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环境调控 配置 标本保存 文物 设备 预防性实验检测招标公告(重庆自然博物馆2023)



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三期)(CQS23A00138)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

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三期)(CQS23A0013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17日

项目概况:
“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三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3A00138 采购执行编号:xhcg-2318-0304
项目名称: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三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30,000.00元
最高限价:8,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三期)
8,730,00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8,7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6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及以上。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3月17日 至 2023年3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5365007@qq.com(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4月1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
采购经办人:吴磊
采购人电话:023-635116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3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梁老师 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6558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磊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511630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解决方案(三期)定.doc
招标文件-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解决方案(三期)定.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西恒咨询XIHENGENGINEERINGICONSULTING专业咨询客户至上项目号:CQS23A00138采购执行编号:xhcg-2318-0304招标项目名称: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三期)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采购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三、招标项目管理人员需求-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5-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15-二、报价要求-15-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5-四、付款方式-16-五、知识产权-16-六、培训-16-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8-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8-二、评标方法-19-三、评标标准-20-四、无效投标条款-22-五、废标条款-22-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3-一、投标人-23-二、招标文件-23-三、投标文件-23-四、开标-25-五、评标-26-六、定标-26-七、中标-26-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6-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8-十、交易服务费-28-十一、签订合同-28-十二、项目验收-29-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9-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0-一、合同主要条款-30-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1-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3-一、经济文件-34-二、技术(质量)文件-36-三、商务文件-39-四、其他-42-五、资格文件-48-第一篇投标邀请书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自然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解决方案(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解决方案(三期)873171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873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及以上。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2.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55365007@qq.com(邮箱)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号银行信息01账号 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01账号 1账 号15010104001506116848101账号 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01账号 2账 号830109892686501账号 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01账号 3账 号6232813760001838373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及以上。