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 建设招标公告(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2023)
按照《四川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拟对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
三、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
四、最高控制价:10万元。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q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项目建设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方案名称:《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09:00- 11: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一:现场咨询(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股);方式二:电话咨询(杨先生,0839—7202519;133****0256)。
3.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可为现场递交或者邮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3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审查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附件: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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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中国·四川(青川)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3月中国·四川(青川)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3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按照《四川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拟对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资金情况预算金额:10万元。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q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0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方式一:现场咨询(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股);方式二:电话咨询(杨先生,0839—7202519;1330812025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磋商地点谈判地点: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会议室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三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6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1、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7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磋商保证金不收取。9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1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领取成交通知书。13供应商询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14供应商质疑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联系地址: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股邮政编码:628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5供应商投诉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服务费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总则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磋商费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保证金(按须知表执行)不收取。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答疑会和现场考察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3.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3.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响应文件格式5.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6.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6.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6.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6.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6.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6.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6.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6.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7.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7.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7.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7.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响应文件的递交8.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未出示的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8.2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8.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8.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9.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9.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评审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成交事项确定成交供应商1.1采购人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行贿犯罪2.1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成交结果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合同事项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1.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合同公告不公告。合同备案不备案。履行合同8.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青川县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资金支付详见商务条款。磋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其他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建议在10%-20%区间)。