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专项审计 审计服务 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招标公告(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2023)
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将对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实施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
项目概况:对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进行审查,对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前期管理情况、投资事中管理情况、投后管理情况、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外股权投资的真实性与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计。另需完成邗江区审计局相关交办事项。
招标需求:项目组上报成员应包含4人,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1个的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剩余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参与过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审计局审计组交办事项,项目组自行解决交通出行。
实际人员使用情况以招标人适时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二、审计费用支付
1.参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扬邗政规〔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2020〕2 号)中第三十二条专项审计调查协审费用计取口径执行,项目负责人按照1000元/天计取,剩余成员按照600元/天计取。
2.项目完全实施结束后,结合付费计划与预算安排支付。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人员组成情况:项目组上报成员应包含4人,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1个的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剩余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参与过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熟悉国有股权的投资决策、投后管理、投资绩效、股权退出、项目后评价等环节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审计局审计组交办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备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2A级及以上评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投标人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在扬州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
明,按照年度缴纳社保的可提供2022年度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供应商具备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2.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3.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hjgtsj@163.com,联系电话:0514-87983336),同时需与相关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如投标人未在截止时间前回复确认函,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提交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邗江中路465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3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邗江中路46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
联系方式:0514-87173951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
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招标文件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2023年3月2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项目需求.............................................2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7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招标公告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将对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实施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项目概况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项目概况:对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进行审查,对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前期管理情况、投资事中管理情况、投后管理情况、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外股权投资的真实性与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计。另需完成邗江区审计局相关交办事项。招标需求:项目组上报成员应包含4人,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1个的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剩余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参与过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审计局审计组交办事项,项目组自行解决交通出行。实际人员使用情况以招标人适时需求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二、审计费用支付1.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扬邗政规〔2020〕2号)中第三十二条专项审计调查协审费用计取口径执行,项目负责人按照1000元/天计取,剩余成员按照600元/天计取。2.项目完全实施结束后,结合付费计划与预算安排支付。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须提供下列材料:①人员组成情况:项目组上报成员应包含4人,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1个的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剩余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参与过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熟悉国有股权的投资决策、投后管理、投资绩效、股权退出、项目后评价等环节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审计局审计组交办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具备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2A级及以上评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投标人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⑥在扬州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按照年度缴纳社保的可提供2022年度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⑧供应商具备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2.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3.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hjgtsj@163.com,联系电话:0514-87983336),同时需与相关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如投标人未在截止时间前回复确认函,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五、投标文件提交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邗江中路465号)六、开启时间:2023年3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邗江中路465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联系方式:0514-87173951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地 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 联系方式:0514-871739512项目名称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审计服务单位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有资金,已落实4招标类型专项审计5招标范围掌握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前期管理情况、投资事中管理情况、投后管理情况、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外股权投资的真实性与效益性、国资监管部门关于投资履职情况、区本级部门单位股权投资管理和效益情况。6项目周期约为1个月。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9招标文件的澄清本次招标不举行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3年3月30日 12:00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3年 3月30日17:00 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hjgtsj@163.com 10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30日历天。11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承诺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文件正、副本密封于一个标袋内。1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及地、所投标段号,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1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 3月31日 10 时00 分1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3年 3月 31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二楼会议室17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18评标办法采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中标人1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地 址: 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 联系方式: 0514-87173951(一)总则1、招标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服务周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3具体费用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格审查要求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1、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具备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2A级及以上评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人员配置情况:项目组上报成员应包含4人,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1个的政府采购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剩余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参与过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审计局审计组交办事项,项目组自行解决交通出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针对本次采购的授权委托书(原件);(7)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在扬州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0)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代表人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按照年度缴纳社保的可提供2022年度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供应商具备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2、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2)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3)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不加以说明的。(4)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代表人相应缴纳社保的证明(5)未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其他.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4.4、本次采购审计服务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4.5、资质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针对本次审计服务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3)人员配置情况:项目组上报成员应包含4人,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1个的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剩余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参与过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审计局审计组交办事项,项目组自行解决交通出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备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2A级及以上评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在扬州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8)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按照年度缴纳社保的可提供2022年度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供应商具备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投标须知;2)资格审查要求;3)合同条件;4)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5.3勘察现场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投标文件的组成6、投标文件的组成6.1、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部分(该部分内容按资格审查要求制作)6.2、承诺文件部分包含下列材料:(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原件)(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组人员表6.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密封于一个标袋内。投标承诺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密封于一个标袋内。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号、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7、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7.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2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封套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或授权委托人签字。7.3投标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密封于一个标袋内。7.4投标承诺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密封于一个标袋内。7.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8、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9.1投标人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给招标人。9.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份的,招标人将依规重新组织招标。1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0.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0.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六)开标11、开标11.1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12、开标程序12.1招标单位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12.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1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3)授权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开标会的;(4)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七)评标、定标13、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会对文件有疑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在充分熟悉和把握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评标工作。13.1、评审程序(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评标准备;2)组建评标委员会;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4)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5)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个有效;(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和要求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0)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1)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废标和拒绝接受的其他情形;(12)投标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13.2、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招标采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是指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填写评标报告;随后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中标候选人。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中标候选人。13.3定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评标方法,推荐三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经公示通过后,确定为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候选人抽取顺序确定排名之后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八)合同授予13.4、中标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人,公示三日,未有质疑的,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3.5、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阅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编号:甲方(采购人/买方):乙方(供应商/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其审计组完成相应审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2、合同总金额2.1本合同金额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扬邗政规〔2020〕2号)中第三十二条专项审计调查协审费用计取口径执行,项目负责人按照1000元/天计取。如遇特殊情况,总费用可研究决定;另外,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程度高,取得优异的审计成果,甲方将给予适当奖励。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乙方的义务4.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甲方要求的相关审计文书与证明材料。4.2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3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7、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8、咨询费用支付8.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8.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8.3甲方付款方式:审计结束后提交审计结果性文件经甲方验收后,待财政资金支付审核通过后,甲方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其相应审计服务费用。9、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交付和验收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照投标报送人员名单组建协审小组,对接甲方工作开展,按照甲方审计实施方案及其具体要求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1、违约责任11.1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1.2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3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1.4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赔偿金。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争议解决13.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3.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3.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4、合同其它14.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4.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乙方: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乙方: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465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对邗江区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进行审查,对对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前期管理情况、投资事中管理情况、投后管理情况、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外股权投资的真实性与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计。另需完成邗江区审计局相关交办事项。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目录(1)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3)人员配置情况:项目组上报成员应包含4人,项目组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3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不少于1个的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剩余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三年内参与过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等相关咨询工作;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完成审计局审计组交办事项,项目组自行解决交通出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备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2A级及以上评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在扬州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扬州未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8)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按照年度缴纳社保的可提供2022年度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供应商具备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招标项目名称),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委托人:(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承诺文件格式(用于承诺文件封面)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承诺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承诺文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说明承诺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原件)(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组人员表注:目录、序号和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列。一、投标承诺函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承诺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扬邗政规〔2020〕2 号)中第三十二条专项审计调查协审费用计取口径执行,项目负责人按照1000元/天计取,剩余成员按照600元/天计取。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 30 日历天。附表:本项目的服务酬金计算方法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中的实质性条款不得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招标项目名称),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为,作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委托人:(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组人员信息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执业资格时间证书编号12345678合计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专项审计 审计服务 国有股权投资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