(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自然博物馆联系人:吴磊电话:023-63511630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39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梁老师李老师电话:023-67765585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解决方案(三期)1批1.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参数要求1库房小环境稳定性提升改造(调湿板)1698㎡*(1)吸湿量:技术指标:≥140g/㎡依据标准:JC/T 2082-2011(2017)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2)放湿量:技术指标:≥120g/㎡依据标准:JC/T 2082-2011(2017)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3)厚度:≤10.0mm(4)规格: (长度、宽度≥900mm):*(5)表观密度(比重):≥0.7g/cm³依据标准:JC/T 564.1-2018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6)抗折强度(R3):干燥强度≥10Mpa依据标准:JC/T 564.1-2018。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7)抗冲击强度(C2):≥1.4KJ/㎡依据标准:JC/T 564.1-2018。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8)导热系数(热传导率):≥0.14Kcal/mh℃(W/mk)依据标准:GB/T 10295-2008。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9)燃烧性能:A(A1)级依据标准:GB 8624-2012。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10)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mg/m³依据标准:HJ 571-2010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11)甲醛:≤0.1mg/m³依据标准:GB/T 17657-2013提供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2库房除湿系统(台式除湿机)36台(1)除湿量:138 L/D(30℃ RH80%)(2)电源:220V/50Hz(3)功率:2700W(4)外形尺寸:600×400×1085mm(5)排水方式:软管连续排水(6)控制面板:大屏幕液晶触摸屏(7)适用温度:适用低温环境,并自动化霜,适用温度:5℃-38℃。3浸制库房新风系统1套(1)静压:520Pa (2)电源:220V/50Hz(3)机身材质:镀锌钢板(4)材质工艺:热镀锌(5)风量:2600m³/h(6)热回收效率70%(7)漏风率达到净化空调级别(8)初效过滤 (9)EC风机 1.直流无刷电机2.直接驱动3.效率高、无极调速、震动小、寿命长 4高气密低氧恒湿库房320m³※(1)容积:320m3;※(2)库房换气率: ≤0.02d-1;※(3)氧含量控制范围:≤0.2%;(4)湿度日波动范围:±2℃;(5)相对湿度控制范围:40%~66%(20℃);(6)湿度调控精度:±3%RH;(7)湿度日波动范围:≤3%RH;(8)风量:6000m³(9)电源: AC380V/50Hz5贝林厅、重庆厅和临展厅除湿系统(吸顶式除湿机)22台(1)除湿量:240升/天(2)风量:1500m3/h(3)电源:380V~50Hz(4)定时功能:1-24小时(5)制冷剂:R410a(6)过滤等级:板式初效G4(8)额定电流:7.5A(9)额定功率:3680W(10)最大电流:12.5A(11)最大功率:2630W(14)排水方式:25mm外接水管(15)湿度设定范围:RH20%-95%(16)适用温度:5℃-38℃(17)重量:140Kg外形尺寸:1137×900×540mm6便携式熏蒸设备10台(1)容量:50ml(2)效率:每24小时挥发2ml(3)充电方式:Usb充电(4)熏蒸范围:5m³7中国西部科学院旧址中国地形浮雕展柜1套※(1)规格:4868*500*3390mm*(2)框架结构:主框架基座为钢结构,钢材料选用2.5mm厚度的冷拔方钢管及1.5mm及以上的冷轧钢板,经专业设备的切割、冲压、折弯、成型后使用,表面光滑无毛刺,抗拉强度及断后伸长率符合标准 GB/T 6728-2017。并提供相应材料的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3)玻璃:展柜采用6+0.76+6mm低反射玻璃,玻璃外露边缘精抛光,外露角为倒安全角,玻璃接合处无气泡、无胶痕。夹胶玻璃不得有划痕、气泡、内含物、裂纹、细小纹路和其它缺陷;成品实测可见光透射比≧97%;成品实测可阻挡99%的紫外光;超白夹胶玻璃具有通透性好、高冲击力、防紫外线、防爆、安全防盗的功能,符合耐热、耐湿、耐辐照、落球冲击剥离、霰弹冲击性能。并提供相应材料的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4)型材:应采用达到或者性能优于牌号 6063、时效状态为 T6 的铝合金材料,符合 GB/T 5237.1-2017 的相关规定,韦氏硬度≥8HW,壁厚不小于 3mm。(5)照明系统:无紫外线LED可调光光源照明系统;(6)开启系统: 电动旋出平移开启系统:*(7)展柜气密性:展柜本身为整体密封型结构,采用专用密封型材、密封硅胶条及中性密封胶。展柜换气率符合GB/T 36111-2018的标准,独立柜内与外界环境的空气交换率≤0.2d-1。并提供相应的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8)展柜内部用材:为保证藏品的保存环境得到有效控制,展示柜内使用的各项材料需满足文物预防性保护的要求,展板使用的木板和纺织物,展柜接缝处使用的粘接胶和密封条等,需符合 GB/T 36111-2018 的标准要求,适合在展柜内长期使用。并提供相应材料的第三方认证的检验报告。博物馆馆藏文物病害光纤监测系统1套1.馆藏文物微生物病害光纤光谱在线检测系统1.1馆藏文物微生物病害光纤光谱在线检测仪参数要求:检测系统测量微生物种类:霉菌、细菌、微藻等微生物;系统检测生物膜厚度时间:10 ms~1min;系统检测生物膜厚度范围:20 μm~1mm;系统检测生物膜准确度:±5%(生物膜厚度为100μm);系统检测生物膜厚度分辨率:10 μm.1.2馆藏文物微生物病害检测光纤传感器参数要求:波长范围:200-2000 nm;探头直径:6~7mm;光线接头:SMA-905 接头;工作温度:-30°C to 100°C;测量参数:有机质、石质及金属文物表面微生物2.文物表面酸碱度及温度准分布式光纤在线监测系统酸碱度及温度准分布式光纤在线监测仪及酸碱度及温度复合传感器参数要求:监测系统测量参数:文物表面酸碱度及温度;传感器测量点:单根光纤传感器测量文物表面pH及温度分别不少于5个点;传感器探头直径:生物显微镜1套(1)光学系统:无限远色差校正光学系统;(2)观察筒: 铰链式三目观察头,360°旋转,瞳距50mm-75mm,分光比:双目/三目=80/20(3)大视野平场镜:PL10X/20mm,视度可调;无限远平场消色差物镜:4×、10×、40 × 、100 × (S)Oi(4)总放大倍率:40×~1000×(5)转换器:内定位四孔转换器(6)聚光镜:N.A.1.25柯拉照明聚光镜组;(7)载物台:尺寸150×140mm低手位双层机械移动平台,进口原装三角导轨,行程76×50mm,阻尼式双切片夹(8)调焦机构:粗微调同轴,粗调行程30mm,微调精度0.002mm,带松紧调节装置,机械式上限位;(9)照明系统:100V-240V开关电源 6V30W卤素灯(预定中心), 光强连续可调。