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 散装水泥招标公告(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2023)



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招标人为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顺昌
2.2建设规模:P.O 42.5散装水泥约37000吨、P.O 52.5散装水泥约5000吨、32.5散装水泥约1000吨、P.O 42.5袋装水泥约800吨。
2.3招标范围与内容:

合同包
材料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1
P.O 42.5散装水泥
约37000吨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

P.O 52.5散装水泥
约5000吨

32.5散装水泥
约1000吨

P.O 42.5袋装水泥
约800吨

合同执行期间内,购货方有权根据施工方实际需求调整各规格型号、等级的实际供应数量,供货方应无条件满足要求,如果工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购货方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厂家或供应商投标,若为供应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4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至少一项所投产品的有效试验检测报告。
3.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高路工〔2015〕116号)规定,本次项目材料采购适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行业管理规定,对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的,投标时投标人在限制日期内,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闽高指建〔2022〕45号_附件: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202208))。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录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登录地址: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网上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 n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崇溪东路9号高速综合小区B3栋   
邮编:354300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9-53265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36-10号(童子山立交桥下)   
邮编:354200
电话:0599-8314701、13515085532
联系人:刘女士
监督单位: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99-8872199
 
友情提示:
①电子标书制作请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附件: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授权书-水泥.jpg 授权书-水泥.jpg

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福晖采招[2023]014号)招标人: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梅燕编制人:刘秀勤2023年03月06日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二卷56第五章供货要求57第三卷61附件:6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招标人为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顺昌2.2建设规模:P.O42.5散装水泥约37000吨、P.O52.5散装水泥约5000吨、32.5散装水泥约1000吨、P.O42.5袋装水泥约800吨。2.3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包材料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1P.O 42.5散装水泥约37000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1P.O 52.5散装水泥约5000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132.5散装水泥约1000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1P.O 42.5袋装水泥约800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从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合同执行期间内,购货方有权根据施工方实际需求调整各规格型号、等级的实际供应数量,供货方应无条件满足要求,如果工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购货方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厂家或供应商投标,若为供应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4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至少一项所投产品的有效试验检测报告。3.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7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高路工〔2015〕116号)规定,本次项目材料采购适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行业管理规定,对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的,投标时投标人在限制日期内,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闽高指建〔2022〕45号_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202208))。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5.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登录地址: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网上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崇溪东路9号高速综合小区B3栋邮编:354300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599-5326539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36-10号(童子山立交桥下)邮编:354200电话:0599-8314701、13515085532联系人:刘女士监督单位: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599-8872199友情提示:①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317118。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崇溪东路9号高速综合小区B3栋邮编:354300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599-532653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36-10号(童子山立交桥下) 邮编:354200电话:0599-8314701、13515085532联系人:刘女士1.1.4招标项目名称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1.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本次招标接受厂家或供应商投标,若为供应商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4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至少一项所投产品的有效试验检测报告。1.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7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财务要求:无。3、投标人业绩:无。4、信誉要求:4.1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以网络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高路工〔2015〕116号)规定,本次项目材料采购适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行业管理规定,对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的,投标时投标人在限制日期内,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闽高指建〔2022〕45号_附件: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202208))。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时间:2023年03月22日17时30分前形式:招标人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答复、澄清。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若有)要求,充分估计本次投标的风险(包括市场、政策及对本次招标要求估计不足等方面风险),投标报价包含材料费、生产、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配合招标人验收及其他一切相关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且其投标报价将不予调整。本次招标数量(详见五章《供货清单》)根据施工现场统计的预估数量,作为物资采购招标预计数量,以便于投标人统一报价,最终采购数量以供货数量为准。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2日12时00分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修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一经发布,视同投标人已知悉。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上述规定的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其他变更通知,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3年03月22日17时30分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不进行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修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023年03月22日17时30分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一经发布,视同投标人已知悉。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1増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3%的增值税(如有政策调整按现行计税方法计算)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最高限价为17352000元,以《中国水泥网》2023年03月06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炼石”牌散装P.O 42.5水泥价格(散装价)的信息价作为投标基期价。散装P.O 42.5以投标基期价下浮100元/吨作为最高限价(单价),散装P.O 52.5以投标基期价下浮50元/吨作为最高限价(单价),袋装P.O 42.5以投标基期价下浮50元/吨作为最高限价(单价、袋装包含卸车费)、散装32.5以投标基期价下浮120元/吨作为最高限价(单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投标报价。投标时投标人根据《中国水泥网》2023年03月06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炼石”牌散装P.O 42.5水泥价格的信息价上下浮动进行报价,浮动值取固定值。2、结算方式:①投标基期价:以《中国水泥网》2023年03月06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炼石”牌散装P.O 42.5的信息价(490.00元/吨)作为投标基期价;②结算单价=到货日(即:项目工地签收货物当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 42.5水泥价格的信息价+(投标单价—投标基期价)。(注:所有型号的水泥均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 42.5的散装价为结算依据。)