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铁联运招标公告(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2023)


竞价编号:YSJJ835202303162153
状态:正在报价
标段: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6月天池将二矿至红一电公司公铁联运竞价 (魏家泉站)
开始报价时间:2023-03-16 22:07:5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3-19 20:00:00
采购数量 (吨):120000
发布人:王国伟
发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公司
收货单位: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运输方式:铁路
保证金(元):
运输起点:天池将二矿
运输终点: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执行起止时间:2023-04-01 00:00:00至2023-06-30 23:59:59
运输能力:
装载要求:
标段信息附件
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至6月天池将二矿至华电新疆所属电厂公铁联运运输竞价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至6月天池将二矿至华电新疆所属电厂公铁联运运输竞价
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至6月天池将二矿至华电新疆所属电厂公铁联运运输竞价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至6月天池将二矿至华电新疆所属电厂公铁联运运输竞价
备注
同一IP地址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 1、所有公铁联运均为门到门价格,执行最低价中标,供应商报价必须备注火车站名。运输途损超出9‰的部分从运输单位运费中扣除。 2、所有线路在国家或铁路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特别是乌铁局对华电大客户的下浮,运输单位根据下浮运价做运费下调。 3、按要求运输商需交纳30万元保证金;当运输商履约保证金不足30万时,从运输款中进行扣除。 4、各运输商应在火车到站后24小时内完成集装箱倒运,否则煤业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5、各运输商应提前按照铁路系统的要求预付铁路运费,如发生因运费未及时缴纳影响煤业公司请车,考核运输商5000元/次。 具体竞价要求请查看竞价文件后进行报价。

燃煤运输竞价文件第一章竞价保证金、黑名单规定1、凡参与煤业物资公司燃煤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必须将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交至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物资公司”),并备注“公司名称+燃煤竞价保证金”,以煤业物资公司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报价结束后如中价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2、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供应商参与竞价报价时,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以自然年为有效期)。3、同一IP地址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竞价项目的报价,否则列入黑名单;5、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两年以内不得再次推荐入库,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煤业物资公司将预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上报新疆公司,新疆公司批复后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同时扣除保证金。(一)累计两次中价后未按约定时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二)累计两次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未启动发运;(三)运输企业累计两次不履行合同;(四)掺杂使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五)拉拢腐蚀、威胁恐吓燃料从业人员的;(六)欺行霸市、串通其他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存在串标、围标现象及视为存在串标、围标现象全部列入黑名单);(七)发生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行为;(八)发生不诚信或其他违法行为。6、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供应商,由公司按“正常退出”机制进行清退。(一)累计2次报价不实、低价承诺后不兑现的;(二)合同履约率不符合电厂要求的;(三)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四)准入后一年内未发生实际供应业务的;(五)连续三个月评价为不合格的等;(六)具有其他不良行为,应该予以清退的。7、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且被查实的;(二)供应商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发生违反廉洁从业条款事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供应商发生以上扣除保证金行为时,煤业物资公司经上会确认后,将扣除保证金告知函发给供应商,同时将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扣除。9、保证金通过供应商开户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如银行保函、现金等,否则视为放弃报价权利。保证金收取账户:公司名称: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帐号:6500161020005250654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联系电话:0991-4882139第二章竞价供应商须知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至6月天池将二矿至华电新疆所属电厂公铁联运运输竞价2竞价方式平台公开竞价3竞价范围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相关供应商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见竞价供应商须知6竞价方式竞价平台网上竞价7截止时间2023年3月19日20:008交货时间2023年6月30日23:59前9联系人王国伟 陈建东 刘晶 电话:0991-48821521、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至6月天池将二矿至华电新疆所属电厂公铁联运运输竞价采用线上竞价方式。