图像实体显微镜1套(1)观察镜筒:45°倾斜三目头, 瞳距54mm-75mm,屈光度调节:±5;(2)物镜变倍比:10: 1 确保像面齐焦性;(3)调焦机构:立杆调焦手轮松紧可调,行程范围120mm;照明:上照明LED环形灯,亮度可调;(4)专用适配镜:直径43mm,放大倍率:0.5倍 ,内调焦距:0~3mm 调焦后可锁紧;显微镜工业相机:图像传感器1/2" 彩色300万CMOS;像素点尺寸:3.2μmx3.2μm;分辨率:2048 x 1536;帧率:8fps全分辨率;灵敏度:1V/lux- sec(550nm);自动曝光控制: 57μs-350ms;信噪比: 43dB;扫描方式:逐行扫描;快门:电子快门;数据接口:USB3.0, 480Mb/s;白平衡:一键白平衡;(5)软件功能:图像显示、图像拍摄、录像和图象处理功能,可以对所摄图像进行文字编辑,比例尺显示;超景深扩展;长度,角度,弧长测量;点,线,平行线,垂直测量;圆、椭圆测量;矩形,不规则形状的周长、面积、重心位置等几何参数测量。偏光显微镜1套(1)光学系统:无限远色差校正光学系统;(2)观察筒:30°倾斜,无限远铰链三通观察筒;(3)高眼点大视野平场目镜:PL10X/22mm,视度可调,可带测微尺,可带网格板;无限远长工作距消应力平场物镜:5×、10×、20×、50×;(4)转换器:内定位4孔可调中心转换器;(5)检偏镜组:检偏镜组,360°旋转,格值2°,精度6′,带锁紧机构;配推拉式检偏组,可移出光路;内置勃氏镜,转盘式切换机构(中心、焦距可调);(6)载物台:旋转金属工作平台、表面石墨喷涂,防腐耐磨;直径160mm,可360°旋转,格值1°,精度6′,带锁紧装置;(7)调焦机构:调焦机构:透反两用机架,低手位粗微同轴调焦机构。粗调行程30mm,微调精度0.002mm。带有防止下滑的调节松紧装置和随机上限位装置;(8)光源及光路:自适应宽电压100-240V,透射灯室12V50W预置中心,柯拉照明,带可变视场光阑;(9)补偿器:石英楔子(Ⅰ-Ⅳ级),λ片:φ18 毫米,一级红(光程差551nm),λ/4 片:φ18 毫米 (光程差147.3nm);内窥镜1套(1)显示屏:TFT液晶IPS显示屏(320*240mm);(2)图像格式:JPEG;(3)摄像格式:AVI;(4)TF储存:最大32G、CHASS6以上;(5)USB参数:USB2.0;(6)系统语言:英文(默认),另外11种语言;(7)镜头直径:8.5mm,6灯;(8)镜头像素:1280*720;(9)镜头焦距:30-80mm;(10)软管长度:3.9mm\5.5mm\10mm电子称1套(1)精度:默认10克精度,30克起称;(2)屏幕:高清液晶显示屏;(3)规格:300KG/10G;(4)秤面材质:不锈钢;(5)电源类型:锂电池;电子天平1套精度:0.01g;起重值:0.03g;(3)秤盘直径:16*18cm;(4)砝码:有;(5)防风罩:有;(6)秤面材质:不锈钢;(7)电池类型:锂电池;喷笔及压缩机1套(1)额定功率:85W、50/60Hz;(2)最高使用压力:0.3MPa;空气量:1.空载时:8.0l/min (3)2.0.2MPa时:4.5l/min(4)重量:2.5kg;(5)噪音值:55dB以下;(6)额定时间:40分钟;(7)喷笔直径:0.23mm; 桌面放大镜1套(1)显示屏尺寸:4.3英寸;(2)放大倍率:1000倍;(3)相机成像:1080P超清;(4)拍照录像:可拍照录像,插入TF卡存储;(5)底座:金属底座;修复放大灯1套(1)放大倍数:10/15/20/30倍;(2)流明系数:4200-5000lm;(3)功率:15W;(4)色温:5500K;(5)镜片直径:127mm;笔式打磨机1套(1)夹头能力:2.38mm,3mm;(2)转速:70000rpm;(3)附配接管:1300mm;(4)耗气:5cfm;(5)进气气压:3-8kg;搭配多种摩头;(6)高同心度:0.01-0.03m/m;纯水机1套(1)水压范围:0.1-0.4Mpa(2)温度范围:5-28℃(3)过滤原理:反渗透(4)滤芯级数:3级(5)流量:1.56L/分(6)膜规格:400加仑(7)过滤物质:细菌、病毒、重金属、农药、抗生素等(8)过滤精度:0.0001um洁净屏(机) Air purifier1套(1)外形尺寸:900*120*1500mm(2)额定电压:AC220V±10%(3)额定频率:50Hz±1 Hz(4)额定功率:≤240W(5)循环风量:600/400/200m³/h(6)使用面积:≤20㎡(7)过滤效率:≥99.9%(直径为0.3um)(8)噪音:≤58/52/40db修复工具1套包括:文物专用剪刀、镊子、锉刀等工具检测工具套装1套包括:文物专用清洁毛刷、提前钩针、异性刀具、魔力搽等9囊匣盖1500个*(1)主材:无酸瓦楞纸板,通过 ISO 18916:2007影像活性测试 (P.A.T)认证,提供国家认证的检测结构出具检测报告或生产企业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质量承诺书。(2)无酸纸材料组成及化学性能:无酸纸浆料由棉浆、木浆或者其它α-纤维素含量高的植物纤维制成,不含有回收浆;铁离子含量不高于150ppm,铜离子含量不高于6ppm;不含硫化物;(3)木质素要求:卡伯值低于7;pH值为8.0-9.5或中性;材料安全性测定的结果为长期可用;*(4)内衬材料:囊匣所用布料符合FZ/T 01057-2007规定的一等品或以上棉纤维;通过文物科研机构检验为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a.纤维成分含量:100%棉b.织物密度:经向密度(根/10cm)>600,维向密度(根/10cm)≥450;c.PH值:7.0d.含水率:6.4%*(5)胶粘剂:要求采用无酸胶粘剂,胶粘剂中不得含有塑化剂、游离甲醛、铁离子等物质。不引起长霉、发黄、变色、分层等。其技术要求如下:a.PH>7b.游离甲醛≤0.05g/kgc.笨<0.02 g/kgd.甲苯+二甲苯<0.02 g/kg邻苯二甲酸脂类化合物(DPB、BBP、DEHP、DNOP、DINP、DIDP)总和DPB、BBP、EHP、DNOP<0.001 g/kgDINP、DIDP<0.05 g/kge.铁含量<0.001mg/kg检测依据:GB 18583-2008《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提供国家认证检测结构出具的无酸白胶检测报告复印件。*(6)囊匣配件: 要求采用ABS材质的无酸纸囊匣配件,不能含有塑化剂和笨成分。a.塑化剂含量:0b.笨含量:0提供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ABS扣具的检测报告。*(7)盒体强度:提供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依据GB/T 4857.4-2008《包装运输包装件抗压和堆码实验方法》进行的无酸瓦楞纸囊匣的抗压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有CMA 标志,检测依据不符、没有CMA 标志、规格型号不符的或技术参数不达标的,将扣分。a.检测依据GB/T 4857.4-2008b.标志/认证具有CMA 标志c.检测环境无酸纸囊匣需在23℃、50%湿度的环境中预处理24个小时d.抗压性能>5000N三、招标项目管理人员需求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情况配备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余技术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配备,人员配备须满足项目实施,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6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实施地点交货地点:重庆自然博物馆。