③若到货日当天《中国水泥网》未发布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 42.5水泥价格,则按《中国水泥网》上一期公布的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 42.5水泥价格确定价格。④ 若中标人供应品牌未被《中国水泥网》收录并发布价格,则按到货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 42.5水泥最低值确定价格。到货日当天《中国水泥网》未发布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 42.5水泥价格,则按《中国水泥网》上一期公布的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 42.5水泥最低价格确定价格。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予以否决。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可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自助完成电子保函:①现金形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由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的方式,汇到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上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的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建行南平延平支行帐户名称: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帐号:35001676107052509783备注:以招标人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流水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保证金的依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电子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同纸质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保函原件给招标人。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及挂靠投标、围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中标人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不予授标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对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赔偿金额至少为其中标价与招标人重新授予合同的中标候选人的合同价的差额),中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视为投标文件雷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上述雷同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不含发布本招标公告当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1份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上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CA数字证书应为投标人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单位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标书解密,若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中标人须再向招标人提供伍份书面投标文件。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若涉及授权委托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办理电子章的,可将文件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均应给予认可。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将无法接受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解密时若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不适用,本项目为电子标,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通过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4.2.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08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从福建省综合专家评标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4个工作日之内并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赔偿,若履约保证金不够赔偿时,不足部分由中标人用自有资金偿付: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解除本合同,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合同期内中标人发生违约情况的或因中标人原因发生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中标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还应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中标人须在一周内补足原履约保证金金额,未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若存在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317118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主体库中,并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工具中获取。(2)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A、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B、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C、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4)其他说明A、投标人应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软件生成投标文件的标书信息确认中填写准确的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该信息将在开标过程中公布。B、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人员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盖电子印章,人员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加盖印章后,以原件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给予认可)。C、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一起制成一个“.NPTF”格式的招文件网络上传。7、投标人如需其它专业的图纸,可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招标人及中标人应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文规定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如未能按以上规定交费,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费缴款账号开户银行:南平农商银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905021001001000004738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放弃中标、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4)有证据显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虚假资料,或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5)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是否提交样品无需提供样品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分项报价表;资格审查资料;产品质量承诺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増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増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有)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増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己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己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己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名称工期投标报价(万元)招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年 月 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己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己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己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则由评委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法表决入选投标人的排列顺序。2.1.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联合体投标人不适用2.1.1形式评审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2资格评审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2资格评审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条款号价格调整因素价格调整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本项目无价格调整因素无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则由评委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法表决入选投标人的排列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无效投标。3.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1.1.9工程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④商务和技术偏差表;⑤专用合同条款;⑥通用合同条款;⑦供货要求;⑧分项报价表;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⑩相关服务计划;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己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己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1.8知识产权1.8.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8.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1.9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3.2.2进度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5%:①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②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③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④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⑤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増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结清款。