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招标公告(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DHCG0001
项目名称: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
预算金额(元):544614
最高限价(元):54461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461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测量、测绘成果报告通过各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备案,并在不动产权登记完成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3:30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密封,安排相关人员递交至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7.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574-87169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16号华能彩虹大厦13楼
项目联系人:周工、薛工
联系方式:13967035578、13326126226
质疑联系人:鲍工
质疑联系方式:1880684224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北岸医养联合测绘项目招标文件2023.3.16.docx北岸医养联合测绘项目招标文件2023.3.16.docx360.4K
交易登记号:GQCG202302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3DHCG0001项目名称: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3月目录采购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7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DHCG0001项目名称: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预算金额:544614元最高限价:544614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预算金额:544614元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测量、测绘成果报告通过各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备案,并在不动产权登记完成后截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密封,安排相关人员递交至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4.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7.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项目联系人:叶工联系方式:0574-871691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16号华能彩虹大厦13楼项目联系人:周工、薛工项目联系方式:13967035578、13326126226质疑联系人:鲍工质疑联系方式:1880684224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波市江北区远洲大酒店西南侧,南至北环西路沿路绿化隔离带,西至北海南路,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90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2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940平方米,建筑密度48.0%,容积率2.7,绿地率30%,最大建筑高度75.95米。二、招标技术需求1.技术标准(1)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2)DB3302/T1004-2010宁波市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测量技术规程(3)DB3302/T1005-2010宁波市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2.服务内容、招标清单序号测绘项目工作内容1规划放样规划放线(含施工图校准)2规划竣工测量1:500地形图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图根控制点2规划竣工测量三、四等水准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细部点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建筑物高度及间距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建筑物平面位置验测2规划竣工测量基底面积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规划面积核实3绿地面积核实测量绿地面积核实测量4地下管线规划竣工测量(跟踪)地下管线规划竣工测量(跟踪)5人防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6土地复核测量土地复核测量7不动产实测绘不动产实测绘8车位竣工测量(交警)车位测量8车位竣工测量(交警)汽车出入口坡道9建筑工程基础复测控制测量9建筑工程基础复测建筑物基础复测注:1、上述测绘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费用根据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不因检测数量及测绘工作内容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2、消防核实测算的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签证结算或按有关规定另行采购。3、测绘服务期间政府新出台联合测绘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或规定,若有新增测绘项目,则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签证结算或按有关规定另行采购。3.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测绘成果报告须满足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各专业测绘的具体要求;(2)中标供应商须配合本工程的进度需要;(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最终成果须符合《宁波市规划放线技术规程》、《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宁波市联合测绘成果数据标准》要求。(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成果报告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序号成果名称数量1放线测量报告六份2竣工测量成果(含绿地及管线)六份3房产报告六份4土地复核成果六份5人防测量六份6车位竣工测量报告六份注:具体测绘成果的资料份数可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另收工本费。三、相关费用及服务期限1.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约定的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实施本次采购项目所需配备的人员及设备费用、保险、税费及合同中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即为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完成并出具报告的价格。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测量、测绘成果报告通过各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备案,并在不动产权登记完成后截止。四、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五、履约担保合同金额的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北岸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4614元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采购项目所需配备的人员及设备费用、保险、税费及合同中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2)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5现场踏勘(如有):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投标人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无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行选择是否提供)(3)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2份,纸质投标文件需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同采购公告9开标时间及地点:同采购公告1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至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中标人完成合同履约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未完全履行合同相关内容的,采购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扣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1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测量、测绘成果报告通过各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备案,并在不动产权登记完成后截止。15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16招标代理费参照北区建【2016】162号文件计取,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结合报价下浮5%计算招标代理费用,向中标人进行收取,此费用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缴纳。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委托1、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应当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投标文件的签署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的签署人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特别说明:▲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文件具体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十)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样品1、无样品1、无样品2、有样品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的检测报告及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组成。1、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资质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4)提供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证书的扫描件;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内容材料;(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注:技术商务文件中不能出现报价。(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2份,纸质投标文件需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3、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二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字样。4.2若有多个子包,技术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4.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5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6、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寄达和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见前附表。7、采购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潜在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书面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潜在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带“▲”的款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方案不可行的;8、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线下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技术商务文件密封的完整性;(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6)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7)开标会议结束。