(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预防性保护平台区域中心系统接入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及方案专家评审费、资料整理及出版费、配合完成原有设备位置调整及调整后设备周边零星装修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项目情况。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一年。(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三)货物交付80%(按合同金额为准)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再支付30%进度款。(四)货物经采购人检查和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五)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调试运行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48%)技术(质量)部分响应情况(15分)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15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0.5分,扣完为止。2技术(质量)部分(48%)技术方案部分(33分)一、标本预防性保护实验及检测设备方案(12分)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满足博物馆实际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强得12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一般,得7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无法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差,得3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技术方案2技术(质量)部分(48%)技术方案部分(33分)二、库房小环境稳定性提升改造方案(8分)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满足博物馆实际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强得8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无法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差,得3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技术方案2技术(质量)部分(48%)技术方案部分(33分)三、高气密低氧恒湿库房方案(8分)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满足博物馆实际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强得8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无法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差,得3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技术方案2技术(质量)部分(48%)技术方案部分(33分)库房、贝林厅、重庆厅和临展厅除湿系统方案(5分) 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满足博物馆实际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不完全满足博物馆的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无法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差,得0分。提供技术方案3商务部分(22分)投标人实力及荣誉(3分)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说明:提供证书复印件) 3商务部分(22分)投标人业绩(2分)自2020年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份预防性保护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高2分。3商务部分(22分)人员配置(9分)1.项目经理具备电子或仪器或文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2.项目副经理具备电子或仪器或文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3.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子或仪器或文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说明: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同一人不重复计分)。3商务部分(22分)售后服务(8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原件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满足博物馆实际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强得6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无法满足博物馆基本需求,现场可操作性差,得0分。4政策性加分(5分)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1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1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渝招投协【2015】11号文收费标准的95%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缴款账户:单位名称: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11601712937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华新街支行联行号:104653083895。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CQS23A00138 采购执行编号xhcg-2318-0304项目名称重庆自然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标本保存小环境质量调控及配置预防性保护实验与检测设备(三期)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分包号及分包名称(如无分包,则不用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环境调控 配置 标本保存 文物 设备 预防性实验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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