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包装4.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4.2标记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4.2.2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4.3运输4.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4.3.3卖方在根据第4.3.2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4.4交付4.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4.4.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4.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5.检验和验收5.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5.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买方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5.4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5.5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5.6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5.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5.8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6.相关服务6.1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6.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7.质量保证期7.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7.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7.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9.保证9.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9.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9.4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9.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9.6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0.违约责任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10.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1.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己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①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联合体:本条款不适用。合同范围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基准价成交价品牌备注序号材料名称(t)元/吨元/吨品牌备注1P.O 42.5散装水泥370004902P.O 52.5散装水泥50004903 32.5散装水泥10004904P.O 42.5袋装水泥800490合计43800合同执行期间内,购货方有权根据施工方实际需求调整各规格型号、等级的实际供应数量,供货方应无条件满足要求,如果工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购货方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3.合同价格与支付3.1.2本项目材料款按以下原则结算:①投标基期价:以《中国水泥网》2023年03月06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炼石”牌散装P.O42.5的信息价(490.00元/吨)作为投标基期价;②结算单价=到货日(即:项目工地签收货物当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水泥价格的信息价+(投标单价—投标基期价)。(注:所有型号的水泥均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的散装价为结算依据。)③若到货日当天《中国水泥网》未发布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水泥价格,则按《中国水泥网》上一期公布的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水泥价格确定价格。④若中标人供应品牌未被《中国水泥网》收录并发布价格,则按到货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42.5水泥最低值确定价格。到货日当天《中国水泥网》未发布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42.5水泥价格,则按《中国水泥网》上一期公布的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42.5水泥最低价格确定价格。备注:1、材料进场时每批水泥应随车附一份材料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2、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材料验收按使用单位指定的地磅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实际计量的重量与出货单数量差额在±3‰以内的,按出货单计取供货数量;实际计量的重量与出货单数量差额在±3‰以外的,按实际过地磅的数量计取供货数量)。使用单位指定的收货人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核实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査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3.2合同价款的支付3.2.1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3.2.2进度款(材料款)本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具体供货时间根据买方要求,分批次按买方指定数量送达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将提前48小时(包括节假日)采用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商需要供货的规格、数量、时间、送货地点,卖方需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前将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支付方式: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数量结算完毕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行、建行E信通、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支付货款的95%(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贴息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六个月后且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无息返还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2)结算需提交单据如下: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如有);买卖双方签署的价格确认函一份;増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买卖双方签署的结算汇总表一份。5.检验和验收5.2合同材料交付后,招标人应在七天内组织材料验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供货需求,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下列方式进行:①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样品对合同材料进行初步检验;②由招标人指定拥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复核检验,材料检测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在每批次产品抵达交货指定地点之后,使用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该批次的货物进行抽检,如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则该规格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并立即全部更换直至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为止,质检费用以及因此造成使用单位工程进度延误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前述情况出现第二次(即再次发现某规格批次产品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5.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本工程项目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若国家发布新的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6.相关服务买方应免费为卖标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差旅补贴等费用由卖方承担。7.质量保证期7.1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至6个月。7.2除非因招标人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8、履约保证金①合同签订前,卖方必须提供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③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供应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④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10.违约责任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2中标人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招标人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中标人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买方有权就卖方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样送检。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买方有权进行退换货处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卖方均须支付给买方违约金不高于合同金额的10%;累计检测不合格达2次,买方也可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必须重新供货,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卖方承担;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和造成施工返工的,卖方必须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和施工单位返工费。所有货物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由买方或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时,若因货物本身存在的问题影响验收或影响工程质量,必须由卖方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一切损失及产生的费用也由卖方负责。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或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买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买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明确违约责任后,卖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1.