(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财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服务清单及要求序号服务项目服务要求数量一、首页1首页展示文明实践的大屏数据查看,依托平台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展示能力,展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整体数据及志愿活劢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各项关键数据。最终呈现大数据屏幕展示:(1)统一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文明实践数据,直观分析和把握各地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2)实践工作数据汇总分析(3)可视化呈现各项核心数据(4)多种数据排行模式1二、文明实践1组织列表提供对组织列表查看,详情,编辑及解散导出功能:(1)支持根据组织名称、负责人、创建时间、组织状态、组织所在区域等信息搜素组织列表;(2)支持新建组织,上传组织名称、负责人、负责人电话、组织区域、logo、组织图片、组织地区、组织简介等信息;(3)支持批量解散组织、导出组织数据、组织详情;(4)支持查看组织详情、编辑组织信息、导出组织详情;12志愿者组织活动列表提供对组织活动的列表查看,包含详情,取消活动,记录查看和删除:(1)支持根据活动名称、联系人、创建时间、活动状态、组织所在区域等信息搜素组织活动列表;(2)支持新建活动,上传发起组织名称、服务类型、组织区域、活动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活动人数,支持设置是否需要加入组织,设置报名起止时间、活动起止时间,支持上传活动图片,设置详细的活动地点;(3)支持批量取消活动、导出活动数据、活动详情;(4)支持查看活动详情、编辑活动信息、导出活动详情;支持编辑/删除活动记录;13心愿管理提供对心愿列表的详情查看和记录编辑和删除功能:(1)支持根据心愿名称、联系人、创建时间、心愿状态、所在区域等信息搜素心愿管理列表;(2)支持新建心愿,上传心愿列表、服务类型、所在区域、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服务起止时间、心愿描述、图片、服务地址等信息;(3)支持批量导出心愿列表数据,支持查看心愿详情;14心愿审核列表提供对心愿的审核和详情查看和审核详情:(1)支持根据心愿审核状态查看心愿审核列表;(2)支持根据申请用户、申请时间、所在区域等信息筛选审核列表;(3)支持查看心愿详情;(4)支持审核心愿申请,审核时支持查看心愿详情,设置奖励积分,反馈详情;15活动审核列表提供对组织活动的列表查看,包含详情,审核详情查看:(1)支持根据活动审核状态查看活动审核列表;(2)支持根据申请用户、申请时间、所在区域等信息筛选审核列表;(3)支持查看活动详情;(4)支持审核活动申请,审核时支持查看活动详情,设置奖励积分,反馈详情;16志愿者审核列表提供对志愿者的列表查看和审核详情查看,及志愿者身份信息查看:(1)支持根据审核状态查看志愿者审核列表;(2)支持根据申请用户、申请时间、所在区域、真实姓名等信息筛选审核列表;(3)支持查看志愿者审核列表详情;(4)支持添加志愿者,添加时支持根据用户名、标签、角色等信息选择用户,上传手机号、所在区域、服务类型、区划、居住地址等信息;(5)支持导出志愿审核列表数据;(6)支持查看志愿者审核详情;17组织加入审核列表提供对组织加入的审核操作,审核详情查看和志愿者资料查看:(1)支持查看各种状态的组织加入审核列表,包含全部申请、待处理、已通过、已拒绝;(2)支持通过申请用户、申请时间、真实姓名等信息筛选列表;(3)支持查看组织加入列表的详情,支持对审核组织加入申请;18组织审核列表提供对组织注册的列表审核详情和组织详情查看:(1)支持查看各种状态的组织加入审核列表,包含全部申请、正常、解散、待审核、未通过等;(2)支持通过组织名称、创建时间、所在区域、负责人等信息筛选列表;(3)支持查看组织加入列表的详情,支持对审核组织列表;1三、数据统计1组织时长统计提供对组织下所有志愿者的服务时长统计,包含总量和明细:(1)支持通过组织名称、所在区域搜索组织查看组织志愿服务时长;(2)支持查看各个组织的时长明细:支持通过时间查询组织的志愿活动及时长变化;12志愿者时长数据统计对志愿者个人的时长统计和时长明细统计:(1)支持通过用户名、所在区域搜索组织查看志愿者服务时长;(2)支持查看各个志愿者的时长明细:支持通过时间查询志愿者的志愿活动及时长变化;13积分统计对志愿者个人的积分统计和积分明细统计:(1)支持通过用户名、所在区域搜索组织查看志愿者服务积分;(2)支持查看各个志愿者的积分明细:支持通过时间查询志愿者的志愿活动及积分变化;1四、系统设置1基础设置提供对系统内部有关审核的开关配置:(1)支持对志愿者注册审核、中国志愿者网对接、志愿者加入组织审核、心愿单审核、活动审核、组织注册审核、志愿者心愿接单设置等开关进行设置;(2)支持对地区新闻栏目进行设置;12区域列表提供对文明实践区域的列表管理,包含新增和修改:(1)支持按照区域名称搜索区域列表;(2)支持新增区域,输入区域名称,对区域进行描述;支持批量添加区域;(3)支持对区域信息进行修改;13服务类别管理提供对服务类别的列表管理,包含新建和修改:(1)支持按照名称搜索服务类别列表;(2)支持新增/修改服务类别;14积分规则配置提供对服务类别对应的积分规则进行修改配置:(1)支持按照心愿/活动等类型、服务类别进行搜索列表;(2)支持对各类活动的奖励积分进行修改;15时长与心愿积分规则支持对心愿时长积分、活动时长积分、心愿评价积分等规则进行管理,添加或者批量删除;1五、区域管理负责人1用户管理提供对用户认证的管理,外部用户认证为文明实践平台用户:(1)支持按照用户名称、真实姓名、手机号等查询用户;(2)支持批量删除记录,支持对用户进行认证;(3)支持设置各个用户的角色数据权限;支持删除各个用户;12角色列表提供对角色的新增修改和删除及权限设置:(1)支持根据角色名称搜索角色列表;(2)支持新增角色,设置角色名称、描述、所在区域;(3)支持编辑角色信息,设置角色权限,删除角色;1六、大屏配置1大屏展示数据管理提供对大屏展示数据的管理,包含对数据的修改和新增:(1)支持对志愿组织志愿者数量、志愿组织时长详情、志愿者心愿服务地图、志愿者活动服务地图、心愿地图、活动地图、志愿者新闻、顶部数据统计大屏各项展示数据进行编辑;(2)编辑时支持对各类组织的信息进行编辑,支持添加组织信息;12大屏配置提供对大屏数据启用类别的配置管理:(1)支持对大屏是否展示在精神文明首页、刷新间隔、组织排名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组织时长排名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志愿者服务地图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用户心愿地图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用户活动地图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顶部数据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进行设置;(2)支持选择大屏展示区域;1七、进入大屏1进入大屏可直接进入到文明实践大屏:(1)支持选择区域、组织查看精神文明实践大屏;(2)支持查看数据概览,包含志愿者数量、志愿者组织数量、百姓心愿单数据、心愿服务数量、组织活动数、志愿服务满意度;(3)支持查看各个区域的志愿者人数;(4)支持查看今日心愿与活动状态统计;(5)支持查看文明实践区域分布概况;(6)支持查看志愿者服务地图、志愿者心愿活动地图;(7)支持查看志愿者组织时长;(8)支持查看精神文明新闻动态;1八、汇总大屏1汇总大屏可直接进入到文明实践汇总大屏,包含区县文明数据的总的大屏:(1)支持查看各个区县的精神文明大屏;(2)支持查看数据概览,包含心愿单、心愿满意度统计、活动数、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服务时长;(3)支持查看区域的志愿者人数、区域服务时长;(4)支持查看区域志愿者服务地图;(5)支持查看文明实践区域分布概况;(6)支持查看志愿者心愿活动地图、志愿者政治面貌分布;(7)支持查看精神文明实践动态;1商务要求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验收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青川县相关要求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后续售后服务。供应商售后服务部门在接到故障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最迟在24小时内修复。违约责任: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安全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XXX(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包:XX(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承诺函XXX(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七)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报价函XXX(采购人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包XXX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元(大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60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第包(若有)序号服务内容总价 (元)完成期限备注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XXXXX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项目编号:包:X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商务应答表项目编号:包:X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包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技术方案其他资料评审办法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2技术、商务响应25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处负偏离的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投标产品综合业绩2投标产品2020年1月1日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4投标产品供应商综合实力141、供应商具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的自主知识产权,须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有效证书,能提供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或所提供服务具有有效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开发、安装和运维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提供媒体管理运维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信息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每有1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获得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获得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2分;获得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服务资质认证2分。 以上获得证书的人员除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还需要提供与该投标人有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此项共6分;5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2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概况分析;②技术条件;③本项目的特点;④实施难点及重点内容;⑤实施建设流程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0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5分,每存在一处明显字句错误或专业规范使用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逻辑错误或前后内容矛盾或描述简略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3分,每存在一处其他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6项目管理机构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机构;②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图;③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岗位职责(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④协调管理措施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处明显字句错误或专业规范使用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逻辑错误或前后内容矛盾或描述简略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7质量保证措施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质量管理职责;③维护方案;④应急保障措施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8售后服务方案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制度;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③售后响应承诺;④人员培训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的请托。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XXXXXX……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XX万元;XX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采购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中国·四川(青川)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3月中国·四川(青川)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2023年3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按照《四川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拟对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青川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资金情况预算金额:10万元。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q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0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方式一:现场咨询(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股);方式二:电话咨询(杨先生,0839—7202519;1330812025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磋商地点谈判地点: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会议室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三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6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1、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7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磋商保证金不收取。9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1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领取成交通知书。13供应商询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14供应商质疑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 联系地址: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股邮政编码:628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15供应商投诉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7202519;1330812025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服务费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总则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磋商费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保证金(按须知表执行)不收取。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答疑会和现场考察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3.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3.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响应文件格式5.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6.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6.