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建设用地招标公告(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



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3年4月19日10:00时对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二社(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以东、以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进行竞投,交易服务机构:中新镇综合保障中心,本项目采用公开明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霞迳村二社国有建设用地
018351011002-01-0001
001
11.91 亩
0.00 亩
208442.50 元/宗(2个月)
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以东、以南
国有建设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构建建筑物,临时办公场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以东、以南)
  2.占地面积:7940.71平方米(11.91 亩)
  3.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构建建筑物)
  4.拟经营开发情况:临时办公场地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权利性质:划拨
  7. 租赁年限:2个月。
  8.底价总额:208442.50 元/(2个月)(一次性)。
  9.产权情况:拥有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75636号)。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
  11.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12.租金交纳方式:租金按2个月为一期收取,合同签订7日内一次性支付。
  13.其他需说明事项:(1)合同期内如遇征收征用,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2)合同期满后,承租方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二、报名须知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符合资产所有权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四)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
  三、交易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明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原则。
  四、报名流程
  (一)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竞投相关资料。
  (二)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
  (三)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四)经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竞标资格后,符合资格的竞投人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五)自行到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
  (六)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七)取得竞投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领取资料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索取竞投详细资料及报名方式。
  (二)资料审查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竞投资质要求规定非自然人报名的除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盖章(单位报名需携带公章),交易保证金收据和竞价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报名。
  说明:
  1、自然人(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方、第三方资质证明(个人提供委托方和第三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交易保证金收据抬头的名称应与竞投意向人名称一致。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3年4月18日17:30时前报名登记。
  六、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4月18日17: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出租方: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现金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
  (四)开户行: /。
  (五)银行户名:/ 。
  (六)银行账号:/ 。
  七、竞投时间
  (一)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具体时间)2023年4月19日10: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现场参与招投标会,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增城区中新镇霞迳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方)所有。
  九、责任免责声明
  交易服务机构及所在的中新镇人民政府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和任何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 18127945207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2966773  
  地址:中新镇中福路40号  
  指定网址: https://3z.zc.gov.cn  
  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doc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doc
                             中新镇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3月 20日

合同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亩,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见附图);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不动产单元号土地所有权属,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建设用地,乙方保证租赁期内仅用于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开发、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二条承租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方式(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双倍退还保证金。(二)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租金采用第种方式计算:1、多期有递增方式租金单价为:元/亩/,租赁面积为亩。乙方应交纳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不含税费。租金自第期起开始递增,每个支付周期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2、多期无递增方式租金单价为:元/亩/,租赁面积为亩。乙方应缴纳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不含税费。3、一次性付清方式租金单价为:元∕亩,租赁面积为亩,租赁年限年。乙方一次性应缴纳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不含税费。具体租金额如下表:起止日期月租金标准月租金金额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元/㎡(亩)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元/㎡(亩)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元/㎡(亩)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元/㎡(亩)小写: 元大写: 元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或在合同签订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天,则视作乙方违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四)本合同签订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使用水电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届满,乙方结算水电费用并提交相关结算凭证给甲方后,甲方把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乙方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甲方有权用保证金代乙方结清水电费,保证金不足以结清水电费的,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补缴责任。第四条场地交付(一)甲方于年月日(合同期起始日)前将该土地全部交付乙方使用。(二)合同届满,乙方自行清理该土地地上附着物,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土地及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交付给甲方。(四)合同届满或解除、终止合同,乙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该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逾期七天未自行清理的,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出租的建设用地拥有使用权,对出租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2.如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用地交给乙方使用,每迟延一天,应按收缴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租金金额。(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建设用地,享有租赁建设用地的收益权和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和侵犯乙方合法权益。2.在租赁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得构建混凝土构筑物,乙方违规在租赁的建设用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土地。3.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如确需改变,必须取得甲方及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包、买卖、转让、闲置、荒芜租赁的建设用地,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5.自行负责在租赁建设用地的一切生产、经营、建设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7.自行负责并按时依法缴纳税务、工商、环卫、环保等税费规费,负责并按时缴交水电费用。8.自行承担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经营风险以及损益。9.不得用租赁的建设用地抵偿债务或进行抵押贷款。10.不得利用承租土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11.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未能将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用地交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第六条转租(一)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租赁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确需转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补充合同,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建设用地,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归甲方所有。(二)如发生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转租,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2.负责转租期间的管理工作(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3.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4.转租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5.转租合同应列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终止”。6.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建设用地。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在转租合同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7.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负责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第七条合同期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乙方如意向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意向续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经济联社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四)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所出租土地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同时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所承租土地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的;3.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规划审批,超出本合同约定,擅自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5.利用承租土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7.拖欠租金天以上。(五)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等情况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搬迁的,租赁土地及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场地之日。(六)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九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区.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责任免责声明交易服务机构及所在的中新镇人民政府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和任何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壹份、镇综合保障中心贰份。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书面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且公示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附图合同签署人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约代表(签名):签约代表(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见证人签名: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建设用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