般得4分;方案简单、不合理得1分;无针对性或不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10分)如遇特殊任务或发生异常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可行性得10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得7分;基本合理、描述、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管理制度情况(5分)投标人是否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体制、规范的人员管理制度。管理、使用方案全面、合理、细致得5分;管理、使用方案较好得3分;管理、使用方案一般得1分;不健全、不完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注: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须开标时携带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如不能提供的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或副本)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注明包号)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文件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信证明文件三、开标一览表四、拟派投入人员一览表五、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服务方案、承诺八、……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89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投标人2023年1月至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需提供第5-7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投标函格式致: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行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投标人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指在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获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而非只缴纳社保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须明确享受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企业声明函须填写完整,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出具的《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注明A、B、C、D标段所投包号)项目编号:服务名称 投标报价参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固定折扣率报价: 折(即按取费基数的 %计取)(是/否)小微企业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外,单独备一份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3、本项目各标段报价必须一致,投标人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必须注明所投包号。4、报价包含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须综合考虑计入并慎重填报打折率,中标后不再另行结算其它费用。5、最终报价如低于5折,需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成本核算情况说明或合理费用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四、拟派投入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专业从事工作年限行数不够,可自行添投标人:(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项目情况服务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日期服务质量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项表格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调整2、根据项目需求附人员身份证、证书、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五、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项目要求,逐条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说明,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要求服务期限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付款方式投标货币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七、服务方案、承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的方案等。八、………(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信息公示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三、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联系方式:供应商开户行:供应商银行账号: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注:请如实填写所投内容,此信息为中标公告组成部分,若为中标人将公示信息。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江苏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2023年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JSZC-321002-JSDS-G2023-00002的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2023年广陵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服务项目(注明包号)的投标,本单位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备注: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盖章(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发邮件至我公司,开标当天交确认函原件。已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源监督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