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6.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6.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6.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6.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6.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6.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7.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7.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7.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7.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响应文件的递交8.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未出示的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8.2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8.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8.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9.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9.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评审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成交事项确定成交供应商1.1采购人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行贿犯罪2.1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成交结果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合同事项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1.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合同公告不公告。合同备案不备案。履行合同8.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青川县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资金支付详见商务条款。磋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其他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建议在10%-20%区间)。(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财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服务清单及要求序号服务项目服务要求数量一、首页1首页展示文明实践的大屏数据查看,依托平台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展示能力,展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整体数据及志愿活劢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各项关键数据。最终呈现大数据屏幕展示:(1)统一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文明实践数据,直观分析和把握各地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2)实践工作数据汇总分析(3)可视化呈现各项核心数据(4)多种数据排行模式1二、文明实践1组织列表提供对组织列表查看,详情,编辑及解散导出功能:(1)支持根据组织名称、负责人、创建时间、组织状态、组织所在区域等信息搜素组织列表;(2)支持新建组织,上传组织名称、负责人、负责人电话、组织区域、logo、组织图片、组织地区、组织简介等信息;(3)支持批量解散组织、导出组织数据、组织详情;(4)支持查看组织详情、编辑组织信息、导出组织详情;12志愿者组织活动列表提供对组织活动的列表查看,包含详情,取消活动,记录查看和删除:(1)支持根据活动名称、联系人、创建时间、活动状态、组织所在区域等信息搜素组织活动列表;(2)支持新建活动,上传发起组织名称、服务类型、组织区域、活动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活动人数,支持设置是否需要加入组织,设置报名起止时间、活动起止时间,支持上传活动图片,设置详细的活动地点;(3)支持批量取消活动、导出活动数据、活动详情;(4)支持查看活动详情、编辑活动信息、导出活动详情;支持编辑/删除活动记录;13心愿管理提供对心愿列表的详情查看和记录编辑和删除功能:(1)支持根据心愿名称、联系人、创建时间、心愿状态、所在区域等信息搜素心愿管理列表;(2)支持新建心愿,上传心愿列表、服务类型、所在区域、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服务起止时间、心愿描述、图片、服务地址等信息;(3)支持批量导出心愿列表数据,支持查看心愿详情;14心愿审核列表提供对心愿的审核和详情查看和审核详情:(1)支持根据心愿审核状态查看心愿审核列表;(2)支持根据申请用户、申请时间、所在区域等信息筛选审核列表;(3)支持查看心愿详情;(4)支持审核心愿申请,审核时支持查看心愿详情,设置奖励积分,反馈详情;15活动审核列表提供对组织活动的列表查看,包含详情,审核详情查看:(1)支持根据活动审核状态查看活动审核列表;(2)支持根据申请用户、申请时间、所在区域等信息筛选审核列表;(3)支持查看活动详情;(4)支持审核活动申请,审核时支持查看活动详情,设置奖励积分,反馈详情;16志愿者审核列表提供对志愿者的列表查看和审核详情查看,及志愿者身份信息查看:(1)支持根据审核状态查看志愿者审核列表;(2)支持根据申请用户、申请时间、所在区域、真实姓名等信息筛选审核列表;(3)支持查看志愿者审核列表详情;(4)支持添加志愿者,添加时支持根据用户名、标签、角色等信息选择用户,上传手机号、所在区域、服务类型、区划、居住地址等信息;(5)支持导出志愿审核列表数据;(6)支持查看志愿者审核详情;17组织加入审核列表提供对组织加入的审核操作,审核详情查看和志愿者资料查看:(1)支持查看各种状态的组织加入审核列表,包含全部申请、待处理、已通过、已拒绝;(2)支持通过申请用户、申请时间、真实姓名等信息筛选列表;(3)支持查看组织加入列表的详情,支持对审核组织加入申请;18组织审核列表提供对组织注册的列表审核详情和组织详情查看:(1)支持查看各种状态的组织加入审核列表,包含全部申请、正常、解散、待审核、未通过等;(2)支持通过组织名称、创建时间、所在区域、负责人等信息筛选列表;(3)支持查看组织加入列表的详情,支持对审核组织列表;1三、数据统计1组织时长统计提供对组织下所有志愿者的服务时长统计,包含总量和明细:(1)支持通过组织名称、所在区域搜索组织查看组织志愿服务时长;(2)支持查看各个组织的时长明细:支持通过时间查询组织的志愿活动及时长变化;12志愿者时长数据统计对志愿者个人的时长统计和时长明细统计:(1)支持通过用户名、所在区域搜索组织查看志愿者服务时长;(2)支持查看各个志愿者的时长明细:支持通过时间查询志愿者的志愿活动及时长变化;13积分统计对志愿者个人的积分统计和积分明细统计:(1)支持通过用户名、所在区域搜索组织查看志愿者服务积分;(2)支持查看各个志愿者的积分明细:支持通过时间查询志愿者的志愿活动及积分变化;1四、系统设置1基础设置提供对系统内部有关审核的开关配置:(1)支持对志愿者注册审核、中国志愿者网对接、志愿者加入组织审核、心愿单审核、活动审核、组织注册审核、志愿者心愿接单设置等开关进行设置;(2)支持对地区新闻栏目进行设置;12区域列表提供对文明实践区域的列表管理,包含新增和修改:(1)支持按照区域名称搜索区域列表;(2)支持新增区域,输入区域名称,对区域进行描述;支持批量添加区域;(3)支持对区域信息进行修改;13服务类别管理提供对服务类别的列表管理,包含新建和修改:(1)支持按照名称搜索服务类别列表;(2)支持新增/修改服务类别;14积分规则配置提供对服务类别对应的积分规则进行修改配置:(1)支持按照心愿/活动等类型、服务类别进行搜索列表;(2)支持对各类活动的奖励积分进行修改;15时长与心愿积分规则支持对心愿时长积分、活动时长积分、心愿评价积分等规则进行管理,添加或者批量删除;1五、区域管理负责人1用户管理提供对用户认证的管理,外部用户认证为文明实践平台用户:(1)支持按照用户名称、真实姓名、手机号等查询用户;(2)支持批量删除记录,支持对用户进行认证;(3)支持设置各个用户的角色数据权限;支持删除各个用户;12角色列表提供对角色的新增修改和删除及权限设置:(1)支持根据角色名称搜索角色列表;(2)支持新增角色,设置角色名称、描述、所在区域;(3)支持编辑角色信息,设置角色权限,删除角色;1六、大屏配置1大屏展示数据管理提供对大屏展示数据的管理,包含对数据的修改和新增:(1)支持对志愿组织志愿者数量、志愿组织时长详情、志愿者心愿服务地图、志愿者活动服务地图、心愿地图、活动地图、志愿者新闻、顶部数据统计大屏各项展示数据进行编辑;(2)编辑时支持对各类组织的信息进行编辑,支持添加组织信息;12大屏配置提供对大屏数据启用类别的配置管理:(1)支持对大屏是否展示在精神文明首页、刷新间隔、组织排名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组织时长排名