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

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3-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7.596855万元,招标人为伊川县公路事
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G343大卢线范村,终点位于G343大卢线与S240济邓线水寨交
叉口,全长8.5公里。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内容主要是该段机非隔离带绿化
提升、道牙更换、更换种植土及铺设灌溉管网,优化G343大卢线与S240济邓线水寨交叉口
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
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
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
临时建造师)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
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
子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
同一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2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8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
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
体注册CA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
县)。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
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委托河南鑫汇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3)009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3-10
3、项目地点:洛阳市伊川县
4、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G343大卢线范村,终点位于G343大卢线与S240济邓线水寨
交叉口,全长8.5公里。G343大卢线范村至水寨段绿化提升内容主要是该段机非隔离带绿
化提升、道牙更换、更换种植土及铺设灌溉管网,优化G343大卢线与S240济邓线水寨交叉
口等。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6、招标控制价:9875968.55元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60日历天
10、养护期:1年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
个100%,八个必须”。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
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
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
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
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
临时建造师)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
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
子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
同一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 12日09时 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伊川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lyggzyjy.ly.gov.cn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
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
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其他角色类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如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川县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伊川县立奇商务大厦A区8楼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379-68354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9-60685565
电子邮件: hnxhgczj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