2、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此竞价报价。各燃煤运输供应商应根据自身能力,在报价时必须满足竞价有关要求,杜绝恶意虚报价格,原则上接受一次报价,若供应商在报价中标后供应过程中无法满足合同有关要求,影响各厂运量,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考核。3、为确保各供应商报价能够真实反应自身意愿,本次报价统一采用线上方式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需通过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竞价平台(http://hdjj.chd.com.cn)进行报价,在本次竞价截止日期后报价视为无效,由煤业物资公司(电厂)根据系统自动决标,煤业物资公司汇总,新疆公司批复,由煤业物资公司书面通知供应商中价。通知供应商是否中价。本次报价不接收线下方式报价,不接受供应商口头报价(或口头修改价格)。4、结算方式结算数量以矿发数量为准,运费按照中价单价结算(所述费用含税,含发端所有费用、车辆运行、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厂名称结算数量公司途损承担范围华电各公司矿发数量9‰第三章竞价文件内容一、定义(一)需求方:华电各公司(二)交货地点:华电各公司指定煤场供货方:是指通过本次竞价中价的,负责提供竞价产品的法人或公司。合同签订:煤业物资公司与中价供应商签订燃煤运输合同。二、竞价采购煤炭运输数量要求(一)煤业物资公司2023年4月-2023月6月天池将二矿至华电各公司公铁联运运输,具体调运数量以煤业物资公司通知为准,中价供应商要严格执行煤业物资公司的调运计划。(二)煤炭运输采购量要求表:单位:万吨2023年4月至6月公铁线路招标序号矿别运输方式电厂名称建议招标数量站台区分天池将二公铁联运红一电12魏家泉站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红一电6非魏家泉站天池将二公铁联运红二电18魏家泉站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红二电9非魏家泉站天池将二公铁联运乌热电12魏家泉站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乌热电6非魏家泉站天池将二公铁联运米东热电15魏家泉站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米东热电7非魏家泉站天池将二公铁联运昌吉分公司15昌吉站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昌吉分公司7非昌吉站天池将二公铁联运呼图壁热电12昌吉站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呼图壁热电6非昌吉站天池将二公铁联运敞车喀什热电5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轮台15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乌苏热电18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库车电厂13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克拉玛依15 天池将二公铁联运高昌18 1、所有公铁联运均为门到门价格,执行最低价中标,供应商报价必须备注火车站名。运输途损超出9‰的部分从运输单位运费中扣除。2、所有线路在国家或铁路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特别是乌铁局对华电大客户的下浮,运输单位根据下浮运价做运费下调。3、按要求运输商需交纳30万元保证金;当运输商履约保证金不足30万时,从运输款中进行扣除。4、各运输商应在火车到站后24小时内完成集装箱倒运,否则煤业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5、各运输商应提前按照铁路系统的要求预付铁路运费,如发生因运费未及时缴纳影响煤业公司请车,考核运输商5000元/次。三、竞价报价报价原则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文件所规定的范围、运输量、交货期限等进行报价。1、竞价供应商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及时在竞价平台进行报价。2、根据本文件第二章《煤炭运输采购量要求表》规定的范围,报价的吨煤价格应已包括交货期间煤炭运输至交货地点的费用。四、竞价评比在竞价截止后,由竞价平台进行自动决标。五、合同签订(一)中价通知确定竞价供应商后,将以中价通知函的方式向其发出中价通知书。(二)签署合同1、中价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指煤业物资公司签订煤炭运输合同。2、如中价供应商未按中价通知要求在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煤业物资公司有权取消中价供应商资格,同时扣除竞价保证金5万元。六、其它要求竞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解释权归煤业物资公司。煤炭运输合同(三方协议)公铁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丙方合同编号:甲方(供货方):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乙方(采购方):丙方(承运方):甲方委托丙方将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煤炭配送至乙方煤场,为确保丙方按要求将煤炭安全、及时运送至乙方煤场,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国家及地方有关运输项目管理法规和规章。1.3竞价文件或中标函件及补充通知。1.4会议纪要或价格确认文件。第二条运输基本情况2.1项目名称:自特变电工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环线)专用线至甲方指定(公、铁)运输目的地(即米东热电煤场)。2.2项目规模:每月以实际发运量为准。2.3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煤炭运输综合单价及支付方式3.1运输单价见附表(含9%增值税)起始地下站台目的地运输单价(含税)运输单价(不含税)将军庙乌东站米东热电煤场 元/吨 元/吨3.2在合同签订之前,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3.3运费由甲方支付给丙方,甲方代收代付,丙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提供经三方确认后的金额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乙方单位名称(如乙方单位名称变更,以乙方通知为准),否则不予结算;如因乙方录入燃料系统信息错误造成结算数据有误,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数量以电厂过磅数量为准。