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无论是否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组织评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评标委员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在评审中若发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发现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不一致,以书面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单位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采购方式变更至投标截止时间或在评审期间,出现参与投标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经相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方式进行,或者改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4、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6、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0、若中标人被投诉有效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中标无效,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4、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九、特别说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否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及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综合评分法评,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符合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过程1.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评委打分参照:评分标准。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独立打分,汇总所有评委会成员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报价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最终汇总技术商务得分和报价得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5.中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评分细则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投标报价×[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20。注: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技术商务分80分技术方案(20分):1、根据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酌情打分,共10分。2、作业和管理方法是否科学、先进,是否有创意、有特色,酌情打分,共10分。技术商务分80分项目组织和实施计划(15分):1、根据拟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进行综合评议,共8分。2、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酌情打分,共7分。技术商务分80分企业综合实力(7分):根据测绘单位技术、设备力量、行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共7分。技术商务分80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专业作业人员综合实力(10分):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及专业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专业水平等进行综合评议,共10分。投标人必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技术商务分80分质量保障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酌情打分,共10分。技术商务分80分合理化建议(8分):针对本项目为采购人提供各种合理化建议,酌情打分,共8分。技术商务分80分服务响应能力(8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便捷性进行综合评定,服务便捷性包括服务机构设置的合理性、适用性、服务响应时间及现场到位能力等,共8分。技术商务分80分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测绘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且编入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GF-2000-0306测绘合同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项目位于宁波市江北区远洲大酒店西南侧,南至北环西路沿路绿化隔离带,西至北海南路,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90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2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940平方米,建筑密度48.0%,容积率2.7,绿地率30%,最大建筑高度75.95米。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测绘项目工作内容1规划放样规划放线(含施工图校准)2规划竣工测量1:500地形图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图根控制点2规划竣工测量三、四等水准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细部点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建筑物高度及间距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建筑物平面位置验测2规划竣工测量基底面积测量2规划竣工测量规划面积核实3绿地面积核实测量绿地面积核实测量4地下管线规划竣工测量(跟踪)地下管线规划竣工测量(跟踪)5人防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6土地复核测量土地复核测量7不动产实测绘不动产实测绘8车位竣工测量(交警)车位测量8车位竣工测量(交警)汽车出入口坡道9建筑工程基础复测控制测量9建筑工程基础复测建筑物基础复测注:1、上述测绘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费用根据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不因检测数量及测绘工作内容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2、消防核实测算的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签证结算或按有关规定另行采购。3、测绘服务期间政府新出台联合测绘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或规定,若有新增测绘项目,则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签证结算或按有关规定另行采购。(1)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2)DB3302/T1004-2010宁波市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测量技术规程(3)DB3302/T1005-2010宁波市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本项目签约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为元整。2、此费用包括实施本次采购项目所需配备的人员及设备费用、保险、税费及合同中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即为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完成并出具报告的价格。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按工程的进度需要,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3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测绘内容工程量,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增加工程量费用。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号测绘项目完成时间备注1放线测量报告按工程的进度需要2竣工测量成果(含绿地及管线)按工程的进度需要3房产报告按工程的进度需要4土地复核成果按工程的进度需要5人防测量按工程的进度需要6车位竣工测量报告按工程的进度需要全部测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上表资料)按工程的进度需要交甲方验收。第八条:1、乙方应及时提交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提交的测绘成果报告须满足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各专业测绘的具体要求;2、乙方须配合本工程的施工和进度需要;3、乙方提供的最终成果须符合《宁波市规划放线技术规程》、《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宁波市联合测绘成果数据标准》要求。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各行政审批部门对其测绘成果的验收。4、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由甲乙双方共享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第十一条: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前,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序号成果名称数量1放线测量报告六份2竣工测量成果(含绿地及管线)六份3房产报告六份4土地复核成果六份5人防测量六份6车位竣工测量报告六份注:具体测绘成果的资料份数可按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乙方不得向甲方另收工本费。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将被甲方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2、非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测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2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100%。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五条:其他约定:合同签订完成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形式: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证金形式。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退还。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宁波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开标时启封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单位全称(盖章)年月日三、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子包:/投标人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 (¥ )。投标声明若无,请打“/”号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采购项目所需配备的人员及设备费用、保险、税费及合同中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序号项目金额(元)1245678……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号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基本帐户帐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为你单位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政府采购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提供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标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本单位(授权代表任职部门)(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部门:职务:联系电话:(※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存在非本单位人员参与投标事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后果说明:授权代表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提供此证明书。格式六投标声明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标段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项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__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行业划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填写:为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投标人如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注:1、如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关于贵方对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我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参考用)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养联合体联合测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