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志愿者服务地图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用户心愿地图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用户活动地图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顶部数据是否启用大屏展示的配置数据进行设置;(2)支持选择大屏展示区域;1七、进入大屏1进入大屏可直接进入到文明实践大屏:(1)支持选择区域、组织查看精神文明实践大屏;(2)支持查看数据概览,包含志愿者数量、志愿者组织数量、百姓心愿单数据、心愿服务数量、组织活动数、志愿服务满意度;(3)支持查看各个区域的志愿者人数;(4)支持查看今日心愿与活动状态统计;(5)支持查看文明实践区域分布概况;(6)支持查看志愿者服务地图、志愿者心愿活动地图;(7)支持查看志愿者组织时长;(8)支持查看精神文明新闻动态;1八、汇总大屏1汇总大屏可直接进入到文明实践汇总大屏,包含区县文明数据的总的大屏:(1)支持查看各个区县的精神文明大屏;(2)支持查看数据概览,包含心愿单、心愿满意度统计、活动数、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服务时长;(3)支持查看区域的志愿者人数、区域服务时长;(4)支持查看区域志愿者服务地图;(5)支持查看文明实践区域分布概况;(6)支持查看志愿者心愿活动地图、志愿者政治面貌分布;(7)支持查看精神文明实践动态;1商务要求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验收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青川县相关要求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后续售后服务。供应商售后服务部门在接到故障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最迟在24小时内修复。违约责任: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安全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XXX(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包:XX(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职务: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承诺函XXX(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七)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报价函XXX(采购人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包XXX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元(大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60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第包(若有)序号服务内容总价 (元)完成期限备注报价合计(元): 大写: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XXXXX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项目编号:包:X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商务应答表项目编号:包:X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包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技术方案其他资料评审办法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2技术、商务响应25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处负偏离的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投标产品综合业绩2投标产品2020年1月1日以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4投标产品供应商综合实力141、供应商具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的自主知识产权,须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有效证书,能提供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或所提供服务具有有效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开发、安装和运维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提供媒体管理运维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信息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每有1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获得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分;获得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得2分;获得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服务资质认证2分。 以上获得证书的人员除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还需要提供与该投标人有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此项共6分;5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2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概况分析;②技术条件;③本项目的特点;④实施难点及重点内容;⑤实施建设流程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0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5分,每存在一处明显字句错误或专业规范使用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逻辑错误或前后内容矛盾或描述简略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3分,每存在一处其他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6项目管理机构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机构;②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图;③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岗位职责(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④协调管理措施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处明显字句错误或专业规范使用错误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逻辑错误或前后内容矛盾或描述简略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7质量保证措施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质量管理职责;③维护方案;④应急保障措施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8售后服务方案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制度;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③售后响应承诺;④人员培训等。上述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满足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存在一处脱离实际或者漏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之处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的请托。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XXXXXX……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XX万元;XX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采购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台 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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