运费按照合同单价结算(所述费用含税,含发端所有费用、车辆运行、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4货到验收合格后丙方次月10日前将上月正规运输增值税发票全额提供给甲方,乙方在接到发票后,一周内将运费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后一周内向丙方滚动式付款,付款方式为华电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网上支付。3.5付款方式:网银支付。第四条运输量及计量办法4.1甲方根据调运计划,每月向丙方下达月运输计划。丙方严格按运输计划组织运输车辆,在合同执行中,乙方需做好接卸相关工作,如因乙方接卸原因造成无法完成调运计划,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2丙方需保管好运输票据,丙方每月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运输票据(结算票据),逾期对甲方所造成损失,将由丙方承担,运输票据丢失不补,除车辆事故丢失票据(需提供相应证明),其他不予结算运费。4.3运输途损超出9‰时,由丙方承担,由丙方向甲方赔偿超出部分途损费用(当期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煤价*超出途损数量)。4.4运输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铁路运费、汽车运费、到站站台费、到站集装箱吊装费、敞顶箱使用费、返空敞顶箱到发站取送车费及装卸费。4.5在国家或铁路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运费下调时,三方合同运价相应下调,在国家或铁路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运费上调时,甲方、丙方各承担上调部分的50%(甲方承担上调部分50%后,报送华电新疆公司燃料小组会议决策,乙方按照华电新疆公司燃料小组会决策批复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丙方拒绝签订或执行补充协议,甲方有权进行重新竞价采购,在新中选供应商未正式接手前,丙方必须按照原合同价格保供,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丙方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将其列入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第五条运输调度及安全管理5.1丙方应当保证车辆对货物装载的标准符合国家交通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规避其他可能出现的责任风险,不得超载上路,因超载导致的查扣、卸货、处罚以及对货物的损坏、延期到达等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丙方承担。5.2丙方要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严禁在乙方工作场所发生滋事、打架、群殴等事件,如发生以上事件,视情节严重性,乙方可提出处罚意见。5.3丙方责任从发运地货物装载完毕始,至(乙方)目的地货物卸车完毕车辆离场止,期间丙方车辆严格按甲方的提煤单票载内容装运煤炭,不得有装错货物品种的行为,丙方驾驶员要清理干净车厢内的留存杂物,严禁将垃圾、黄土、杂物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混装入车内,如发生换煤、未将煤卸空等行为的,经查实除停止其运煤资格外,甲方可对丙方主张按所运煤炭价值不少于3倍的处罚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5.4由于丙方管理不善、违章或个人安全意识不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丙方负责,因丙方造成乙方设施损坏的由丙方照价赔偿予乙方,如影响到乙方的正常生产,丙方须进行相应赔偿。5.5丙方需按照甲方运输要求,配备运力,除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及乙方自身影响、道路交通政策、环保政策、防疫政策等因素影响正常配送外,集装箱到达场站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拉运。5.6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调运计划协调铁路部门按计划批车。5.7丙方履行承运义务期间,独立承担行政责任、安全责任、与第三方民事责任及所属员工(雇工)的用人单位劳动法律责任。5.8乙、丙双方安全责任界定不限于以上条款,具体要求由乙、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进行约定。第六条违约责任6.1丙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场)区,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由乙、丙双方按照双方安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6.2如丙方因运输能力等原因无法完成运输任务或因其他原因自愿退出调运行列,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解除权,由甲方书面告知乙方、丙方三方合同终止,丙方承诺不向甲乙双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民事主张。6.3丙方发生的违约金需在对丙方运费结算前进行交付,否则不予结算运费。第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本煤炭运输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乙方与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三方当事人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8.1本合同三方盖章即生效,一式九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8.2三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991-4882095开户银行: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账号:20920100011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铁联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