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基地 科技 农技推广建设 基层招标公告(临泉县农业农村局2023)



临泉县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索引号:
003173070/202303-0002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畜牧

标题:
临泉县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文号:


信息来源: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3-21
发布日期:
2023-03-21 09:20

审 核 人:
初审: 张一方 复审:李金泉 终审:孙杰

根据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我县拟建设5个试验示范基地,现对建设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一、建设目标
通过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引进,建立试验示范和展示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全程农机化示范基地,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观摩基地。
二、建设内容
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突出主导产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重点建设1个粮食作物(小麦、玉米、大豆等)、1个经济作物(大棚蔬菜)、1个养殖业(牛/羊/生猪/禽)、1个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1个水产业(水产养殖)试验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种植业面积200亩以上;大棚蔬菜100亩以上;各类科研院所基地面积须100亩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存栏达到3000头以上;牛羊养殖场存栏分别达到200头、5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1万羽以上;农业机械50台(套)以上;水产养殖面积100亩以上或种养综合类农业生产基地)。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优先考虑。
(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系农业经营主体承包土地,需提供自今年起有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
(三)申报单位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试验示范内容须在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四)申报单位须有稳定的科技人员队伍,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有较强的试验示范和辐射带动能力。
(五)有实施重大项目的经验。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需明确一名技术指导专家和一名技术负责人,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及示范产业测产报告和经济效益分析。
2、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每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3项,其中种植业、养殖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不低于2项,农机类引进新设备不少于1项。
3、配合农业部门为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培训提供便利(每年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培训观摩不少于200人)。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遴选确定后,由临泉县农业农村局跟基地经营主体签订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协议,对购买农药、兽药、鱼药、肥料、种苗、试验示范设施装备等物质和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开展技术服务,按有关资金比例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原则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应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
六、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3月21日-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纸质材料3份,并报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如若遴选上了,考核优秀的,下年度优先聘选。确定联系人:魏艳玲,联系电话:0558-6513716。
上报材料内容:(1)项目申请书;(2)自有产权证和流转承包合同,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实施项目清单;(3)依托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4)与农技推广单位签订的协议。
七、评选方式
由项目专家组通过现场听汇报、审阅申报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打分,择优确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并在临泉县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签订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

附件:临泉县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请书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示范基地 科技 农技推广建设 基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