合同的解除有下述情形之一,买方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卖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的;(2)卖方需支付的违约金己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的;(3)卖方供应的材料未能达到质量要求标准的;(4)卖方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节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描述;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二卷供货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1、建设地点:顺昌。2、本数量根据施工现场统计的预估数量,作为本次物资采购招标预计数量,以便于投标人统一报价,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需求数量为准。本项目采用固定浮动价结算。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材料费、生产、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配合招标人验收及其他一切相关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3、本项目每批次订单采用固定浮动价结算,结算办法详《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价格与支付”。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括材料费、生产、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配合招标人验收及其他一切相关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二、材料需求一览表供货清单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基准价最高限价备注序号材料名称(t)元/吨元/吨备注1P.O 42.5散装水泥370004903902P.O 52.5散装水泥50004904403 32.5散装水泥10004903704P.O 42.5袋装水泥800490440合计43800合同执行期间内,购货方有权根据施工方实际需求调整各规格型号、等级的实际供应数量,供货方应无条件满足要求,如果工地实际需求情况发生变化,购货方有权单方面改变供应期限和数量,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本工程项目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若国家发布新的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四、相关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造商项目设备和材料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验收依据。1.2材料验收:1.2.1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使用单位应在到货后七天内,对产品的外观及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并向中标人签署《签收单》;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即时向中标人书面提出,中标人给予退换货处理,未验收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施工。1.2.2招标人授权指定货物签收人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所签署《签收单》将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中标人应提供制造商的出厂质量证明书等资料。1.2.3招标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对中标货物质量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1.2.4抽检:招标人有权就中标人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样送检。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进行退换货处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中标人均须支付给招标人违约金不高于合同金额的10%;累计检测不合格达2次,招标人也可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2.5所有货物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由招标人或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时,若因货物本身存在的问题影响验收或影响工程质量,必须由中标人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一切损失及产生的费用也由中标人负责。1.3本项目材料价款按以下结算原则:①投标基期价:以《中国水泥网》2023年03月06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炼石”牌散装P.O42.5的信息价(490.00元/吨)作为投标基期价;②结算单价=到货日(即:项目工地签收货物当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水泥价格的信息价+(投标单价—投标基期价)。(注:所有型号的水泥均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的散装价为结算依据。)③若到货日当天《中国水泥网》未发布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水泥价格,则按《中国水泥网》上一期公布的福建省南平市中标人供应的对应品牌散装P.O42.5水泥价格确定价格。④若中标人供应品牌未被《中国水泥网》收录并发布价格,则按到货日发布的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42.5水泥最低值确定价格。到货日当天《中国水泥网》未发布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42.5水泥价格,则按《中国水泥网》上一期公布的福建省南平市散装P.O42.5水泥最低价格确定价格。1.4支付方式:(1)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数量结算完毕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行、建行E信通、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支付货款的的95%(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贴息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六个月后且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无息返还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2)结算需提交单据如下:中标人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招标人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如有);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价格确认函一份;増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结算汇总表一份。1.5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必须重新供货,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和造成施工返工的,中标人必须承担招标人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和施工单位返工费。2.违约责任2.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2.3中标人承担货物在运输或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3.知识产权投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4.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卷附件:闽高指建〔2022〕45号_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家限制名单(202208)序号生产厂家材料名称抽检不合格路段标段列入限制启始日期延期情况终止限制日期限制类型(全省)通报文号备注序号生产厂家材料名称抽检不合格路段标段列入限制启始日期是/否次数期限(年)终止限制日期暂停投标资格且终止原合同通报文号备注01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矿渣粉宁德宁上A12022-9-5否2023-9-4是闽高指建〔2022〕45号新增01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矿渣粉宁德宁上A42022-9-5否2023-9-4是闽高指建〔2022〕45号新增01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矿渣粉宁德宁上A62022-9-5否2023-9-4是闽高指建〔2022〕45号新增02福建省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粉煤灰泉南及沙厦改扩建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2福建省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粉煤灰泉南及沙厦改扩建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2福建省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粉煤灰龙岩靖永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2福建省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粉煤灰泉南及沙厦改扩建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3福建厚辉建材有限公司速凝剂龙岩靖永A3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3福建厚辉建材有限公司速凝剂龙岩靖永A3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4江苏华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埋式止水带龙岩靖永A4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4江苏华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橡胶止水带泉南及沙厦改扩建A3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5任丘市致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波纹管漳州漳武A2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5任丘市致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龙岩东环A2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6盐城市龙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翔安机场高速C2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6盐城市龙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翔安机场高速C2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7南京优尔西建材有限公司速凝剂厦门第二东通道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7南京优尔西建材有限公司无碱速凝剂厦门第二东通道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8安平县鑫尔利五金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刺铁丝龙岩靖永B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8安平县鑫尔利五金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刺铁丝龙岩靖永B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9江苏森源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泉南及沙厦改扩建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09江苏森源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止水带泉南及沙厦改扩建A1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10山西黄河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减水剂三明莆炎尤建段YA17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10山西黄河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减水剂三明莆炎尤建段YA172022-3-9否2023-3-8是闽高指工〔2022〕9号11福州维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方管立柱防阻块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1福州维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钢管立柱防阻块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1福州维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三波形梁板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1福州维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三波形梁板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1福州维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拼接螺栓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1福州维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拼接螺栓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2安平县泽明丝网制造有限公司隔离栅焊接网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2安平县泽明丝网制造有限公司隔离栅立柱福州飞石互通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2安平县泽明丝网制造有限公司隔离栅直立柱莆炎尤建段YB5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2安平县泽明丝网制造有限公司隔离栅焊接网莆炎尤建段YB5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3衢州市鑫宏土工格栅有限公司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宁德宁古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3衢州市鑫宏土工格栅有限公司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宁德宁古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3衢州市鑫宏土工格栅有限公司止水带宁行宁古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4仪征华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预应力波纹管龙岩东环A2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4仪征华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龙岩东环A2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4仪征华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金属波纹管龙岩东环A2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5福建三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速凝剂泉南及沙厦改扩建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5福建三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无碱速凝剂莆炎尤建段YA16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6河北旭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橡胶支座龙岩靖永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6河北旭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橡胶支座龙岩靖永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7江西华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金属波纹管龙岩东环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7江西华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龙岩东环A1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8福州冠航建材有限公司金属波纹管厦门第二东通道A2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8福州冠航建材有限公司金属波纹管厦门第二东通道A32021-10-10否2022-10-9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9安平县方海金属网制造有限公司隔离栅立柱沙埕湾B12021-03-23是112023-03-22是闽高指工〔2021〕45号19安平县方海金属网制造有限公司隔离栅网片沙埕湾B12021-03-23是112023-03-22是闽高指工〔2021〕45号20扬州成思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橡胶止水带莆炎里心段YA102019-09-27是232023-09-26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20扬州成思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橡胶止水带莆炎里心段YA102019-09-27是232023-09-26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20扬州成思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中埋式止水带莆炎里心段YA102019-09-27是232023-09-26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20扬州成思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土工布漳武龙岩段A12019-09-27是232023-09-26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20扬州成思土工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板漳武龙岩段A12019-09-27是232023-09-26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20扬州成思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止水带漳武龙岩段A12019-09-27是232023-09-26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1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土工布莆炎里心段YA142020-04-20是122023-04-192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1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土工布莆炎里心段YA92020-04-20是122023-04-192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1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HDPE双壁打孔波纹管莆炎里心段YA132020-04-20是122023-04-192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1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土工布莆炎尤建段YA142020-04-20是122023-04-192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1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止水带莆炎尤建段YA182020-04-20是122023-04-192是是闽高指工〔2020〕64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投标保证金四、分项报价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产品质量承诺书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増值税税率为13%)提供(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分项报价表;资格审查资料;产品质量承诺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的扫描件。四、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基期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价(元/吨)投标总价(元)投标基期价与投标单价差值品牌1P.O42.5散装水泥T370004903902P.O52.5散装水泥T5000490440332.5散装水泥T10004903704P.O42.5袋装水泥T800490440合计报价43800////备注:分项报价表存在漏(缺)报的视同无效投标。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基期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价(元/吨)投标总价(元)投标基期价与投标单价差值品牌1P.O42.5散装水泥T370004903902P.O52.5散装水泥T5000490440332.5散装水泥T10004903704P.O42.5袋装水泥T800490440合计报价43800////备注:分项报价表存在漏(缺)报的视同无效投标。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网 址传 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 名电 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若无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如有)致:(制造商家名称)是在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在:。兹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为的项目产品的合法销售商,参加本次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六、产品质量承诺书致: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若我单位在(项目名称)中有幸中标,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做以下质量保证承诺: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交货时,提供质量证明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本公司保证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3.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进场检验合格后6个月。4.本公司产品在开始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满足要求,公司承诺包退换,并承担来回运费。5.质保期内,本公司对故障保修的响应,在接到使用方通知的1个小时内予以答复,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6.产品销售服务:根据公司售后服务配件中心,并填写服务反馈单向公司上报存档。7.本公司质量及交货期违背合同规定造成损失,按合同条款和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8.本公司承诺承担材料装卸、运输途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安全风险。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至少一项所投产品的有效试验检测报告。(2)投标人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书系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授权书声明:我我单位未办理电子印章,现授权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发布南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武夷新区至沙县高速公路工程A3合同段水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文件相关事宜,本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作为电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授权方无权转让,特此授权。有物流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店2(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2023年03月15H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 散装水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